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半夜了,坐在回家的地铁里,旁边是一群跟我一样尽兴而疲倦的男男女女,懒散的神情里还残存着在纽约城热闹了一场后的余绪,疏离陌生中有几分同是晚归人的默契。
对面座位上的一位黑人女士,笑呵呵的,穿一身白色休闲洋装,戴一顶白色鸭舌帽,黑白相间,倒很是协条好看。耐人寻味的是她身边座位上的那只黑色筒形帆布长包,上面和向外一侧布满气孔,看上去有些怪异。终于有人忍不住了,问她:“你这包是装什么用的?里面……”。黑白相间女士似乎就等着别人来问这个呢,一听,笑得更欢了。“唰!” 像打开一扇门似的,她利索地把朝向大伙儿那端的提包拉链扯开,然后熟练地从里面抱出……一条小狗!
那小狗睡眼朦胧,像个惹人怜爱的婴儿,毛色从黑到浅褐到淡黄乳白,过渡自然,很是漂亮。“黑白相间”介绍说,小狗名叫“爆玉米花”。别说,这名字跟小狗层层漾开去的毛色十分相衬呢。隔不多远坐着个年轻女孩,一头浅黄短发削成“赫本”式样,但头顶中央染成了黑色,并用摩丝加固出一片片立起的黑发“花瓣”,乍一看,像一片秋草地上蓦地盛开出一朵黑牡丹来,别提多有趣了。大伙儿看一眼“爆玉米花”,又看一眼那女孩头顶的“黑牡丹”,来回看了几趟,最后一个个都有些乐不可支起来,睡意顿消。
这时“黑白相间”又从脚边拎起一个大包,好家伙!包里瓶瓶罐罐纸巾食物一应俱全,还真是把小狗当婴儿养的呢。只见她从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又取出一个塑料小圆杯,倒了些矿泉水到小圆杯里,开始喂“爆玉米花”喝水。“爆玉米花”懒洋洋地“咂巴咂巴”了几下,不喝了,再喂,还是不喝,极有个性的样子……。
周围人全来了精神,一个个看得目不转睛。旁边的朋友趁机问我:“小狗可爱吗?”
“ 可爱!”我答。
“不怕?”
“这条不怕”。
“为什么?”
“这会儿怎么着它也扑不过来呀” ,我用下巴指指被抱在“黑白相间”怀里、半眯着眼的小东西,一阵得意。
我怕狗,从小就怕,而且怕得厉害,这在一圈亲朋好友之间早就不是秘密了。读大学时有一次暑假回家,我爸同事家的狗生了一窝狗仔,问我们要不要领一条去养。全家除我之外统统点头如掏蒜,急得我连声要胁:有狗没我,有我没狗,狗从前门进,我从后门回学校去住。结果,爸妈和弟弟对望一番后,非常有默契地劝慰我:别忙,等狗仔送来了你再走也不迟嘛……
更绝的还在后头。有一天他们仨有事上街去了,剩我一个在家。有人敲门,一开门,我的天!居然是我爸那位同事送狗仔来了!……等爸妈他们回来,一进门,就全体爆笑了三分钟以上,因为那只从纸盒里跳出来的狗仔,正追杀着尖叫的我满世界跑得欢呢。幸好我身手矫捷跑动积极,而我家的老房子也够大,楼上、楼下,前前后后有好几进,房间、厅堂、天井、夹弄的,足够我迂回作战,要不,我还不定死得有多恐怖呢,反正就算不吓死也得活活累死。
我妈曾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脾气会变的,你看你小时候一见香菜就说臭,碰都不碰一下,现在呢,无香菜不欢……”。可惜狗不是香菜,怎么变,我还是怕狗怕得厉害。
有次去同事家聚会,一进门,正脱鞋呢,“嗖”地扑出一条高度跟我不相上下的硕大黑狗,我连鞋都不及再穿,立刻夺门而出。同事追出来解释,这狗不咬人的,只是有个习惯,来了客人它都得上前嗅几下,以示认同,哪儿都成,要不就让它嗅一下你的手吧。这同事是印尼华裔,早就听闻她妈妈煮得一手好菜,而我又酷爱美食,结果大家可以想见了吧,我在巨犬吻手礼与香喷喷美食之间挣扎得要多苦有多苦啊。打那以后,头次去的地方,我事先总要小心翼翼地问一句:家里有狗吗?
我知道在美国狗权尊崇,你要敢说声不爱狗,马上就能失去一帮中美朋友,更甭提去访洪七公求绿玉杖什么的“阴暗”念头了。可我天性怕狗,走都走不近,却要怎么个爱法?当然,惹不起我就尽量躲着走,只是这“躲着走”,实在是件技术含量极高的苦差事。
白天还好,没功夫去公园什么的瞎转悠,可是每至傍晚,真正考验我的时刻就开始了。是这样的,自从听说了慢跑快走有益健康,我就坚持在晚饭后慢跑快走去了。没成想我爱健康吧,那些狗和狗主们也爱极了健康。小区有好几幢出租公寓,住户很多,养的大小狗等更是不计其数。一开始我每晚的慢跑快走均呈跳跃状,不管见了哪家遛着的狗一律一蹦老高,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地跳离正常路径,坚决给狗让路。反正在狗群中蹦来跳去的,倒比正经的慢跑快走锻炼效果还好呢。而那些狗呢,全都莫名兴奋,好像真知道我怕狗底细似的,远远见了我,即作欲扑状。至于狗主们,倒都一个个忧心如焚,只要我的身影刚在茫茫夜色中出现,就赶紧牵好狗、并对狗作细致的说服工作,当中还要对一惊一乍的我象征性作些安抚解释,比如:我这狗不咬人,它喜欢你,你天天散步呀,坚持锻炼是好事……哈哈哈哈!
久之,附近这一圈的狗及狗主们统统把我认了个门儿清,并见怪不怪地与一逃老远的我互动良好。我也不时总结经验,更新应对策略。举个例子吧,时段很关键,早半小时或晚半小时,途中与狗狭路相逢的机率相差很大,要想避高就低,靠的是平时的细心观察、大胆求证。再比方说,哪天飘个小雨,这遛狗的绝对就锐减,要是碰上雨势趋猛,那你极可能连一只狗都遇不上。所以每到这种“好”天气,我必定抄起一顶棒球帽或抓过一把雨伞就一头扎进夜幕里去了。你想,好不容易跟邻狗们打了个时间差,不多走会儿实在对不起自己啊。有时边走边跟朋友讲电话,那端说:“好浪漫啊,雨中漫步!也不嫌小资……”。我就在心里长叹一声,连解释都懒得解释。难得不用蹦跳如仪,骂我浪漫我也认了。
有损友甚至这么取笑我:要是赶上战争年代,你被捕了,敌人刚把狼狗牵出来,还没开审呢,你八成哭着喊着就主动招了。
我仔细想了想,百分之一千有这可能!不过再怎么着我也不能当叛徒,给组织抹黑吧,一咬牙,我只能信誓旦旦地保证:你们尽管放心,我什么时候被捕,就什么时候咬舌自尽,决不让自个儿落入德国狼犬魔嘴里……。朋友们听到这里,全体松了口气,觉得这下终于不用担心被潜在的“甫志高”出卖了。
可惜寻常日子里的那些大狗小狗,远比地铁里那只扑不过来的“爆玉米花”清醒凶猛得多,而我的芳邻们,也不全是养条“爆玉米花”就了事的“黑白相间”,于是我就只能继续在雨天“浪漫”在晴天蹦跳着健康了。
同怕:)
狗未必是恶狗,实在是俺这人不咋的,嘿嘿嘿。小时候跟外婆去乡下喝喜酒,被狗和狗故事惊吓过,留下后遗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