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生日那天离开北京,插队当了5年农民,房友插队当了7年牧民。
去的是一个穷队,我们是男校没给我村分女生,所以没有争风吃醋的事发生。男生都算壮劳力,一天挣工分10分。年末队里卖了粮食,会计得出一个工一天10分是3毛5(当时的钱,上学时我们男生理发平头1毛,分头3毛5,有一同学一天来了个分头,从此他的外号就叫3毛5了。邻村的一个工一天是一块多,昨天冯墟转的一文http://www.hxzq.net/aspshow/showarticle.asp?id=2425说陕北某地一个工一天1毛3)。这样第一年挣了35块钱。
我们10几个男生里有两人会拉小提琴,还有一把小提琴。看人家拉得那么好听,人家两人又常常"霸"占着小提琴,就动了买小提琴的心思。春节回北京,买了一把,¥27:
指板是普通木头喷上黑漆(好的琴是用ebony,黑木),黑漆不久就被指头和指甲磨掉了。琴周围的两条黑线是用笔画上去的(好的琴是用木条镶上去的)。琴弓的马尾是黑色的(好的琴是白色的)。琴弓靠近frog部分是玻璃丝(那时我们叫它)而不是金属丝。
琴盒:
是在西单商场买的,当时改成了首都百货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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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还买了琴弦(还有俺练字的历史,见笑了):
琴是红星牌,大概原叫蜜蜂牌(左下):
琴没学好,左下颚骨倒硌成了chinrest的形状,骨头上鼓起了一个包(记得一个天津相声,鱼(yü4)没钓成,饭量倒见长),相亲时到那位家中,那位的妹妹说此人脸不对称,差点灭了老农的终身大事!结果告密者成了我的房友。
原来的chinrest:
附上跟插队有关的两件:
一本书,1972年带到了插队的地方。
一个指甲刀,一直用到现在,我已磨过很多次。
爸爸在我插队临行前给我买了三件东西:指甲刀,皮带,手表。皮带在美国后才用坏的,手表不知道放到什么地方了。
刀刃已被我用1000号砂纸磨了很多遍:
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