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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川:孔子“仁”学思想的意义 3

(2010-03-18 11:11:17) 下一个
 C,从“礼”中心到“仁”中心
    
    孔子思想形成的具体来源相当复杂,大致可以说,是从历史文献和当时社会现实中逐渐形成的。由于受到历史文献的局限,今天不可能完全弄清其思想渊源,但是从他所处的战争频仍和“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可以知道“礼”在当时是一个相当严峻的话题。正如《左传》所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殷 周重“礼”。据王国维解释:“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 若丰,推之而奉神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 “有制度典礼以治,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使有恩以相洽,有义以相分,而国家之基定,争夺之祸泯焉,民之所求者,莫先于此矣,且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使天子诸侯大夫士各奉其制度典礼,以亲亲尊尊贤贤。明男女之别于上,而民风化于下,此之谓治,反是则谓之乱,是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者,民之表也,制度典礼者,道德之器也,周人为政之精髓存于此。” 其礼仪往往同祭祀对象等级和具体礼义礼乐的秩序紧密相关,以形成一种严格的上下等级威仪和社会的差别意识。在这一点上,有学者认为,“礼”成为孔子思想的关键。如李泽厚认为:“孔子讲‘仁’是为了释‘礼’,与维护‘礼’直接相关。‘礼’如前述,是以血缘为基础,以等级为特征的氏族统治体系。要求维护或恢复这种体系是‘仁’的根本目标。” 而郑永健认为,“孔子是针对其身处时代社会秩序面临崩溃的危机,而提倡恢复周礼,但他在这套秩序伦理化﹑意识型态化时,他同时给周礼注入了一些新的内容 ——孔子反省秩序之背后有一理据或成立之根据,此便是人的道德自觉,即‘仁’。” 这些看法,均注意到“礼”与“仁”的内在关系,即一种外在的社会秩序与内在的道德依据的复杂关系问题。这对我们探讨孔子从“礼”到“仁”的重心转移,有所铺垫。

    周代的礼乐制度是严格的社会等级制的体现。《礼记·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的重要性在于,使人们按照一套严格的律令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方式。治人之“礼”要深入人心,必须同“乐”结合,礼是行为道德的规范,而乐能调和性情、移风易俗。二者皆可用以教化人民,治理国家。礼与乐的配合相当严格,只有这样才能显出森严的秩序和权力的威仪。一般而言,“礼”这一范畴有多层意思,一是指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和共处关系秩序。《礼记·曲礼上》:“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常,明是非也。 ”二是指规矩恭敬的行为态度和隆重仪式。《吕氏春秋·开春论·察贤》:魏文侯师卜子夏,友田子方,礼段干木。”三是指一种祭礼。《仪礼·觐礼》:“礼月与四渎于北门外,礼山川丘陵于西门外。”这多层意思中,第一层是最根本的意义。

    试对《左传》(编年始于公元前722年,终于公元前464年)中出现的先秦思想的核心范畴“礼、仁、义、乐”等加以统计,结果如次:“礼”出现526次;“ 德”333次,“义”有112次,“礼义”相连用仅2次,“乐”计有178次,而“仁”出现最少仅39次。《诗经》中“德”71次,“礼”10次,而“仁 ”仅仅出现2次,“义”出现3次。

    可见,孔子之前,“仁”并不是一个经常出现的核心范畴,当时的核心范畴应该是“礼”(以及相关的“德”“义”),“礼”成为春秋时代思想和社会政治观念中最高层次。《左传》“礼”的含义相当丰富,有的已经具有核心范畴的含义。如:《左传·隐公十一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左传·传》二七:“夫礼、乐、慈、爱,战所畜也。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左传·传》十一:“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无疑,春秋时代是一个“礼”中心主义的时期,这一时期,无论是国家的典礼,民众的冠婚丧祭有着严格的礼制,而国际之间的交往和战争,君臣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种季节的祭礼和喜庆之礼,均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

    但是,在《论语》中,这种“礼”的中心地位已经逐渐转换成“仁”中心。 “仁”的解释有多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其一是“二人关系”说,其二是“上身下心”“心中思人”说。也就是说,“仁”的根本精神就是居于相当普遍意义的“爱人”。《论语》对“仁”极为重视,其中“仁”出现了110次,而“礼”仅出现75次,而且还包括“ 礼乐”一词在内。应该说,孔子继承春秋时代的礼制思想,但是又不拘于这一思想,即不再以“礼”为中心,而以“仁”为中心,甚至强调没有仁的礼是没有意义的 ——“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这里,不难看到孔子对春秋“礼中心主义”的扬弃,而开创了自己的“仁中心主义”思想体系。这意味着,自孔子始,儒学从可分为以“礼”为基础的社会伦理规范逐渐转向以“仁”为基础的德性原则层面,外在之“礼”与内在之“仁”不再成为一种对立的思想模式和制度模式,而是使涵养德性的伦理秩序的“礼”,在与“仁”的人格实现的德性理想中,构成一个完善的“君子”思想伦理体系。“君子”体现了以仁为基础的“仁与礼” 的整合——孔子思想中作为“仁的境界”的体现者的“仁人”“君子”是尊礼的。因此,那种认为孔子思想是礼中心主义的看法,是不够全面的。

    “ 仁”在孔子的体系中究竟占什么地位?“仁”究竟是一个从属性的概念,还是一个原创性的概念?“仁”在孔子的道德理想主义学说中,是比“礼”与“道”更为抽象的还是更具体的?在孔子那里,圣人、仁人、君子的关系怎样?这些都是不可轻轻滑过的重要问题。陈荣捷在《仁的概念之开展与欧美之诠释》中认为:“仁为儒家哲学之中心,亦即中国哲学之中心。二千余年,步步发展,可分七分目言之。”即:孔子全德之仁,以爱言仁,博爱之谓仁,仁即性即理与理一分殊,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仁与生生,心之德爱之理。在《康有为论仁》一篇中进一步认为:“仁之观念为儒学之神髓,孔子所常谈,比论孝弟忠信为多,非如论语子罕篇所谓之‘罕言’。……其义由孔孟而经汉唐宋明诸儒步步开展,以达康有为谭嗣同之新仁学,相得益彰。” 这种看法,无疑有其深刻之处,并对我们的探讨有所启发。

    在我看来,对孔子的“仁”中心思想,应从圣人、仁人、君子三者的等级秩序看,“圣”包含仁而成为比“仁”高的境界,不仅因为“圣”方才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 ” ,“修已以安百姓” ,而且,孔子说:“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 。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尧舜也很难说已经臻达此境界——“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 “仁”的境界和“君子”境界尽管同样不易臻达,但却有可能通过全身心努力而实现人格转换。

    《论语》的关键词“仁”出现过百余次,其意义有多重,需要细致厘定各层意味。一指“仁爱仁德”,共出现105次。又可细分为:“仁爱”如:“求仁而得仁” ,“人而不仁” ,“仁者安仁” ;“亲爱”如:“仁民爱物”。二指“仁人、仁政﹑仁心仁术”,如“凡爱众,而亲仁” ,“殷有三仁焉”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知者乐水,仁者乐山。” “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知者乐,仁者寿。” 可以说,“仁”的主要含义就是“爱人”,用《孟子》引孔子的话说:“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 ,将仁看作是孔子学说的根本和关键之所在,并从根本上显示出儒家和道家的理想人格君子风范的差异。

    《论语》对“仁”有许多解释,或者说“克己复礼为仁” ,或者说“仁者先难而后获” ,或者说“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为仁” ,或者说“爱人”就是“仁” 。这些说法需要细加分析,从不同层面加以考察。

    在我看来,孔子的“仁”的思想可以分为四个层面:
    
    其一,“仁”的精神是从主体身心出发,超越血缘关系而尊重他人权利并普遍性地爱他人。
    
    这种普遍性地爱他人的观念,是“仁”的精神的最重要特征。在《论语·颜渊》中就有三条论及此,十分重要:“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仁乎哉?’”“仲弓问‘仁 ’。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在孔子看来,“爱人”与“克己”并不矛盾,通过克制自己的过分欲念而达到中庸协调的境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平等的人我观念下,恪守社会礼仪并达到“爱他人”的“仁”的境界。

    在《论语·雍也》中,孔子第一次对“仁”加以确切定义:“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这句话同《论语》中孔子其它地方谈论“仁”有所不同。其它处谈“仁”,一般是就某种具体情景或学生的某种问题做出具体的回答,而没有上升到范式“定义”的抽象层面,而此处“夫仁者”的语气,即对“仁”这一核心范畴下定义,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作为“仁”的普遍标准加以界定。同时,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分别用五种品德来说明“仁”的性质:“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也就是说,仅仅达到其中一项,并不能成为仁人,而只有达到“恭﹑宽﹑信﹑敏﹑惠”这五种综合性指标,才能称之为“仁人”。

    其二,仁者之乐是从心中自然出现的生命本性快乐。
    
    孔子确乎很重视“仁与乐”的关系,他认为:“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应该看到,孔子处在周代礼崩乐坏的时代氛围中,其“乐”生态度的内涵相当深沉。冯友兰对此有所解悟,认为“孔子生活在社会、政治大动乱的年代,他竭尽全力改革世界。他周游各地,还像苏格拉底那样,逢人必谈。虽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可是他从不气馁。他明知道他不会成功,仍然继续努力。……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将永不患得患失,因而永远快乐”。 所以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可以说,孔子的“乐”,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乐,一种面对困境和失败而无所萦怀的乐,一种超越个我得失的“知命”之乐。因而“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 换言之,只有进入“仁”的层面,才能获得生命的大乐。孔子将忧乐问题看得很深,因为,人生的乐与忧问题成为了一面镜子,使每个人的内在人生观、幸福观和生死观得以呈现出来。

    其三,“仁”的境界是人的自我修养和人格完成之境。
    
    在孔子那里,修身的目标是“成己”(自我完善)与“成物”(兼善天下)。孔子的儒家理想是以个体道德实现为人生和社会的终极价值,在这方面孔子的论述相当宏富。诸如:“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者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尽有之矣,我未见也”,“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 “巧言令色,鲜矣仁!” 孔子从正负两个层面分析了“仁”与“不仁”、善与恶等,对“仁者”的界定有了更为丰富的社会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孔子以人格完成为“仁”,其注重“仁”的理想,强调只有通过仁者之路,才能实现人格“大我”和社会“大同”的整合。

    为了实现理想之仁,应当自己清除过分的杂念私欲,铸成一种刚健清新的生命意志。《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卫灵公》:“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未)知之何也已矣”。《宪问》:“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阳货》:子六言六蔽说,曰:“好仁不仁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正因为仁是一个很高的人格理想和社会理想标准,所以需要不断克服自我的欲念,使之合乎社会的法度礼仪,从而为实行政治上的“仁德”和“仁政”打下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的理想之仁,注重的是从个体的具体的事情做起,而后扩展开来,进入整个社会层面的变革。

    孔子仁学伦理原则还贯穿在其人格审美原则中,从个体出发而后完成个体到群体整合的过渡:“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予艺”。 他的艺术精神是“中庸”之道的,注重君子修德的中介形式——“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在“中道”“中行”之中,成就其君子的文质彬彬的人格禀赋。

    其四,强调“仁”中心地位对“礼”“乐”的统摄作用。
    
    孔子儒学的“仁体礼用”的伦理体系的本质在于:以“仁”为儒学价值的意义内核,在伦理之“礼”与道德之 “仁”中进行协调,使得作为外在戒律性的社会规范的“礼”同涵蕴内在人生行为品性的“仁”,在宗法伦理与人文价值之间达到某种统一。孔子将“仁”的观念上升到一个本体论的高度,将“仁”看作是爱人、立人、达人的必然途径。这样,就从先秦的“天人关系”的自然层面转化到“人我关系”的社会层面上来,并进而提出一套人我关系的具体规则——忠信恕孝弟恭宽敏惠,以防止人性失范所导致的负面效应。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不难看出,孔子之“仁”是一个生命本体论的范畴。但是,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个体修德行仁仍然不能保证其能完全达到“仁”的境界。因而,孔子从来不轻易地称人为“仁”。在《论语》中,对古代高士伯夷、叔齐也只是简单评价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颜回的德行很深,但孔子仅仅说“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 ;对于未能殉主的管仲,并不因其人格上的缺失而加以否定,而是从更大的社会背景看问题——其为民免除了战争之苦,而赞之曰“如其仁,如其仁” 。可见孔子对仁的评价,基本上是根据其是否在历史上对民众和社会有利,这意味着“仁”并不仅仅是个体的道德修养的问题,即不仅是个体心性之仁,而且是社会之仁,普遍之仁。在这个问题上,我以为王国维的看法值得重视。在《孔子之学说》中,王国维对“仁”的问题有着多角度的考察,并得出了中肯的结论。在其第二章“道德之标准”中认为:“孔子自天之观念演绎而得‘仁’,以达平等圆满绝对无差别之理想为终极之目的。至其绝对的仁,则非聪明睿知之圣人,不易达此境。欲进此境,必先实践社会的仁。社会的仁,忠恕是也。……要之,孔子仁之观念,若自普遍言之,则为高远之理想;若自实际言之,则为有义礼智孝弟忠信等之别,以为应用之具,故能全达此等之义礼智孝弟忠信等,即为普遍之仁。王国维将“仁”看成是“社会之仁”,将“仁”同“礼”联系起来而强调“普遍之仁”,这一分析具有现代学术眼光,也是令人信服的。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并不是孤立达到的人格指标,相反,仁是与义、德、礼、忠恕、乐等相联系而构成一个整体伦理结构。冯友兰认为:“在《论语》中可以看出,有时候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总和。所以‘仁人’一词与全德之人同义。在这种情况下。‘仁’可以译为 perfectvirtue(全德)。……忠恕之道同时就是仁道,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行仁就必然履行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包括了义的性质。因而忠恕之道就是人的道德生活的开端和终结。” 杨伯骏《试论孔子》认为:“究竟‘仁’的内涵是什么呢?我认为从孔子对曾参一段话可以推知‘仁’的真谛。孔子对曾参说:‘吾道以一贯之。’曾参告诉其他同学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吾道’就是孔子自己的整个思想体系,而贯穿这个思想体系的必然是它的核心。分别讲是‘忠恕’,概括讲是‘仁’。孔子自己曾给‘恕’下了定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仁’的消极面,另一面是积极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事实上,无论是孔子的“仁”,还是孟子的“义”,都将个体人格的建立放在重要地位,只不过,孔子更重视仁心爱人的内在光辉,孟子更注重养个体浩然之气罢了。

    不妨说,历来张扬孔子和批判孔子思想的说法,都将“仁”作为一个论述对象。不管否定还是肯定,仁的思想在孔子的体系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对此的忽略,将产生体系性理解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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