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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英格兰议会

(2008-11-08 05:15:04) 下一个

漫谈英格兰议会 by 有女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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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同车在外漂泊,数月未归,得着了一点空,打算继续我的欧洲中世纪政治漫谈的话题,本篇打算介绍有关议会制在英格兰踯躅前行的艰难岁月,有关议会制之前的历史漫谈,请参看笔者在本版连载的:

《漫谈欧洲中世纪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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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英格兰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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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英格兰议会之一地人头(1, 第一颗人头 上)

议会制兴起于中世纪的英格兰,作为起初是贵族后来是平民们制约王权的权力机构,并不像现在各国的议会制那样温文尔雅,充满着绅士气质。作为现代国家民主政治的权力基础,它的诞生和发展真正称得上是一部献血凝成的历史。英格兰议会从形成到最终迫使国王接受君主立宪制政体,其间居然经历了长达430年的漫长岁月,其间国王贵族平民僧侣的人头割了一茬又一茬。面对这一地人头加人肉,现在的人们回首当年,自可不必心情沉重,笔者以下的文字,尽量会把这段历史写得轻松一些。

一,孟福尔伯爵的大好人头 (上)

1216年,在吵钞闹闹的男爵革命中,约翰国王秋后算账不成,一气归天,他的儿子亨利三世即位。亨利三世和他的老爹一样是英格兰历史上不世出的庸主。在亨三治中,英格兰完全了没有在他祖父亨二时期雄霸欧洲的牛气,三十年间,亨利三世丢掉了安茹王朝在欧洲的绝大部分领地,只在法国西南部保住了基恩和加斯科尼两块穷乡僻壤,看来亨利三世总算可以安心做他的岛国君主了。

可是亨利三不这么看,他作为庸主的最大特点是不承认自己的低智商。13世纪50年代,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矛盾激化,教皇想起了那位低智商的亨利三世。于是教皇宣布将当时神圣罗马皇帝私生子曼弗雷德控制下的西西里王位赠与亨利三世,条件是亨利三世必须提供一支军队从德国人手里夺回西西里,另外还需帮教皇偿还9万英镑(大概相当于当时欧洲头号商业王国威尼斯一年的 GDP)的战争债务。 这笔生意放在任何时候,被接受的正常概率肯定是负数。可是亨三同志居然不可思议兴高采烈地接受了! 

贵族们愤怒了,可是亨三的胡作非为还在继续,1257年他动用国库的大量现钞和人力物力帮他弟弟康沃尔伯爵竞选德国皇帝(神圣罗马皇帝是由7大选侯选举产生的),但却不顾英国本土的威胁,结果没有及时干预,导致1256年卢埃尔将英格兰人赶出了威尔士。此时的亨利三世,囊空如洗,失去信任。贵族们决定行动了。

带头反对国王的,就是英国国会之父,国王的妹夫,莱斯特伯爵西门*德*孟福尔(Simon de Montfort),此人是个法国人,在英格兰的属地加斯科尼当了4年的总督,后来娶了国王的妹妹,才继承了英国莱斯特的领地,孟福尔当时在英国的名声不佳,生活作风也有问题,据说他在结婚前,居然还诱奸了他的新娘。但这个外国人意志坚定,在1258年的关键时刻,他成为了英格兰的贵族领袖,并开始了他独步英国政权的短暂生涯。

1258年4月,以孟福尔为首的7个贵族带剑闯宫,把剑架在亨三头上逼迫国王实行广泛的改革,当时他们的改革主张有点胡闹,改革的第一条居然是“驱逐外国人”(法国人孟福尔伯爵好有幽默感哦。),但经过两个月的酝酿,6月12日,12名贵族代表和12名国王御前大咨议会代表在牛津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了贵族提出了《牛津条例》。

《牛津条例》最大的作用是提出了立宪的具体政体,和议会的雏形,它首次力图解决权力归属、决策方式等政体问题,以结束国王独揽行政的历史。这就开始了立宪君主制的尝试。所以,《牛津条例》被许多人看作英国第一部事实上的成文宪法,有人甚至认为其作用远远高于大宪章。

根据《牛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由贵族和王室代表各两名选出一个15位成员的常设会议。改组大咨议会为常设议会,决定国家日常事务,监督所有的国家机关和司法体系,其成员除原来的贵族、主教外,还要求每个郡出两名骑士代表,每个自治镇出两名市民代表。为了和国王御用的大咨议会相区别,新的机构引进了新的名称——Parliament。该词出自法语,原意为谈话、谈话的场所,从此用来表示议会。顺便说一句,当时的英国国会都用法语发言。直到数十年后的爱德华三世,国王才破天荒地在议会用英语发言。
 
这一条例举国拥护,只有两种人例外。一是当选的外地议员。在偏远的郡,可怜的骑士或市民若不幸入选,不但要遭受旅途劳碌,路费还得自己掏。因此,当选后逃之夭夭的不乏其人。地方官员有责任把他们抓回来解往伦敦赴职。现如今,国家规定,所有的国会议员都有权免费搭乘火车往返于他的选区和伦敦之间,所以地方政府也就不用成天忙着捉旷课的议员了。

另一种反对派当然就是国王,亨利三世和他老爹约翰一样说了不算。很快国王和贵族之间大规模内战就爆发了。

二,孟福尔伯爵的大好头颅  下

对于在被挟持的情形下签署的《牛津条例》,亨三自然大为不满,事后形势的发展更表明英国的王权很快要被孟福尔一帮造反派剥夺光了。1259年,孟福尔再次召集议会,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条例》,作为对《牛津条例》的补充,《威斯敏斯特条例》把孟福尔的15人会议抬到了太上皇的地位,其成员几乎垄断了国家所有的高级行政职务,国王成了这个国家最郁闷的人。不过这个外国人不懂得见好就收,他把他的王政改革又迅速地向地方贵族的领地推广,打算进一步收回地方领主贵族的特权,这些激进的改革措施引起了贵族们的分裂,“阶级敌人”反攻倒算的机会来了。

亨三国王智商虽然很低,但却不可思议地拥有一位拥有超级智商的儿子爱德华王子,此人便是今后英格兰的圣主爱德华一世,在这位超级智慧的儿子的帮助下,利用贵族们的分裂,亨三父子开始大显身手了。

1261年,教皇接受亨三的请求,宣布《牛津条例》和《威斯敏斯特条例》无效,国王不受誓言的约束。亨三随即罢免了贵族任命的官员和大臣,国王和贵族政权就此分裂。贵族召集各郡代表到议会所在地圣奥尔本斯开会,亨三则提供大减价优惠赠券吸引他们到国王老巢温莎去玩耍,英格兰政权陷于一片混乱。双方就等着甩开膀子干一架,但又不愿意背上首先挑起内战的罪名。在各地保皇贵族的压力下,1263年9月孟福尔被迫同意请法王路易九世裁决和国王的争端。(法王路易九世被罗马教廷封为圣路易,是13世纪欧洲灿若星辰的偶像巨星中的又一位。)请国王来调解贵族和国王之间争端的结果可想而知。次年路易九世颁布的《亚眠调解书》完全站在了“阶级敌人”一边,宣布《牛》和《威》两条例均为非法,贵族必须恢复国王的权力,孟福尔们眼看着到手的荣耀鸡飞蛋打,反应意料中的激烈,内战于是不可避免。

内战之前,孟福尔的议会派支持者主要是伦敦和其他城市的市民以及圣方济各教会,因为他们是孟福尔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国王的支持者当然是各地的封建领主,和那些不愿意被强行押到伦敦去开那个老什子议会的地方人士们。双方摩拳擦掌,磨刀霍霍,就等内战的发令枪响了。

1264年4月,王军率先进攻北安普顿,英国1264年内战爆发。内战初期,反映了亨三军事上的极端弱智,在王军实力占据绝对优势,并迅速攻克了北安普顿,俘获了孟福尔的儿子等大批议会派贵族的有利形势下, 行动出乎意料地迟缓,一会儿过生日,一会儿过受难节,被孟福尔很快缓过神来了。孟福尔是个打仗的老手,他的目标非常明确,议会军在他的率领下迅速南下,横扫多佛尔海峡沿岸的保皇势力,进可以切断亨三和欧洲大陆支持者的联系,退可以退过海峡,回老家法国去,一招一式十分老辣。亨三这才意识到对手的意图,于是急忙驱军进逼,一时之间,多佛尔海峡边苏塞克斯境内,大军穈集,第二回合的铃声敲响了。

1264年5月13日夜色降临,孟福尔议会军突然袭击王军中路小镇刘易斯,亨三军事上是个白痴,居然未在王军中路的制高点上布防,以致议会军轻易占领了制高点,并以此反复冲击王军守军,孟福尔的重装骑兵势如破竹,彻底粉碎了王军的抵抗,亨三躲进了修道院,但依然被议会军搜出活捉。

而在此时,爱德华王子所率领的王军右路军,在和孟福尔左翼军的对冲中却大获全胜,爱德华王子,这位欧洲未来的主人骁勇无比,他率王军击溃了议会军的左翼,并突入议会军中路,以解救亨三,孟福尔中路军在爱德华的冲击下几乎崩溃,孟福尔的肩與被打翻,孟福尔侥幸逃脱,爱德华一路追击,可惜晚了一步,他的国王老爹和几乎所有王军首脑已被孟福尔擒获,爱德华不得不向孟福尔投降。

孟福尔大获全胜,于是强迫亨三签署《刘易斯协议》,协议内容可以想象,亨三不得不重新接受了《牛》《威》的所有条款。亨三还把爱德华送给孟福尔作为人质,其后亨三被孟福尔软禁,一举一动受到严密监视。

刘易斯之战将孟福尔推向了英格兰权力的顶峰,而且奠定了英国议会制度的基础。1965年1月,孟福尔以亨三的名义召开全国规模的议会。1965年的议会除了高级教士和时俗贵族外,还有各郡的骑士代表和市民代表参加,这被称为英国历史上第一届的“平民议会”,被认定是英国真正意义上的代议制国会的开端。当然这也是世界文明史上的第一届代议制国会。

国会开张了,老国王毕恭毕敬地服软了,但还乡团并没有停下反攻倒算的脚步。孟福尔没有400年后克伦威尔的狠劲,留下了国王父子的头没有割,于是掉脑袋的必然是他自己了。天纵奇才的爱德华王子,借打猎的时机,越打越远,一去不回,去追逐更大的猎物去了。爱德华凭他的才干,在英格兰各地拉起一支还乡团,可谓是手拿把抓,于是内战重开第三回合,爱德华迅速占据了军事优势,把孟福尔军逼退到威尔士南部地区。7月31日,爱德华首先击溃了孟福尔儿子小西门的援军,随后包围了孟福尔军。8月4日,决战在暴风雨中的伊夫夏姆进行,结果毫无悬念,寡不敌众的孟福尔陷入绝境,但不愿投降,孟福尔兵败被杀,头被王军割去,尸体惨遭肢解。亨三当时一直被孟福尔带在身边做人质,当时他被孟福尔的部下误伤,生死关头亨三总算脑子清醒,大叫:“别杀我,我是温切斯特的亨利,你们的国王。”清清楚楚,一个字也没说错。于是保住了脑袋。

阶级敌人复辟了,还乡团大摇大摆地进了伦敦,议会的命运又将如何?

3,英国大牛 上

还乡团回了家,孟福尔脑袋掉了,但他的工作好在没有白折腾。人一死,老百姓把孟福尔当成了殉道的圣人,他的事业很快有了传人。这个传人不是别人,就是本节的英国大牛,亨利三世的长子,英王爱德华一世,简称爱一。

爱德华虽然杀了孟福尔,却意外地深深吸收了他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爱一成为了孟福尔而不是亨三的继承人。

1272年,65岁的亨利三世国王完成了他一生最重要的工作,修完了新版哥特式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他的工作岗位。 爱一当时正在十字军东征无功而返的途中,一个伟大的国王,就此走向了最前台。

爱一在英国历史上的形象,非常类似于中国的李世民,他俩文韬武略,开明豁达,国家大治,牛皮哄哄,可谓难分伯仲。中国历代文人政客,甭管对方乐不乐意,得着机会就喜欢拍李世民的马屁,英格兰人的马屁功丝毫不逊于我东方马屁文明,爱一的屁股也早已经被拍烂到了了无新意的地步。

西方人喜欢给人起外号,爱一的外号是最多的一个。看看下面爱一马屁外号总汇。

“长腿”,这个外号,并不是说他爱一在孟福尔伯爵那里开溜的快,而是说爱一的魔鬼身材,他大概有接近2米的身高,大概是英国君主里最高的一个,所以擅长御骑,马背上的骑术武艺,“无人能敌”。

“全世界伟大的长矛”, 这是称赞爱一光彩的骑士生涯,奇怪的是作为当时骑士荣耀的象征,爱一只参加了1270年最后一次的十字军东征,当时法王路易九世(圣路易)死于这次东征,爱一到了东方,因法王去世,寸功未立,就郁闷地回了英国,回国后,就赢得了这个伟大的外号,丫混得也太容易了吧。

“威尔士的征服者”,威尔士人是古代凯尔特人的一支,爱一之前,英格兰始终未能完全征服威尔士,13世纪中叶,威尔士人卢埃林赶走了英格兰人,独霸威尔士,随后在1267年,又通过《蒙哥马利条约》迫使亨三承认他为威尔士王。爱一即位后,卢埃林拒不向英王宣誓效忠。爱一和他懦弱的老爹完全不同,他对付威尔士人就一个词—冷血。 1277年,1282年,爱一连续两次讨伐威尔士,用五马分尸对付卢埃林兄弟,肢解后的尸体也不得入土为安,而是在威尔士各地悬挂示众到烂光为止。

随后爱一又和老实的威尔士人玩起了脑筋急转弯游戏。当时威尔士贵族和爱一谈判关于威尔士的统治人选问题,威尔士人犟头倔脑地提出了关于威尔士王人选的四大条件:一生于威尔士,二是帝王之后,三不会讲英语和法语,四,道德上纯洁无暇。结果爱一居然大出意料地一口答应。随后,爱一立刻把即将分娩的埃莉诺王后接到威尔士。孩子刚一生下,爱一立刻得意地召见威尔士的谈判代表,指着他的儿子说: “ 这是我的儿子,不久前刚出生于威尔士,他不会英语和法语,道德上纯洁得一塌糊涂, 他已经被册封为威尔士亲王。” 靠,耍人家玩嘛。从此英国王储都循例敇封为威尔士亲王,威尔士永归英格兰,爱一这手脑筋急转弯太酷了。

“苏格兰铁锤”,这是讲爱一一生用武力干涉苏格兰的“事迹”,爱一一手挑起了长达250年的英苏战争,并在1296年抢走了苏格兰王国的象征“斯昆石”(苏格兰王的加冕石,相当于中国人的传国玉玺),苏格兰人对他恨之入骨,因此,《Brave Heart》里面把他描写得阴险而丑陋,梅尔*吉布森还顺便送他儿子绿帽子戴戴,强调苏格兰土匪即使在耍流氓方面也比他家强。 苏格兰人因为爱一恨了英格兰人700年,直到1998年,伊丽莎白女王才把这块苏格兰人的“传家石”送还了爱丁堡,谱写了新时代大不列颠民族团结的“佳话”。

“英格兰的查士丁尼”, 爱一只有这个外号有真正的内涵,爱一从乃父的颠沛中感到,诸侯是对王权的最大威胁。他把孟福尔用来制约王权的议会反过来作为打压诸侯势力的工具。 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成为中世纪欧洲最伟大的立法者。这点确实不算是吹出来的。 

爱一怎样个查士丁尼法,留待下节再讲吧。

4. 平民的模范议会

在大牛爱一时代,威尔士和苏格兰人的脑袋哗啦哗啦地掉,可英格兰因为议会和法律制度而掉的脑袋的却是此后四百年间最少的,爱德华一世对立法和议会的空前热情和他对于苏格兰高地的眷恋一样令人印象深刻,区别在于,前者靠的是智慧,后者靠的是的智慧的容器--脑袋。

爱一统治的时期,英格兰社会和前两任国王在位时的混乱状况截然不同,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中世纪绝少有的秩序井然的局面。这一切完全应该归功于爱一执政前20年的大量立法。爱德华一世对于英国法律的贡献无人可以比肩。他值得纪念,并不是仅仅因为他树立了伟大的里程碑,而是因为他从以前数代国王统治时期的谬误和混乱中,敏锐地发现了国家混乱的症结所在,他通过一系列的立法并成功的执行,使英格兰成为了一个长期巩固的整体。中世纪英格兰的国家基础和法兰西有明显的不同,法国通过强化法兰西各民族的融合,以民族性作为国家凝聚的基础。而英格兰依靠的却是被国民认可的法律制度来维护国家的富强和稳定,两国的道路迥然不同,但都强盛了自己的国家,确实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

爱一的立法工作,现在回头看来,对英格兰国家的发展确实是决定性的,因为爱一之后,英格兰陷入了长期的动荡,国家经历了黑死病、英法百年战争、玫瑰战争和中世纪后期的各种考验,在此后150多年的长期动荡中,往日主宰英格兰社会的贵族和领主势力被消耗得一干二净,而英格兰非但没有一蹶不振,相反骑士和中产阶级在爱一创制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下迅速崛起,国家的统治工具、土地所有权、军事和财政制度以及政教关系都固定了下来,并一直维持到了英格兰开始建立世界霸权的都铎王朝。大牛爱一,确实可以称为英格兰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

爱一的在他执政的前20年中,在一个25人的委员会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内容极其广泛的法律,这里列举一些重要的法律,看看中世纪英格兰人可以受到哪些法律的保护。

1275年,《第一威斯敏斯特法规》,一条条详细列举了官员渎职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具体现象以及处罚措施,并规定了各项税收的限额。

1278年,《格洛斯特法规》,命令最高法院持调查令去调查封建领主在自己的法庭上执法情况,严令各地领主不得超越法律而随意执法,对领主司法的权限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1279年,《莫特美因法规》,禁止任何人向教会馈赠土地,除非有国王的许可。

1283年,《阿克顿*博内尔法规》,对商人回收债务问题作出了规定,保护了商人的合法利益。

1285年,《温切斯特法规》,类似于如今的治安管理条例,目的在于整饬地方秩序。

同年颁布《第二威斯敏斯特法规》,强调了私人财产和土地继承的不可侵犯性,对继承的条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290年,《第二威斯敏斯特法规》,对自由买卖的土地作出了规定,规定买主不是从卖主手中而是从卖主的领主手中接受土地,必须承担土地出售以前所附带的封建义务和捐税。这就避免了土地的进一步封建化。

爱一的立法活动,“强硬而不残忍”,英国史学家对爱一的立法活动评价为“法学界一场无声革命”,这是中世纪极其罕见的不经过流血就完成的革命,这就是爱一最牛的地方,他牛在不仅仅开展了一场司法改革,更牛在他对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把握得非常恰当,因而在英国当时几乎没有响起多少反对司法改革的声音。 因为绝顶聪明的爱一话说在头里了:“我们必须确定,凡是我们的都应该归于我们,凡是别人的都应该归于别人。”意思就是说,我的立法只针对我们国家和人民自己的利益,绝不干涉那些贵族领主自己应有的传统利益。这是爱一立法的原则,也是他受到各界人民拥护的最重要前提。

爱一期间,东征西讨,尤其是在13世纪90年代,他几乎同时在和威尔士人,苏格兰人,法国人打仗,为了通过立法和筹措战争经费,孟福尔的议会成为了爱一的重要工具,他多次召集包括平民阶层参与的议会。1295年,他召集了一场广泛吸收全国各地平民代表的议会,这届议会的组织形式被以后议会长期仿效,因而被称为了“模范议会”,这届议会另一个不朽的地方,是该届议会的通知书,因为这张发给各地代表的通知书上,印有后来被广为流传的名言: “众人之事由众人认可。”这成了此后英格兰议会的座右铭。

邀请各界平民参加的“模范议会”,到了爱德华三世时代又有了进步。原本,跟国王、贵族、大主教一块堆议事,平民代表自然没有坐的份,他们只能跪在边角旮旯,让站着就很给面子了。于是平民议员干脆另找个地方开自己的会,然后再派个代表把形成的意见告知国王和贵族。1341年两院正式分家。1350年,威斯敏斯特宫内的圣•史蒂芬礼拜堂(St. Stephen Chapel)被拨给平民作为专用会场,这就是平民院(House of Common),又称下院。同时,也有了作为国王的代表负责主持讨论并收集、传递平民意见代言人(Speaker),后来的议长就是这么来的。这些都是后话了。

作为讲一地人头的帖子,这节没死一个人,显得很不过瘾,谁让爱一这么牛B呢? 想看热闹的诸位请耐心等待,英格兰的血雨腥风很快就要来了,就等着爱一翘辫子呢。

1306年,苏格兰的罗伯特*布鲁斯杀死了英格兰傀儡,自行加冕苏格兰国王,史称罗伯特一世,爱一在苏格兰数十年的苦心经营全部白费。1307年,重病中的爱一依然坚持出征,在离苏格兰边境一步之遥的地方,溘然长逝,临终依然惦记着给他儿子戴绿帽子的苏格兰人:“爱德华王子必须带着他的骨灰冲在队伍的最前面,直至最后一个苏格兰人投降。”
 
他的遗愿无法实现了,英格兰人安稳了好长时间的人头,开始不安份起来了。

五,酷刑

爱德华一世并没有解决议会的最终地位问题,由于安茹王朝的国王们大权独揽,大牛国王可以操纵议会,以大牛国王为核心,立法,增兵,加税,无所不能,拉出议会作摆设,数百对双手热烈的先高举后鼓掌的场面,比自己孤家寡人一个人做决定要风光多了。而在庸主在位时,议会则成了对立和阴谋的集中营,爱德华二世遇上的就是这个被爱一养大了,和自己作对的可怕议会。

安茹王朝的君主们都很极端,爱一的老爹亨三是英国历史上不世出的庸主,爱一本人是被人马屁拍烂的好国王,到了爱一的儿子爱二,则成了英国历史上境遇最悲惨的国王。

爱二的个性和安茹王朝其他国王截然不同,他不喜欢打仗,对长矛和长剑毫无兴趣,却热衷于和同性朋友的卧室战争。爱二对自己的爱侣也是够铁,竟把一个没有贵族血统的法国人加夫斯通封为了摄政王,这种胡闹的举动,激怒了英国人。于是贵族们通过议会站了出来,接二连三地做出决议,逼迫爱二驱逐男朋友。爱二也真会和议会闹着玩,总是先诚恳接受议会的决议,让加夫斯通去国外休假,数月之后,再和他小别重逢,如此再三再四,把那些议会的贵族气疯了,于是议会下令搜捕加夫斯通,并在和爱二达成和解之前,把加夫斯通劫往了北方,在布莱克洛山砍下了他的脑袋。议会的极端做法,拉开了爱二悲惨命运的序幕。

男朋友死后,爱二化悲痛为力量,打算干点事业出来,让瞧不起他的国民看看。于是1314年,他征集了一支大军越过英苏边境,打算狠狠教训一下自立为王的苏格兰王罗伯特一世。可是爱二的指挥无方加上他的临阵脱逃,使英军遭受了对外战争中自诺曼征服以来从未有过的惨败。班诺克本战役中,一天之中,居然有超过三万英格兰人被杀或被俘。(这是苏格兰人宣称的数字,显然是过于夸大,但英格兰方面从未公布过伤亡的统计数字,估计损失太惨重了,所以不敢让国民知道。)

班诺克本战役成为了苏格兰人永远的骄傲,他们不可思议地仅用原始的长矛武器(相当于公元前4世纪左右的装备),歼灭了人数远远占优,拥有重装骑兵和大弓武器的英格兰军队,实乃军事史上的一大奇迹。经此一战,苏格兰此后数百年的独立地位不可动摇。

而在尚武的中世纪,爱二的懦弱无能和贪生怕死使他本来就不足称道的权威一落千丈。回国后,爱二只能打起全部精神来和议会的反对者们厮杀了。

爱二时期的议会空前活跃,在爱二在位的不到20年间,议会居然召开了25届之多,国王的一举一动受到议会的严密控制,从任免官吏,对外宣战,甚至于国王去国外访亲探友,都需得到议会的认可。爱二不甘受人摆布,作议会的傀儡,于是和议会的矛盾愈演愈烈。双方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此消彼长,敌进我退,陷于拉锯之中。直到议会派推出了新的领袖---伊莎贝拉王后。

伊莎贝拉王后就是《Brave Heart》中那个和梅尔吉布森搞婚外恋的爱德华王子妃,英国人眼中的伊莎贝拉一点也不象苏格兰人所描绘的那样温婉可人,柔情似水,在英国她被称为“法国母狼”,可见其凶悍。

1325年,爱二和他的新同性恋男友戴斯彭瑟父子(父子里到底哪个是爱二的伴侣,搞不清楚,笔者这里索性也让他糊涂下去),觉得伊莎贝拉留在宫里碍事,就封伊莎贝拉为“和平使者”,去重建大陆领地加斯科尼的和平。爱二放狼归山,伊莎贝拉当然求之不得,离开英国后,伊莎贝拉很快在大陆搞到一支雇佣军。1326年9月,伊莎贝拉携爱德华王子(将来的爱三),在英格兰东部萨福克郡登陆,国内支持她的贵族们里应外合,纷纷起兵支持,伊莎贝拉军队几乎没有遭到抵抗,就开进了伦敦,随后伊莎贝拉发兵围剿退到西部的爱二和戴斯彭瑟父子,戴斯彭瑟父子和爱二先后被捕。戴斯彭瑟父子遭受难以想象的酷刑后被处死。爱二则要由议会来收拾了。

1327年,伊莎贝拉召集了爱二在位期间最后一次议会,拿爱三的继承权作要挟,逼迫爱二参加。爱二在议会上泣不成声地宣布自己的退位决定,由于过分伤感,他几乎当场晕倒,爱德华二世等于是被议会废黜的,中世纪君权神授的不可侵犯性受到沉重的打击。

厄运没有到此结束,爱德华二世很快被伊莎贝拉处死,而他遭受的酷刑令人难以想象。伊莎贝拉可能是对于他的同性恋行径极其憎恶,1327年9月,她命令狱卒用一根现在烧烤店里常见的烧红的烤肉铁叉,插入爱二的肛门,使其腹腔烧焦、洞穿而毙命。据说,行刑时,爱德华二世国王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遍了监狱城堡内外,久久回荡在田野的上空,闻者无不毛骨悚然。

英格兰中世纪的酷刑实在让人侧目,几乎就没有好好让人就死的,比如英格兰中世纪法律规定,“犯人的尸体必须切成四块”,车裂和火刑算是最仁慈的做法了,在都铎王朝的另一位大牛亨利八世在位期间,对付那些天主教徒一般都采用油炸和在烧烤架上用铁钎慢慢烧烤的方法。亨八还发明了车轮刑,把人绑在车轮上,随着轮子的转动,在轮子边的行刑者,用小锤子把犯人的骨骼一寸寸的击碎。中世纪的人们往往认为用暴力和酷刑就可以威慑犯罪,但事实上,酷刑中的中世纪依然是如此的黑暗.酷刑的严酷程度和罪犯的数量往往反而成正比。

爱二是诺曼征服后,英国第一个被处死国王,但不是最后一个。随着英格兰政局的稳定。英格兰人展示肢解的尸体的风俗,很快要引进法兰西了。

6,黄金岁月

1327年,年仅15岁的爱德华三世继位,英格兰议会迎来了它在此后3世纪中最风光的时刻。爱三颇有乃祖之风,行事果断又能摆平各种关系。1330年,他刚一成年开始亲政,就发动兵变,从他母亲伊莎贝拉的卧室里,把当时把持英国朝政的王太后及其老情人莫尔蒂默双双擒获。随后利用议会作出决议,砍下了莫尔蒂默的脑袋,并终身监禁了那头“法国母狼”。

政变成功的爱三并不像中世纪一些政变者一样大开杀戒,而是赦免了所有王太后的支持者,只要他们对自己效忠。随后抬出议会支持他的各项政策,每当和议会发生矛盾时,聪明的爱三总能以务实的精神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所以在爱三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里,尽管英格兰卷入了英格兰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战争并经历了史上最严酷的瘟疫的侵袭,英格兰内部却几乎没有出现过什么内部危机。

爱三同志的一生,在军事和政治领域,都显得多姿多彩,可惜本文讲的是政治历史,这里就将爱三的军事成就简短带带过。爱三一亲政就找苏格兰人寻拳,结果把世仇苏格兰人打得望风披靡,爱三被承认为苏格兰国王,不列颠岛获得了短暂的统一。1337年,爱三自称法国国王,要求继承法国王位,挑起了长达117年的英法百年战争。爱三及其堪称中世纪英国第一军事天才的儿子“黑太子”爱德华,依靠出色的战术和英格兰大弓武器,在战争初期赢得了巨大的胜利,俘虏了法国国王,并逼迫法国签订了不平等的《布列塔尼和约》。 

提到百年战争,再多说几句题外话。 英格兰的大弓武器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具威力的超级武器。这种武器在13世纪由威尔士人研制,可以在250码外穿透身披盔甲的骑士的大腿和马鞍,远远超出普通弓箭的射程和杀伤力。其速度更是十分惊人,每分钟竟然可以射出10-12支箭,当时世界上还没有哪种步兵投射武器有如此惊人的威力。英军列阵后,英格兰大弓万箭齐发的威力让其他武器望尘莫及。英格兰大弓在百年战争初期震惊欧洲大陆,于是此时的英格兰人不再把自己看成了化外的岛民了,他们开始拥有了一种对于欧洲大陆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至今依然根深蒂固地留存在英格兰人的民族性中。而英格兰人的优越感,其来源就是中世纪那几乎无所不能的英国大弓。

英格兰大弓的出现还颠覆了军事史,欧洲中世纪的战争,是重装骑兵的天下,步兵一般只能跟在重装骑兵的身后,作为最低级的辅助兵种,一般就负责吆喝和打扫战场。大弓突破了战争史上公认的安全距离,使重装骑兵的冲击几乎成为了一种自杀式的举动。从此重装骑兵逐渐退出战争舞台,欧洲各国纷纷开始发展步兵力量,并研制威力更大的远距离投射或射击武器。步兵和射击武器成为了此后战争的决定力量,欧洲战场上那些壮观的骑兵对冲场面越来越少见,直到20世纪,“钢铁骑士”--- 坦克的出现,才让重装武器还了魂。

言归正传,讲爱三时期议会的发展。

爱三时期的议会走向了正规化和制度化,基本一年开一次议会。爱三的战争政策,军费开支,和法国教皇作对,立法等等,几乎所有的政策都来自议会的决议。爱三为了使议会正规化,首先是为议会找了个永久开会的地方。以前英国议会和行政机关,都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随着国王的四处旅行和征战,这些国家机构跟在国王的屁股后面,也始终处于“流动”状态,议会开会往往就是临时租一个教堂把事情办了。1339年,爱三把议会搬进了威斯敏斯特宫,从1339年到1371年,31次议会均在威宫召开。从此之后直到今天,议会再也没有离开过威斯敏斯特宫,所以现在的威宫也被称为议会大厦。

爱三时期的议会,出现了专门反映平民和骑士意见的下院制度。爱一时期的模范议会,开始邀请骑士和平民代表参加议会,但当时的平民和骑士代表,大老远跑来开会,到了会场才发现没有他们坐的地方,他们只能站在或跪在角落里,跪着说话是什么滋味,大家当然可以理解,于是这帮平民觉得自己跪着说话人微言轻,所以后来就不怎么待见这老什子议会了,不怎么爱来了。爱三为了让议会支持他的海外战争,非常希望能得到平民和骑士代表的广泛支持,为了吸引平民代表的参加,他做主把贵族代表和骑士和市民代表分成两个单位,分别在威宫的白色厅堂和彩色厅堂开会,两边分别开会,然后各派一名代表陈述各自的讨论结果。任何决议必须得到贵族和平民议会双方的共同通过才算正式通过,这就是英国国会首创并成为此后西方议会公认原则的两院制。1341年两院正式分家。1350年,威宫内的圣*史蒂芬礼拜堂(St. Stephen Chapel)被拨给平民作为专用会场,这就是平民院(House of Common),又称下院。 而贵族院(House of Lord),则又称为上院。 1343年的议会上,代表平民议员作最后陈述的发言人(Speaker)是威廉*特鲁塞尔爵士,他被认为是英国下院的第一位议长。

1360年,英国击败法国,迫使法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布列塔尼条约》,英格兰人的民族自豪感空前高涨。爱三顺应民意,1362年破天荒地第一次用英语在议会发言。英语以前被英国人认为只是一种不列颠的地方方言,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所有的官方语言和官方文件都用法语。 爱三在英国议会的英语发言,和邓大人30年前在联合国大会上用中文发言一样,具有举世震撼的力量。从此英语成为了英国的又一种官方语言开始大行于世,200年后,一个用英文写作的英格兰作家,用“生存还是死亡”的质疑,把英语推向了全世界。 

1308年,法王腓力二世把教皇劫到了法国的阿维尼翁,此后的7任教皇均受制于法王。英法战争爆发后,教廷当然完全站在了法国一边,谴责英国。爱三和英格兰议会毫不示弱,议会连续颁布了一系列反对教皇的法令,包括禁止教皇任命的教士进入英国,驱逐所有教皇委任的英国教职人员,在英国执行教皇敕令为非法,违者将被处以极刑等等。 英国议会和国王对于教皇如此强硬的态度,同样归因于英国在英法战争初期所获得的那种优越感,这使他们已经不把来自欧洲大陆的任何威胁当回事情了。爱三时期英格兰议会对教皇的反对,为此后都铎王朝和罗马教廷的彻底决裂做了有力的铺垫。

爱三不仅提高平民议会的地位,还起用平民议员担任地方官吏,这些平民议员得到这样的从政机会当然非常乐意,于是他们向国王表示他们愿意义务为国王和地方百姓服务,此后这形成了传统,所以至今英国的市长仍不拿工资。

爱三时期的议会地位空前提高,议会的决议已上升到法案的地位,而国王给议会的命令却不具有法案的永久法律效力。议会终于确立了它应有的政治地位---立法权。

这世界看上去已经很美了,但在一位强有力的国王阴影下的议会,是不得不体现国王的个人意志的,爱三时期,议会立了很多法,但有意义的却不多,大部分是为了支持爱三的战争机器所搞出来的东西。 有些法案还颇为荒唐没天理,比如下面这个。

1348年,席卷欧洲的黑死病,蔓延到了不列颠。这是欧洲自6世纪拜占庭爆发黑死病后最大规模的瘟疫。这场瘟疫在20年间夺走了欧洲三分之一人的生命。当时英国很多庄园瘟疫流行,受雇于这些庄园主的自由民或农奴纷纷为了躲避瘟疫而逃亡到瘟疫较轻的地方,造成那些庄园主损失惨重。于是议会秉承爱三的意思,通过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劳动法”--《劳工法案》, 这部劳动法和现在咱们看到的劳动法截然不同,它规定雇工必须宣誓效忠雇主,不得跳槽,擅自跳槽者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要在他的额头上烙上一个“F”, 这个“F”不是您条件反射出来的那句四字西方国骂,而是“Falsity”的意思。 意思是这家伙是个骗子,嘿嘿,这就是中世纪跳槽者的下场。

总的来看,爱三时期的英国议会,算得上是英国中世纪议会的黄金时期了,但英国的封建时代很快将随着英国贵族内部的疯狂火并而瓦解,议会又开始了和新时代国王们的又一轮角逐。

7,红玫瑰和白玫瑰

看到这个题目,对英国历史有点了解的读者一定不会认为笔者要讲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是的,这里要讲的是15世纪英国两大玫瑰家族——红玫瑰兰开斯特家族和白玫瑰约克家族之间的血腥残杀,英国贵族之间的这场同归于尽式的火并,最终结束了英国的封建社会,也为英国新生资本的发展挪出了地盘。

玫瑰战争的起因,要从英国的王位继承制度说起。英国的王位继承制,既不同于东方君主国家的立储制度,也不同于神圣罗马帝国的选帝制度,是一种基于遗产继承权的自然继承制。也就是说,英国王室把王位看成是王室遗产的最主要部分,王位总是由法律所规定的拥有第一继承权利的小王子所天然继承。先君不能以自己的好恶或是借口国家利益改变继承顺位,所以没有“立储”这样的说法,拥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王子,从他一落地,就是天然的王位继承人。至于继承顺位,则完全受相关遗产法律所决定。对于英国王室而言,王位继承权的顺序,就是先父系后母系,先长子系,后次子系,先男性系后女性系,即根据传统意义上的血缘密切程度来排列先后顺序。举个例子,如今的英女王次子安德鲁王子,如果想加冕为安德鲁一世,必须耗到英女王长子查尔斯王子,长孙威廉王子,次长孙哈里王子都先他而去,而且还要指望威廉和哈里的性功能出现问题才有机会,急是急不来的,平时表现再努力再怎么好,基本也是没用的。

再比如, 英国斯图亚特王朝詹姆斯二世的次女安妮女王去世后,斯图亚特王朝绝嗣,这时候英国王位已经面临着从法律上讲无人可以继承的地步. 这是英国君主制历史上面临的最大危机, 一旦无法找到和斯图亚特王室有血缘关系的人, 英国君主制有可能自动终结. 好在英国议会还是有办法, 一帮平时没事干的家谱学家紧急出动,最后还真给找到了一个 . 这个人就是德国汉诺威家族的路德维希(后来继承英国王位后,英国人给他起了个英文名乔治,即乔治一世).  这个人和斯图亚特王室是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原来是这样的, 乔治一世的母亲是汉诺威选侯的夫人索非亚。索非亚的母亲是帕拉丁选侯的太太伊丽莎白,  而伊丽莎白正是安妮女王的曾祖父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女儿。就凭着这点血缘关系, 不会讲英语的德国人路德维希, 力挫群雄, 以血缘关系最近的优势, 堂而皇之地登上了英国国王的宝座.

英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发生过剥夺王位继承者合法继承权的事情。 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在家里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杀老婆,当时他为了迎娶乖巧性感的安娜*博林,和原配巴塞罗那的阿拉贡公主凯瑟琳离了婚,随后他为了不让凯瑟琳的女儿玛丽即位,索性操纵英国教会,宣布他和凯瑟琳的婚姻是无效和非法的,这就意味着玛丽从王位第一继承人身份(当时的男性继承人爱德华六世还没有出世),一下子成为了没有任何爵位继承权的私生子。这可把玛丽吓坏了,虽然她因为宗教原因(玛丽和凯瑟琳是天主教徒,而亨利八已经宣布英国国教为新教), 从来不讨父亲欢心,也从没有试图去取悦过他父亲, 但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不得不为了她天然的继承权而跪在他父亲的跟前,苦苦哀求, 最终还是保住了她的合法继承权. 这种受遗产法律所保护的王位继承制,和东方的立储制相比, 优点是有法可依,国王和王子们都在王位继承问题上比较省心, 像东方国家哪样为了继承权勾心斗角的事情在英国很少见, 缺点是, 拥有继承权的国王未必是最胜任的(东方的立储产生的君主胜任的好像也不多嘛.) , 比如上面提到的玛丽, 后来当上了国王,却成了“血腥玛丽”,好在雄才大略的妹妹伊丽莎白在白色恐怖中幸运地保住了自己的性命,熬到了玛丽女王的去世,否则英格兰成为大英帝国的历史进程必将大大拖后。

言归正传,玫瑰战争的继承权问题是怎么出来的呢? 事情是这样的,1377年,爱德华三世当了50年的国王后去世了。他的长子黑太子爱德华,先他一步就走了,于是长孙理查二世即位。 理查二世在位期间和贵族们的关系很不好,加上发生了严重的社会动荡,造成国内始终存在着一个反对他的贵族集团。 1399年,反对派贵族亨利*博林布鲁克迫使理查二世投降, 并将他在伦敦塔中秘密处死,随后,亨利*博林布鲁克在议会的支持下登上了英国王位,始称亨利四世。

亨利这一即位,就引发了大问题,他虽然有议会的支持,经历了继承王位需要的所有必要步骤,但仅仅因为他不是王位继承的第一天然顺位人,他的王位的合法性就很成问题了。理查二世死后无嗣,所以爱三长子一系断绝,于是王位应该从爱三的其他儿子系统中产生。 爱三次子克拉伦斯公爵莱昂内尔没有男嗣。 所以从继承权来讲血缘最近的是爱三三子约克公爵埃德蒙一系,此后约克系还和克拉伦斯系的莫蒂默家族联姻(克拉伦斯的女儿嫁给了莫蒂默男爵),约克公爵当然更有资格继承王位。 而亨利四世是爱三四子兰开斯特公爵约翰的儿子。 理查二世死后,兰开斯特家族并没有继承王位的第一继承权,所以亨利的王位受到了国内外普遍的置疑,约克家族更是坚持认为亨四是篡位者。而事实上,从莎士比亚到丘吉尔的历代英国人都把亨四看成篡位者,因为英国人的法律意识根深蒂固,尤其是英国人把遗产继承权看得最重,认为它是不受任何因素所左右的人的天然权利,所以亨四虽然大权在握,依然被人指为篡位者。

兰开斯特家族当政后,不买兰家帐的约克家族,开始自成一体,独立发展,虽然约克家族名义上对英国国王效忠,但他们的贵族系统和领地,基本处于割据状态。两大家族在开始的数十年中,由于亨四有议会撑腰,亨五雄霸欧洲,横行法兰西,基本还能相安无事,但到了1422年,兰开斯特神志不清的君主亨利六世即位,两大家族终于摊牌了。

1455年,亨利六世的神志突然清醒,于是当时摄政的约克公爵的权力自动消失,随后亨利六世重用在英法战争中惨败的兰开斯特家族的萨默塞特公爵,并把英国在大陆最后一块领地加来的管辖权从约克公爵手里转给了萨默塞特。约克觉得大事不妙,逃回了约克郡老家,此后议会的多次邀请,约克公爵都认为是要审判他而拒绝出席。随后约克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纠集约克家族的贵族军队,包括诺福克公爵、沃里克伯、索尔茨伯里伯爵等的各路人马,以讨伐英法战争战败的罪人萨默塞特公爵的名义,向伦敦进发,历时三十年的玫瑰战争爆发了。

在首次战役中,约克军队大败萨默塞特公爵,并大肆屠杀对方的贵族,只要有骑士和贵族徽章的兰开斯特贵族均被杀死,萨默塞特公爵等兰开斯特贵族暴尸街头,没人敢去收尸。 随后这不可思议的一幕成了玫瑰战争的基本法则,一方获胜,则以“决不饶恕”的口号杀死对方家族的所有贵族,一个不剩地杀。比如1460年,兰开斯特家族反攻得手,新一代兰开斯特家族的继承者们兴奋莫名,他们一边杀着已成为战俘的约克贵族,一边高叫:“上帝作证,你父亲杀死了我父亲,所以我要杀死你,杀死你全家。”复仇和屠杀的玫瑰战争,在英国中世纪的尾声,上演了最丑陋的一幕。

这场战争中,有三个国王先后被杀,(分别是兰开斯特的亨利六世,约克的爱德华五世和理查三世),贵族被杀的不计其数。

随着亨利六世被约克家族俘虏并处死,兰开斯特家族的贵族几乎被杀的干干净净,只留下一根独苗。1468年的兰开斯特家族的最后堡垒哈莱克城堡陷落,约克家族杀光了城堡中的所有人,只意外地赦免了一个12岁的小孩,这个小孩名叫里奇蒙*都铎,他的父亲埃德蒙*都铎和亨利六世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在兰开斯特家族死光光的情况下,他成为了兰开斯特家族的唯一继承人。1483年,长大成人的里奇蒙,将名字改为了兰开斯特家族继承人的传统名字亨利,再次举起了兰开斯特家族的威尔士红龙旗,杀向了约克王朝。 1485年,亨利*都铎和理查三世在莱斯特郊外生死角逐,亨利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理查三世战死,约克贵族3000人被杀,理查三世血肉模糊的尸体被剥光后绑在马上在莱斯特城绕城示众。玫瑰战争终于以这种惨烈的方式结束了。 

战胜的亨利*都铎娶了约克家族仅剩的唯一继承人伊丽莎白,于是两大家族合二为一,皆大欢喜,随着亨利即位为亨利七世,英格兰开始了一个和安茹王朝的统治迥异的都铎王朝。

玫瑰战争以两个分别以红、白玫瑰为族徽的家族合二为一而结束,贵族势力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疾风暴雨中纷纷凋零,诺曼征服后在英国成长起来的诺曼贵族竟然“像狼一样罕见了”,城镇、工商业的繁荣令市民阶层不断壮大,两大家族衰败腾出的大量土地被新兴贵族,利用圈地运动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宗教改革则大大强化了王权,而贵族作为政治势力的一极,基本失去了独立的地位。

随着专制王权在都铎王朝的确立和圈地运动的兴起,英国迅速进入了大航海时代,英国的封建社会结束了,但议会和王权的斗争还在继续。 

8,安茹王朝议会面面观

在我们进入都铎王朝研究在专制王权下的议会形态前,回头看看安茹时期的议会制度在没有任何借鉴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的点滴实践。

英格兰议会诞生不久,就出现了作用各不相同的三大部分:国王及其御前会议、世俗贵族和高级教士组成的上院,即贵族院(House of Lords),以及平民代表组成的下院(House of Commons)。从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名义上看,下院代表地方团体(郡或市)而不是某个等级,这与欧洲大陆各国的等级议会不同。 

上、下院的分离,是中世纪英国议会构成方式的一大特色。同一时期的法兰西三级会议和德意志帝国议会与之不同,后者分为选帝侯组成的选举院、诸侯院和城市院,前者则严格按照僧侣、贵族和平民三大等级的身份分为三大集团。英格兰下院最初角色低微,主要讨论是否接受国王的拨款要求,间或为民请命。以后随着两大 中间阶层经济实力不断增长(两大中间阶层指的是英国的骑士以及骑士退役后的乡绅阶层,这两个阶层成为英国日后资本贵族的主要来源),这个机构愈发荣耀和强硬,获准参与所有重大决策。 两院制的英国议会显得结构比较均衡,工作富于成效。由于僧侣和贵族各自按不同身份参加下院或上院,两院的差别因之大为缩小。骑士与上层的传统纽带,也有助于两院的沟通 ,从而加强了议会的整体力量。相形之下,法德两国的三等级制或三院制使上下层相互隔离,上层又有2比1的绝对优势,这就导致下情难以上达,从而断送了议会的前途。三级会议最终瓦解,帝国议会则蜕变为诸侯议会,都与其构成方式有关。 所以,英国700年前就形成的两院制渐渐成为了如今各国议会的基本架构。

那中世纪英国议会的这些代表是如何产生的呢?   当时的贵族院的成员,是由国王发出“令状”召集,而且这一荣耀身份由长子世代继承。而下院的代表则是选举产生。
 
骑士的选举比较简单,每郡出2人,英格兰37郡共74名代表。投票在郡法庭的全郡民众( 即自由人)大会上进行,但事实上到场者至多数百人,且都有些身份和家业。1429年亨利六世时期首次规定,年收入40先令(据说当时一辆马车的价格是10个先令)以上者才有投票资格,从此富人包办选举便合法化了。

市民的选举复杂得多。虽有每个城市两名代表的定额,城市的资格却由郡长官随意定 夺。结果各次议会出席城市的数目相去甚远,最多时和最少时相差一倍以上。各城市的选举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比如伦敦先由市长和区长提名,尔后由各区长和富裕市民投票, 而区长大人们通常都“毛遂自荐”,所以下面的平民要想得到提名相当困难,只有碰到有自知之明的区长才可能。

无论郡还是城市,最初都不愿意选派代表出席议会。因为下院位卑言轻,开会时不过聆听权贵训话,然后痛快掏钱以示知恩图报,没有多少实惠。正如令状所标示的,其使命就是“ 听和做”而已。不仅如此,议员的活动经费还需全部由选派单位自理。市民每日2先令,骑士双倍于此。而会期又很长,一年总计可达两月之久。如此算来,每一郡或城市负担的津贴总数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所以许多城市不得不用请愿甚至贿赂的方式来放弃代表资格,以期减免捐税。有的城市即便受到召集,也装聋作哑拒绝出人。 

后来下院渐次崛起,其税案由政府强制实施,各郡和城市的参选态度也渐趋踊跃。而各郡市的权贵豪强派系相争,不择手段地暗中操纵,闹得选举乌烟瘴气。为此国王多次发布敕令,要求公正行事。经下院正式抗议,1406年颁布的法律开始规定简单的选举程序,如要求附上全体选举人的名单和印记以备查考。1410年的法律进一步规定,由治安法官监督选举,郡长官如弄虚作假,即处以100镑的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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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那个时代英国议会代表的选举远未制度化,混乱荒唐近乎闹剧,更谈不上民主 。但重要的是早在六七百年前,选举制度就已经开始在英国发挥作用,仅凭这点就足以使后人对安茹王朝的早期国会心存感激。

中世纪英格兰议会的职权十分模糊,而且跌宕不定,但却能不断取得进展。总的来说,英国议会从一开始就拥有确定而有限的司法权,以及比较确定的拨款权。在发展过程中,又逐渐掌握了很不确定的立法权。 

审批王家预算是议会持续存在的主要依据,自然也就成为其基本职权。早在13世纪初,大宪章即要求国王不得横征暴敛。该项原则一经提出,立刻得到社会各阶层的一致认同。约翰王的孙儿爱德华一世在模范议会前申明:“涉及大家的事情应该让大家同意。”这句格言式 的“圣谕”,使得上述原则愈发不容争议。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成长,政府对税收的依赖势必有增无减, 从而国王和政府日趋见求于国会。 

英格兰议会并未满足于被动的审批权,它还审时度势,极力争取财政的监督和动议权。从 14世纪40年代起,它指定专门委员会,听取收支帐目的报告。约半个世纪后,议会制定税收案的活动也已起步。1395年的有关法案即写明,“由下院制定,上院建议和同意”。1407 年进而确定,税收“由下院制定,上院同意”。从此,税收法案自下院始,以国王接受为终点成为定制。英国下院赢得的财税制度的动议权是划时代的,它从下而上制定财税政策的思路颠覆了世界各国的原有秩序,此后英国动产税(比如所得税)、关税等非习惯性捐税,都需要征求公众的同意。英国600年前就坚定实践了的百姓对于财税制度的动议权,甚至在今天对于很多国家来说都难于做到。 
 
最后谈谈议会的立法权。在中世纪早期,人们普遍相信法律只可发现,不能制定。但随着国家的发展,统治者从事立法活动不可避免。自“英格兰的查士丁尼”爱德华一世开始,法学家们承认国王有权制定法律。因此王国法律的出台程序是“经下院请求,上院同意,由国王制定”,鉴于国王对下院的财政依赖逐年加深,下院便相机采取“先取后予”(redress before supply)的策略,与之进行谨慎、耐心的周旋和协商,以期实现适度的利益交换。于每次批准税收案之前,他们首先呈递种种请愿书(petitions),陈述民间苦情,要求国王制定相应的法律并公布执行。如果拒不接受,下院就拖延表决税收案,通过这样和国王的斗智斗勇,下院每每实现目标。一旦国王处境艰 难,如爱德华一世因对外战争军费不济,亨利四世武力开基需要政治支持,议会总是机警地乘机“抬价”。此时已不限于批准具体法案,而是要求扩大议会的职权,尤其是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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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反复多次较量,可以认为议会取得了立法权。任何重要法案,传统习惯的任何重大改革,都要经过议会批准方能生效。虽然这种立法权还很朦胧,但毕竟这是立法权独立坚实的第一步。

总而言之,中世纪英格兰议会的存在并不是仅仅为了限制王权,它是在改变王国的决策方式,正如议会的名字所体现的那样,通过协商与合作处理某些国事。在这一点上,意义重大,因为协商、合作已经是近代政治的特点。英国的法制传统意在限制君主的专断权力,议会则更进一步,开始改变政治权力的性质。中世纪以后的历史证明,议会是联接封建和近代英国的最重要的纽带。所以,它也就成为英国政治传统的又一个主要层面,17世纪后半叶起,建立起的代议制政府,更以议会为其基础。 

终于翻过了安茹王朝宪政风暴的多彩一页,而英格兰也即将迎来一场更大规模的体制革命。

9,新世界

1485年8月22日,里奇蒙伯爵(或译为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在英格兰中部小镇博斯沃思附近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杀死了篡位者理查三世。亨利*都铎赶在新一届国会开会之前,迅速加冕登基,随后国会对其王位的承认已经成为了一种形式上的摆设,新的王朝诞生了,英格兰迎来了一个以强有力王权为特征的都铎王朝,英国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16世纪世纪之交,不仅在英国,而且在整个欧洲基督教世界里,都翻开了新的一页,让我们在叙述英国都铎王朝政治之前,先把眼光投向欧洲,投向奔涌而来的新世界。

1453年,基督教世界的伟大首都,“永恒之城”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土耳其人攻陷,拜占庭帝国灭亡。土耳其人席卷了整个近中东。西欧基督教国家通往东方的道路断绝了,这条1000多年了曾经哺育了地中海沿岸城镇的伟大道路堵塞了。欧洲基督教国家的财富和经济面临异常严重的困难。首当其冲的就是富庶的各亚平宁贸易帝国。14世纪到15世纪上半叶盛极一时的威尼斯,热那亚,他们独霸地中海的海上霸权到了15世纪后半叶之后,几乎沦落到了只能靠海上走私和抢劫海盗谋生的境地。穷极思变,被逼入绝境的意大利人开始寻找通往东方的新航路。可惜意大利人丰富的造船和航海经验,只是用在了在东地中海一带不断寻找能够避免土耳其人袭扰的,在土耳其控制区缝隙中的“真空”航线,意大利人由此错失了成为近代世界霸主的机会。

最早发现新航线的是葡萄牙人,他们在12世纪赢得了独立,并和西班牙人一起在随后的三个世纪里不断驱逐在伊比利亚半岛的阿拉伯摩尔人,15世纪开始,在葡萄牙人称“航海王子”的亨利王子的鼓动下,葡萄牙人开始了航海大冒险的时代,整个15世纪,葡萄牙海员们不断沿非洲海岸南下,寻找绕过非洲大陆的新航线。1487年,经过了半个多世纪前仆后继的冒险,在非洲大陆岸边绝望挣扎的迪亚士终于看到了他的冒险船队的船头向北航行的那一天,非洲大陆的最南端终于被文明世界发现了,迪亚士将这个岬角命名为“风暴角”,消息传回国内后,葡萄牙国王大笔一挥,把这个吓唬人的地理名词改为了生机勃勃的好望角. 1498年5月, 瓦斯科*达*伽马沿着这条新航路驶入印度西南岸的卡利卡特港(就是70多年前郑和航海探险所到的古里), 通往印度和远东的航路从此畅通了,欧洲各国宫廷一片欢腾. (由此可以联想出这么一个问题, 15世纪欧洲的远洋航海技术真的有可能不如东方的明代中国, 郑和到达非洲肯尼亚东海岸的航海距离要远大于葡萄牙到非洲南端的距离, 郑和发现非洲东海岸只用了20年的时间,而葡萄牙人发现好望角则花了超过50年的时间.)

1492年, 对西方世界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而荣耀则属于伊比利亚半岛的另一个强者西班牙. 1492年2月19日, 西班牙的并肩王伊莎贝拉和斐迪南夫妇率领最后一支十字军攻克了阿拉伯摩尔人在伊比利亚南部的最后据点格拉纳达, 这标志着欧洲基督教国家终于全面压倒了伊斯兰世界。三个月后,热那亚人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得到了伊莎贝拉的资助,以纯粹的探险精神,不可思议地向西远航而去,又三个月后,哥伦布来到了“印度”--- 今天的巴哈马群岛, 他没有发现新航线, 却发现了新世界.

而此时的英格兰,在远洋探险上,尚远远落后于西葡两国,( 英国大洋探险的繁荣要迟至近100年后的伊丽莎白一世时期).  但由于西葡两国开辟的新航路, 使横越大陆的贸易线路被废弃了, 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诸邦的重要地位从此不再, 新兴的大西洋沿岸诸国, 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荷兰诸强都在大西洋沿岸拥有港口,欧洲的重心偏向了西北欧. 这是工业革命前欧洲列强政治版图最重要的一次更迭.

 谈到新大陆, 笔者干脆先把英格兰议会的历史放一放, 一直说下去. 

约100年后, 英格兰的探险时代开始了, 1585年,英国探险先驱沃尔特*雷特在美洲大陆为英国带来了新大陆的第一块殖民地, 为了向英女王表示敬意, 雷特把这块地方命名为 弗吉尼亚( Virginia) , 这是因为伊丽莎白女王终生未嫁, 在英国被称为处女王( King Virgin)。 这个Virgin以后被英国人用滥到了“吐着吐着就习惯了”的地步, 除了Virgina, 还有Virgin Islands, 航空公司有Virgin Airline,  连可乐居然也有叫Virgin Coke 的, 像英国人那样把”处女”满世界标榜的,真是世界罕见, 其实这个伊女王处女个鬼呀,伊从来就没闲着,最多相当于”副处”。

弗吉尼亚的英国移民很有经济头脑, 来到了这块地广人稀的地方, 该干点什么营生呢? 作牧场有点浪费,种庄稼没有人手, 还是新一代弗吉尼亚人有眼光有想法, 他们的经济头脑是---种烟草! 从此弗吉尼亚执全球烟草业牛耳长达400年, 至今不衰, 真牛鼻阿。

但对新大陆影响最大的殖民行动不是弗吉尼亚,而是30多年后的”五月花”号. 1620年, 101位英格兰清教徒(有关清教徒的问题, 笔者将在下一节详述.) 为了逃避斯图亚特王朝对于清教徒的迫害, 乘坐五月花号, 投奔新世界的弗吉尼亚, 但2个半月的航行后,他们意外偏离了航线,来到了弗吉尼亚以北数百公里的科德角, 坚忍的清教徒们并没有因为没有找到弗吉尼亚而灰心,他们在那里建立了新的普利茅斯城(他们出发地在英格兰的普利茅斯),  具有民主意识的清教徒们一上岸,就订立了由41人签订的协议,协议说:”我们航行至此,在弗吉尼亚北部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的监督和互相监督下,郑重地组织起来, 以便更好地维持秩序, 为了到达上述目标,我们将不断制定公平合理的法律、法令、法案、宪法和设立各种官职,以满足和适应殖民地的基本利益,我们保证绝对遵守法律,服从长官” 。这是新大陆历史上第一个有宪法意味的协议---101个人的宪法.  “新英格兰”就这样诞生了。

此后这块殖民地不断扩展,10多年间先后成立了马萨诸塞,康涅狄格和罗得岛殖民地,新的殖民者宣布了普利茅斯“宪法”类似的《基本准则》,建立了代表所有自由民的民主政府,北美的英国移民们把英格兰的民主和宪政思想带到了新大陆,并在那里形成了自己的传统和思想。150年后,清教徒的这一传统在新世界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登堂入室,其熠熠的光芒最终照亮了现代文明的天空。

10,宗教狂热 上

英格兰玫瑰战争,以亨利都铎高擎着威尔士红龙旗进入伦敦而终结, 旧贵族势力的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疾风暴雨中死伤殆尽、纷纷凋零。新贵族们一时间也难以和国王势力对抗,所以都铎王朝时期国王的势力空前壮大。亨利七世时期,亨七靠着没收玫瑰战争中对手的领地,和国内外的相对平静,使得国家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单是王室收入就足以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因此国王基本上摆脱了对议会的财政依赖。在这种情况下,亨利七世把议会视为自己的仆役,只是在需要批准必要的法令和税收时才召开,亨七在位24年,一共只召集过7次议会,其中的5次召集于1496年以前,1504年以后,索性停止了议会的活动。 

此后的英国国会和国王,用褒义的话来说,就是上下两院和国王们精诚合作,比如在亨利八世时代的宗教改革过程中,1529年到1536年的7年时间中,很少召开国会的都铎王朝居然开了8届国会,帮助亨八实现了和罗马教会的彻底决裂,亨八达到目的后,又是玩似的七八年不开国会。此后伊女王统治时期,又伙同议会通过了镇压清教徒的法案,逼得清教徒们纷纷起来造反,最终导致了斯图亚特王朝期间清教徒的起义。这些后话放在以后再说,总而言之,都铎王朝期间,虽然英国还是个一地人头的局面,但是却没有人为了保卫议会民主而掉过脑袋。

那掉脑袋的都是些什么人物呢?这就要从16世纪英国的宗教狂热说起了。

1517年,34岁的德国教士马丁*路德,在维腾贝格城堡的教堂的门上钉出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注,题目是笔者替路德加的),把矛头直指罗马教廷,血泪控诉罗马教廷的黑暗和反动。 路德这一下,说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里话,大批中下层教士揭竿而起,从控诉教皇,进而引发为对罗马教廷所定义的教义的挑战。随着马丁路德在火刑柱上被罗马教廷烧死,他作为殉难者的形象立马成就了不朽,于是10年之间,这场“大革命”运动最终发展成为了一场席卷全欧洲的“宗教改革”。 

马丁路德为首的宗教改革里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呢? 简而言之,其核心语录就是“得到上帝的拯救要靠信仰而不是遵守教规”。 其含义就是, 你应该相信基督的启示,这要靠《圣经》的启示和自己心灵的力量,而不是依赖教皇的权威。 人类是有原罪的,但是并不像罗马教廷所宣称的,人在后天无法拯救自己,相反,世界上约有十分子一的人,经过一生的努力,可以逃脱原罪的束缚。罗马教廷的那些清规戒律、苛捐杂税都是狗屁,不要把它当回事。比如修士和修女非但不应该禁欲,而且可以并应该结婚,因为这样可以获得上帝的慰籍。马丁路德就娶了个逃跑的修女,生活得很幸福。

中世纪各国人民对罗马教廷大都早就心存怨恨,但苦于教皇的权威而无法发作,路德这一开骂,骂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里话,传到英国老百姓那里,自然“也是与我心有戚戚焉”,可巧的是赶上了国王亨利八世正好为了伊人而憔悴着,于是乎,亨八一拍脑袋,一跃而起,“靠,  格老子,丫罗马教廷就是欠骂.” 

亨八是亨七的次子, 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集雄才大略和反复无常于一身的君主, 德国宗教改革初起时, 亨八是罗马教廷的坚决捍卫者,不仅在国内的火刑柱和烤肉架上大肆屠虐路德的追随者, 而且还亲自撰文痛骂造反者, 他说:”是谁鬼迷心窍,把罗马教廷称作 ‘巴比伦’ (路德以此形容教会的奢靡)  , 并把教皇权威称为‘暴政’?” ,  结果被罗马教廷封为了“基督捍卫者” ,( 当然新教徒,则大声嘲笑他为“戴着王冠的蠢驴”).

时光流转到了1527年, 亨八国王在凯瑟琳王后的侍女中,突然发现了一个平胸的黑发少女安妮*博林, 亨八喜欢猎奇的性格使他迅速陷入了爱河, 可叹这个博林小姐真是不简单, 他居然拒绝了国王的求爱,并直言相告, 若无婚姻担保, 她不会和国王交往. 于是得到博林小姐的唯一条件就成了, 亨八必须和凯瑟琳王后离婚. 一般人要是到了这个地步, 99%是要放弃博林小姐的, 可是亨八就是有这个狠劲, 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于是他立刻向教皇提出了离婚申请. (当时国王的婚姻必须得到教皇的同意.)

但事有不巧, 当时的欧洲和教皇都在哈布斯堡的查理五世(在西班牙称卡洛斯一世)的手中, 查理五世的哈布斯堡王朝处于鼎盛时期, 在欧洲拥有整个德国,西班牙和尼德兰。 查理五世还打败了大陆最大的对手--法国的法兰西斯一世, 并进军了意大利,将罗马教皇置于他的控制之下. 而亨八的王后凯瑟琳不是别人,正是查理的姨妈 . (查理是西班牙国王伊沙贝拉一世的孙子, 而凯瑟琳是伊莎贝拉丈夫阿拉贡国王斐迪南的女儿. ) 查理当然不能同意亨八甩了他姨妈, 于是教皇拒绝了他的离婚请求,并以革除教籍的处罚来威胁亨八放弃离婚的念头. 

亨八于是大怒, 破口大骂罗马教皇, 振臂高呼,  “革命,我要革命.” 这个宗教革命的“反革命分子” 一夜之间走进了革命的阵营.

11,宗教狂热 下

亨八一加入革命阵营,立刻就显示出了他雄才大略的一面,做事情很有手腕。作为第一步,他搬出议会控告红衣主教沃尔西违法,结果1529年10月, 十几年来英格兰事实上的领袖、终身国务大臣沃尔西大主教被罢免,亨八一举搬掉了革命的绊脚石。

11月,亨八又召集议会开会,讨论教士和教会滥用权力的问题。 1530年12月,根据议会的建议,检察总长控告英格兰全体教士触犯了13世纪狮心王理查时代限制教皇权力的法律,犯有侵犯王权罪(这就差不多相当于咱国家40年前的“现行反革命罪”了),英格兰教会为了得到国王宽恕不得不低头认罪、掏钱保命。亨八的革命行动先从打压反革命的嚣张气焰着手,很有一手。

此后数年在亨八和议会的精诚合作中,亨八的战果越扩越大。1532年,议会通过了谴责教会司法特权的议案,强迫英格兰教会承诺,未经国王许可,教会不得制定新的教规,这实际上就是宣布国王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立法者。 1533年,亨八直接通知议会,让议员们按照他的意思拟定出一份文件《关于取消主教审判权的呼吁书》,收回了宗教法庭的权力,并严禁英格兰教会向罗马教廷上诉,教士们经过一番抗争后,不得不屈服于当时至高无上的国王,于是国王就成了英格兰教会的实际领袖。

1534年是亨八宗教革命决定性的一年,这一年议会连开两届,先是下令禁止英格兰教会向罗马教廷缴纳岁贡,接着又通过了著名的《至尊法案》,正式宣布亨利八世及其继承人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脑,英格兰教会和教士必须向国王效忠并纳贡,英格兰教会正式和罗马教会分裂,亨八成为了英格兰政教合一的领袖。

和罗马教廷决裂后,亨八改英格兰教会为英国国教会,即安立甘教会(Anglican),又称圣公会,圣公会奉英国国王为最高首脑,而坎特伯雷大主教和约克大主教则分别负责南北教区的教务,英国国教不承认罗马教皇的权威,做弥撒统一使用英语,以后这成为了定制,沿袭至今。但亨八的宗教改革中,仍然保留了天主教的主教制度、重要教义和宗教仪式,最终使英国国教投入新教怀抱的是伊女王,这个以下再说。

通过一系列的宗教改革,亨八在摆脱了罗马教皇的权威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娶回了安妮*博林小姐,1533年5月23日,坎特伯雷大主教裁定亨八和凯瑟琳的婚姻无效(亨八够狠的,不单是离婚,还把他和凯瑟琳的婚姻定义为乱伦的无效性行为,结果使他们的女儿玛丽公主一度沦为私生子,直接导致了玛丽的心理扭曲,并成长为恐怖的“血腥玛丽”). 6 月1日亨八迎娶了已经怀上了伟大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安妮*博林小姐, 并在三年后的1536年就砍下了那颗他曾经无比热爱的博林小姐的黑头发脑袋.

亨八这一改革不要紧, 国内立刻成为了一个血雨腥风,一地人头的局面, 亨八让议会通过了法案,规定国内所有到了法定成人年龄的男女,都必须向亨八宣誓, 其中有这么一段 :“亨利八世是英格兰天主教会的最高领袖, 他的地位仅次于上帝, 安妮是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公主是他们的继承人.”  谁要胆敢不宣誓,或者是骂亨八是暴君或异教徒, 就算犯下逆君之罪, 等待他的是绞刑架、火刑柱、断头台或车轮架. 其中最著名的是那位不开窍、拒绝宣誓的大法官托马斯*莫尔,《乌托邦》的作者。亨利八世对人才还是很看重的, 临刑前特意下旨将对托马斯*莫尔的肢解刑“减”为斩刑, 而莫尔也不愧是能被大胡子马克思评价过的人才, 临死之前还知道轻松地和刽子手开玩笑: “ 请帮助我上去,至于下来,我已经安排好了. ” 嘿,比咱的革命先烈还要从容就义.

1546年, 亨利八世去世了, 在他的宗教改革过程中, 两位王后,两位国务大臣,一位大主教,许多修道院长和修士,以及无数百姓因为违背他的意志而被处以死刑;几乎所有拥有王族血统的旧贵族都被送上了断头台;大批罗马天主教徒和新教加尔文派(后面再讲这派的事情)教徒被控散步异端邪说而被烧死或烤死。但令人无比意外的是, 亨利八世依靠自己的绝对专制, 避免了在这场变革中的国内动荡, 亨利八世期间,英格兰国内没有爆发类似于欧洲大陆德国和法国那样自相残杀旷日持久的宗教战争, 亨利八世期间的英国国民之间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宗教冲突. 英国此后300年的强盛在亨八时期打下了决定性的基础, 并使国会制度得到了实质性的振兴。难道专制制度真的是变革时代的必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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