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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国家建立三重官员选拔标准的重要性

(2005-04-20 00:12:42) 下一个
人事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而官员选拔标准的改革则又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对此攸关国家前途和人民幸福的大事,笔者不揣鄙陋,谨述拙见如下,望网上诸友幸予匡正。
    我国当前严重的腐败现象以及政府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根源就是任用的官员不得当。长期以来的任人唯亲导致官场形成裙带关系,并产生了不同的利益集团,败坏了官风。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两个主要因素,一是几千年来的封建官僚思想作崇,这是需要现代文明与之长期斗争才能消除的;二是过去法制的薄弱,人治的作用太强所致。反对任人唯亲大家已经形成了共识,不用我再赘言了,于是就出现了流行的任人唯贤的观点。唯贤当然要比唯亲好得多,它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公正。贤者治国也是我国儒家的理想的反映。所以它是有着很强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心理基础的。但是,由于我国现实的情况,即制度的不完备和腐败的严重,任人唯贤便难逃理想主义的色彩了。谁是贤人由谁说了算,用何种方法来考察一个人是贤与否,这都很成问题。我国的官员几乎都是由上级任命的,而现任官员又大多是贪官,那么由这些贪官们选出来的贤人不是很值得怀疑吗?说不定会形成贪官的接班人永远是贪官呢!所以我并不反对贤者治国,只是我知道在现实的官场秩序下,任人唯贤很可能变为包装过了的任人唯亲。
    于是又有学者提出了任人唯法。这是顺应法制社会的形势的大潮。任人唯法也就同时否定了任人唯亲和任人唯贤。一切从法而行,通过法律形式选拔官员似乎是很合理很公正的办法。但我看不然。我们知道法律是很严格的,法定的程序必然是不容更改的,我们暂且不考虑其它的因素,单单是靠一种法定程序,按照法律的规定,能不能选出所有有治国之才的人就很值得怀疑。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比较僵化的,缺乏创新意识。中国现行的教育制度就是前车之鉴。我们应该明白在这种教育制度下,真正优秀的人往往变成了差生,而只会读死书的人却成了好学生。如果这种悲剧也发生在我们的任人唯法上,也就是说,我们制定的"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它本身就不利于选拔人才,那么由这个"法"所任命的官员岂不另人堪忧?我们的国家岂不要陷入极其危险的境地?所以任人唯法也不是万能之法。
    既然任人唯贤,任人唯法都不十分可靠,那我们该怎样办呢?其实这问题就出在一个"唯"字上。"唯"是什么意思?就是"唯一"的意思。也就是一重标准的意思。上面说的任人唯贤,任人唯法都犯了非此即彼的错误,也就是只实行一重官员选拔标准。而我们知道当今的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任何制度都必须有多重的而非一重的标准才不会出大问题,才能够长久。任何建立在一重标准的基础上的制度都是容易颠覆的。因此我们要去掉脑袋里"唯"的观念,也就是一重的观念,建立多重标准的选拔制度的观念。其实这个道理我国古代的统治者就知道了。虽然那时候实行的是科举制度,但皇帝为了不遗漏人才,还开设了博学鸿词科,举孝廉等手段网罗人才,这就是封建时代的多重选官标准,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那么我们所要建立的多重官员选拔标准是不是无限多重呢?显然不是的。我们不能把一个杀人犯也选进来。笔者经过详细考虑,以为官员的选拔采用三重标准较为适宜。那就是贤,法,奇。那种在社会上公认的贤人,他们对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或者是政府部门中贤明但因没给狗官送礼而沉居下僚的人,这样的人应该得到重用,这就是以贤是用;以法是用就是希望国家制定一套真正合理可行的法律程序,在全国选用官员,这应当成为重要的途径,但绝不是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制度,我对此仅保留希望;但即使如此,依然有一些奇人异士,世外高人,这些人虽然少,但作用是极大的,他们往往是旷世之才。这种人的思想跟常人大不相同,往往给人孤傲的感觉,他们是不会主动应召而来的,更别说参加考试了。所以我建议国家专门成立一个寻访奇士的机构,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把他们请来为国效力,当然一定要给他们以要职,要厚待他们,这就是以奇是用。如果刘备不三顾茅庐,诸葛亮肯定不会出山,如果刘备没有诸葛亮的辅佐,肯定建立不了蜀汉政权,可见奇才异士的作用何其巨大了!当然还有人会说我不重视道德的作用,现在不是在讲以德治国吗?我老实说,我是最不相信道德的,那是最虚伪的,贪官污吏们在案发前往往是道德家!
    建立贤法奇三重官员选拔标准,实质上就是要以贤人,能人,奇人来治国,我们只有将此三重标准制度化,人尽其才,如此种种弊端才可能解决,我们的国家才有望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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