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节期间,回国了一趟,元月27日到2月9日往返共两周。算来这已是12个月里第4次回国了。
在国外生活久了,对于“歧视”这种现象很敏感,时间长了,维权的意识也变得比较强。这次回去过年,有意无意之间,还是遇到了几次“歧视”。总的感觉,国内“歧视”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先说说在北京的遭遇。那是一次对外地人的“歧视”。因为没有国内的手机,也正好可图个清静,便很少打电话。但有时候有急事,也不得不打电话。前次回国时,在首都机场买的电话卡,这次还能用。不过,楼下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因为按键不好使,那天我就到路边的有人值守的公用电话亭去打电话。走进小店,我说要打一个电话。
这个服务员说话很快,上下看了我一会儿,竟说:“ 我不让外地人在我这里打电话,因为我这里营业面积太小。他们打电话一分钟4毛,听口音你不是外地人,一分钟我只算你3毛钱。”这个女服务员一边说着特不标准的普通话,一边笑咪咪地看着我,似乎要传达她的亲切。她看起来很明显地是一个“外地人”,却这么明目张胆地在此对“外地人”直白地歧视,而她的话竟说得那么从容,并且面容堆笑,声音洪亮,似乎这就是一种她的传统社会“文化”。不由感叹,中国各地有那么多的流动人口,那么多的“外地人”,他们该遭受多少的歧视呀。外地人在北京打公用电话的机会都跟本地人不同。当时,听完此言,直觉得心里很不痛快。我借口说还需要核对电话号码,没有打电话,就离开了那里。
在郑州还遇到了年龄歧视。那次,我和哥哥家的三口人一共四人,来到一个消费场所。刚进门,服务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你们几位?是三位。请这边来。” 明明我们是四位,她怎么说我们是三位。原来,哥哥家的小孩只有3岁,没被服务员算进来。这可是明显的年龄歧视。三岁的孩子不也是来消费的吗,难道还没有资格算上是其中的一位吗。这么明显地算错人数,当时听得有些不快,立刻就纠正她:“我们是四位,不是三位。”服务员听了有些吃惊,“哦,四位,四位。”类似的情景,后来还出现过一次。我想,这种对小孩的年龄歧视现象不是偶然的。
还有一次在北京遇到了语言歧视。楼里的电梯司机,在我和邻居的聊天时不知听到了什么,一天,在只有我一个人坐电梯时告诉我,“你是河南的,我也是。”闻此,很高兴,就跟她说起了河南话。谁知,她却觉得不舒服,说:“还是说普通话吧”。她是怕别人听出她的河南口音还是怕别人知道了她来自河南。不管怎样,这可是对俺的语言歧视呀。同是这个女士,记得刚下飞机回到这个楼坐电梯的时候,我用英语习惯了地跟她说了声谢谢,她那时好高兴地用一种很奇怪的书面英语回答我,说“不用客气。”为什么她愿意用不熟悉的英语跟我说话,却不愿意用母语跟我说话哪?
国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社会风气变得很浮,变得认钱不认人。只要那个地方现在富,那个地方就什么都是好的。那个地方人说的语言也跟着吃香了。即便以前是人迹罕至就连“皇恩”都不去“浩荡”的域外夷蛮之地,现在因为变得富裕了,虽然说话我们听不懂,也要去哈哈,还说那是酷。华夏文明的发源地河南,中国8大古都,有四个在这里,百家姓前100个中的79个源于河南省。因为经济发展现在落后于韩国,香港,就被国内的某些人给看瘪了。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柬埔寨的经济发展起来了,我们某些人都不屑于说中国话了,都改说“吴哥语”了。
总之,歧视是人类的一种社会现象,哪里都存在。但,国内的歧视文化还太原始,太露骨。当歧视发生时,被歧视者是无辜的。歧视别人者,首先应该反省自己出了什么问题。而在中国,却不是这样的,那些对别人歧视者反倒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可别告诉我,那是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
卖春联
(原文写于2008年2月23日)
理解你的感受,不过中国的事嘛,很多已经成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不要太认真了,反正你也不住那儿,得过且过吧。
Then that woman must really be a jerk. She rather collets 30 cents per minute from locals than 40 from others? Doesn't sound too logical.
看看50年代的美国对肤色的歧视,比现在的中国厉害的多!
在美国,种族歧视是可以摆在桌面上谈的——愿意与否是一回事,可不可以是另外一回事。在中国,racial discrimination has been transformed into class and especially regional discriminations. 在中国,歧视是光明正大的,是无法诉诸于法律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歧视;不平等是正常的,每个人奋斗的目标就是为了高人一等,而不是寻求整体社会的平等。所以,每当我的白人朋友对中国大加赞赏的时候,我总是很无奈,for not sure if I should reveal this discriminative complex or cover it up. 在美国,我将整体社会以及个人的平等和自由作为自己的信仰和目标;在中国,我的目标就只是做到我自己不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