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

想要忘记的是爱,不能忘记的也是爱。
正文

爱竟如通奸

(2013-06-20 19:41:43) 下一个
    

尽管这个世界日新月异,如此发达,但仍然有两件事情,人们至今不得不承认全凭自己一个人的能力是办不到滴。那就是恋爱与做爱。

也许,上帝造人,本来就是为了折磨人滴。他老人家活生生地将无数对毫不相干的男女,硬生生地拉扯在一起。将恋爱定义为爱情,将做爱合法化为婚姻。于是便有了人间几千年纠结来纠结去,说不清道不明的男女关系,以及许许多多惨无人寰的婚姻悲剧。

到底爱情是什么东东呢?有人说爱情是一场你情我愿的奸淫行为;那么,婚姻又当如何解释呢?根据著名情爱专家张氏的说法,婚姻根本就是一种长期的卖淫。

这两句话猛地听来,有点赤裸裸滴,令人毛骨悚然。其实,冷静下来,仔细一琢磨,还真是那么一回事。爱情的本质,就在于她的无常;婚姻的残酷,则在于她的无奈;两者的基础在于双方的平衡。

传说,上帝在给男女配对时,采取的是公平的原则。他先把一个男的放到秤上称一称,然后再把一个女的放到秤上称一称,一方太重,或太轻,都不能放在一起。只有当两者分量差不多时,才会配在一起,成为一对。

而处于热恋当中的男女,大多不会考虑上帝他老人家的这一番苦心,通常轻重不分,以至于给自己和对方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和痛苦。

比如说,一方出身高贵,另一方出身贫贱;一方年轻,另一方年老;一方挣钱多,另一方挣钱少;一方姿色出众,另一方长相平乏;一方才华横溢,另一方才能平庸;一方品味突出,另一方品味低下。。。种种不同,导致双方的轻重差异。

而爱上那些出身高贵,姿色出众,才华横溢,光彩照人的女人,就像爱着本不属于你的女人,你会感到自惭形秽,惶惶不可终日,彷佛处在巨大的阴影下,苟且偷欢,享受着本来就不该属于你的快乐。你生理上快活着,精神上却痛苦着,时不时还会在暗地里唧唧歪歪,骂骂咧咧地感慨一下:”丫的,爱,TMD竟如通奸!“

这样的例子其实不少。比如张爱玲之于胡兰成,永远是个传奇。在张之后,没有一个女人值得胡念念不忘。就连后来胡写成文字,出了书,也照样要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张的名义,”卖胡兰成,送张爱玲“。

李敖与胡因梦的婚姻只有短暂的30天,他却念叨了这个女人一辈子。原因只有一个,胡是他遇到的最好的女人。他是这样描述她的: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优雅又优秀,又伤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他甚至在胡五十岁生日时,送花给她,虽然后来被戳穿,那不过是一场借胡之名的商业炒作。

张艺谋最终没有跟巩俐结成连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而陈凯歌也只是娶了陈红这样的小女子,不敢与洪晃这样的大女人生活到底。

由此得出结论,最好的,并不代表是最适合你的。也许,她的重,就是你的轻。分量相异的两者永远无法融洽在一起。

写到这儿,偶想起今天一大早接到的来自温哥华好友卿的电话。一上来,就听到她一反常态,语重心长地一声长叹:”哎!TNND,我算是想明白了,女人啊,就是要对自己好一些,别TMD给男人奉献一辈子。善待自己,就是善待生命。你明白吗?“

“你丫,又受啥刺激了?什么善待不善待的?你不是一向都很会善待自己吗?”

刚从被窝里爬起来的偶,给她的一通无名而来的感叹给弄懵了,还没反应过来,就又听她叹息道:”哎,我说的不是我。是我的那位邻居。诺,就是上次你来我家见过的那个女律师,年纪在五十岁上下,单身,没老公,没孩子,也怪可怜的。昨天夜里被她的电话吵醒,说是快不行了。我一听,吓一跳。穿着睡衣,急急忙忙翻过墙头,来到她家,只见她两手捂着腹部,已经昏过去了。。。我急忙掐她的人中。等她醒来见到我,你猜她第一句话说什么?”

说到这儿,卿暂停了一下,故意在偶面前卖了个关子,把偶给急得:“说什么啊,你倒是接着说啊?关键时刻你怎么卡壳了?“
 
卿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她说,快拿笔来,我要写遗嘱。。。“

”她的遗嘱写给谁啊?”偶想起那个女的来了。她出生于北京的一个高干家庭,本人是华人社区一个有名的大律师,当年却神使鬼差地嫁给一个各方面都不如她的龌龊小男人,一辈子就没真正幸福过,活生生地给折磨得不成样子,直到落到今天这样一个悲惨下场。哎!!!
 
“就是,我也在想她的遗产留给谁啊?老公?没了。孩子?也没有。只有一条跟她相伴多年的狗狗,还有一个远在家乡的八十岁的老母亲。。。后来,还是偶提醒了她,说不会是什么绝症吧,恐怕只是阑尾炎之类的常见病。叫个急救车送去医院后一查,果然是阑尾炎,当场就动了手术。今天一清早打来电话,说没事了。”
 
说完这话,接着把语气一转,承上启下地感慨道:”我算是体会到了,女人享受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嘿嘿!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她倒是活学活用,硬是把人家张爱玲的话给生拉硬套进来。不过,偶倒真的同意她的话。脚得真TMD的精屁!
 
想想看,那个大律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年她不顾家庭的反对,自作主张,跟一个从鸟都不拉屎的偏僻地方来京城读书的农村穷小子结了婚。婚后,日子过得并不舒坦。那个男的,在相貌长相身高气质都胜他一筹,就连挣钱都比他多的妻子面前,深感自卑,抬不起头。不但对她不好,还想着法子跟她过不去,就连晚上嘿咻,都憋着一股劲儿,吭哧吭哧,咬牙切齿地像是通奸一样滴做着世上最谦卑的爱。
 
就这样忍了大半辈子,直至人到中年,那男滴靠老丈人的关系,开公司做生意赚了点钱,终于有机会扬眉吐气,翻身做主人了。过去的忍气吞声,变成了现在的趾高气扬。他开始冷落女方,动不动以家暴取代过去通奸似的做爱。俩人之间的狗血闹剧,就像韩剧一样,天天上演。终于,女人忍无可忍,揭竿而起了,从此俩人一拍即散,各过各的日子,离婚的官司也不知什么原因,拖了好久都没有结果,硬是把这个女的给拖垮了。
 
对比之下,反观偶的这位好友卿,却是一个在感情方面,非常拎得清的绝顶聪明的女人。
 
她常说,世上多数男人都属于歪瓜裂枣之类的平庸之辈,女人要具有一对火眼金睛,才能从中识别出最优质的那一个。而一向冰雪聪慧的她,也的确有这样的本事和运气。

只是,偶也曾纳闷。一个如她一般表面上热情奔放,骨子里却冷傲疏离的女子,居然也曾专注于一花一草,一树一木,并且操守得如此情深意长。或许,她就是像张爱玲那样的女子。在她的心底,爱分为几种,有些爱,若即若离,若有若无就好;有些爱,则需要把自己磨碎了,和着爱恨伤痛悲怨一起煎熬,喝下去,才肯罢休。
 
那是一段卑微的爱情。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爱得卑微到尘埃里,几乎快要开出一朵花来了。爱才惜才的她,一眼就相中了出类拔萃的他,虽然其貌不扬,但满腹才华的他,绝对属于歪瓜裂枣当中的极品。后来,事实证明卿的眼光果然一流。她的那位极品男友突然飞黄腾达,因为一项发明专利,填补了国内某方面的空缺,因此名利双收,在国内名声大噪。人也跟着变得自负起来。

都说男人的自负,与女人的轻佻,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自负的男人难有真诚,如同轻佻的女人难有真情一样。只是,对于一个并非一无所有,更加看重于精神上沟通的成熟女性来说,功能名就,事业成功,并非是吸引她们的唯一武器,而知冷知热,志趣相投却往往更能打动她们的芳心。

这段有往无来,须仰视的爱情,终归是不能自给自足的,也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后来,那男滴要回国发展,卿于是主动提出分手,最终还是放弃了这段使她整日处于焦虑不安当中,并没有带给她很多愉悦与满足的所谓爱情。她记得某哲学家说过:一段好的爱情是通过一个男人看到整个世界,一段不好的爱情是为了一个男人放弃整个世界。她不想放弃和失去原本属于她的世界。

卿的决绝,令偶想起电视剧《欲望都市》当中的女主角之一萨曼莎的故事。她曾亲眼目睹有钱男友跟其他女人在床上嘿咻,因此落下一个后遗症,即使后来俩人和好,男友赠送巨型钻戒向她求婚,仍然消除不了她时常浮现在眼前的幻觉与持续的担心。最后,她只好下定决心脱下戒指还给他,坦承自己年纪一把,要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快活自在的生活,于是俩人遗憾地分手。

后来,卿从众多的追求者当中,挑选了一个年龄,收入,学历以及家庭背景都与自己差不多的,情投意合,门当户对的男友结了婚。如今,俩人的日子过得如鱼得水,非常滴滋润。真是应验了张爱玲说过的那句话:“爱情就像是海滩上的贝壳,不要拣最大的,也不要拣最漂亮的,要拣就拣自己最喜欢的(也就是最适合自己的),拣到了就永远。”

也许,有人会说卿不够聪明,因为她放弃了一条通往荣华富贵的捷径。而卿却乐在其中。由此,我又想起了物质女人中的楷模邓文迪的一番话:“爱情,不是没有可能,只是空气中漂浮着一些沙尘,沙尘可能迷住了我们的眼睛,但别让它腐蚀我们的心智。”

或许,一个物质与利益至上的女人,永远也体会不到一个爱情至上的女人的追求与乐趣。两者是多么极端不同的人生观。前者永远都会以爱情的名义勇往直前,为利益而战,为名誉地位金钱而争,在这种女人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爱,温情,体贴,善良等褒义词,只有冷血,冷酷,冷漠等贬义词。

当然,爱情对于利益至上者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奢饰品,他们很少会把时间精力情感,花在虚无飘渺的追求上。爱情,也只是他们饭后茶余的一种消遣。“不乱于心,不困于情。”才是其追求的至高境界。

这里转载一段著名编剧廖一梅在谈《恋爱的犀牛》时的一段话,她说:“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自己不曾发现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器官,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因为太柔软了,痛触必然随之而来,但没有了与世界与人最直接的感受,我们活着为了什么呢?”

这段话听起来,诗意得不可思议。可是,如果把其中的”爱情“,全部换上”通奸“两字,是否显得更加刺痛人心?那种柔软是否更加触不可及?那种痛触是否更加麻木不仁?那种虚妄是否更加痛彻心扉?

忽然就在想,假如邓文迪女士不那么强悍,一个劲儿地勇往直前,大刀阔斧,而是像翁帆小姐一样,温顺娴雅,像一只兔子一样,静静地安守在老墨的身边,是不是结局会完全不同?又或者是邓女士当初,以她耶鲁大学MBA的学位,挣个年薪几十万的工资,嫁个差不多上下的美国民工,日子其实也会过得很惬意。只是性格决定命运,注定了她终身都将在风头浪尖上讨生活。

卡夫卡说过:目标是有的,道路却没有;我们说有路,无非是踌躇。哲人们常说,生活的妙处,就是不给自己添堵。假如爱,竟如通奸一般地难以忍受,我们又何必给自己觅得死路一条呢?

最后,来一首浪漫主义的诗句,作为令人窒息的通奸的爱的结束语。

你永远不知道
你是我渴望已久的晴天
你是我猝不及防的暴雨
你永远不知道
你是我赖以生存的空气
你是我难以忍受的饥渴
你永远不知道,我的爱人
你也许永远不会知道。。。

                                        一一《恋爱的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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