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的碎片
——青春的印记
A 白 那年的元月,下了一场大雪。到处是一片白色,白的树挂,白的江面,白的马路;白的屋顶,白的烟囱,白的窗花。
那年的我们,能背诵很多毛主席语录。“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
那年的我,拥有着白色的年龄。
因为比同龄孩子上学早,所以,中学毕业后,赶上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尾巴”。爸妈担心我年龄小,加上在家排行也最小,舍不得,也不放心让我过早的加入这个行列。
下乡有什么不好?我不理解爸妈的心情。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这是当时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号。
在家待业的那段时间里,我哭,我闹,我说话没好气,我给爸妈脸色看。
从小就磨人的我,终于又磨胜了爸妈,他们只好把不满十六岁的我送到了城市的近郊,“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去了。用当时的说法,叫“知青插队”。
穿过市中心,有一条河,叫马家沟河。城市的生活污水大都经过这条河排入松花江,沉积在河底的污泥是很好的有机肥料。因此,每年冬天,近郊的菜农们就把河里的污泥挖出,堆在河床上冻结,然后再运到农田里,等到春天解冻后,用做菜田里的肥料。
挖河泥的任务就安排给我们这帮“知青”来做。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第一课,就是从挖河泥开始的。
那时的马家沟河,还没有治理,气味不怎么样,景致却是不错的。冬天的景色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因为水流湍急,水在冬季也不结冰,水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了浓浓的雾气,使林立在两岸的大树上,挂满了雾凇。放眼望去,水面上,白雾霭霭;两岸枝条,晶莹剔透。犹如一座仙气缭绕的水晶宫。
最初,我被那里的景致迷住了,心情好的不得了。但很快,好心情就被取代了……
挖河泥的工具是一支长柄圆勺,那木柄足有4米多长,顶端套着的勺,直径约20厘米。由于柄太长,操作起来很难控制。我们这群挖河泥的知青,分成两人一组,每组相隔一定的距离分布在河岸两边。那些老知青,由于干得多了,久了,也就熟练了,操起那长柄勺,有如水底捞月,一勺勺的河泥,带着韵律,被有节奏的捞起,整齐的扣在岸边,远看像一排排镶在雪里的黑珍珠。还真有一种艺术美感呢。
可是,那长柄勺到了我手里就满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轮到我了。我紧张的接过那木柄,握在手中,心里默念着同伴教给我的操作要领:先是双手80厘米左右的距离,握住勺柄的这一端,勺头侧下,快速伸入河底,然后匀速捞起,转向岸边,双手慢慢前移,移至木柄中前端,最后把河泥扣到岸上。
开始了我的第一勺……
第一勺舀上来的是一勺水,倒掉,重来;
第二勺舀上来一勺尖泥,大半勺水,再倒掉,再重来;
……
终于挖上来了满勺的河泥,可是,在往河岸上转运的过程中,忘记了双手前移,结果,运转半径太长了,把满满一勺的河泥,都扣到了前方那组其中一人的脚后跟上。
望着嗔责的目光,我快哭出来了。
经过了一整天的操练,总算勉强掌握了这项技能。我的鼻尖渗满了汗珠,水气、汗气、寒气的相互作用,在我的发梢,眉毛,睫毛上,也结成了白白的“雾凇”。
就这样,我用握在手中初显笨拙的长柄勺,在一片白色中,为自己写下了迈向社会的第一笔。
B 灰
开春了,春忙了。我们这些知识青年真正的融入了菜农大军中。
我“插队”的那个所谓市郊农业社,实际上就位于市中心稍偏一点,和城里上班没什么区别,早晚通勤,骑自行车就可以。
公社共有三个作业点:条件最好的是“炮台”(据说该地方曾是日本鬼子占领东北时的一个炮台,因此得名);其次是阎家岗菜田;条件最差的是阎家岗砖厂(因为砖厂距市中心最远,而且工作性质是“三班倒”,活儿最累)。
我被分配到了“炮台”。
带领我们干活儿的“头”,是生产队里的一个妇女主任,知青们管她叫“阎姨”。印象里,她人长的黑瘦,烟瘾很大,食指和中指由于整天夹着支香烟,已被烟熏的黑黄。眼睛不大,看人的时候,就是正面对着你,也习惯把头偏侧一点,然后用眼角斜视着你。感觉中,她不喜欢我……
在知青里面,我的年龄最小。知青大哥大姐们至少要比我大两三岁以上。他们关心我,爱护我,也照顾着我。他们比我能干。
第一次挑水浇苗,我担着两个半桶水,走起路来像喝醉了酒,最终还是晃掉了水桶,洒了水,磕破了脚。
大哥大姐们善意的笑了,我却涨红了脸。
我认真的,小心翼翼的,想做好每一样陌生的农活,可还是做不好,总是落在大哥大姐们的后面。我又着急又沮丧。“你年龄小,又是新来的,慢慢就好了。”是那个叫“秀儿”的姐姐安慰我,她是我们知青里的领队。可是,我同时也能感到背后一道冷冷的目光,时常在斜视着我。我预感到有些“凶多吉少”。
算上挖河泥的那一段时间,四个月过去了,知青们分红了(开工资),四个月我挣了52个工分,分了52元钱(我所插队的那个生产队,一个工分一元钱),我得到的,还不如其他知青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
可我很满足,甚至有了点成就感。因为对我来说,那钱,是我用劳动换来的第一笔收入。回到家里,我把这四个月的所得,不无得意的交给爸妈,他们笑了,说:你自己留着花吧。
我的预感没有错。分红的第二天,队里就宣布了插队知青重新分配工作的人员情况,我,被“发配”到了砖厂。 我感到困惑,感到惶惑,无助的眼神转向了大哥大姐们,可他们都避开了我的眼光……秀儿姐姐终于在我就要离开的前一刻,含着眼泪拉住了我的手,告诉了我经过。
“你扔过月饼吗?”秀儿姐姐问。
“扔月饼?没有啊!”我答。
“昨天,在队干部会上,阎姨说,有一次,你带的月饼吃不了,把剩下的一块完整月饼给扔了,她心疼的捡起来,“扑噜扑噜”月饼上的土,吃了。还说你太娇气,像个“娇小姐”,这里不能要你了,所以…”
“?”……
想起了那件事:一天中午,我没有带午饭(一般都是在家里带饭盒中午热着吃),就在附近小卖店买了两块月饼。吃的时候,“阎姨”就坐在我斜对面和别人说话,我看到她的眼光不时的落到我手里拿着的月饼上。我想了想,就把那块没吃的月饼递到她面前:“阎姨,我两块月饼吃不了,你还没吃饭,这块月饼你吃了吧。” 实际上,我当时还有点没吃饱。“这孩子…”。话音未落,那块月饼已经被她接了过去,还给了我一个,对我来说少见的笑容。那天我很开心,因为,“阎姨”对我笑了。“也许以后会对我好的”我自己在心里想。尽管那天中午,我至少还能再吃下去半块月饼。
可,怎么会变成这样?
还是没想明白,还是感到困惑,感到茫然。离开的那一刻,感到整个天都是灰色的。
C 红
我来到了砖厂。
首先应入眼的,是一片红色。红的砖窑,周围是座座烧好的红砖垛。
我被分到了“倒架”班。“倒架”就是把码在砖棚里的泥坯砖再反复“倒腾”,使其全面干透。
倒架班加上我共7个人,除了班长外,其余都是女孩。班长是个50多岁的老头,磨叨,脾气乖张,我们暗地里叫他“老曹头”。
有个女孩叫雅芬,大我4岁,我叫她“芬姐”。芬姐一米五四的个子,瘦小。我身高一米六八,细高。我们走在一起,同伴们戏称我俩是大小号“擀面杖”。瘦小的芬姐很能干,曾创下一天倒六架坯的的纪录(大约一架坯为50多米长)。当时给我们定的任务是每天必须保证倒完两架坯。经常是芬姐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来帮我,让我少挨了不少“老曹头”的数落。我和芬姐几乎是形影不离,午休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吃饭,一起说笑。早上约好一起上班,晚间搭伴一起回家。
我很喜欢芬姐,也很感激她给我的关爱和帮助,经常带些个好吃的饭菜,在午间吃饭的时候,一个劲的往芬姐饭盒里扒拉。那时,芬姐就会笑眯眯的说:“够啦,够啦,你多吃点,你还是长身体的时候呢,姐姐我,都成年啦。”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有个穿红背心的小伙子有事儿没事儿的来找芬姐。那个小伙子是运输班跟车的(就是整天跟在汽车上,上下卸运成品红砖),名字叫俊来,我叫他俊来哥。
俊来哥随和幽默,长着一付黝黑的面孔,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齿。他如果有充裕的时间,就要帮芬姐“倒架”,这时芬姐就会说:“你去帮嘟嘟吧,她是我的‘小累赘’,你帮她就是帮我了。我可不忍心看‘老曹头’数落她。”“你说你这个‘小累赘’,不老老实实在家里当你的娇娇女,跑到这里来添什么乱?”每当这时,俊来哥就会一边帮我倒着砖坯,一边也在“数落”着我。我只管笑嘻嘻的听着,也不做声,因为我知道俊来哥是爱屋及乌,我跟着沾光了。
有一次,我悄悄的问芬姐:“俊来哥是不是喜欢你?”芬姐故意板起面孔对我说:“小孩子家家的,别打听大人的事儿。”“哼!”……
尽管芬姐经常帮我,“老曹头”还是到厂长那里奏了我的本。
这不,厂长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厂长是一个高高壮壮的“老头”(实际上当时他才40多岁,因为是“少白头”,所以显得老相)。嗓音洪亮,有着一双锐利的眼睛。
“你就是小李子?”厂长边问边用他那大眼珠子审视着我,我发现厂长是黄眼珠。
“嗯”我怯怯的答,并想起了“月饼事件”。
“你给我读读这段报纸”厂长说。
我早听人说,厂长除了能歪歪扭扭的写出他自己的名字“金宝才”外,其它是大字不识一个。可全厂三百多号人,没有一个不怕他的。他主管厂里财务,大字不识的他,却从没把歪歪扭扭的“金宝才”签错一张单子。他有着“可怕”的精明。
读报纸?这我强项(在中学我是班级里的宣传委员)。我接过报纸,朗声读起来…
“你给我写一写我的名字”厂长又说。
我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大大的“金宝才”三个字(我字写得不错)。
“字写得漂亮啊!”厂长哈哈笑着说。
我心里窃笑,这话从大字不识的厂长嘴里说出来,有点滑稽。
“你明天开始,就来厂广播室上班吧。”
这声音好像是从天际传来的。我感到一阵激动的眩晕。
就这样,我做起了砖厂广播员。为这,芬姐和俊来哥为我高兴了好一阵子。
七月流火,流火的七月也是砖厂的生产旺季。
厂里由团支部组织了一次夏季“大会战”活动,活动期为三天,参加人员为所有共青团团员。三天之内,停人不停机,二十四小时分班轮流转,目标出砖30万。
会战的第三天夜里,传来了不幸的消息。
砖厂所处的地理位置,是一条通往远郊的公路边上。这条公路路况不好,路面窄,仅能并行两辆车,路两边是很深的沟,而且丘陵起伏,最陡的坡度接近30度。砖厂每天往外运输红砖的车辆必须走这条路。
俊来哥所在的那辆卡车,那天夜里,由于躲闪一辆迎面从坡上飞驰而来、已经失控、违章行驶在路中间的卡车,整个车体翻到了路边的沟里。
当时除了司机,车上有两个装卸红砖的知青,一个是俊来哥,另外是一个18岁的男孩。车翻到了沟里,整车的红砖砸到了两个人的身上。
当人们急切的扒开砖砾,看到了俊来哥和那个男孩时,只见那男孩的头,被俊来哥紧紧的抱在怀里压在身下。那个男孩因此得救了,俊来哥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俊来哥是用自己的血肉之驱换取了一个更年轻的生命。可当时的俊来哥也是那么年轻,刚满21岁。
俊来哥当时穿的还是那件常穿的红背心。
芬姐哭得几乎昏了过去,他们的爱才刚刚开始。一对年轻的心,正在为美好的未来而欢快的跳动时,其中的一颗骤然停止了……
苍天也为之动容,那天黑夜过后的黎明,血色朝霞染红了东方,在那火一样的云里,我好像看到了俊来哥的血在燃烧。
“……让我们共同缅怀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
我用生平第一次受到的震撼,和喷涌而出泪水,连夜写就了一篇祭奠来俊哥哥的文章。
厂长下令全厂所有人员停下手中的一切工作,关闭所有机器设备,肃立在自己的岗位旁,静听喇叭里传来的,我那略带颤抖的声音……
“……当我们扒开了压在他身上的砖砾,看到的是紧紧抱住生命的躯体;当我们透过布满泪水的双眼,看到的是鲜血、染上鲜血的砖红和衣衫。可我们又怎能分清那红?因为,俊来哥已经用自己的生命,把这一切融合在他如火的青春里,青春在那一刻定格,火红的青春永远属于了俊来哥!”
喇叭里颤抖的声音在砖厂的上空久久盘旋,我希望那声音能穿透云层,飘向九霄,因为那里有俊来哥的灵魂在微笑。
此时的我,透过模糊的双眼,似乎在一片红色中,又看到了一张黝黑的笑脸,那是一张多么年轻的脸。
那年,我们都年轻。那年,我们经历了血色的青春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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