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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非常好奇,没有一时安闲,有点儿 “ 多动症 ” 。
看到墙脚有一鼠洞,就去掏挖,居然可以挖出一窝光腚的粉红色,没睁眼的幼鼠。被大人骂一顿,险些挨打。因为再挖下去,岂不将院墙挖倒了。
母亲常说我:整天不闲,连耗子窟窿也挖,又说我是 “ 七岁八岁讨狗嫌 ” 。
你看,太淘气,连狗都会烦你。
当然,现在知道,每个人的童年都好奇,都好动,都如此,都贪玩。不过,我的童年,因时代所限,实在没啥玩具,实在没啥可玩,你给我一电动车开,我才不去挖鼠洞。
那年,父亲买了一辆自行车,叫金鹿牌,车身黑亮,车轮辐条闪闪发光,铭牌上添一金色的奔鹿。在 1960 , 1970 年代的中国,能买回一辆新自行车,等同当今买汽车,是一件值得高兴与珍重的大事。
父亲自己订下三不骑:下雨天不骑,路不好不骑,载重物不骑。
我非常好奇这车。更不解:平时车停那里不动,两轮着地,需要车架支撑,方能立住。为何骑上飞快时,反而不倒?同时也很想感受一下骑车的快乐!当时,身高尚不及车把的高度。
显然不可能骑跨上那高高的车座,既使骑上车座,双腿也够不到脚踏板。但却可能偏着腿伸过车架空隙,勉强蹬动车轮,这叫 “ 掏裆 ” ,是儿时骑自行车的术语。
头一次趁父亲与朋友们聊天,没注意,自己偷着将车推出家门,上得一条小路,趁着下坡就偏腿骑上了。双脚一离地,就感觉不对劲儿,车子不用蹬,顺势就滑下去了。越滑越快,耳边已经有了风声,心里生起一种恐惧。这车没有手闸,用脚倒蹬才能刹车。
我那懂这些。
说时迟,那时快!慌乱之中,车把一歪,就摔倒在路边。灰头土脸爬起,却怎麽也扶不起这车:车把已经歪斜,车轮已经 “ 瓢 ” 了,根本无法转动,心中恐慌,有大祸临头之感。
一会儿,父亲知道了,赶来帮我扶正那车。虽然爱车已经被我摔坏,奇怪的是,父亲却没骂我一句,反倒拍去了我身上的土。
以后,我经常跟随父亲骑车去做些家事。有时我坐前面,有时坐后面,这车为家中的生计出过大力。
现今,我在美国已经换过几部汽车。其中两部都算满豪华的新车。
对车,我还算爱护的。但我无法很仔细地去打理这车。我见到许多朋友将新车每天梳理的极其精细:座椅套上布罩,甚至再盖上一块大毛巾,方向盘加一把大铁锁,停那里要买块遮阳布档住烈日,车内一尘不染,上车还要换上一次性纸拖鞋,以免踩脏这车。
三千英里换机油,上万英里去大修,宁可步行也尽量少用这车。反正,竭尽全力去维护这车的使用寿命。百般呵护,将车视同自己的婴孩。这又有些过分 。
错误在于,人们爱车太过,则失其本。
世间人是最重要的!
人们常说,以人为本。看来,也就是说说而已。好多人总嫌别人不拿自己当 “ 本 ” ,即不拿自己当回事儿。
其实,自己也没太拿自己当回事儿,有些执迷其中。
比如,以上所言,有人拿车极当回事,拿自己的猫狗极当回事;车子光鲜靓丽,猫狗神彩动人。但是,身为主人的他(她)却是一脸憔悴,腰酸腿痛,吃不香,睡不着,便不出,皮干唇燥,目赤发落 --- 。我以为这有些本末倒置。
我车造价不菲,性能一流,我爱我车。但他毕竟是一物,应当为我所用,不该被他驱使。
所以,常有朋有教我养车之道,我都欣然接受。但每当朋友与家人关照我,叫我天热之时,如何如何将车遮蔽保养,如何如何免受日晒雨淋时,我却觉得,他们更该关照的不应是车,而应是我!
因为,再好的车,再好的东西(物)都没有人重要。我是一个人,比起车,人最应该受到保养与呵护!
我刚才说了,我的父亲在扶起被我摔坏的爱车时,虽然心疼,他老人家却没骂我一句。因为我是他儿子,儿子永远比车子重要,这是自然之理,他老人家当然心中有数。何况,人车俱伤,儿子并无大碍,已是他老人家的幸运,老人家心中偷着乐也说不定呢!
其实,也不止我的父亲能真正秉持这种人本思想,天下的父母亲也多半如此。早在 3000 来年前,孔子也是这样做的。《论语》记载,孔子的马厩着火,他下班后,知道了,却问道: “ 伤人乎? ” 不问马。(见《论语 - 乡党篇》)
信笔记叙至此,又让我想起另件事,幼时家贫,上小学时,削铅笔稍不留神多削一点笔芯,父亲就会责骂,这又作何解?但这已离爱车主题太远,暂且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