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前,被老师逼着写日记,很不爽,硬着头皮完成任务。
上大学后,开始自己自愿地写日记。偶尔记点,不定期的,其实就是写点流水帐,发点牢骚。当时,有非常要好的朋友,似乎什么都可以说,但有时的情绪写出来的感觉还是不一样。日记本都是从家里带来的,塑料封皮小开本,相当的一般。
大学离家很远,不用担心父母看。记得我写下了大三时,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感受。它来自我的中学同学H,我俩相隔千里。日记的具体文字不记得,大意应该是我们都很年轻,不应该把精力放在谈恋爱上,应该专心学习才对。对那男孩,我挺有好感的,但我也没把握,那种好感是爱吗?爱或者不爱,要像解数学题一样清楚明白就好了!
不用说,接下来的日子,日记记得很勤,基本都是自己对自己的表决心,不能胡思乱想,要专心学习,等等。
接下来的暑假和H在家乡见面。第一次‘情书’事件后的重逢,他穿一件大红的运动衫,眼睛里冒着火花,我心里很暖,但没让那火烧起来,整个暑假,我们保持了好朋友的关系。
大四第一学期,我们都准备考研究生,复习功课,忙忙碌碌,寒假也没有回家见面,但通信很勤,基本不谈爱不爱的,但心里的牵挂,彼此都很明了。
大四下学期,H来到我所在的城市做毕业设计,我们接触频繁,但我仍然吃不准,这是爱吗?他是我想嫁的人吗?我不知道。我知道他很在乎我。但他学业不很出众,研究生考试落榜,总有那么点愤世嫉俗的样子。
我过生日时,他送给我一本日记本,墨绿色缎面,很精致,比我的塑料皮日记本高出好多个档次。我非常喜欢。
没想到的是,毕业前夕,大学同班好友Z也送了我一本日记本,居然和H给我的是同一个牌子,只是缎面的颜色不同。Z还写了一首小诗在日记的扉页,只谈友谊,没有其它。 Z的学业优秀,野心勃勃,和我一样,当年考取了研究生,意气风发。
那年的暑假,同H在家乡见面,我打定主意和他结束若有若无的恋情,依然只做朋友。H回家乡参加工作,我九月则离家上研究生。新生活,新开始,我决定要启用新日记本。把Z和H的两个本子拿出来,左看右看,前思后想,最后,选了H的墨绿色本子。
三年的研究生读完,我已知道自己要嫁给谁了。是Z是H,还是另有他人?暂且卖个关子。那本墨绿色的日记,伴随了我很多年,记下了自己大大小小的情绪起伏,事业爱情友谊理想的种种困惑;有我摘录的第一篇琼瑶的故事里的优美句子(当然后来发现琼瑶故事篇篇一样,我转成了三毛迷);有舒婷的《致橡树》,那首我至今最爱的诗。
那里还记录了我婚后与丈夫的磨合,初出国门的艰辛,事业的瓶颈,为人母的重负,等等。很多时候,当我有什么烦心事,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我会起床写下一篇日记,把自己脑子里的千头万绪写进日记本里,然后回床上倒头便睡。
婚姻“十年之痒”时,与丈夫的关系到了一个谷底。当时因为工作,我们两地分居。我觉得自己和丈夫心灵不再相通。他可以一个星期不和我交流思想感情,而又不觉得生活有任何缺憾。而我,则深深地感到迷失。什么是爱?我爱这个自己选中的丈夫吗?他还爱我吗?为什么我那么不快乐?终于,图书馆的一本小书,隐约记得题目为《单身贵族》,是一个单身的台湾作家写的,让我豁然开朗。她让我明白了,人,最重要的是爱自己。
“最爱自己”,这句话,一百个人,可能有一百种不同的理解。对于我,它让我不再对情感的付出患得患失,因为自己所有的付出,原来都是为了自己快乐,而自身的快乐就是付出的最大回报。至于我的付出对象是否给我回报,对我来说,真不重要。
认识到这点后,我的天空一下子就晴朗起来了。一个明媚秋日的下午,我第一次为自己买来了一本亮丽的橙色花纹日记本。虽比不上缎面的质地,但价钱对当时自己的消费水平来说,简直是贵得没有道理。我没怎么犹豫就买了下来,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在扉页上写下了“给最爱的自己”。
新的日记本,依然是我情绪的“垃圾桶”,只是从那以后,每次同丈夫争执,虽然依然会生气,但再也没有体会过原先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了。我知道,我的心是属于我自己的,我不会让任何人,任何事来伤害她。
亲朋好友们估计没人意识到我的突变,但我知道,自己的内心充实快乐了很多。生活依然有大大小小的坎坷,情绪依然有高高低低的起伏,但我再也没有迷失我自己。
按:感谢明亮的博文《成长的轨迹》给了我写下此文的冲动。对我,上网是为了寻找心灵共鸣。只要有一个朋友,对着屏幕给我一个会心的微笑,我就赚了!
太好了,等着看了:)
PS, Please reserve one sofa and one bandeng for大饼子和小饼子:)
钦此:)
我下面要接着写我的《离开小泥山之后》。第一段是四个月前写的,因为接下来奶奶马上来银乡和我们同住,为了介绍奶奶的背景,我先写了奶奶;为了对比奶奶,我又写了外婆和四奶奶;顺带又把堂姑姑和亲姑姑写了。这一大圈转下来,总算回到小泥山脚下了:)
谢谢你,小雁子!
我爸爸的眼睛好些了。没有回到从前,但光线好时,还能看点东西,万幸了!
你爸爸的眼睛有好转了吗?
我真想黄世你啊真想黄世你:)
我真想你啊真想你:)
黄世霖横空出世:)
我到别人家躲债去聊:)
说要多种点花花草草,你可是种啊,都多少天了,还没个动静。:)
就是急着想看小泥山更多的花花草草。:)
耐心点,等我再多种点花花草草,就更不用担心两脚泥了:)
歌儿,你那么优秀,那么可爱.老天一定会安排一个属于你的人来爱你和让你爱的. 多留意周围,也许他已经出现?或者在下站等着你?
我要是个男的,就跟雪儿竞争了.哈!
长发MM说的对.是这么个理儿.咱做女儿,媳妇,妈妈的,别照顾完老的顾小的,记得抽点时间爱自己哦.
咦,你趴在地上,也闻到我这儿醋味了?
可是,我没喝醋啊?就是吃煎饺,蘸了几滴醋:)
这文字太能误导人了,我怎么就成了万人迷了,我不识得!
简单和复杂是相对的嘛!结婚二十多年,听起来简单,可在婚姻内,也是走过了千山万水的呀!
“是岁月和日子让我一点点领悟到这点的” - 太有体会了!好些话,没有一定的生活历练,就是很难领会到那深层意义的。
我没说你猜错,也没说你猜对,嘿嘿嘿:)
喜欢三毛,也就是上研究生的那几年。后来她的东西,我读得都为她累得慌。后来的结局,就只能是深深的叹息了!
以后专门要写一篇三毛的,到歌儿那下雨,大家又可以一把抓住我的狐狸尾巴了:)
哈哈,可见妹妹的有多饭三毛,连老公都找个跟她的一类的。:)没见我在笑吗?
我喜欢三毛,但觉得荷西做朋友比较好。哎哟,这话千万别让你家领导听见呀。:)
和你聊天真有意思。
谢谢你冒泡支持我,握手握手,我赚大发了:)
红棉望红棉,咱们对上眼了!
松:千万别这样夸我,要钻地洞去了!
谢谢小闲妈。我没想到小闲只有三岁多,看上去有五六岁了!
很高兴你和我有共鸣。最爱自己,不等于凡事只想自己,而是凡事立足于自己的快乐。如果自己能得到快乐和满足,我乐意付出和牺牲。只是无论如何爱对方,也要让自己的双脚立于地上,别悬空了:)
舒婷的《致橡树》,也是我的最爱,抄录在当年的日记里.橡树之与红棉,一直是我对爱情和婚姻的向往及追求.夸出现问题的那些年,对此怀疑困惑了.我们所受的教育错了? 女性是否更应该做痴情的鸟儿和温柔的泉源? 凌霄花和红棉树, 谁更幸福? 现在我想通了, 既然选择了做红棉树, 而他是橡树的话, 那么就爱自己多一点. 对,我们的心是属于自己的, 别让任何人,任何事来伤害她.
关于爱自己爱别人的问题,我很喜欢Sex and City里 Samantha说的一句话(虽然很不喜欢她的风格):I love you, but I love me more.
喜欢你说的第一句话,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第二句话,有点肉麻呀~~~
欢迎fugui来我这儿冒泡,谢谢你喜欢我的博客:)
我这儿东西不多,之所以上了博客书架,是因为去年的最后三个月打了一场‘博客大战’,网友们热情很高,在我这儿踊跃发言,把我的博客给推上去了:)
我好久不去你说的那个园子了。你要是对那个园子有话要说,尽管在这儿说;有文章,我也可以给你发。我自己对他们早已无话可说了。
我们有一帮趣味相投的朋友,总在歌儿的博客里玩,如果你没去过的话,推荐你去逛逛。
累趴下了?歇够了再起来:)
你不抬杠正好,我也没精力写‘严谨’文章。跟着感觉走吧:)
歌儿我要是个男的,就好好地追求你,宠爱你,见了你的字就无法不爱你,嘻嘻。
谢谢啊!
基本上来说我是很爱自己的,但我很希望可以遇到一个让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的人。我想过自己生一个出来,我肯定会爱自己的孩子超过爱自己,不过一个人带孩子的问题我想了又想,还是没有把握。但在这世上人海茫茫的,找到一个和自己无血肉关系的人来爱,还要超过爱自己,可就难了。:)
所以对我来说,最爱对方的婚姻关系,是种理想,但是否可以拥有,要看老天如何安排吧。
你喜欢,我得意:)
想和歌儿讨论‘最爱自己’和‘最爱对方’呢,还没想好,你也来讨论一下?
谁说好多人爱我一个?你自己的想象,我不负责:)
98姐姐也开博客吧!你的故事肯定多,要听要听!
为什么说是H ?哈哈,那时候喜欢三毛,嫁了个象荷西的:)
刚刚才读‘用户手册’,明天吃煎饺,试一试。
猜与不猜,随意就好:)
我家领导比较shy,饶了他吧。美人没抱着,泥人娶了一个:)
想象他们当年争风吃醋,而妹妹的在床上烙饼我就要笑。
妹妹的床上烙饼后选的是谁?谁抱了美人归?
不猜作者,其他还是要猜的。H抱了美人归了?
回复Aprilflower6的评论:
我觉得吧,夫妻关系最理想状态应该是都最爱对方,呵呵。当然这只是我的理想而已。理想无法达到的时候才做‘最爱自己’的选择,然后让自己平静快乐起来。不知道DrRaddish是不是也这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