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已经过河,政府不能假装摸石头。
(2009-08-07 10:25:07)
下一个
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会被当成间谍!这不是笑话。河南南阳市一公司计算机技术人员王清,从2003年开始介入公益诉讼,要求很多政府部门公布“三公消费”(公款招待、公款消费、公款出国)信息,得到的回复都是“顾左右而言他”。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书寄出之后,一些收到申请书的单位问他是不是间谍,认为他是在收集情报。(8月3日《河南商报》)
一些政府部门警惕性很高,可惜不是对外国间谍,而是对本国百姓。
王清向某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时,某领导竟然说:“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一个公民按照程序要求政府公开信息,竟然得到这样的答复,说明一些官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没有概念。在他们眼里,政府信息公不公开,公开多少,那是政府部门自己的事情,小老百姓跟着瞎起什么哄?
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伊始,舆论一片赞扬。有媒体称,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实施,中国政府将快步迈向“信息公开时代”,众多专家学者则希望它能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力量,共同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但不容回避的是,一年多以来,在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很多地方出现了公民要求政府公开信息的事情,但不是以“没有公开依据”避重就轻,就是假装糊涂,“牛头不对马嘴”。总而言之,政府信息公开的大门,没有大家想象中那样豁然敞开。
公民要求政府公开“三公消费”的信息,体现了人民群众的“觉悟”。老百姓认识到,自己有权监督政府开支,有义务帮助政府杜绝“三公浪费”。而政府除了保密法规定需要保密的范畴,都应该公开,这是对一个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和抵触,说明他们的觉悟远远落后于群众——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假装“摸石头”。
小平同志讲“摸着石头过河”,是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要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但当整个社会对某些问题已经形成共识,甚至已经出台了法律的时候,就不必再摸石头,而要勇敢地向河对岸走。
王清对政府部门“三公消费”的追问不是个别现象。百姓对政府“三公消费”已经深恶痛绝,反对“三公浪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在这种时候,需要政府直起腰来,真正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满足群众的要求,而不是继续弯着腰,踯躅不前,在那里假装摸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