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江西苏区肃反"大员”李韶九传略
(2009-06-16 13:17:25)
下一个
作者:采薇人
??在中共党史上,李韶九是个摆不上台面的小人物。但是,小人物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作为20纪30年代初中共领导的江西苏区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肃反委员会主任,李韶九在席卷苏区的一场大规模的红色恐怖浪潮“肃AB团”运动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由于在毛的时代,“肃AB团”运动被列为禁止谈论的历史,李韶九其人很少有人知道。直至毛之后的80-90年代,随着禁忌的逐步解除,在撇开毛的个人责任的前提下,有关江西苏区的“肃AB团”运动的情况才在中国大陆的报刊书籍中有所涉及,当年这场事件的大致轮廓初步显现在世人面前。因之,李韶九的名字也逐渐为人们所知晓,其人其事也逐渐有了一些概貌。
李韶九,湖南省嘉禾县人,出生于1904年。关于他的家庭情况,现在可见的惟一的简略资料是由与其同乡的肖克上将提供的。肖克说:李韶九的父亲“是嘉禾城里的流氓头子之一。”李韶九曾在衡阳的中学读书,但没有毕业。有种说法说他由于“从小跟父亲染上了许多不良习惯,在中学读书时,因胡作非为被开除学籍……”(戴向青、罗惠兰著《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99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这不知有什么根据。总之,他没读完中学就从军去了。
1926年,22岁的李韶九来到国共合作下的广东,进入以程潜为军长、共产党人林伯渠为党代表的国民革命军第6军。他随军参加了北伐,并被任命为该军第54团一个连的指导员。
1927年7月底,第6军54团被派往江西南昌加强守备,防止“暴乱”。李韶九随团驻在南昌市内匡庐中学,正好遇上了中共领导的南昌起义。8月1日凌晨,54团被起义部队包围歼灭,李韶九也成了俘虏。在俘虏营,他见到了同乡、时任起义部队叶挺第24师71团8连指导员的肖克。
据肖克将军后来回忆:“我……那天给俘虏讲话,李韶九站了出来。我说:‘你也在这里?’他把自己在第6军的情况讲了,并说要找原第6军党代表林伯渠。我答应他去找林老。据说他找到林老后参加了起义军。起义军南下时,我还见到过他。”(王昊著《一个老兵心目中的陈毅元帅》2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可见,李韶九当时虽然没有加入中共,但在林伯渠的眼里还算是个“进步青年”,因而说得上话。靠着林的接纳,李韶九正式成为革命运动的一分子。
李韶九跟随南昌起义部队南下到了广东东江。起义部队溃散后,李韶九被派往江西安源进行活动,并于1928年成为中共党员。不久,他就被国民党军队逮捕。关于他在国民党军队中的情况,最权威的应该是1932年1月25日《苏区中央局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去错误的决议》中的说法:李韶九被“逮捕后虽曾营救了一个被捕同志,但自承为三民主义忠实信徒,且为敌军起草快邮代电,这表现他在艰危的环境中完全失掉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客观上完全是政治的叛变。”
其实,这段话多少有点儿上纲上线的味道。作为一个被捕的中共党员,“自承为三民主义忠实信徒”无非是自我保护的手段,而“为敌军起草快邮代电”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况且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而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营救了一个被捕同志”,从这些,看不出当时李韶九有什么“叛变”的举动。
在国军中呆了半年多后,李韶九终于和江西中共组织建立了联系。他被派到李文林(后被打成AB团总团长处死)创建的江西红军独立第2团工作。据肖克回忆,李韶九在这里与李文林等江西红军和赣南中共组织的领导人颇有“矛盾”,不受重用。
1930年初,刚刚在争夺红四军领导权中获胜的毛泽东,率红四军主力从福建打回赣南,并开始统一领导闽赣两省红军。李韶九时来运转了:1930年2月,他被任命为由红色游击队和江西红军独立第2、3、4、5团编成的红军第6军第1纵队政委;6月,由红4军、红6军和红12军组成红军第1军团,他担任军团前委秘书长;8月,红1军团和红3军团合编成“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他被任命为方面军总政治部政务处处长;11月,他又兼任了极为重要的方面军总前委肃反委员会主任。不到一年时间内数次升迁,职位越来越重要,李韶九可谓春风得意。
李韶九的被重用,主要得益于身为江西苏区党政军主要负责人的毛泽东的信任。就现在所能见到的资料来看,他的发迹主要靠能说会道,善于钻营,其个人品性让人不齿。他的同乡肖克说:“李韶九这个人的品质是不好的,早年在家乡时,我就知道不少。”(王昊著《一个老兵心目中的陈毅元帅》2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富田事变”的主要发起人刘敌(当时的红20军174团政委,也是湖南人)在事变后写给中共中央的信中指出:“李韶九是素来观念不正确,无产阶级意识很少的一个惯用卑鄙手腕制造纠纷的人。”(戴向青、罗惠兰著《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103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黄克诚大将的老战友何笃才(后也被当作AB团杀害)当时也指出:“李韶九这个人,品质很坏,就是因为会顺从,骗取了信任,因而受到重用,被赋予很大的权力。”(《黄克诚自述》101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
李韶九兼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肃反委员会主任不到一个月,就引发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被载入中共史册的事件:富田事变。
1930年5月,江西苏区开始“肃AB团运动”(AB团是北伐时期国民党中的一个反共小组织,仅存在了几个月。),方法是对有嫌疑者“拿起来审讯”,“软硬兼施”,“严加审问”,乃至“最残酷拷打”,然后对定性者“采取非常手段处决”。(《赣西南特委紧急通告第二十一号——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639-651页)11月底,李韶九从“红军中AB团要犯”口中“严审”出口供,认定曾反对毛泽东的决策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即中共江西省委)中“安了江西AB团省总团部”,于是,他奉命“前往富田捕捉”。(《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
1930年12月7日下午,李韶九带着一个连的士兵来到江西省行委所在地富田。他先命令“将省行委机关重重包围”,然后亲率“士兵十余人荷枪实弹,闯入行委办公室内”,将段良弼(省行委常委)、李白芳(省行委代理秘书长)、谢汉昌(红20军政治部主任)、金万邦(省行委常委兼军事部长)、马铭(省苏维埃政府秘书长)、周冕(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等尽行捆绑禁闭,其他工作人员一概软禁。
当晚,李韶九亲自开始审问。他并不多说,也不听受审者的申辩,“只是问你们加入了AB团承认不承认,何时加入其中,组织情形如何,策略如何,负责人是谁,忠实报告出来”。那些参加中共革命多年的人自然不能承认,李韶九就命令手下对他们“致以地雷公线香火等毒刑拷打,一面榨,一面招,如受刑时还不招的便加重刑”,直打得那些“犯人”“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说话不得”。(江西省行委《紧急通告第九号》,1930年12月15日。)段良弼在富田事变后给中共中央写的报告中详细描写了李韶九审案的过程:
李韶九:段良弼你是AB团,你现在承认好吗!以免受刑罚。
段良弼:我也是AB团?从我的斗争历史看,从我现在的工作看,看哪一点是AB团?请你调查一下吧。如果我是AB团,那么是无产阶级的罪人,不要你们来动手,自己拿手枪打死自己。
李韶九:不管斗争历史,不管现在的事实,我与你讲理论是不能讲过你的。我只有七项刑罚,第一项是打地雷公烧香火……
段良弼:七项刑罚我怕什么?任凭你们怎样……
李韶九令左右士兵扒去段良弼的衣服,把他赤身裸体地按在地上,施以“打地雷公烧香火”等酷刑,不一会儿就打得他体无完肤,两个大拇指都断了。这时李韶九命令停刑。
李韶九:良弼你要死我不给你死,无论如何你要承认是AB团并说出你们的组织,否则给你一个不生不死。
对男“犯人”如此,对女“犯人”也毫不留情。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正好来看望丈夫,也被当作AB团抓起来施以严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江西省行委《紧急通告第九号》,1930年12月15日。)
经过这样的审问,“犯人”们一个个承认了自己是AB团,并被逼供出其他的“AB团成员”。如此这般抓-审-抓,“自七号晚上起截止十二号晚上富田事变以前,省行委省苏两机关及政治保安队共破坏AB团一百二十多名,要犯几十名。”(《曾山为富田事变发表的宣言》,1931年1月14日。)
李韶九在审问红20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时,逼供出红20军174团政委刘敌等人也是AB团。于是,他决定亲率红军一个排,押着谢汉昌,前往红20军军部东固抓AB团。临行前,他还布置将25人绑赴刑场枪决。
12月9日晚,李韶九到达东固。他继续用严刑逼供的方法抓AB团,同时通知正在前线的174团政委刘敌返回东固。
11日上午,刘敌回到东固,随即被李韶九召去问话。李韶九对这位湖南老乡还算比较客气,告诉他有人供出他是AB团。刘敌知道此时“如站在党的立场,以诚相待,必是死路一条”,于是操着一口湖南腔说:“我是你老人家的部下,我的政治水平非常低落,你老人家是完全知道的。现在搭帮你老人家来了,我只有尽量接受政治教育,承认错误。我相信毛泽东同志总不是AB团,你老人家总不是AB团,军长总不是AB团,我总以你三位是追是随,我个人还有什么呢?”李韶九被老乡的这顿米汤一灌,觉得他已经被收服了,就放过了他。(《刘敌给中共中央的信》,1931年1月11日。)
但刘敌认定所谓肃AB团是个“大阴谋”,回去后联合了一些军官,第二天就带队包围军部,放出了被抓的“AB团”。李韶九闻风逃走。刘敌和谢汉昌为防李韶九回到富田杀害那些“AB团犯人”,带部队连夜赶到富田,缴了李韶九带来的士兵的械,释放出段良弼、金万邦等人。历史上把这1930年12月12日发生在赣南小村富田的事件称为“富田事变”。
富田事变发生后,李韶九做了些什么,境遇如何,现在没有具体资料。但1931年1月刚到赣南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的项英对富田事变的处理比较冷静。在他主持下通过的《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虽然把事变的领导人刘敌、段良弼等“开除党籍”,却仍让他们“向党承认错误,请党教育”,对参与事变的红二十军也没有用武力解决,而是经过“宣传、教育”后让其回到红军中来,同时,也指出今后“绝对不能随便乱抓乱打”,“不能随便听人乱供乱咬,乱加逮捕”。由此可见,在1931年4月中共中央“三人团”来到江西苏区之前,李韶九的日子是不太好过的。
1931年4月上旬,由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组成的中共中央“三人团”来到江西苏区。“三人团”完全推翻了项英对富田事变的处理决定,把事变定性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于是,“反AB团的英雄”李韶九重获重用:4月下旬,他被任命为中共政治保卫局江西分局局长,整个江西苏区的肃反都在他的领导之下了。
李韶九履任新的重要职务伊始,就开始掀起肃AB团的新高潮。首先是把那些被定了性的富田事变领导人刘敌、谢汉昌、李白芳、丛允中等于4月和5月分别处死;然后是把参与事变的红二十军从军长政委以下到副排长的700多名干部,都列为“AB团分子”加以审查;接着就是在苏区“把一切工作都停顿起来,用全力去打AB团”。
这次高潮比前次范围更广,力度更强,审讯的手法也变本加厉,除了以前那些外,还有“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指甲内。”一时间整个江西苏区AB团帽子满天飞,严刑逼供无以复加,以致许多地区的中共机关中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员都成了“AB团分子”。(《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1月。)现在看不到李韶九这期间的具体言行的资料,但他领导肃反“工作有力”是可以想见的。
据说1931年7、8月间,李韶九因时任赣南特委书记的陈毅抓AB团不力,有心要把他也打成AB团,多次从侧面进行威吓,以致陈毅一度颇为紧张,他年轻的妻子也因受不住压力而自杀了。(王昊著《一个老兵心目中的陈毅元帅》16——18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
李韶九的好日子八个月后终结了。1931年12月底,周恩来到达赣南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1932年1月7日,周恩来主持召开苏区中央局会议,做出了《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对肃AB团的“扩大化”进行了严厉批评,一举扭转了风头。苏区中央局还专门对李韶九进行了通报处罚,认为他“在肃反工作中”犯了“严重错误”,决定给予他“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派到下层去做群众工作”。(《苏区中央局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去错误的决议》,1932年1月25日。)这显然是为了平息苏区中共干部中的恐慌和不满情绪。
但李韶九的这个被“一撸到底”的处分似乎也没挨多久。有资料说,他1932年6月被任命为红军总司令部秘书长,10月又被任命为福建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
1934年10月,主力红军被迫“长征”后,李韶九留在江西苏区“坚持斗争”。这位“肃反大员”31岁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关于李韶九的结局有两种说法。一种说他于1935年春在闽西“牺牲”。还有一种说他是被“处死”的。关于这后一种说法,有一个传说:1944年春陈毅到延安,与毛泽东十年不见了,老战友间畅谈终夜。毛泽东偶然问起李韶九,陈毅说:被我毙了。毛问为什么,陈毅回答:他害死我老婆。(罗英才、石言著《陈毅文学传记之三:探索》214页,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
不管怎么说,“肃反大员”李韶九是死在1935年。
对于肃AB团运动和富田事变,几年后的毛泽东仍然坚持是“一些红军部队公开叛乱了,并逮捕江西苏维埃的主席和许多官吏,并根据李立三路线从政治方面攻击我。这件事在富田发生,就叫‘富田事变’。”(《毛泽东自传》第四章)
但1956年9月10日,毛在中共八大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谈及往事,又曾就当年江西苏区肃AB团运动说了这样一句话:“肃反时我犯了错误,第一次肃反肃错了人。”(《党的文献》1991年第3期,第7页。)
没有见到毛泽东对李韶九的评价。据说,1949年后,李韶九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