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有两种,一是对人,包括亲人和朋友。另一种是对物。今天我要写的是对物的忠诚。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喜欢对有些东西独有钟情,一旦喜欢上就不愿意改变。比如我的一条皮带用了十多年。中间买过好几条新的,但最后还是回到那条老皮带。我的钱包也如此,一用就是十几年,如今已有几个破处,仍没有想换的念头。另外,我已用同一家理发店的同一位师傅十多年。喜欢上中国城“何处觅”的菜后,我已是十多年的顾客,几乎每周都到。我的电话机也是“机不死,不换机。”十多年里,我只用 Casio 的 Databank 电子表。笔记本一直用的是联想的ThinkPads。学习摄影以后,也是 Canon 一个牌子到底。
有人会说,我的鞋总不可能同一双穿十多年吧?我虽然平均每年换一次鞋,但十多年里,经医生介绍后,都是用的同一厂家、同一型号( Rockport ProWalker )。实际上,除拖鞋、高尔夫球鞋以外,我只有一双鞋。好在这双黑鞋,正式、非正式场合都适合。上班、开会、周末,都是这一双。这十多年里,我也买过其他牌号的鞋,如近年名声很好的 New Balance walking shoes ,但试几次以后,也都最后还是回到这个牌子,这个型号。哪一天,这家工厂关门了,我可能就没有鞋可穿了。
最让我自己也吃惊的,是我吃同一家包子的故事。
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在世界上最大的轮胎公司的工厂工作。我当时住在休斯敦的西边,工厂在城东边,开车得四五十分钟。我的经理每天要求在早上 6:45 开小组会议,报告前一天的工作情况。这意味着我必须在 6 点之前离开家。为了省时间,我开始买一家叫“美心”的菜肉包做早餐。我 5:45 起床,洗完脸,用微波炉热一个肉包子,一杯牛奶,把包子和牛奶一起带上车。开车的路上,我吃着香喷喷的包子,喝完牛奶,从汽车的抽屉里拿出电子刮胡刀,把胡子刮干净。
就这样,我每周一到周五吃这同一家的菜肉包,一共吃了两年半,直到我离开那家轮胎公司为止。当时从没有觉得膩。很多人都很难相信。前几年,重去那家面包店买了一次肉包子,却再也吃不出当年的那种香味(这时我已是80%的素食者)。最近开车路过,可惜那家店已关门。希望不是因为少了我一个忠实的顾客。
听到这些故事,有人说我的这种癖好说明我对人也一定忠诚。不知两者是否相通。另一个解释是,我已经开始“思想老化”、“不喜欢新鲜事物”、“不与世俱进。”但我知道,这种奇怪的忠诚把我的很多生活中的选择简单化,省去很多不比要的麻烦和换来换去的浪费。
在黄石公园有一口很有名的泉,名叫 The Old Faithful 。原因是这口泉,每天会定时射出好看的喷泉来。看来,我的外号也应该叫 The Old Faithful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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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问题上倒可能反骨很重。不信?等着瞧。
很好奇楼主对人也会这么忠诚嘛:))
黄石公园的那叫间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