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打架
(2004-10-27 2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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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古已有之矣。想百万年前,北京人居于穴,手持棍棒石块,仍乐此不疲。人类文明进步于斯,打架之事却未有本质之差别也。
若辩打架之事,必先明打架之缘由也。予观之,不外气、利二字也。诚,偶有无因之架,盖精神病人为之,予所学非医,无可论之识也。
气,乃外来之因经大脑之分析,得出令人气愤之感觉,并导致人体最原始之冲动冲破理智,欲除对方而后快之想法也。此种想法可大可小,可长可短,其结果不外人群中若干个体相互摧残,以最大程度伤害对方肉体为目的,种种行动也。负气之人,若为白衣,最坏之后果“流血五步,血溅三尺”,于国际民生无大扰也。然,负气之人若为将相、首脑,万骨枯矣。。。可见,气,实乃人类隐藏之兽性,人为猿类进化而来之证据也。
利,从个人言之,乃人欲得之物,或名,或金,或美女(俊男),因人而异。然,若有阻碍之人,必除之,于是乎,最简单、最直接之行动乃打架也。若,从国家而言,利之表现或于个人不同,然利之本无有差异也。国家之打架,是为战争也。
知悉打架之本,则知打架,实乃凶险之事,盖不可妄为之。然若为民族大义,维护正义,铲除邪恶,另当别论也。
若论打架之法,古今中外,能出《孙子兵法》之右者寥寥也,予岂敢在此弄斧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