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九)
(2009-06-25 00: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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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讓兩個哥哥把她撇下不理,子沂從小就習慣穿褲裝,平底鞋,留短髮,以便於跟在兩個哥哥屁股後面上山下海,騙吃騙喝的而不會被他們嫌是累贅。
這樣的習慣即使在剛和Adam交往時也很難扭轉過來。
情到濃時無論Adam如何央求,子沂的頭髮從未長過肩,鞋子最高不超過2吋半,勉強塗一下口紅就算是很給面子了。唯一一次穿裙裝還是高中畢業舞會那晚,以粉紅露肩晚禮服亮像,當場除了迷倒Adam之外,也把她高中三年的異性友伴們個個電的七葷八素,目瞪口呆,以為見到了子沂的攣生姊妹。
進入職場開始為了維持在外資券商服務的專業形象,子沂的正式工作服只穿兩個牌子:George Armani和Maxmara,其他一概敬謝不銘。二哥取笑她是懶人穿懶服,因為唯有這兩個同為義大利頂尖設計大師所設計出來的套裝是永遠不會退流行的,每年都變化不大,款式都大同小異之故。
襯衫也只有三种顏色:淺藍,淺灰及淺紫色視她當日心情而定;平時穿淺藍色,MC來時多半是淺灰色(從她皺眉的頻率即可推算得知),心情靚時才穿淺紫色。若是在這天邀她吃飯什麼的,被拒絕的機率就降低很多啦。
基於從未有過姊妹為伴的遺憾,子沂一貫對女性朋友比異性朋友要來的友愛熱情的多;住往是來者不拒,有求必應,毫不設防。不過就是這樣單純的理由引起了有心人的過度熱情反應可是子沂始料未及的。
自那日在凱悅飯店一番懇談之後,子沂和主編姐姐交上了朋友。
三不五時邀約一起吃飯看電影打球唱KTV打發時間。開始時偶爾還有嚴二哥的曾經小女友加入三人行,不久之後漸漸成了兩人獨自活動居多,子沂亦不以為罕。那個女生逛街看電影是成群結隊的,哼!
倒是主編姊姊越來越溫柔寵膩的眼神,看似不經意卻越來越頻繁的親蜜舉動像是拉手,摟肩啦,對於缺乏戀愛經驗又神經很大條的子沂來說象徵著越來越鈇的革命感情,姊妹情誼。
壞就壞在某一日兩人相約上場打高爾夫球,一路走走聊聊,鳥語花香好不快活。
子沂不經意的聊起了令自己心痛不已的初戀及在自己母校U.C.Berkeley,一向是以它的獨立自由前衛的風格而聞名天下的,撞上Adam和他的新女友的傷心往事,當時強顏歡笑的場景刻骨銘心,歷歷在目。
還有自己現在不為人知的內心煎熬,不知是否要主動打給Adam探詢他的意向,一股腦兒全傾訴了出來。
主編姊姊忙不迭的安慰子沂,勸她要看得開,不要吊死在一棵樹上。緊接著話鋒一轉,探詢起子沂對舊金山文化的看法,其中最出名也最具代表性的當然是同性戀團体囉。
子沂尚未反應過來她的暗示,仍大放厥辭說:人人生而平等,要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志;只要不妨礙他人,有什麼不可以?
沒想到主編姊姊打蛇順杆上,馬上問:妳看我們倆這麼合得來,不如試著做朋友如何?我非常喜歡妳也非常欣賞妳!
子沂腦袋一轟,半天講不出話來。向來口齒伶利反應敏捷的她,第一次嚐到啞吧吃黃蓮有苦說不出的滋味。
半晌,子沂結結巴巴的說:可是。。。我現在喜歡的是男生耶!
話沒說完子沂心想:糟糕!怎麼被嚇得腦袋都不靈光了,說的什麼混話,千萬不要讓她加深誤會才是。趕緊再補上一句:以後應該也是喜歡男生,真不好意思。
主編姊姊眼神一暗,故作豪爽狀拍一下子沂的肩笑道:妳還是適合當妹妹得了!
原本打完球一起淋浴泡三溫暖是再自然不過正常不過的事了.
自子沂進美國學校讀書開始,早就習慣了女生們脫的一絲不掛在更衣室的洋派作風,傾刻間好似又回到第一次在美國中學進女生更衣室的感受,扭捏不安,手腳都不知放那兒才是.胡亂的沖了個澡就趕緊落荒而逃了,連再見也來不及說.
自那日起子沂每日都收到主編姊姊寄的情書及小禮物,子沂皆原封不動地以快遞寄回,以示心跡。直到一個月後自我放逐到紐約為止,這段插曲才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