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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废話多多】
不知为什么,打老婆成了热门话题,过些日子就拎出来叨叨一遍。看了最近的几个帖子和众多的跟贴后,令我吃惊的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ID,包括一些我认为很理性的ID,男女都有,认为有的老婆该打。
最常见的说法是:打老婆固然不对,但老婆太。。。,非打不可。这种说法的错误在于,有的事情有“但是”的余地,但打人没有。打人,不管是男人打女人,女人打男人,女人打女人,还是男人打男人,犯法。这是一个对与错的问题,没有灰色地带。
打人犯法,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情,怎么成了年,反而糊涂起来了?
看来打老婆表面上是对家庭暴力的无知,实际起源与于对暴力的认可。所以先来个暴力101,打人为什么犯法?
人类早期为了生存,通过暴力手段从自然界掠取生活必需品,暴力是人类原始的本能之一。当人类发展到了用道德和秩序来维持社会平衡时,运用暴力会扰乱人们的道德原则和社会治安,所以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用理智来代替本能的意识越强。法律上对暴力的制裁也越严谨。
西方国家开始重视家庭暴力的时间并不长,“家庭暴力”一词最早于1973年英国国会的讨论中出现。美国国会在1994年第一次通过反妇女施暴法案(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1996年此法案经过进一步的修正,正式认定家庭暴力为联邦罪之一。随着对家庭暴力的研究和认知,目前家庭暴力的范围包括了在婚姻,约会,家庭,和同居关系中的虐待。虐待的形式包括了肢体暴力,性暴力,情绪虐待,语言虐待,和经济制裁。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丈夫打老婆,但统计资料说,女性占被施暴的三分之二,(也有四分之三说)。所以说说为什么打老婆不对:
1. 人类已进化到暴力不仅违背道德,而且违背法律。
2. 一般来说,男的比女的力气大,打老婆是以强欺弱,不公平。
3. 打老婆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老婆使用语言暴力,问候丈夫的母亲,并不给予丈夫使用肢体暴力的权利,两错构不成一对。
一个人一旦上手打人,这个人不是不懂道理,就是有心理问题。挨打的老婆不一定要离婚,但一定要想办法解决问题。
可以事情过后给他讲道理。可以找心理咨询。可以叫警察。等等等等。
但不管做什么,关键是采取行动。老婆要什么都不做却想以后不挨打了,难。
不能说所有打老婆的人都改不了,但在改之前,老婆大概还要挨无数次的打。所以不想离婚的老婆先看看自己有多少爱禁得起一顿又一顿的打。
«我编编,你看看,法律责任我不担。你转帖,我无怨,废话多多拥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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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的果然是猪。
打老婆犯法。
在美国,打老婆犯法是美国国会定的,细节请看主贴。
中国有妇女儿童保护法,是人大定的。因为老婆是妇女,所以打老婆也犯法。
有关打老婆,历史和现实的处理方法是相反的。不知你说“尊重历史现实”是指历史还是现实。
联合国在1993 制定了“反对妇女施暴法”国际上大多数文明国家都有反家暴法。你的“与国际接轨”是与那个国家接呢?
最后,“该出手时就出手”在梁山水泊行得通,现在打人真的犯法
在农村,力量是生存的条件,用打老婆来向别的男人示威是动物的本能。
社会文明进展就是要通过道德和法律来抑制这个本能。
谢谢来访。
很同意你所说的打人的人没有尊重别人的能力。
你不觉得当一个人打人时,此人立即就变成了弱势的小人了吗?因为(1)他不懂尊重别人,(2)他不懂如何与人沟通,(3)他失去了语言能力而变成了动物,(4)他失去了爱的能力,(5)...
在UCBerkeley, 我还真见过中国男人打老婆,邻居报警,警察先生问:"First time?". 中国男人笑答:"of couse not!" 立即逮捕。在美国打人违法。
打人不犯法吗?你老婆不是人吗?“尊重别人的自由”?你有打人的自由吗?你去马路上打人试试?
把你的自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笑。中国男人弱势,所以要靠打老婆?什么东西。
糊涂的原因是没有法制观点:打人犯法。
如主帖中所说,人们对家暴的无知起源于对暴力的认可。即使女的嘴臭,也并不给予男的打人的权利。
家暴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儿说的清的,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想明白的。在人们的文明和道德水准提高到明白暴力与文明社会是相悖前。只有用法律来约束:打人犯法。
太感谢你的评论了。
你说的我都同意,只是有一点:我认为一个家庭没有头,夫妻之间和父母与儿女之间没有高低之分。
网上常看到管丈夫叫"领导”的帖子,虽然是开玩笑,但做妻子的这么说已经把自己放到从属地位了。现在听到的中国女性的独立精神连五四前都不如。很多婚姻不顺的女人不离婚的原因是怕找不到新丈夫。受了那么多教育,那么能干的女人们,找不到丈夫又如何?
还是那句话:男人也许能使女人活得更好,但我就不信女人离了男人没法活。
有时候旁观者清,因为和自己没有什么厉害冲突。
这正是我的贴子要说的。但就这么简单的道理些人理解不了。
妙句!莞尔一笑
说得好。这种贱男人,只配自己过。
这次原创家暴潮,本来想忍住不说话的。我总觉得没经过家暴的人,如果没有专业培训,很难理解被家暴人的心理,说了也白说。
但有个帖子,讲帖主自己如何鼓励朋友回家打老婆,朋友动了手,把老婆打服了。他的理论是治不住老婆还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这就不仅仅是家庭暴力了,同时涉及到了一个人对暴力的认同,对夫妻关系的理解,处人为事的原则。但很多跟帖还同意他“这老婆欠揍”的观点。
咱不说在国内了,只说在美国,打人犯法。我遇到的美国人,哪怕是没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知道这个理。我家黑漆板凳急了会吵,但他不会上手。因为他从小的概念就是打人犯法,法是不能犯的。我遇到的家暴者会给自己找无数的借口,但没一个人会说打老婆有理。
所以海外华人要反家暴,首先要反暴力。以强欺弱不道德等等,不是一天两天能说清的。但人们若意识到打人犯法,愿意以身试法的人还是少数。
我生活中从来没亲眼见过家暴的例子(打孩子的见过),我爸妈从小到大没动过我们兄妹一个指头,记得小时候哥哥调皮闯祸,我妈抱怨我爸说,要是人家老爸,早就打一顿了。可就是这样,我爸也从没动过手。我先生家更温油,连大声说话都很少。所以我觉得是不是还是和人的本性有关?有的人怎么样都不可能动手,有的人虽说看着好像是被逼急了才动手,但骨子里就有暴力的种子?更不要说那些拿打老婆当成生活一部分的,我觉得简直就是没进化好的。
我觉得家暴的起源、成因,施害者的心理,被害人的反抗,要是你拿出你那做学问的劲,大概会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不要也罢。
说得好。
家暴,归根到底是一个对暴力的认同。
从理论上讲,我想要是我,一上手就跑了。但要真轮上了,可能不会这么理性的。
谢了。
出了好几本书了哈,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