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香港记者在乌市采访时被武警打了,国务院“港澳办”现已责成新疆有关方面进行调查,给香港人一个交待。武警方面的解释是:当时武警正准备向示威群众释放催泪弹,命令记者离开现场,而香港记者拒绝离开,因而被武警武力制服并铐在警车边。
本来警察和记者之间的冲突全世界都有,就连西方国家也不少见,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让猪猪好奇的倒是各界的反应。部分香港人和香港记者协会自然是抗议大陆警方的粗暴行为,齐刷刷到“中联办”门口请愿(中联办是中央在香港的最高权力代表机构)。与此相反,部分大陆网民则愤愤不平地痛骂香港人,认为港人仗着做过 150 年洋奴的“余威”和中央给予的特殊地位,心理上总把自己凌驾于大陆同胞之上,公然无视我武警的命令,实在咎由自取。本来嘛,如果换成大陆记者,不用说被打了,就是随便加个罪名丢到监狱里也不会有人出来吭一声。
这倒让猪猪想起 2008 年在新疆采访的两个日本记者也曾被武警痛揍,直到把二人带回局子里准备进一步修理时,才发现两记者口中连连告饶的鸟语不是什么江浙方言,而是实实在在的大日本帝国的官方语言。当时有关方面就知道闯了祸,公安方面鞠躬到九十度,外交部也对日本道了歉。其实,猪猪觉得活该这日本记者倒霉,谁让他们长得像中国人呢?又没有及时出示日本护照!不然,怎么很少听闻西洋记者被中国警察非礼的事例?咱中国警察的思想觉悟就是高,尤其在关系国家荣誉和形象的问题上,最能顾全大局。周总理说过“外交无小事”,中国媒体不也宣传过咱首都民警面对醉酒闹事的洋人,高风亮节,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宛如“都市邱少云”一样的英雄典范么?
猪猪不想质疑咱警察的执法,警察么,就得有警察的威严和武力,可凡事也得讲点儿平等吧?咱不能只优待友邦而虐待自家人啊。根据猪猪的数学归纳法,不难推导出如下的警察执法定理:货真价实的大陆记者被打了算白打,疑似外国人士为中国人的香港记者被打了要调查,疑似中国人实为外国人的日本记者被打了则要道歉,而人高马大金发碧眼怎么看都像外国人的西洋记者呢——呵呵,到时候谁打谁还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