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飘小鸥

很高兴总算有个地方可以表达一下自己,可以尝试留住一些转瞬即逝的感觉。
正文

连载小说:朝朝暮暮的爱情(暂用名)一

(2009-05-23 02:02:24) 下一个


行吟要来了(一)

行吟语录“两情若要长久时,就不能朝朝暮暮!”


        自从收到他的EMAIL说要来看我以后,每天晚上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饼直到下半夜,已经有五六天了,如果再这样下去,就彻底完蛋了,黑眼圈、皱纹、憔悴的面庞统统会不请自来,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一个严重的问题!

        再有三天,行吟就要来了,只有三天了,如果我能72小时窝在床上像只猪一样呼呼大睡,然后一觉醒来,小脸红润,面如桃花,亭亭玉立地往温哥华机场那么一站,那么任他来的是一个素未谋面,从网上凭空掉下来的行吟哥哥,还是好莱坞的老帅哥布拉德皮特,我飘飘小鸥都无所畏惧了,媚眼轻轻一飞,继而脸微微一红,头稍稍一底,做出千娇百媚,不胜娇羞状,估计三招之内,统统拿下!

        当然这是开玩笑,诸位看官万万不可当真!徐娘半老,不仅已经丧失千娇百媚的资本了,也不仅仅每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到了白天还不得不强打精神马不停蹄地给白人资本家效力,更关键的是早已失去了这个心情,心态已经提前迈入后中年阶段,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是刀枪不入,水火不进了,却不知为何,这一次单单掉进了行吟这口井中,不能自拔。

      “一去一万里,千之千不还!”这就是行吟在他的QQ里的个性签名,也是当初他的小喇叭朝我吹响时的附加信息,就是这句话一下打动了我的“芳心”,我想都没想就点了加为好友,打开他的个人资料看看,哈哈,还挺有意思,
                   
                    ID:  行吟
                   性别:男
                   国家:爱无国界
                   省份:天天反省
                   城市:无所事市

        一下子,对话的欲望就被他撩起来了,马上就有点好奇地想问问他真的能天天反省吗,为什么会无所事事等等?即使从我那既饱经风霜又看透红尘的双眼来看,这纯属一个撩人的噱头,是一个美味的诱饵,却还是经不住如此的诱惑。

        原因之一是,当时我正处在人生的最低谷,在经历一场磨难。婚前婚后加起来相处将近十年的老公被人泡走,我不得不从我们辛辛苦苦买下来,才刚刚付了两年贷款的OT HOUSE里搬出来,分租了一个天津女孩的两室一厅。不能说每天以泪洗面吧,也算得上有点儿头重脚轻兼晕头转向。

        原因之二是,能拿出如此诱饵的男人,也值得去试一试他的鱼钩性能质量如何,想必和他聊天不会味同嚼蜡,应该会有点儿棋逢对手的感觉吧,至少在我灰暗的生活阶段他看起来像个幽默的对手,估计能在大雪中给我大老远的送点炭过来,呵呵,这么想,确实有点实用主义,但对一个溺水待毙之人,我们也应该允许她见根稻草就抓住不放吧。

        闲话少叙,书归正传,只剩三天了,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第一天,下班后置行头,直奔我的最爱--RICHMOND CENTER,不顾四肢酸软的疲劳和呵欠连天的困倦,一间间时装屋的乱转。无论如何,当我站在温哥华机场的时候,总得让自己看上去像个靓女吧(尽管实际上已达到靓女妈妈的标准)!

        第二天,直奔DOWNTOWN,找到那个秀气的不像男人的日本发型师TOYOHARU TANAKA,跟这个大男孩软磨硬泡套磁半天,终于加塞给我做个头发,否则要预约到三个星期以后,真想不通为什么他们的生意这么好!不过他们做的头发也确实无可挑剔,否则我也不会把我心爱的40刀钞票送给小日本,40刀啊,都够去水车屋吃好几次了。

    第三天,在家DIY,打开梁祝的小提琴协奏曲,在哀婉凄怨的音乐中把黄瓜茄子西红柿酸奶什么的统统倒进搅拌机,打碎,再打碎,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这些糊糊弄到脸上,像个僵尸样躺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估计如果此时此刻被行吟哥哥看到,结果可想而知!

    明天他就要到了,在山环水抱,郁郁葱葱的温哥华,在天空是如此湛蓝,空气如此干净透明的温哥华,明天我就要站在机场,在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流中,去等待,去辨认我的爱人,那从一万公里外来的爱人,那从未谋面,连照片也没有互换过的黑头发的爱人。而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百无聊赖地坐在飞机上,忍受着无烟可抽的痛苦,压抑着内心莫名的兴奋,脑海中描绘着我的摸样,横渡过那烟波浩淼的太平洋。而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奔向我,奔向一个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等待他的女人。

    我倒觉得实际上对他来说,在目的地等待他的只不过是两个抽象的名词:一是飘飘小鸥,一个正在被丈夫抛弃的女人;二是温哥华,一个美丽遥远而又寂寞的城市。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只有一次聊天中,他问到我的名字,被我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从此他不再提起。

    我喜欢他的ID,行吟,边走边吟,边走边唱,低低的浅唱,豪迈的仰天大吼,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和指指点点,只是走向自己想去的地方,这该是怎样的一种浪漫啊!所以我不想这么早知道他的名字,他就是行吟,足够了!行吟,行吟,就为了两个曾经很陌生的名词,飞了十几个小时,万里迢迢的来了,这一切,叫我如何不感动,又叫我如何不想他?

       未完待续



[ 打印 ]
阅读 ()评论 (5)
评论
bluepeach 回复 悄悄话 好象蛮好看的,接着写吧...
hl1108 回复 悄悄话 waiting for next episode
mae 回复 悄悄话 ok...keep going...I like your writing..:-)
又见飞刀 回复 悄悄话 路过,纯支持!
老鱼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