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有三个用来形容居住关系的词, 细细琢磨起来, 很是有趣。 它们是:Sambo, Combo, Särbo (最后这个s后面的a上带两个点)。 Bo有居住的意思, 带s的有性的成份。
Sambo
Sam在瑞典语中有连接的意思,比如Samlar, 还有性行为的意思, 比如Samlag. 所以Sambo就是指同居的关系。 这种关系在北欧很普遍。 同居者的子女和婚姻内生的子女有同样的权利, 继承权上稍有分歧。 我们两个人都是各自家中的老大, 都属于脚时刻踩在地球上的人, 几乎从没在空中飞过。 相比之下,他比我浪漫些, 我比他更理性。 别看我是地道的中国女人,某些方面,他比我更东方。 我们都不相信那张纸能保证爱情,所以决定要大女儿时, 我们并没有结婚。后来,我就以Sambo 的关系移民到瑞典。 一直到大女儿3岁多,我们还是这种关系。 期间, 我妈妈倒是一直担心。 不结婚, 还有个孩子, 让老辈子的中国人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那张纸到底能保证什麽呢?保证有个人对我负责? 负什麽责?长期稳定饭票?我从93年毕业以后就没花过别人任何钱。 这个别人, 包括我的父母, 兄弟姐妹, 男友, 丈夫, 因为我认为成年以后还花别人的钱是可耻的, 是looser. 当然, 要是让我养男友, 老公, 我也不干。 大家都是成年人, 谁养谁都不公平。 而且, 我工作了11年, 象大部分中国人那样有点存款, 他当时可是一分存款没有。 如果结婚, 要是不合离婚, 还不是分我的?在家带大女儿10个月后,就在当地找到工作。 所以,饭票之说不成立。 保证在我老了或生病了他不弃我而去? 北欧福利很好, 如果不是你自找, 不大可能流落到大街上。 再者, 经济上独立, 情感上也独立, 不论谁离开我,我都能活, 而且活得决不颓废, 这是我给自己定的信条。 他呢,西方人, 特别是白人, 基因里就带着这种独劲儿。 我们不谋而合, 都不愿签那个合同。 后来, 怀小二时做围产。第一次和医生见面, 她就提醒我们最好在孩子出生前去作生父公证和监护权公证。 因为, 婚生的孩子的父亲自然就是母亲的丈夫, 不管是不是那母亲出轨结的孽果。而同居关系中生的孩子, 一般是孩子出生后去相关政府部门作公证。 但是, 由于近来出现青壮年人意外死亡事件, 这种一般孩子出生后做的事就带来了麻烦。 有一则报道就是年轻的父亲心脏病猝死, 他同居女友和尚未出生的孩子有可能面临失去房子的风险。 而且, 孩子出生后还得做DNA鉴定才能确定孩子是否可以继承父亲的财产。
这样一来, 提醒同居关系中要孩子的一对儿去提前公证就成了做围产检查医生的义务。 虽然, 老大出生后, 我们都把保险的受益人写成彼此, 还打算去找律师提前做遗嘱, 这都是因为我们没结婚但要保证孩子的全面利益必需要做的。听医生这麽一说, 我们干脆就决定结婚了。 到本地最好的首饰店定了戒指, 因为他们可以按顾客意见和设计专门定做。后来,我选的吉日, 并考虑了时差, 定下了吉时, 正好是午餐前。 最后, 在他父母当见证人情况下, 利用午餐休息在市政厅把婚结了。 当时, 离小二出生还有两个半月。 简单,迅速, 效率超高, 特别符合我们两个的性格, 尤其是我的。 当然,超级不浪漫。 这样, 在2008年3月26日, 我结束了同居生活。
说实话, 我不认为这种同居和婚姻有什麽区别,特别是我们有了孩子。做任何家庭决策, 我们都是优先考虑孩子,看怎样做才是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
Combo
Com是Compis朋友的意思, 可以是同性也可以是异性。 可能是为了省钱,也可能是为了不孤单寂寞, 生活习惯相近, 性情投缘的人住在一起。以学生身份的人居多。 同居者之间没有性行为。 瑞典的大部分餐馆都提供工作午餐, 一般都有2,3个主菜可选, 也允许客人一个主菜选一半, 那个菜就叫Combo。
Särbo
Sär是Isär, 分开的意思, 特指情人或夫妻, 分开居住, 有性关系。 这种居住关系, 可能是因为双方都热爱自己的工作和事业, 不愿为了对方而妥协搬家。 也有可能是双方极其喜爱彼此的身体, 但实在没法生活在一起, 选择这种分居的情人关系。 曾经听说一中国女子随其西方男友移民到这里。 过了一段时间, 当年那个爱她爱得如痴如狂的男人提出分手并让她搬出他的公寓,另找地方住。 就在女人就要搬出的前一天,男的提出上床的请求。 女人哭笑不得。 对于大多东方女子, 特别是80前出生的, 骨子里认定上床以后, 男人就得对女人负责。但是男人却可能问:“你还把我睡了呢, 我还想要你对我负责呢。” 其实这个西方男人的态度很好理解:我喜欢你的身体, 但是实在不愿和你朝夕相处。 如果你也喜欢我的身体,我们不妨作分居情人。 这,传统的东方女性当然不能接受。
由此, 谈谈两性关系。 其实爱情的前奏:激情,产生于双方外表的吸引, 这是我们人人都携带的动物本能。 这个外表, 包括容貌,体形,气味, 谈吐, 气质。 只有当双方都接受了彼此的这些特质, 才能有更近距离的身体接触。 那是不是说美女帅哥更吸引人?对,也不对。因为美和帅在这个多样的世界里标准和定义是不同的。曾经看到有人写文章说老外娶的都是中国人眼中的丑女,还有的说老外更注重内涵。其实,在注重个体的西方, 认为有特色才更有吸引力。 老外也不可能因为欣赏女人的内涵,闭着眼睛和情人上床。当地有个采访报道,是针对男人如何看待女人外表的。 就有帅小伙儿说:“我认为只有75公斤以上的女人才性感。 ”瑞典有个足球明星,易卜拉莫维奇, 按他的外表,收入, 在其他文化里,女友或老婆应该不是模特就是明星, 而且应该比他年轻很多。但兹拉丹(易卜的名字)的老婆比他大6岁,普通容貌,是个职业经理人。 所以, 那个让男女产生激情的外表应该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或用俗话说:王八看绿豆, 对眼了。 对上眼以后, 就肯定有上床那一步。 在我们的文化里,很忌讳说这个, 但你得承认亲情的基础是血, 爱情婚姻的基础是性。 没有血,没有性,在一起的两个人只可能是朋友。当然,这仅仅是个地基, 至于亲情和爱情的大厦能不能盖起来, 而且不是豆腐渣工程, 那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外表关过了,上床关也过了,接下来的还是两人继续验证冰山浮在水面的部分:大概的生活习惯,性格, 对事物的态度等等, 这关也过了, 就可以进入同居或婚姻状态了。 而同居或婚姻中要检验的就是冰山在水面下面的那部分:性格, 价值观, 生活习惯, 而这些都源自每个人的文化背景,成长背景,教育情况, 生活经历。 有人比较认可婚姻是妥协磨合的传统观点,即跟什麽人过都一样, 婚姻在于经营。 很有道理, 可是还有一种观点:双方的性格, 价值观,习惯越相似越好。 人生很短, 大部分时间都放到磨合上了,岂不冤枉。 个人认为双方要磨合的东西越少越好, 磨合过程是肯定的, 除非你跟自己结婚。 不论东西方, 大家都欣赏羡慕公主和放羊娃, 王子和灰姑娘那种童话似的的爱情。 但你会发现,那个童话故事就结止于盛大的婚礼。 现实中的大多数人, 成熟的人相信的还是门当户对, 俗,但保险。可惜,我们年轻时总是满腔热情地相信我们能把那个童话故事在现实中继续。 总有人问我的婚姻, 这个跨种族,跨文化的婚姻。 的确, 连我俩日常交流的语言都不是我们各自的母语。按理说,早该崩了。 原因是除了种族,文化背景, 我们相似的地方太多了, 就象“垂帘听政”里慈禧说恭亲王:“鬼子六一蹶屁股, 我就知道他要拉什麽屎。”很多时候, 我们无需说话, 都明白彼此心里想的是什麽。 当年在一起共事时就有这种感觉。 都是绝对理性的人,比拼高级SUDOKO时不相上下, 速算水平也不分高下, 每天都是按提前制定的时间表和行动计划生活, 没办法,职业病。都爱乱扔衣服,所以谁都不嫌弃谁。 至于妥协,当然有。 我掌管厨房, 每天几乎都是中餐,油烟,辣, 一样都不少。 因为他看到的事实是:他吃得比以前多,因为好吃,而且不长体重, 同时大便规律通畅。 我呢,也妥协啦:死活也要自己带孩子。 因为西边的观点:谁带孩子谁是妈。 还有就是把家庭的优先级提到第一位, 跟当地的民风保持一致。 少逛街, 少去人多的地方,有点时间就到太阳底下去晒我那并不白的皮肤。我们妥协得一致, 就是在种族和文化之上, 向事实,真理, 正确而妥协。妥协的地方越少, 婚姻关系越容易经营。
虽说这地球以人满为患, 但找到一个硬件(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和软件(冰山的水下部分)都合适的人走一辈子, 实在不容易。 人生是短暂且漫长的,一个人走终究是孤单的。活着别太叫真儿, 遇不上软硬都合适的去Sambo或结婚, 至少可以和软件兼容的Combo 一下, 或者和硬件匹配的Särbo, 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