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悄悄话和恶意散步悄悄话的区别.
(2011-03-10 1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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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先不讨论张贴悄悄话的问题.(放在后面讨论)
看昨天的讨论,有不少同学对有人在悄悄话中说一些不确实的话义愤填膺,大有炸毁昆仑山,添平太平洋之势.但请先慢一步,有些事情还真不能意气用事,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都要讲依法办事,虽然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但我们是可以参照现实的法律行事.
你们的心情我完全理解,谁碰上这样的事情都不会心情舒畅,说难听点,可以用'必杀之而后快'来形容,但我们能意气用事吗?显然是不行的.
悄悄话的功能是干吗的?就是用来说悄悄话呀,这一点大家没意见吧,见不得人的悄悄话可以不可以说?大家肯定说不能说,但我要说分情况,如果对方是你的好朋友,大家彼此信任,可不可以说任何话,例如说张三是流氓,李四是小偷,王五爱上我等等...我想大家是同意这样的话在信任的朋友间是可以说的.好啦,既然悄悄话在朋友之间是几乎没有边界的,但乱说行不行?显然也是做不到的,因为人都有基本的判断能力,你整天胡说八道,你自己就没市场,以后别人就不把你的话当回事,甚至躲开你,同时,大家也会认为你很不可靠,不和你交换私密信息等等.
什么样的场合不不适合乱说悄悄话?我想对方如果是一般网友,没聊几次,你就和他(她)乱说.但这种情况是不是很严重很恶劣,我看还不是,因为每个人开放的程度不同,设防的心态不一样,当他(她)觉得对方是朋友时,在外人看来还八字没一瞥哪.
再来讨论什么是恶意散步悄悄话.恶意就是故意,有预谋,有目的,利用工具,大规模...
我认为如果向不认识的网友大规模的发布悄悄话,就向发广告一样.同时,所发内容完全是没有根据,是出于某种目的杜撰或是有根有据,但属于个人隐私.并且利用群发方式,利用盲发方式等.这样才能定义为法律上的'恶意'.显然,这样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以此标准衡量,我看在这里还没有人达到这样的水平,至少没有达到法律上恶意的水平,说白点就是爱嚼舌头根子,管闲事.只能这样定义.
下一步讨论如何对付没有达到恶意,但属于乱嚼舌根子的悄悄话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所以要一步一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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