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是个非常江湖气的女孩。那一身豪气令很多男子都望尘莫及。她的叛逆期来的特别早,在那时多少有点另类。我一向有迟到早退的恶习,倒不是因为我多有个性,而是我那时真的嗜睡。而早看出我非可造之材的父母,对我一向是两眼都闭着。每天早上我都忙于和教导处抓迟到的老师斗智斗勇,后来干脆等下了早读再进校门。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我置若罔闻,心里唯一担心的倒是我在雷那儿的正面形象。
有一天中午在上学路上,彦提议我们去看新上映的电影,于是我们改道红旗影院。之所以选这个影院,不仅因为它设施较好,更重要的是离我们学校很远。我们买好票入座后,才发现我们忘买看电影必吃的冰淇淋了。于是俩人匆匆往外跑,却隔着门口的棉布帘子和别人发生对撞。掀开帘子一看,居然是雷和他的好友---- 我们的同班同学。他们竟然人手一个我们正要去买的冰淇淋!我当时就愣住了,还是彦从容地和他们打过招呼,拉着我出去。看电影时,我愤愤地对彦说,他怎么能逃课呢,我们俩的座位都空着,目标多大呀,老师肯定会发觉的。彦也有点惴惴,是啊,私人逃课和团伙逃课的性质可不一样啊。最后我们决定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继续看,管他呢,他们要是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一定会回去上课的。
第二天提早上去上学,没迟到。雷比我早到,见了我,灿烂地一笑,毫无作賊心虚的羞耻感。我一下子就释然了,是啊,要允许别人犯错误嘛。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的期末成绩不差,夸张点说,是相当的好。
高二要分文理科了,我们年级六个班,有一个会作为文科班,选理科的同学会被拆开插入其他班级。我们都深信被拆的一定不是我们班,因为我们班成绩很好,同学们又非常团结。我选了文科,彦决定学理科。我没问雷选什么,只是在心里想,如果我们还在一个班,我一定开口和他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