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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向忠发供词

(2009-06-11 14:58:53) 下一个
向忠发供词

一、自 述

我是湖北人,现年五十一岁,是一破产的农家子弟,十四岁入汉阳兵工厂做学徒,共住二十九个月,因与工头不合,被革除。遇一亲戚廖某,介绍入造币厂,共住四年,因厂倒闭,去江西名人王家全家中做佣人,三年多,后来又由他介绍入他所经办的轮船公司任事(九江至南昌往返)。我在轮船公司内因为经东家的介绍,故只做了四个月,就升任二副,做二副二年又升任大副,后因轮船公司与矿物局(汉冶萍)的轮船撞坏了盐道所坐的船,与盐道口角,后经通缉,乃逃至湖北住。湖北住一年多,此时正值造币厂已开工,即入厂做工一年,又因武昌起义,造币厂停工,经人介绍入汉冶萍公司一八○号船上任事,直至一九二三年始脱离。

我入共党的经过是在汉冶萍公司工会,担任工会副委员长时(一九二一年),由许白昊(此人已死)介绍加入C、P,七天以后,即任支部书记,「二七」事变以后,提升C P湖北区委。一九二三年失业后,由彭泽湘(现已开除,时为湖北省委书记)介绍任湖北省委书记一月。当汉口市党部成立时与刘百川等负责工作,我担任工人部长,曾出席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北伐军到武汉时经辞三次始准,后任武汉总工会委员长及市政府工作,到国共分家以后,共党五次大会当选中央委员,因开会通知只发给我一次,心颇不快。七月间在武昌蛇山开中共中央会,后因大发牢骚,中央亦未答复。又因「八一」罢工,我不同意,虽经罗亦农说服,却又将我送到汉口法租界一洋房中禁闭了,此时我见罢工已失败,遂不经共党中央的同意即私逃长沙了。到长沙后,即住乡下一月,后共党中央派朱鹤林带洋一百元陪我到上海了。(在「八一」以后,我曾出席气「八七」会议,组织中央政治局,我也是委员之一。)

我到上海之后住过一短时期,即被派赴莫斯科,同行者共十四人,我任主席。到俄后参观各处约数月,又去比利时住了数月,再返莫斯科,出席在苏俄召集的赤色职工国际的第四次大会,时苏兆征为主席,我任副主席。未几(一九二八年六月)中央开六次代表大会,我任主席团,回国后任共党总书记。曾被幽禁一个月(与立三、蔡和森、王仲一等同住)。一九二九年九月,共党二中全会开会时,周恩来与李立三在会场上发生意见,开会后两天,又发生争执。我对李的主张虽不同意,但不能反驳他。以后他们二人常有纠纷,我始终为他们来调解的。一月后他们的冲突日烈,无法解决,周恩来决意赴莫斯科报告国际,结果国际答复说:「中国党错误,国际驻中国代表亦错误。」此时瞿秋白等也来了,三中全会由瞿秋白领导,其所措施,下级大为反对,不得已国际派了米夫来华,找我谈话说:「以前种种错误,你都要负责,须受惩罚。」

经过米夫谈话之后,我却没有受处分,因为米夫说:「向忠发是一个工人份子。」此次米夫来华后,自中共中央的组织采变更了,分工制度,因而一切经济权均不经我手,我的总书记,只不过虚位而已。不久因为罗章龙组织非常会议,米夫召集徐锡根、陈郁谈话,这一次的谈话,我没参加。米夫返俄后,有一德国人作中国党的国际代表。四中全会的报告,周恩来起草,由我向国际代表报告,而陈绍禹大加反对我,说我是调和主义者。四中全会选举的结果,名义上仍由我来继承六次大会的总书记,但在事实上已经实行了分工制,如沈泽民任宣传,周恩来任军事,赵云任组织,从此各人各管各事,我在共党内不甚管事了。

二、供 白

一、国际——国际共党驻沪东方部负责人,前为俄人米夫,现已回国,刻由一波兰人负责,但自称是比国人,闻已被捕,押在英租界巡捕房中。

二、中国——中国共党中央政治局委员:
向忠发 周恩来 陈绍禹 陈郁(已去莫斯科)
卢福坦(即老山东)徐锡根(去鄂西赤区) 项英(去赣赤区)
候补委员:王克全 罗敦贤 张国焘(在赤区) 关向应 顾顺章
职 务:
总书记——向忠发
宣 传——张闻天
组 织——朱 森
军 委——李福春

三、特务委员会
从前是我(向指自己)和周恩来、顾顺章,但自顾顺章被捕后,经人报告,阅已自首,遂施行改组了,前由顾顺章负专责,现改为廖成云负责。其组织如下:
1. 廖成云 总负责(前江苏省委)
2. 赵 云 (第三科——红队)
3. 潘汉年 (第二科——侦探)
4. 杨 森 (第一科——社会及各种技术)
5. 陈寿昌 (第四科——交通)

四、苏区负责者:
1. 苏区中央政治分局 项 英
2. 鄂西分局 夏 曦
3. 鄂豫皖分局 张国焘
4. 闽粤分局 邓发

五、李立三已经送到莫斯科去了。

六、各地上层负责者:
我因为近来同周恩来不合作,下层的组织及负责人的情况多不知道,现在所能说出的仅限于各地上层负责者:
1. 江苏省委兼上海各区委指导:
书记 王云程(湖北人,留莫回来。)
组织 吴致中(湖北人,留莫回来。)
上海分七区:沪中、沪东、沪西、闸北、法南、吴淞、上海(码头及海员。)
2.浙江——有两中心县委,无省委组织
⑴ 温台中心县委。
⑵ 杭州中心县委(已破坏。)
3. 安徽——过去有省委,现无。
特委有三:安庆,广德,南宁。
4. 山东——有省委,五六月破坏,新派二人去,姓名不知。
5. 河北——顺直省委由殷鉴负责。(从前罗章龙派的非常委员会省委已解散。)
6. 满洲——李翔伍。
7. 哈尔滨市委书记——伍何敬(河南人,自莫回来。)
8. 河南——季中发。
9. 湖南——无法组织。
10. 湖北——只有桥口区委一个(月支三百元。)
11. 陕西——只有市委一个(人数不多,惟未与中央发生关系),近派刘国章前去(此人前为中央与国际代表间领款者)。
12. 广东省委(包括广西,驻香港)书记蔡和森。
13. 四川,云南,福建都不详。
14. 察哈尔等特区无人负责。

七、各地实际情形:
1. 以江苏省委较有力量,上海为最,但亦极为薄弱。
人数(党员)除赤区外,约有二万党员,内中大部份挂名和不起作用的,自然亦都算在内。
2. 成份:工人占百分之十,农民占百分之六十,智识份子占百分之三十。
3.上海方面:党员五百八十人,青年团员二百七十六人,工会党员四百七十人,月缴会费共计二百七十余枚铜元,由此亦可见力量之薄弱了。

八、军事——从前经中央局决定共七军:
第一军 毛泽东 朱德
第三军 彭德怀 黄公略 总称一、三集团军、
第二军 贺 龙
第四军 邝继勋 (鄂豫皖)
第五军 毛泽东 (一部份,力量很小)
第六军 周 郡
第七军 李明瑞
总计赤军人数十二万余人,枪枝七万余。

九、共党经济来源:
(甲)国际供给者:国际帮助中国共党每月一万五千元美金,中国五六万元,实际上国际的款是俄国共党供给的。最近经济的支配权操在周恩来手里,我不知其详。但是从前中央总行动委员会时,由我来支配经济,所以我知道的很详细。其分配如下:
1. 江南局 五千五百元,后又加上一千元
2. 南方局 四千二百元
3. 长江局 六千元
4. 北方局 四千八百元
5. 满洲 一千二百元
6. 军部 九千元
7. 宣传 九百元(印刷费另外)
8. 组织及招待 一千三百元
9. 红旗报 二千元(现由罗绮园负责)
(乙)赤区接济者:
在赤区中所没收或抢掠的财物,统统都换成现金,再由在芜湖开发金铺子的同志张人亚兑换成现洋及钞票,交来上海给中央。前后由我经手有两次:第一次,一九三○年六月由闽西运来七百两;第二次,一九三○年底,由赣西南运来两千零七两。由这两批款内提出八百元组织商业机关,派陈绍禹作老板,——现由廖成云负责交付,此外尚有许多大批现金由赤区运来,但都不是我经手的。
(丙)绑票或抢掠:
共党的经济,有时因国际的关系一时中断,款子不能来,亦有的因赤区的接济没有到,因此就时常采用绑票和抢掠的方法,这种工作主要是由特务第三科红队负实干的。

十、附记:
1. 喻泽时——交通主任,住戈登路戈登里。
2. 李金生——是我的工作负责人,于前星期内被公安局捕获,共有七人,闻现解司令部,他知道我的机关很多,经过此次破坏,各处机关均迁移,因此我也受了国际的严重警告。
3. 妇女部——周秀珠住闸北邓托路口同春里七十二号。
4. 青年团总书记秦邦宪,住古拔路横路三号,开会地点在西摩路。
5. 国际接头处及领款机关在忆定盘路。
6. 共党现有干部全国不过二百人,在莫斯科者亦不过二百人,人才极感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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