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有关邓玉娇事件的好文 定理:为了邓玉娇案,海外中国人该出手了。 |
送交者: 定理 2009年05月23日21:07:17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邓玉娇案凸现了中国大陆的官审制的无能和无公信力。 近有全球经济衰退,远有全球能源危机和将来的粮食短缺。在这个日趋恶劣的国际大环境中,中国连对内部的与政治无关的官民冲突都没有一个具备公信力的裁决机制,弄得上访、暴力、群体暴力成了家常便饭,能不是等着要崩溃吗。 海外的中国人,与其为这事众说纷纭争吵不息,倒不如出手行动。 可以写信,把对邓玉娇案的要求写下来,大轰炸般地重复地传真和电邮到中国大使馆,甚至大轰炸般地转贴到中国国内的网站。提醒那些官僚,别忘了在奥运会‘圣’火期间,很多海外的中国人上街游行替中国解了围,别忘了汶川震灾时,更多的海外的中国人慷概解囊。告诉那些官僚,若再不用透明公信的机制来处理邓玉娇案,就别再指望从海外的中国人这里再募到一分钱,更别再指望将来中西方冲突再起时,会得到海外的中国人的支援。 效果,不一定大,但绝对不等于零。而且,这可能是我们目前唯一有的行动。 如何用透明公信的机制来处理邓玉娇案?可参考我的《定理:邓玉娇杨佳,官审制的尴尬》http://bbs.creaders.net/tea/bbsviewer.php?trd_id=360520。 |
邓玉娇案实质是突破了社会心理承受的底线 | |
万维读者网 作者: 冼岩 2009-05-25 17:51:36 | |
万维网友冼岩来稿:随着官方态度的明朗,鹦鹉学舌却自称尊重法律和理性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人标榜冷静、客观、理性,好像理性就是他们家养的一条狗,只会跟着他们跑。说什么“不要干涉独立办案”、“不要被激情掩盖事实”、“回归司法才能求得邓玉娇案的公正”——什么叫做“回归司 这些伪理性主义者不管自称是什么专家,懂多少法律,他们都回答不了一个最简单的问题:除了拔刀反抗,邓玉娇还能怎样?难道只有顺从强暴,才符合所谓法治对普通公民的期待吗? 要么顺从,要么因反抗而获罪,如果一个社会留给弱者的只有这两种选择,那么这不仅是邓玉娇个人的悲剧,更是我们整个时代的悲哀,是法律制度本身在犯罪,在颠覆先于且高于一切法律的人类普遍正义法则。舆论所谓“非理性”的积极介入,正是要挽救这种悲哀,制止这种犯罪。 当然,巴东公安局并不认为邓玉娇还需要什么其他选择,所以他们毫不迟疑地将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甚至连“防卫过当”也不予考虑。或许在他们看来,玩了就玩了,奸了就奸了,官人们看得起你,你应该高兴还来不及,怎么还需要“防卫”,还需要“反抗”? 不由得想起了林冲、吴琼花与白毛女,如果他们现在还在,看到这样的事,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 或许,只有到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人们才能够真正理解,为什么会有一个词叫做“逼上梁山”——那是一种完全没有了指望的绝望,是无边无际的彻底黑暗,因为它突破了“总要给老百姓留下最后一线活路”的最终底线。对此,巴东县公安局及一些鹦鹉学舌文人却轻描淡写说“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或许他们的意思是,因为他们经常干这种指鹿为马的勾当,所以才觉得“普通”。实际上,近年来这种“突破底线”的事情确实也并不罕见,但像这样公然诬良为罪,在众目睽睽之下还坚持要突破底线的,却是闻所未闻——这才是民意激荡的理由。 |
邓玉娇案在过去两周引起了海内外华人的广泛讨论,有人从法律的角度,也有人从政治的角度去探讨。我这里先撇开法律和政治不谈,只从社会道德伦理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此案对中国可能的影响。 案件过程 2009 年 5 月 10 日晚 7 时 30 分左右,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黄德智及另一邓姓同事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休闲之前,邓贵大三人欲前往梦幻城二楼一休息室休息。黄德智在前,邓贵大和邓姓同事紧随其后。 黄德智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服,便询问她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说,她是三楼 KTV 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黄德智听后很气愤,质问邓玉娇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此时,跟在身后的邓贵大说,“怕我们没有钱么?”便随手从衣袋里抽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邓玉娇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沙发上。 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修脚刀(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邓贵大因伤及动脉血管和肺部,在被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已被转至宜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网民反应 据星岛日报资料,广大网民对邓玉娇持一边倒的同情态度, 77% 的网民不认同对邓玉娇以故意杀人罪立案,认为邓玉娇无罪; 69% 的网民认为邓玉娇刺死邓贵大系正当防卫;仅有 2% 的网民认同对邓玉娇以故意杀人案定罪; 20% 的网民不认同故意杀人罪,但认为邓玉娇应受到法律制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近一、二十年来,中国的娱乐行业蒸蒸日上,洗浴中心、高级酒巴等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一样在全国各地兴起。有很多是正当营业,本无可厚非,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私下提供色情服务,业者与消费者心照不宣。在这些色情场所,有些女孩是自愿的,但也有一些是被逼良为娼。 一个社会,如果女性的尊严得不到尊重,那就算不上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尽管人类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男女之间越来越平等,但被动防守与柔弱始终是女性的天性,而男性的主动性、攻击性依然不改。在良好的社会秩序与规范的法律规则下,男性应尊重女性的意志,以宽厚的胸怀温暖女性,而不能以狭隘的胸怀甚至变异的心态随意强奸女性的意志,随意侮辱女性的尊严。 只可惜,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浪潮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进步,同时也因对物欲的过度追逐而道德沦丧,传统价值观被扭曲。一方面,女性为贪图享乐和富贵,不惜为金钱出卖灵魂和贞操,价位越高越风光,毫无廉耻之心。那一群群明码标价的无耻明星,那一伙伙不知羞耻的大学生二奶,那一堆堆的扒权嗦球的官员情妇,不都是活生生的事实吗?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似乎成了成功男人的座右铭。 另一方面,一群拥有了一定财富或权势的男性,对道德和法律根本不放在眼里, 仰仗自己的权势与财富为所欲为。在他们眼里,女人只不过像一顿筵席,要么有人免费送来供自己享用,要么自已花钱来买,总之没有得不到的。 正因为如此,当邓贵大等人花钱索取“特殊服务”被拒之后,便老羞成怒强行施以暴力,将人的尊严、女人的尊严抛之脑后。在他们看来,所以娛乐场所的小姐都是供别人享用的,那有钱买不来的道理。邓玉娇在他们眼里简单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怪异女人。 是啊,我们应当正视这样的现实。邓玉娇只是千千万万个娱乐场所女性之一员。可以推断,像邓玉娇所面临的鄙视和凌辱可能无时无刻不发生在我们的周围。然而,无数的弱小而无助的女性,没有勇气去抗争,她们被人欺压、被人强奸,却只能将眼泪吞下,逆来顺受。 警醒了国人 邓玉娇案发展到今天,很多东西已超出法律的范畴。据说公安部己介入此案,我想信会给邓玉娇和死者一个公正的判决。虽然我们不希望看到,但法律永远不可能不受社会舆论的左右。就是在美国,当初 O.J. 辛普逊和金恩案不也受到舆论巨大影响吗?从这一点上讲,我认为案情会朝有利于邓玉娇的方向发展。何以见得?有网友的评论为证: “邓是个刚烈女,为自己尊严手刃色狼,真乃女中豪杰也。” “应以正当防卫,这样可抑制大陆官员在这方面越来越严重的腐败现象。” “如果这个女服务员没有这样做,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被这一干畜牲轮奸!” “一个正常的女人为了生存,在那种卖笑的地方,靠把水果刀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能不抑郁吗?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啊!” “一个反抗强暴的女人在杀人后主动自首,被定为精神病,太说不过去了吧。” “应该大力表彰这种不为富贵折腰,勇敢自卫,制服歹徒强暴的女性英豪!是中国女性的骄傲!” “难道不用水果刀,让禽兽发泄兽欲?对待禽兽就是要用水果刀进行正当防卫!修脚女无罪!从报道看,巴东县公安局还是比较公正客观的,能实话实说。”
我认为邓玉娇案发后,公众得到的资讯算是详细的,首先要感谢警方这么高透明度地办案,接下来希望那个女孩子得到公平的对待。如果没有广大网民的支持,就惊动不了高层,只要高层介入了,县官的保护伞就不存在了,弱女子邓玉娇应当为此而庆幸。 从社会上下对邓玉娇一案的反响,我看到人们良心未泯,道德仍存。邓玉娇绝望中的勇气与爆发力深深震撼着我们,还有更深层次的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困惑着我们,甚至另一个邓玉娇还会不会出现的可能也让我们无法释怀。 我希望,邓玉娇以她柔弱手拉响了一个警报:男人,别以为金钱权势可以让你们为所欲为。女人,尤其是无权无势的女人,你不是生来就注定要被人鄙视、被人凌辱。全社会在重塑道德大厦的同时,应当首先为女性提供一处安全的庇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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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浪宽张贴 @ 2009-05-25 18:33:13 (695) (来源: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5&postID=36526) |
邓玉娇案为中国领导人提供最好的“作秀”机会 | |
万维读者网 作者: 冼岩 2009-05-25 18:00:27 | |
万维网友冼岩来稿:时至今日,邓玉娇案的意义,早已经超越本身,成了一场政治博弈。一边是网络与媒体汇聚的亿万民意,另一边是既得利益与既成格局。必须承认,网络这一技术的进步,已经深刻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力量对比。占人口大多数、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已经不再是全无还手之力;借助网络,他们也开始形成自己独特的“势”,“社会正义”因而有了自己最纯粹的守候者。强势集团要“摆平麻烦”,再也不会那么轻而易举,波澜不惊,除非他们能够封杀网络言论。有人说,金钱可以 邓玉娇案除了反映上述政治博弈及力量变迁外,还有着明显的社会指标意义。它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的一座航标:如果邓玉娇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意味着强势者的胜利,同时也是警示世人:当弱者面对强者的强暴欺凌时,不得反抗,反抗的结果必然是再遭到另一种更强大力量的强暴,即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邓玉娇能够被免于起诉,乃至法律反过来追究强暴者的责任,那么,当以后的强势者再施行强制时,就必须顾忌一二了——法律已不再是他们对付反抗者、保护自己的专属工具。整个社会的格局与空气,或许也将为之一变,为之一清。 普遍而言,民众是现实的。对于那些几十年前的往事,关心的人有限,人们更关注现在和眼前;对于那些理想化的政治理念或政治运动,大多数人是无暇顾及的,他们看重的,还是自己的切身利益与现实处境。所谓“老百姓心中有一杆秤”,这杆秤就在这个地方,也只在这个地方。邓玉娇一案,浓缩了当下大多数中国人的切身利益与现实处境:一个小女子,当面对强暴时,她可以作何选择?她的出路在哪里?有什么力量能够帮助她走出困境?——迄今为止,法律和制度都没有站在她这边,站在她身后的,惟有网络与民意。她的命运莫测。 邓玉娇个人的这种莫测之险,却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机会。不管在什么制度下,不管在什么国家,政治家都免不了要“作秀”,这是政治家与民众进行互动的一种方式。小布什手捧圣经是“作秀”,毛泽东登上天安门城楼也是“作秀”。当代中国的领导人,也越来越重视这种互动形式。“作秀”并非贬义,但“作秀”也要讲时机;强而为之,可能适得其反。此时此刻,已经聚集了亿万民心的邓玉娇案,就是一个最好的机会。它可以让中国领导人扮演“青天”的角色,而且可以轻易获得极广大民众的认同,重新凝集中国老百姓对政府、对法律、对社会正义的信心。 鉴于此,强烈期待国家领导人的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拯邓玉娇于水深火热之中,昭正义于光天化日之下。 |
时寒冰:邓玉娇案背后藏着多少秘密?(最终完整版)
标签: 邓玉娇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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