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70)
2010 (102)
2012 (90)
2013 (60)
2014 (43)
2015 (39)
1995年,山哥赴澳大利亚留学。在大学语言中心,来自欧亚拉美非洲
等地的留学生,一起学习英语交流技术,也相互沟通思想,受益匪浅。
在我们这个语言高级班里,教材是多余的,一些敏感话题倒成了我们
学习的最好教材,正印了那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讨论大家感兴
趣的话题,必然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在交流中学习交流。
在我们班里,欧洲学生大慨为1/3,亚洲学生约半数多一点,中国大陆
就我一个。那一次学习材料是报纸上登载的一篇有关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反对实行死刑的报告。文章指出世界上有超过100个国家
已经废除或事实上停止执行死刑。极大多数欧洲国家,加拿大,澳大
利亚,新西兰,以及部分亚洲,美洲和非洲国家。
中国被点名批评为处死人数最多,每年数千人,占世界总量的90%以
上。适用死刑的法律条款最多,从经济犯罪,到刑事(不一定是谋杀
罪),甚至可能还有政治异见人士(文革及以前很常见,近年已少见)。
审判草率,重口供,审判时间短,执行死刑很快,易出现冤假错案。
此外,已有多个报告指控中国有强行移植死刑犯器官(肝,肾,心脏
等)。使用死刑犯器官违背个人意愿,践踏基本人权,大赦国际坚决
谴责,呼吁中国立即停止,并大幅度减少和取消死刑。
除中国外,新加坡,伊朗,以及美国也因执行死刑而受到谴责。
老师简略地讲完文章要点后,请全班15名同学自动按照支持或反对
大赦国际报告的立场发言,每个人都需发表意见,每次不超过3分
钟,次数不限。
瑞典女同学丽莉首先举手发言。她完全支持文章的观点和大赦国际
的立场,认为死刑本身不人道,没必要,完全应该取消。她与山哥
较友好,不久前还来我家喝茶,是一名电脑软件工程师,26岁,美
丽可爱。她此次没有特别批评中国。
德国男同学奥登接着发言支持文章观点和立场,批评中国等滥用死
刑。他是德国洪堡大学法律系硕士生,虔诚的基督徒,后来成为山
哥长期的朋友加笔友。
我有点忍不住了,举手发言。我表示死刑人命关天,不可不慎重。
连中国已故领导人毛泽东,西方公认的现代暴君,也在1950年代说
过,人头不是韭菜,割掉了后就没法再长出来,因此应该十分慎重。
我赞成减少死刑,但不主张取消死刑。因为死刑实有必要。。。
老师打断我的话,问为何死刑必要?
日本学生高岭(详见山哥博文<冲绳来的日本同学>)发言支持山哥观
点,表示如果取消死刑,会产生司法不公。特别是一些罪大恶极的
杀人犯。他列举了东京地铁毒气案中罪犯,就应判死刑。
印度尼西亚华人女生苏丽也认为死刑必要。如新加坡规定拥有15克
以上海洛因就要被处以绞刑,确实震慑了贩毒分子。
奥地利女生苏珊是一名中学教师,基督徒,年近中年,和蔼可亲。
她发言反对死刑。她说,新加坡法律再严,吸毒贩毒照样发生,所
以小小的新加坡成了人均死刑最高的国家之一,实属人权污点。杀
人偿命,是一种狭隘的过时观点。多数杀人者有精神或心理问题,
其中很多人愿意悔改;即使是死不悔改者,也可用终身监禁予以惩
罚。
另一名德国男生德里克也反对死刑。他也是大学法律系学生,据他
研究,再慎重的死刑国家也难免出现冤案。要杜绝死刑冤案,唯有
取消死刑。他也猛烈批评美国死刑中黑人比例过高,并且嘲讽美国
并未因死刑就比欧洲,澳洲和加拿大更少恶性犯罪,反面证明死刑
的社会效果负面。。。
那次辩论至今记忆犹新。虽然没有结论,却让我获益至今。亲爱的
博友们,你们有何高见?
死刑的判决有没有误判?历史证明误判是有的,但比例并不高。在米国,每年有2万人死于车祸,这是2005年的统计数据,2005年到2009年这4年里,在米国就有8万人死在公路上。为了这8万条人命我们会不会4年不开车???
判一个死刑的案子大约要化掉纳税人2百万$,也就是说一个杀人犯在杀害被害人的同时,抢了我们纳税人2百万$。这笔钱杀人犯也是应该还给我们纳税人。全世界的每个人都有“不被抢”的基本人权。
欧洲出了个马克思,把中国人民害得好惨。现在又有所谓欧米先进人士要让中国取消死刑,要当心啊!如果有100个杀人犯杀了无辜的人,那就应该判100个死刑,不能多也不能少,司法不是拉橡皮筋!
终身监禁对有些人完全不是惩罚,那个将女儿关在地牢里20几年的父亲现在不是在监狱里养老呢么。
I agree with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