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长幼侪居,不君不臣,男女杂居,不媒不聘”(列子·汤问篇)。
后来发现了近亲婚配的问题,“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国语·晋语四), 就禁止了族内通婚, 是一大进步。
演化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大概是因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的需要。
但是一夫一妻制在遗传的多样性上来看, 是不甚合理的。
为了延续人类, 一夫一妻(A,a)至少生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在遗传上是大同小异的, 都是A+a。
设想二夫二妻制: 两个男人, A/B, 和两个女人,a/b组成一个家庭。
这夫妻四人, 必须生四个孩子。四个孩子可以是:A+a, B+a, A+b, B+b,他们在遗传上是很不同的。
把他们拆开成两对一夫一妻, 还是生四个孩子, 就只有: A+a, B+b。 从遗传的多样性来说, 只是二夫二妻制的一半!
依此类推, 如果一对男女要生三个孩子, 就应该是三夫三妻制, ABC+abc. 生的孩子可以是(也应该是): A+a, B+a, C+a, A+b, B+b, C+b, A+c, B+c, C+c。
N夫N妻(N>1)制的家庭,一定因其“復雜”而有特定的问题。 但是,在从遗传的多样性来看, 其合理性是明显的。
多样性是美丽的。 反之, 如果男的都是一模一样的宋玉,女的都是一模一样的貂禅, 人类就烦死了。我以上的建议,使遗传的多样性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