再闲话一下美国的枪支问题
(2012-07-21 1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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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我就想搞支枪来玩玩,这意思大约在来美国前,看芦刚案时就有了。由于LP的坚决反对,直到几年前才买了枪。买枪之后,就要找靶场击练枪。网上一查,附近就有一家,才3,4迈的距离。但仔细一看详情,就失望了。这是一个private club拥有的靶场,只有会员才能使用。而要入会,不仅要交一千刀的申请费,还有每年三千刀的年费,更关键是必须现有的二名会员推荐,还要经董事会批准,才能入会。会员人数有上限,成为董事更难,但权利更多。我估计这可能就是所谓上流人士们的俱乐部了。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在美国禁枪会碰上什么样的反对和为什么难了。
当时买枪打的旗号就是保卫家庭安全,其实是满足一个男人想玩枪和有枪的瘾。仔细想想,拥有枪并没有增加安全,只是增加了些虚伪的安全感。如果有小偷或抢劫者上门,第一选择是报警还是和劫匪搞枪战?现实中最好的选择是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威慑小偷,使其望而生畏,知难而退。其次是报警,最后才是自卫。枪在家里,得放在保险柜里以避免小孩使用。但在保险柜里的枪,真碰上坚急情况,又很可能拿不及。
至于说有枪才能更好地捍卫个人或群体权利,这就更扯了。从个人角度说,如果你被冤枉了,警察找上门来了。持枪反抗估计是最蠢的行为,你会被当场击毙。而不拿枪对抗,还可以上法庭,有机会去澄清。用枪去反抗国家机器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是死路一条。用法律为武器斗争,起码有点希望。从保护一个群体的权利角度来说,上街去示威,游行,是赤手空拳去好呢,还是拿着枪去游行好?这应该不言而喻。在国家机器面前,你拿枪捍卫自己的权利,只给了对方采用致命手段对付你的借口,而你的那点微不足道的武力,根本不能对国家机器造成足够的伤害,使它对你投鼠忌器,除非有核弹之类的大杀器还差不多。
人本性中有一些持强凌弱的成分,一个有枪的人更容易去杀手无寸铁的人,而不是找全副武装警察的麻烦。任何一个政府大楼,都有警察带枪和检测器,把枪带进电影院和把枪带进政府大楼的难度,完全不可相提并论,被政府冤枉的人要报复,进电影院比进政府大楼容易太多。
诚然,杀人的是人,而枪只是工具。但没有枪,一个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完成杀几十个人的任务,就算他想这么干。美国俗话说:a good tool is half the job done. 我去参加枪展,买枪真是很容易,虽然要做背景调查,但就是十分钟的事,那些大开杀戒,滥杀无辜者,也基本没有案底。每一支枪,就赋予了所有者一种能力,轻易剥夺别人生命的能力。与其寄望于拥有者不滥用这个能力,不如不给予这种能力,这能力本就不是必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