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再长大一点,父亲帮我选了一种乐器,他让我去学小提琴。可我一直想拥有一把吉他。长长的头发,坐在雪花飘落的窗前,弹唱轻柔的歌。那时,会很潮,很颓废。
以成绩单和眼泪的代价,换来了父亲的妥协。
去了一个学习班,从看小蝌蚪开始学。碰到一个师兄,叫他匪兵乙吧。是那种看到了目光会躲开,有一点淡淡内容的师兄。
课间,匪兵乙坐在最后一排的桌子上,抱着吉他弹,《爱的罗曼司》。会有人踢我的椅子,“之之,回头。”
他的很多粉丝,一些起哄,
“之之回头,之之回头。。。。”
4、
大学时,我的外快来自给教一个韩国女孩汉语,她叫真姬。同寝室的姐妹都听过我叙述去看过她。
真姬总擦着巧克力颜色的口红,酒红色指甲,眼神妩媚,手臂软润。说话懒散,从不用力,但很有韵味。
她读书也不用功。浓浓的睫毛膏下,两只眼睛即使看着我,也十分迷茫。很多时候,我都在自说自话。小房间很安静,可以听见时间也静静地流淌。
真姬总在听王菲。汉语她并不懂多少。她说,我喜欢。
菲式唱腔,但附着的是林夕的灵魂。犹如彼岸越女任性勇敢的歌声,似幻似真,泅渡的人无法拒绝。她的歌总是黏着一类人。
真姬总是在两国奔走,两国恋爱。她说,要一直爱一直爱,不枉活了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