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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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协议书 - PK祖國旳、野花蓝颜协议书

(2009-08-31 10:49:51)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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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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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2009-06-28 15:29:13

 
红颜协议书 --- PK 祖國旳、野花 蓝颜协议书 [编辑] [引用]
[编者按]
乡长一直在寻找蓝颜,可是报名者却不太踊跃。问题何在?看来主要是这《蓝颜协议书》中的条件太苛刻,整个一个不平等条约,或干脆就是一纸现代的卖身契。如是,岂有人愿入‘虎口’?为了成全乡长,特写《红颜协议书》一份,如果乡长或其她女士有意,可以以此为蓝本,实现汝春秋大梦!不知之后如何谢我?

红颜/蓝颜,据说是,“一种游离于亲情、爱情、友情之外的第四类感情,比朋友近一点,比恋人远一点,比情人纯一点的女性/男性知己”。

下面的《红颜协议书》,完全是由 祖國旳、野花 的《蓝颜协议书》而来(小有改动)。此谓以其人之道,还以其人之书。



红颜协议书 --- PK 祖國旳、野花《蓝颜协议书



红颜”在《词海》里指年轻人的红润颜色,引申指美女。蓝颜,红颜,往往在半醉半醒之间,多一分少一分则为友,难为颜。要把握这个界限,那么不如签一份协议吧,我的红颜



  红颜协议书
  甲方
:男,年龄,保密
  乙方:女,年龄由甲方定
  本协议书所涉及的名词解释
  “红颜”在《词海》里指年轻人的红润颜色,引申指美女。
知己:指彼此相知、情谊深切的朋友。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接纳乙方为红颜知己。
  二、甲方愿意并有权随时召唤乙方,尤其是在紧张工作之余,需要有人聊聊天南地北,情感需要慰藉的时候,愿意并有全权与乙方交谈并倾听乙方的情感倾诉。
  三、甲方愿意并有义务与乙方亲密接触,但不涉及性与爱情。可处于“小红低唱我吹萧”的亲昵状态,但不与乙方接吻、上床。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红颜知己。
  二、乙方愿意并有义务随时听从甲方的召唤,尤其是在甲方在紧张工作之余,需要有人聊聊天南地北,情感需要慰藉的时候,愿意并有义务聆听甲方的交谈与向甲方做情感倾诉。在交流中,从女人的角度帮甲方分析问题,给以精神慰藉问。
  三、乙方愿意并始终保持与甲方的关系是比友谊延伸许多,到了爱情却嘎然而止的那一种。乙方要有坐怀不乱的素质,从不对甲方有非份之想(允许偶尔泛起,但很快会自己掐灭,一般是几分钟)。
  四、乙方愿意并始终不介入甲方的生活圈。从来不在甲方不允许的情况下给甲方打电话。偶遇甲方尴尬时,会及时巧妙地说:对不起,打错了。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五互相:互相欣赏、互相牵挂、互相依恋、互相关心、互相激励。
  二、两要两不要:要成为肝胆相照的异性朋友;要成为崇高的精神伴侣。不要有身体上的接触(偶尔的短时间的牵手或挎臂可以);不要有性的吸引。
  三、一种状态:(因为人处在爱情里的时候是醉着的,处于友情里的时候是醒着的)可以常常处在半醉半醒之间的美好状态(允许双方都有飘飘然的感觉)。

  其它
  一、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择期在咖啡屋、酒吧、网球场等个性化公共场所协商解决,亦可通过网络完成。
  二、本协议不受国家行为、天灾人祸、战争、家庭暴力等不可抗力影响。
  三、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直至双方作为自然人不存在之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来源:太平洋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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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旳、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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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2009-06-28 15:54:22

 
发表于: 2009-06-28 15:54:22 [引用]
条件苛刻,估计更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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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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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2009-06-28 17:09:10

 
发表于: 2009-06-28 17:09:10 [编辑] [引用]

祖國旳、野花 说:
条件苛刻,估计更够呛!


条件苛刻?知道了吧?这是你那《蓝颜协议书》的翻版呀,只是把蓝颜换作红颜啦!

这是请君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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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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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2009-06-28 17:18:34

 
发表于: 2009-06-28 17:18:34 [引用]
看不懂,我就知道饿了就吃,渴了就喝,烦了就闹,困了就睡,没事儿了就上北京屯子扯闲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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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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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

2009-06-28 17:21:24

 
发表于: 2009-06-28 17:21:24 [编辑] [引用]

凡人小事儿 说:
看不懂,我就知道饿了就吃,渴了就喝,烦了就闹,困了就睡,没事儿了就上北京屯子扯闲篇儿!!!

这是帮着乡长圆梦呢?听说你特会做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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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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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

2009-06-28 17:35:03

 
发表于: 2009-06-28 17:35:03 [引用]
没办法呀,太能干,太聪明吗!(这是老公夸我的话,目的很明确,让我做更多的好吃的给他!)

我从前每周都给大伙改善伙食,后来屯子里那啥了,我也歇息了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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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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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2009-06-28 17:48:03

 
发表于: 2009-06-28 17:48:03 [编辑] [引用]

凡人小事儿 说:
没办法呀,太能干,太聪明吗!(这是老公夸我的话,目的很明确,让我做更多的好吃的给他!)

我从前每周都给大伙改善伙食,后来屯子里那啥了,我也歇息了一阵子

现在是不是又计划接着给大家改善伙食啦!现在邮递越来越方便啦,做好饭,一按电钮,大家就都能吃上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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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旳、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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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楼

2009-06-29 00:49:03

 
发表于: 2009-06-29 00:49:0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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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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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楼

2009-06-29 05:31:51

 
发表于: 2009-06-29 05:31:51 [编辑] [引用]
相吻何太急

猫猫说,“且慢,请阅读红颜协议书》甲方的权利第三款,最后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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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板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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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

2009-06-29 07:49:21

 
发表于: 2009-06-29 07:49:21 [引用]
哈哈哈笑死俺了
你们两个的帖子太逗了
这理论也太深奥了
拿回家奶奶得仔细琢磨去
没准也整一个走火入魔什么的
奶奶干什么都爱投入
亏了奶奶这一把年纪了
要不一准早就加入
这个篮眼红眼的队伍去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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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旳、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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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楼

2009-06-29 13:53:06

 
发表于: 2009-06-29 13:53:0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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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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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楼

2009-06-29 14:30:48

 
发表于: 2009-06-29 14:30:48 [编辑] [引用]

北京板奶奶 说:
哈哈哈笑死俺了
你们两个的帖子太逗了
这理论也太深奥了
拿回家奶奶得仔细琢磨去
没准也整一个走火入魔什么的
奶奶干什么都爱投入
亏了奶奶这一把年纪了
要不一准早就加入
这个篮眼红眼的队伍去了哈哈哈

我这是帮助乡长吆呼找蓝湮紫湮蓝湮)呢! 对,等着奶奶的,走火入魔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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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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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楼

2009-06-29 14:49:34

 
发表于: 2009-06-29 14:49:34 [编辑] [引用]
猫猫说:“耍赖皮,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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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旳、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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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楼

2009-06-29 15:47:14

 
发表于: 2009-06-29 15:47: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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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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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楼

2009-06-29 15:56:45

 
发表于: 2009-06-29 15:56:45 [编辑] [引用]
猫猫说:“别欺负偶,坏蛋!难道红颜就是这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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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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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楼

2009-06-30 07:16:05

 
发表于: 2009-06-30 07:16:05 [引用]
这些图整得太有水平了,实在佩服。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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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花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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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楼

2009-06-30 08:14:50

 
发表于: 2009-06-30 08:14:50 [引用]
没我事儿看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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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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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楼

2009-06-30 09:00:34

 
发表于: 2009-06-30 09:00:34 [编辑] [引用]

丹草 说:
这些图整得太有水平了,实在佩服。
顶!

谢谢丹草!还要回去继续欣赏你的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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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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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楼

2009-06-30 09:02:18

 
发表于: 2009-06-30 09:02:18 [编辑] [引用]

加州花坊 说:
没我事儿看着玩。

谢谢 加州花坊 来玩。看看乡长这回能不能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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