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006-07-26 12:36:51)
下一个
2000年5月27日 星期六
晚饭还没有吃完,Chantal就回来了。这有些反常,因为我刚搬来时,她特别交待过,星期六晚上都住在男朋友那里。
她在厨房里忙碌着,边说,忘了谢谢你,每天把我留在池子里的东西都洗了。我也谢谢她给我的衣服。她笑了,说很高兴我喜欢。
我说,你今天回家了。她坦然地回答,和男朋友分手了。Martin住在很远的一个town里,一个星期才见一面,太累了,就分了。我连忙说sorry,可是她不以为然,说已经拖了很久了,这下两个人都可以move on。我觉得很好奇,又不肯定会不会冒犯她。最后,还是鼓起勇气问:“Do you still love him?”
Chantal耸了耸肩,坐下来切了一块cheese,说:“I do. But you know, love is not enough.”
我们聊到Chantal吃完。原来,她在downtown的Les Ailes de la Mode工作,是Lancôme的sales rep. 有意思的是,她是在Ottawa河对面的Hull长大的,父母至今住在那里。Chantal很同情我的身世,其实没什么,我已经习惯了。
还是不理解为什么她会和Martin break up.
Why is love not enough? Doesn’t everything come out of love?
如果有人爱我的话,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他,至少不会主动离开他!
今天跟Chantal说了这么久,我忽然有个很好的发现!我发现,只要在回答完她的问题后,说:“What about you?”就能避免沉默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