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是正好二十岁。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我爱上了他,他是有妇之夫。
是宿命。他刚被派到这个城市,无论语言还是生活方式都不熟悉。太太和两个孩子都在遥远的国度,暂时不同来。他要他的秘书到各个大学找英语够好的大学生做中文老师。我呢,大二,“男朋友”连手都没有拉过一下,远在首都,只靠书信联系。二十岁的我,不再甘于“我真的懂你”之类的书面语,开始渴望真正的你侬我侬。我想,我要一点实质的变化。
当然还因为很顺利的考过了四六级,按校规我已经可以免修英语,相对一般同学空闲一点。
天时地利人和。
我就是那个被选中的女孩,大二,很空,英语也可以。
还有,现在我有勇气讲一句,那时的我,很漂亮。倒不是怎样的楚楚动人,而是青春赋予我含苞待放的诱人。
二十岁的我,觉得自己什么都知道,而且想知道得更多,这么简单。
我成了一个“家庭教师”,教中文,也教人文环境。
他看我的眼神,一开始,就和我曾认识的每一个男孩子不一样,很不一样。
我相信最初他并没有非要不可的意愿。只是有个年轻的女孩每周一次看着他的脸纠正他的嘴型显然是件富有情趣的事。而我,不能否认,我喜欢他穿着质地很好的西服,浅灰,深棕,条纹,斜方格,我也喜欢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混合着烟草和男用香水的味道。我相信那对我就像一个我即将跨入的成人世界的标识符,每一次的见面,让我感觉我在独立地,脱离校园的做事,好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嗯,也许,也像一个真正的女人。
五月,每一条街的梧桐都变得葱葱绿绿。
他提出周末我们两个去看看这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我也空着,就说好。
我真的事先做好准备,制定好路线,看好背景材料。
他有很好的外型,挺拔又不过分高挑。换了便装,完全显不出他的年龄。
我们度过了一个很美好的初夏之日。确实去了几处标志性景点,我像个导游一样,一路解说。中午他带我吃了生平第一次正式的西餐。他看着我小心的学着仪态,浅浅的一笑,浓眉下的大眼闪烁出一些别样的东西。我意识到了什么,却没有后退。
夕阳西下,我们踱到一处喷泉,旁边停了一辆会唱八音盒音乐的冰激凌宝宝车。我记得我穿着黑色灯芯绒的短裙, 白色的短袖T恤,完全少女样打扮。
他说我给你买个冰激凌好不好,我耸耸肩说没问题,我们休息一下。
我坐在长椅上很孩子气的吃着,一副心满意足,眯起眼看着余晖下晕出金色的喷泉,想着怎么道谢和说再见。
他坐到我身边,看着我,浅浅的笑着。我转过身来,看到他的笑,看着他轻轻的用指尖擦去我嘴角的奶渍。我感到那一瞬间的羞涩,忽然就垂下眼帘,抿嘴一笑。
天使,我们一起吃晚餐吧。
我听见自己的心跳,没有说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