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 哥哥与丹薇 婚事 战场情场 雪儿
五月与十二月 我与琉璃 我就是我 千金小姐
两个男人 恋爱的一天 离婚之后 追求记
父子
十号风球那一日,我回办公总署当班,做足十二小时,腰酸背痛之馀,还得把顺路之同事一一送回家中,马路上处处汪着了两尺深的水,弄得不好,车子便不能发动。
我心中诅咒,早知这样,应该买一辆吉普车。
好不容易把他们一个个全送回家,我打个呵欠,打算回家一眠不起,但是车子一转弯,只见大雨中冲出一个小孩,我几乎没魂飞魄散,连忙踏脚掣,可是天雨路滑,一时又煞不住,车子向前冲了十多尺,终于停下,那小孩跌倒在路边。
我很肯定他是跌倒而不是被我撞倒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于情于理我都应该下去看青。
我开门下车去扶起那个孩子。他是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混身湿得像落汤鸡,膝头跌破了,正在流血呢,我扶起他问:「你没事吧?」
他不答,倔强地看着我。
他是个漂亮的小男孩。我一眼看到他脚上穿的KICKERS皮鞋,知道他是好人家孩子,因此益发诧异。
「来,先上车,别在路边呆着,很危险的。」我拖不动他,他不肯上车。
我说:「你不上车也可以,我就把你留在此地,现在没有交通工具,你想清楚吧。」
他这才跟我上了车。
我开动车子问:「你叫什么名字,住哪儿?」
他不响。
我说:「你不出声,我只好把你送到警局去。」
他开口说:「我不回家。」
「不回家?」我问:「不回家你打算上哪儿去?你是个孩子,当然该回家,就算跟父母吵架要离家出走,也该拣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今天十号风球,多么凄惨,你如果得了肺炎,那岂不是恐怖?」
他虽然只是个孩子,听了这话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
「莱斯李。」他说。
「只有英文名字?」我问:「你是洋人?」
「同学也都这么取笑我。」他气鼓鼓。
「你中国话说得不错呀。」我笑。
「可是我没有中文名字。」莱斯李说。
「你想上什么地方?」我问。
「你有没有家?他反问:「我能不能到你家去休息一会儿?你冰箱里有没有巧克力蛋糕?」
我啼笑皆非,「莱斯李,我不能无端收留你,你想想,令尊令堂会以为我绑架你。」
「让我到你家去,我在你家打电话叫他们来接我。」他与我开条件。
我说:「不行,我疲倦得不得了,快要精神崩溃,没空跟你玩耍,我自己要回家洗脸睡觉。限你三分钟做决定,要不往警局,要不回家。」
莱斯李考虑三分钟,他说:「石澳落阳道三号。」
「哗,」我呻吟,「老兄,现在十号风球嗳,十号风球要我送你回石澳?你还是去我家吃巧克力蛋糕吧,叫他们来接你。」
莱斯李白我一眼,「我原本就那么说,你又讲不好。」
我怒说:「你再跟我抬杠,我就揍你。」
车子平安到了家。
我与莱斯李上楼,开了大门,他往里面一看,马上说:「唔,装修不错。」
「快打电话给你父母,快。」我催他。
他渴身湿漉漉的往我那张米色的掠皮沙发上坐下去,我尖叫起来。「你还是先洗澡吧!老天,快去洗干净了再说。」
莱斯李一本正经的说:「我没有替换的衣服。」
「你可以穿我的浴袍。」
「穿过女人的衣裳是不会发财的。」他说。
「莱期李,你需要的是一顿好打。」我说。
我把毛巾与洛袍递给他,叫他去洗澡。
我取得他家的电话后,拨过去,电话并不通,我心惊胆战,如果找不到他的父母,我岂不是要收留这个顽皮小子?
电话终于接通了,我说:「你们不认识我,但是莱斯李在我手上。」
那边接电话的人尖叫,我眼睛看着天花板。「不不不我不是绑票匪徒——」我抢着说。
「你要多少钱?」一个男人问。
「喂!」我发火,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一遍,「你们快点出来接他!」
「是是,小姐贵姓?谢谢你小姐。」他总算听明白了。
「我姓楣,倒楣的楣。」
「我们误会了,实在抱歉。」
「快点开车出来吧.少说废话,我累死了在这里。」我挂上电话。
莱斯李洗完澡,披着我的睡袍出来,他是个英俊的小男孩。
我白他一眼,「你父母现在带着赎金出门来了。」
「我可不可以与你对分赎金?」他自蛋糕碟子中抬头问。
「不可以,我决定独吞。」我进浴室。
我几乎在浴缸中睡着。
门铃震天般响起来,莱斯李推开浴室门问:「要不要开门?」
我尖叫,「你怎么可以推开我浴室门?我在洗澡!」
他说:「对不起。」退了出去。
「把浴袍给我。」我说。
「那我穿什么?」他抗议。
门铃继续响,我没奈何,包着一块大毛巾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男人,五官像足莱斯李。
「你是他爹?」我问。
「是。」
「请进来,桌上有蛋糕牛奶,令郎会得招呼你,我先去穿件衣裳。」我进房穿牛仔裤T恤。
我出来的时候他们两父子仿佛已经谈判过了。
我说:「莱斯李可以穿着我的浴袍走。」我取出工作证给他们看,「我不是坏人,我是政府新闻处工作人员,我才当更回来,你们快走,好让我休息。」
「可是小姐——」
「快走。」我拉开门。
「谢谢你!小姐。」他拉起儿子,「我们走吧。」
我关上门,打一个呵欠。
那日过后,我忘了一大半。
可是莱斯李父子俩没有忘记。莱斯李一直与我通电话,他很健谈,说话也有纹有路。
他说:「那日我离家出走,父亲找不到我,母亲只好也回家来……」
我问:「你父母不同住?」
「他们分居有一年了。」莱斯李说:「但是因为那天的缘故,母亲有点回心转意,也想搬回来住。」
「那岂不是好?」
「可是父亲说:她搬进搬出,简直把家当旅馆,他不肯。
「哦。」我耸耸肩。
「我想周末来看你,行不行?」莱斯李说。
「莱斯李,如果你想追求我,我劝你打消主意,我今年都廿八岁了。」
「没关系,十年之后,你才三十八岁,那时我已经十九岁。」
我大笑。
星期六他独自上楼来按铃,手中捧一大堆东西。
他说:「巧克力蛋糕还给你,花当利息,还有,这件是浴袍。」他把东西一古脑儿堆在我面前。
我问:「你爸教你的?」
「是。」他很坦白。
我奇说:「咦,这件浴袍不是了,这件是新的。」
「爸去买的。」莱斯李说。
「谢谢。」我说。
他说:「我买了电影票,我们看完武侠谐斗片去看占士邦。」
我问:「看两场?」我瞪眼。
「那我岂不是要整天陪着你?」
「你如果不讨厌我,那有什么关系?」他摊摊手。
「莱斯李,如果我那些男朋友们有你那么够风度够有趣,我早就嫁出去一百年了。」
「要求不要太高,」他说:「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
我白他一眼。
我们开车找间小餐室去吃饭,莱斯李去借电话打,鬼鬼祟祟,没多久,当他父亲出现的时候,我明白了。
我看他一眼,说:「请坐。」
莱斯李说:「爸一会儿也去看电影。」
「哦。」我说。
「我希望你不反对。」他说。
「我不反对。」我说。
那家法国饭店很小,但是坐得很舒服,食物美味之极。
我说:「莱斯李,你的膝头好了没有?」
「好了,」他给我看,「那天你并没有替我敷药。」
「那天我自己也很累。」我说。
「好了,我不想与你吵。」莱斯李说。
嘿!他不想与我吵,岂有此理。
他父亲微笑。
「你为什么离家出走?」我问莱斯李。
「没有人的时候我才告诉你。」他说。
「这里只有你父亲。」我说。
莱斯李闭口不语。
「你这个小大人。」我说。
莱斯李说:「我在家中没有温暖,自然要出走。」
「什么叫温暖?你晓得个屁。」我说。
「要跟妈妈说话,妈妈不在,就是没有温暖。要跟爸爸说话,爸爸也不在,就是没有温暖。」
我看他父亲一眼,不好意思涉及别人的家事,不便出声。
莱斯李说:「就算他们两个人都在一起,谁也不说话,你说多闷。」
他父亲说:「日子久了,自然没话好说。」
莱斯李问:「那么爷爷奶奶他们活了七八十岁,怎么还有话说。」
他父亲惘然。「我也不明白。」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一个女人走过来,手搭在莱斯李肩膀上,莱斯李回头一看,叫声「妈妈」。我倒抽一口冷气。
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穿着时髦的衣服,脸上化妆很明丽,只是有点凶悍性。
她开口说话:「佣人说你们来了此地,心情好得很呀,又吃饭又看戏的。」
我连忙站起来,我说:「我有事告退,你们三个人慢慢谈。
我抓起手袋就走,逃难似的。百忙中觉得那位女士还在上上下下的打量我。
我最怕吃不到羊肉一身骚的故事,况且我根本不喜欢吃羊肉,连那个意图也没有便已经一身骚,真是何苦来着。
回到家中,一肚子的气,单身女人在这种时间最多感触,本来我真的想跟莱斯李去好好看两场电影,现在倒变了他们一家三日去热闹。
结了婚,养下孩子,到底是有感情的,很容易死灰复燃,重收旧好。
过几天,莱斯季打电话来。
我问他,「电影好看吗?」
「好看过鬼,那日爸爸与妈妈在餐厅中大打出手,幸亏你走得快,后来我一瞧情形不对,连忙脚底抹油,到底也没有你聪明。」
我诧异:真有这样的夫妻,看外型都很撕文。
「所以现在还得重新买票看电影,你去不去?
「我不去了,谢谢,」我说:「我不想被人摔破头。」
「那你是一辈子不看戏了?就是你跟我两人也不去?」
我问:「你保证只你我两人?」
「保证。」
可是在戏院大堂,他父亲又出现了。
我掉头就走,莱斯李拉住我。
他说:「他是来道歉的,他不看戏。」
我站住,非常紧张,「好,我接受你的道歉,你快走吧,瓜田李下,小心为上。」
他苦笑,只好转身走。
莱斯李看着他的背影摇头,他说:「可怜的男人,被女人折磨得不像人形。」
我说:「你懂个屁。」
那两部电影很好看,散场时莱斯李的父亲在戏院门口等他,接他回石澳。
我当他是大麻疯,离得远远地招手。
我至今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当他来找我的时候,我尚丈八金刚,摸不到头脑,对住电话直问:「谁?」
「张振辉,莱斯李的父亲。」他得借用他儿子的名字。
「有什么事吗?」我马上冷淡下来。
「莱斯李生病,想见见你。」
「我又不是医生。」我说。心中很牵挂,这小男孩子怪鬼灵精的,惹人喜欢。
「他很想念你。」姓张的很简单地说。
「我家还有巧克力蛋糕,你问他要不要吃?」
隔一会儿他说:「我隔三十分锺送莱斯李到你家。」
「他是什么病?」
「一点点发寒热而已。」
「我等你们。」
莱斯李抱着玩具到我家来,张振辉放下他就走了。
我问他:「你是否觉得寂寞?」
他点点头,病得有点焦头烂额.可怜巴巴的,话也说不多。我放他在沙发上,开了电视,倒了橘子水出来,他已经抱着玩具睡着了。
我取下他手中的遥控玩具车。
这个苦恼的小大人,没有一点乐趣,父母吵个不停,把他的灵魂都吵散了。
他醒来时静静的哭,我拍打他的肩膀。
「不要悲伤,告诉我,你最希望的是什么,或者我可以帮你。」
他呜咽的说:「我最希望爸妈像以前一样,好好的……」他埋在我怀里泣不成声。
我点点头,「知道了。」我说。
我劝他吃了点食物,替他洗个脸,问他要不要回家。
「我不要回家,家里没有人。」
我与张振辉通了个电话,把方才的对白告诉他知道,他作不得声。
「为了孩子——」我说:「孩子是最无辜的,有谁会尽心尽意的照顾他?他想念他母亲。」
张振辉说:「可是已经破裂的感情……」
「莱斯李是个好孩子,他出乎意外的懂事,而且态度大方,感情丰富,如果将来为了得不到家庭温暖而令他性格上产生缺憾,实在太可惜。」
「我会得仔细思想这个问题。」他说。
「莱斯李今天在我处过夜?我明天要上班,又没有佣人,有点不方便。」
「我来接他回去。」他说。
莱斯李很乖,当他父亲来接他返家的时候,他显得既坚强又勇敢。
临走时张振辉紧紧握住我的手,我有点不好意思。
莱斯李忽然扑过来抱着我的腰,把脸贴在我胸前,良久才放开我。
我依依不舍说:「再见。」
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孩子,看见孩子便觉得他们是累赘,可是我喜欢莱斯李。
我喜欢莱斯李的原因是他喜欢我。他对我有种莫名的亲情与信任。
等我再见他的时候,他病好了,但是功课落后,要找人补习,我并没有自告奋勇,但莱斯李自动带着书本上我家来。
「老天。」我说:「我这屋子里长远没有男人上门来,你是最勤的一个,可算是我的男朋友。」
莱斯李说:「你会不会成为我父亲的女朋友?」
我故意生气说:「我以为等你长到十九岁的时候,你会娶我为妻,怎么,现在又要把我推销给别人?」
「我父亲是个英俊富有的男人。」他说。
「他有太太。」
「他们已经离婚了。」莱斯李说。
「她随时会出现的,太危险了。」我摇头。
「你做人太小心,不会有什么乐趣。」莱斯李批评我说。
「像我这样的年纪,错不得。」我说。
有时张振辉晚了来接他,他就一个人坐着看电视,一点也不碍事,像他这样的孩子,真是不怕生多几个。
张跟我说:「我对莱斯李说明白了,我与她母亲感情破裂,不能再共同生活下去。」
「他怎么说?」我问。
「他不能明白。」
「我也不能明白,我问:「当初是怎么结合的?」
「当初,……她不是这个样子的。」
「你们这些人都这么说。」
「是真的,现在她……」
「现在她不了解你,是不是?」
「你少讽刺我。」张恳求。
「当初都是天成的佳偶,怎么现在会变成冤冢仇人?」
「我不知道,现在她的最大乐趣是令我日子不好过。」
「你是否做过令她难以下台的事?」
「我自己不觉得。」
我点点头,「你自己自然是不觉得的。」
「我很抱歉,我跟莱斯李说,即使他母亲回来,大家对着天天吵,到他更不好。」
「你知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我问。
「我也希望时间可以倒流,回到以前。」
「有没有想过重新开始?」我问:「再结婚?」
「有几个女孩子像你这么懂事?」他问。
「我不是女孩子,我笑,「我是个姑婆。」
「你有很多男朋友?」
我温和的笑:「张先生,你想知道什么?假如你想为莱斯李找继母,那人不是我,我只为恋爱而结婚。」
他苦笑,「我没有这个意思,我只觉得你很好,很关心莱斯李,难道男女之间没有友谊?」
「可以,像我们这样淡如水是可以的。」
「进一步呢?」他问。
「不必了。」我说。
考试过后,莱斯李的英文全班第一,中文不及格。
他母亲是土生华人,根本不懂中文,也没打算教莱斯李中文,是以孩子连个中文名字也没有。他们在美国住了五年,相安无事,回到香港,马上立竿见影,毛病百出,我很替他们可惜。
张振辉说:人在外国是很容易寂寞的,结婚是唯一的出路,所以他也结了婚。双方其实没有什么了解,热情过后,鸿沟顿生,离婚就离婚,两个字那么简单。
年底的时候,莱斯李的母亲只身回美国去了,她是办妥离婚手续才走的,带走张的一半财产。她没有带走莱斯李。
过没多久,张振辉向我求婚。
我坦白的说:「很多女人会觉得你是个归宿,可是我不爱你,不爱你就无法嫁你。」
他沉默一会儿。
我问他:「你爱我吗?」
他困惑的问:「什么是爱情?」
「你没看见我的时候有没有想我?有没有把我放在第一位?有没有打算照顾我一辈子?」
「我喜欢跟你在一起,也希望做你终身伴侣。」他说。
我不出声。
他叹口气。圣诞的时候他带着莱斯李到迪斯尼乐园去渡假。
他们两父子一走,我忽然静了下来,连公寓里都有回音。呵,寂寞的沙漠,原来他们对我如此重要。
算算日子,他们还需两个星期才回来。
我有他们旅馆的名字与电话,我忍了三日,终于拨通到美国给菜斯李。
他嚷:「你来一次好不好!这里很好玩,我们都想念你。」
「我来?」
「当然你可以来。」
「我没有护照。」
「你可以去申请。」
「我试试看,申请难批准,领事馆都怕单身女子会赴美结婚。」
「你答应我试试?」
「好。」我挂了电话。
我心想,如果有缘份,那么就让我申请成功吧。我到美国领事馆去排队,结果倒顺利批了下来,我马上去买飞机票,同时发出电报通知他们俩父子。
在飞机上的廿多小时是我最难熬的时刻,我心跳口干,紧张之极,说不出的难受。
我叹口气。这大概就是爱情吧。
我并没有睡觉,一路在飞机上便思想我的过去未来。或者张振辉是我最后归宿。
飞机到机场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倒下来,匆匆取了行李与衣物步出机场。
一出去便看见张在那里向我挥手。我呆着作不了声,心中很冲动,想哭,眼泪还没赶得及流下来,莱斯李已经冲过来抱住我的腰。
「张!」我走过去。
莱斯李像猴子似的挂在我身上。
张说:「多高兴看见你。」
「我也是。」
「我知道你的心事,不然你不会来,是不是?」
我点点头。
莱斯李在一边跳着叫着。
我们一行三人一起离开飞机场。张租了一辆车,我们直往旅馆驶去。
在车上,张紧紧的握着我的手。
他说.「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或者你应当考虑考虑,我是有诚意的。」
我说:「我也不是没有缺点的,真相可能会吓你一跳。」
张振辉问我:「这是不是意味着你答应我的求婚?」
我笑,点点头。
「我们可以结婚?」
莱斯李忽然插嘴说:「爸,你离婚还不足一个月。」
我说:「时间到了,我们再去结婚,目前先做做朋友。」我挤挤眼。
在迪士尼乐园中,我们找到了生命的真谛,我很久很久没有这么真正的轻松休息过,一向我的生活便如打仗一般,只晓得往前冲刺,以弥补心灵上的不足,现在我不需要这么做了,现在我有张振辉,还有他儿子莱斯李。
哥哥与丹薇
父亲与母亲吵得不得了。
妈妈坚决不肯离婚。
父亲说:「你不跟我离婚也没有用,我天天不回来,你能拿我怎么样呢?」
妈妈说:「我不会放过你!」
父亲说:「别叫女儿看着难过,你的理智什么地方去了?」
妈妈对牢他摔东西,哭,叫。
后来父亲便不回冢,偶然放下家用,跟我说几句话,都是打听到母亲不在的时候才出现。
我问:「你真要与母亲分手?」
「是的。」
「另外有个女人?」我问。
「是。」
「她逼你离婚?」我问。
「没有。」
「那么稍迟你还是可以回来的,何必离婚,很多男人都这么做。」我说。
「都是你妈妈不好,首先叫私家侦探查我,又守住人家门口,抓住人家大叫大吵,不但她没有下台的机会,连人家都骑虎难下了。」「人家」必然是那个女子。
我很感慨。「这根本不是她的脾气,恐怕是被你激疯了。」
父亲说:「我完全不知道她目的何在,开头的时候是她要跟我离婚。你听过,女儿,晚晚吃饭的时候她都要离婚,周末我坐在家中迁就她,她骂完之后,还是要离婚,等到我忍无可忍,跑到律师楼去办妥手续,她又不肯,我不明白她。」
「我过了圣诞便要动身到美国,」我说:「你们怎么办?」
「你少理我们。」爸爸说。
「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我问。
他不回答。
我说:「爱情变酸,快过乳酪,我很害怕。」
父亲仍然维持沉默。
我说:「我们这一代必需有心理准备,没有什么事是永恒的了。」
母亲木着一张睑,茶饭不思。
我问她:「你打算怎么样?」
「怎么样?我不见得会死,我的收入不下于他,我就是气。」
「你把事情弄糟了,你以为一闹爸就会怕,怕就会回来认错,是不是?他口头上说句错,你就原谅他?」
「他本来一向怕我。」母亲说。
「哥哥早说过,」我责备母亲,「你是太凶了,爸爸不见得怕你,怕什么?他又不向你借,他尊重你而已,他跟女秘书去喝杯咖啡你也吵半天,看现在!」
母亲不响。
「反正感情已经破裂,」我说:「你就答应他离婚吧。」
母亲说:「不用你多嘴,你放完假回去念书,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我早说过不放过他!」
她为这件事生我的气,不去送我飞机,父亲却到了。
我对他们没有话说。这年头,父母的事,儿女管不着,儿女的事父母也管不着。
在飞机上遇到一个叫丹薇的女孩子,跟我差不多大,是三藩市大学新生。
我们两人同校,因此攀谈起来,我告诉她许多学校中的趣事。
她长得相当漂亮,不过很沉默。
哥哥来接飞机,我把她也叫上车子,免得她人地生疏。
哥哥对她印象很好。
我帮丹薇找宿舍,买日常用品,自己也说不出来,对她竟有说不出的好感。
我有第六感,哥哥与她会有不寻常的发展。
哥哥问起父母的事,我据实告诉他,他摇头叹息。
哥说:「我记得他们是很恩爱的,每次结婚周年,都会得再度蜜月旅行,真没想到。」
我看他一眼,「总还是女人吃亏,很少听说四五十岁的太太还有机会走桃花运的。」
哥苦笑。
他与丹薇却真的走动起来。
丹薇与我不同系,不过常见而,哥哥本来接我上学,现在忙着接丹薇,也不理我了。
我很有点生气。
父亲生日那天,我去打电报订花,在城里百货公司碰见丹薇。
我在选领带,打算寄回去。
丹薇说:「对,你父亲今天生日嘛。」
我反问:「你怎么知道?」
她一怔,连忙笑道:「你哥哥说的。」
我直接觉得她在掩饰什么,可是又说不上来。
「哥哥好吗,我几天没看见他。」我问她。
「好。」她脸一红。
我见到如此情形,心便软了,未来的嫂子,不可与她有争执。
我说:「到哥家煮饭吃,来。」
丹薇煮得一手好菜,我们在哥那里吃得酒醉饭饱。
九点钟,哥哥送她回去,她说要在家等长途电话。
丹薇没有什么缺点,可是几个月下来,我们对她的认识还是少得不能再少,等于零。
她从来不把家里的事告诉我们。
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我健谈,但不能逼着她也坦白。
放假丹薇打算回香港,家里已给她寄了飞机票来。
我与哥哥商量:「回不回去?」我问他:「你陪丹薇走一趟也好。」
「回去看看父母是真,我老觉得丹薇在香港是有男朋友的,陪她才犯不着。」哥哥说。
我说:「公平竞争嘛,现在的男人都懒,又没风度,巴不得女孩子带着钞票送上门来。」
「那么回去吧,你也一起走,」哥哥说:「看爸妈到底打算怎么样,或许把妈妈接了来住。」
我们特意把飞机票与丹薇订在一起,她颇意外,但照例维持静默。
我说:「哥哥想拜见伯父伯母。」
丹薇说:「我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姊姊。」
这是第一次听到她家里的事。
父亲亲自开车来接我们飞机。
他说:「有什么事慢慢说,我先把你们安顿好再说。」
「我与哥哥住妈妈那边,这是我同学丹薇,」我说:「劳驾你送一送她。」
妈妈一见到我,照例骂父亲,令我与哥哥很尴尬。
妈妈把最新消息提供给我。
「我把他查得一清二楚」她开始。
我插嘴,「你将来退休可以去中央情报局一展才能。」
「他的情人年纪很轻,是个舞女,只有一个妹妹,他把小的送到外国读书去了,多伟大,帮她作育英才呢,」妈妈气,「我一辈子也不会呢——」
我打断她:「慢着,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
哥哥也觉得了,他一脸的恐惧。
「叫周萍姬,只比你大三岁,父母去世,两姊妹相依为命,你爸就是会同情人,觉得她们可怜,如今打算好好栽培那妹妹,你说荒谬不?」
哥哥的面色转为苍白。
父亲的诡计,我不会原谅他,设计叫子女去照顾情人的亲戚。
而丹薇的城府也太深了,毫无廉耻的利用我与哥哥,特别是无辜的哥哥。
我可以原谅冲动与奢侈的感情,但不能饶恕卑鄙的阴谋。
我第一次为这件事生气发怒。
我「霍」地站起来,「我去找父亲!」我说。
哥哥说:「我跟你同去。」
妈妈并不知道内情,她说:「幸亏我有子女,我知道你们迟早是会站在我这边的。」
父亲自会议室出来见我们。
我铁青着脸责问他:「我与哥哥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利用我们去照顾周丹薇?」
父亲心虚,他说:「你们的同情心什么地方去了?这个女孩子又没错,就算我与她的姊姊有错——」
我厌恶的说:「这是你与她们之间的事,美国有三千多间大学,为什么偏偏要与我们一起?你的一切与我们无关,不要把我与哥哥也牵涉在里面,你是一个肮脏的人,我真以你为耻!」
父亲求救似的看着哥哥,哥哥紧闭着嘴唇,不发一言,显然同意我的话,我想到哥哥在过去半年内为周丹薇付出的心血,不顾一切的发作。
我咬牙切齿的对父亲说:「你不是要哥哥娶了周丹薇才会甘心吧?」
「我是你的父亲,」他拍着桌子说:「你不可如此对我说话!」
我以更大的声音嚷:「你的所作所为不似一个父亲,你试扪心自问,你敢说你不惭愧?」
哥哥说:「我们走,多说干什么呢。」
我跟父亲说:「你可以止付我们的学费,我与哥哥都不会介意,我想你不会有什么事是做不出的。」
哥哥说:「走吧。」
爸爸在我们身后叫,「你们两个听我解释——」
我们连那句话都没有听完。
我问哥哥:「你打算怎么做?」
「你呢?」
「转校。」我说:「越快越好,我无法忍受与周丹薇同校。」
「你会失掉分数。」他说。
「失掉头都不理了,」我说:「难道我还没有失去父亲吗?」
「你们并不同系,又不同级,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哥哥说:「何必因为这个影响你的学业?早点毕业出来独立,早点可以脱离父亲。」
「我并不想脱离他,他养我出来,就得对我负责到底,我才不会放过他!」
「这句话听来耳熟,」哥哥说:「妈妈常说的。」
我笑不出来。
我说:「哥哥,你不会跟周丹薇继续来往了吧?」
他说:「不会。」
「你知道就好。」我说:「你想想这事情多离谱——爸跟她姊姊,你跟她!」
「不会的。」
「妈妈已经够伤心了,你不可再轻举妄动。」我说。
这件事,在我心中良久,我终于把丹薇约了出来。
她见到我怯怯地,不敢出声。
我气苦,忽然鼻子一酸,流下眼泪,我说:「如果我不喜欢你,丹薇,我不会生气。」
「我知道对不起你们。」她低头也落泪,「全是我姊姊不好,逼着姊夫要他给我最好的待遇,跟他子女一样的教育,我根本做梦也没想过。」
「你现在预备怎么做?」我责问她:「你知道哥哥对你——为什么不早把真相告诉他?」
她眼泪急急的流,「我不敢,我对他有感情,我怕他离开我。」
「现在什么都完了。」我说:「你真异想天开,我不信你还希望哥哥娶你。」
丹薇泪流满面的抬起头来,「如果他爱我,有什么不可?你们看不起我,不外是因为我姊姊的关系,你们根本不给穷人一个机会。」
我喝问:「你还不认错?」
她反问:「我什么地方错了,你们不容分辨,早已把我打入狐狸精类,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不论你是哪一种人,现在你必需退出远离我哥哥。」我坚决的说。
「为什么?」她倔强的问。
「你——你应当知道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贱人?我不配?除了你哥哥之外,谁也没资格说我不配,如果他要我,你们之间,没有一个人阻止得了。」
「他不会要你的!」我说。
「我要亲身听见他亲口告诉我,才会相信。」
「你这个人,」我的心又软下来,「你真的爱上了他?」
「他是唯一待我以诚的男人。」丹薇说。
「我父亲也待你不错。」我说。
「你父亲待我好,是因为我姊姊的身体。」她说得很明白,「他得到他要的,姊姊也得到她要的一切,是一项简单的交易。」
「丹薇,以后我不想再见到你,你多保重。」我说。
我没有就在香港,赌气之下,我匆匆回到美国,考虑周详之后,我转了校。
经过一番忙碌,我心里却舒服得多,花把劲买安宁,还是值得的。
我要离他们远远的,这班疯子。
自三藩市到纽约,不要说别的,光是严冬就得受折磨,过了年,母亲说哥哥仍然与丹薇在一起。
老实说,头一个起来反对的人是我。但现在我的想法又不一样了。
如果丹薇与哥哥,真正相爱,倒也是佳话,两个背景与出生完全不同的人——排除患难在一起。
母亲要赶到美国来与哥哥开家庭会议,我反应冷淡,但是父亲也跟着来,我就觉得诧异,他们两个人,隔了廿馀年冷战热战,现在忽然联合起来对付丹薇这个外敌。
他俩先到纽约。
父亲说:「你妈妈已经答应离婚,可是我们不能让丹薇与你哥哥这样下去。」
我问:「你跟她姊妹是可以,哥哥跟她就不行,我想不通这件事。」
妈妈急:「你爸爸都是老头子了,但你哥哥能有多大?他前途要紧。」
我冷冷地:「丹薇是大学生又不是舞女,跟大哥前途有什么关系。」
「你这孩子,你到底帮谁?」
「帮理不帮亲。」我说。
他们跑到加州去找哥哥。
更好笑的是,连丹薇的姊姊都赶到了。
我很想见见这个叫周萍姬的女人,因此到三藩市凑热闹。
她是个尤物。
她跟丹薇是完全不同的。
她非常年轻,与丹薇相差无几,她美艳、粗俗、巴辣、嘈吵。
但她是这样具剌激性。
她要把丹薇带回香港。
理由:「我一个人卖与你们家已经够了,天下这么多男人,难道只有你们家的才算好?」
每个人都反对哥哥与丹薇一起。
周萍姬睑上化着浓艳的妆,不停抽烟,脚上穿着三寸多细跟黑色的凉皮高跟鞋,皮大衣,窄毛衣。
一身打扮表现了她的身份。
她沙哑的声音,夸张的手势,把丹薇逼得没站的地方。
但是丹薇不肯回香港。
她说:「我要留在美国直等到毕业。」
周萍姬当众掴打她妹妹。
哥哥挺身而出保护丹薇。
闹得不亦乐乎。
我叹气,好好一家人就叫这两姊妹搞得头崩额裂。
事情一直没结果。
哥哥与丹薇两人坚决不分开。
结果周萍姬跟妈妈来开谈判。
她开门见山地说:「如果我离开你丈夫,你们会不会并善待丹薇?」
我们吓了一跳。
妈妈瞪着她。
「为了丹薇,我决定离开他。」她长长的喷出一口烟。
母亲大喜过望,马上向我使一个眼色。
她问:「你有什个保证?」
周萍姬冷笑一声:「我还没有向你拿保证呢,你倒问我?你们如果待丹薇有什么不对劲,我给你们闹个天翻地覆。」
我按捺不住:「周小姐,我们家祖宗三代,不见得上辈子欠了你们什么,说话公平点,丹薇跟我哥哥自由恋爱,将来白头偕老,与咱们无关,无疾而终,亦与咱们无关,你闹什么屁?」
周萍姬给我抢白得脸色大变。
妈妈却急急与她开条件,「你保证离我丈夫?」
我说:「妈,她离开你丈夫有什么用?天下还有一百万个周萍姬,你明白吗?问题出在你丈夫身上——」
妈说:「你懂什么?快走开让我跟周小姐好好说话。」
我赌气走到街上去。
我并不怀疑周萍姬的诺言,她说得出做得到,但是我知道母亲打算采取个别击破的方式,把周萍姬打败了,再设法应付周丹薇。
污烟瘴气。
我不要跟他们再闹下去。
哥哥为什么不带着丹薇走得远远的?爸爸并不敢亏待这唯一的儿子。
我跟哥哥通电话。
哥哥说:「我决定先完成课程,现在的年轻人不比从前,我很清醒。如果没有这张文凭,我与丹薇哪儿都不必去,最起码先做好学士。」
「你还要两年才毕业呢,你们等得了两年?」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说得好。」我说:「你们已得到我的支持。」
「谢谢你,妹妹。」
「要不要搬到纽约来?」
「我们在加州很妥当,不用搬,现在丹薇正跟她姊姊开谈判。」
「有结果吗?」
「丹薇不肯退缩。」
「她姊姊基于什么原因要丹薇与你脱离关系?」
「我不知道,欢场女子的自卑感,她认为丹薇与我没有幸福。」
「丹薇离开你会有幸福吗?」我问。
「正是,但没有人把这点告诉周萍姬。」
周萍姬到我公寓来。
她说:「我看得出你是丹薇唯一的朋友。」
我说:「我不是她的朋友,我们两人的兴趣并不相投。」
「我决定牺牲到底,退出你们家庭。」她说。
「你已经说过了,」我说:「显得你很有诚意。」
「我决定嫁人,」她说:「你母亲会信任我。」
「我母亲不是好人,」我提醒她,「与她做买卖很冒险。」
周萍姬笑起来,端详我良久,「你真是个奇怪有趣的女孩子,你做人很公道。」
我笑了。
周萍姬不久就正式结婚了。
母亲松下一口气,闹了近年的家庭纠纷,总算完美解决。
父亲回到她身边,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不过父亲颇有牢骚。
他说:「我是上了当的老瘟生,萍姬外头根本有人,不然怎么能够说嫁就嫁?她在我这里赚够了,乘机脱身。」
我觉得周萍姬非常聪明,太懂得利用机会,更难得的是她年纪还非常的轻。
妈妈说:「我们家中不能有这样的媳妇!」
她一生伟大的事业,便是把她看不入眼的女子设法排斥掉,精力无穷的样子——不然她的日子怎么过呢?
我这一年的功课险不及格,而哥哥却以优异胜出,我佩服他,也佩服丹薇。
再见丹薇,她比以前坦诚得多了,话很多。
她说:「你是第一个警告我不得与你哥哥在一起的人,现在却是唯一同情我俩的人。」
我不表示什么。
她说:「你看我这一生,自小没有父母,跟着姊姊过活,姊姊是个舞女……这是我唯一过正常生活的机会,我知道我高攀了你哥哥,但是我不会令他失望,我一定会好好的做。」
我很替他们高兴。
在这两年当中,母亲想尽法子游说哥哥离开丹薇,哥哥根本不理睬她,仿佛已与她脱离了母子关系似的。
而父亲呢,照样在外头鬼鬼祟祟,花样很多。
我回家渡假时听母亲发牢骚已成习惯。我只给她二十分钟,时间一到我便开始打呵欠,翻杂志。
母亲叹气说:「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到底还有没有真正的感情呢?妻子留不住丈夫的心,丈夫对妻子不忠,子女敷衍父母,父母对子女的事袖手旁观。」
我歉意的笑。
忽然想起女同学曾经对我说起的故事:
她哥哥与她吵架,末了失败,很气的对她说:「你别以为没有人收拾你,哼,我不动你,迟早会有人动你的!」
女同学忽然泄气,不再与她哥哥吵下去——有这种事,他自己不但没有保护妹子,老想欺压她,斗不过妹妹,反而希望外人来替他出这口气。
有这样的男人!
人与人的关系,不外如此、谁是正派,谁是反派。
我茫然想。
对别人有指望,就难免要失望,母亲这一生人没有自我,永远活在人群之中,千丝万缕的人际关系把她捧得高高在上,弄得不好她就同样会被人踩在脚底。
我与她不同,我是这一代的人,我不受任何人影响。
我温言跟母亲说:「别担心,我不会离开你,毕业之后,我一定回来同你住。」
母亲软弱下来,握住我的手。
人们养儿育女,不外为了这个。
我忽然想起哥哥与丹薇,至少他们是相爱的,两个人都很现实,因此更显得难得,他们确排除了患难才能够在一起。
哥哥毕业后正式在美国结婚,并没有通知父母亲。
妈妈大哭一场。
我一个人赶到美国去参加婚礼。
我问哥哥,「幸福吗?」
他答:「自然。」
「你们以后会很快乐的生活下去?」我问。
「自然。」
「祝福。」我说。
我亲吻丹薇。
而我,我依照诺言,回家陪母亲生活。
我找了一份清闲的工作,找到一个脾气很好的男朋友,带着母亲到处走。
她仍然爱吐苦水,没完没了,我视若无睹,听若不闻。
千疮百孔的世界,至少还有哥哥与丹薇是幸福的。
婚事
我与上志强「走」了年半,还没有结婚的意思。
我并不急于要嫁他,两人各赚数千月薪,结了婚生活是不愁的,但是那条路最明显不过,从此富裕的物质是与我无缘了,顶多在七天有薪假到菲律宾去——想想都怕,我的目标是欧洲以及更远的地方:像摩洛司、卡曼都、苔里。
父母去世后剩给我一幢数百尺的公寓房子,现在也值四十五万港币,如果与志强结婚,他名正言顺的搬进来住,照例付一点房租,我就得一辈子住这种中下住宅楼宇,天天坐他的日本小房车去上班……
香港很多夫妻都过这种生活,过数年,养了孩子,交给老人家饲养。
我们公司有位太太,三十岁,人长得非常明媚活泼,可是做了半生的书记员,千多元入息,天天中午乘公路车与丈夫去吃午餐,大清早送女儿读书,下了班买菜回家,不但与公婆同住,还有一位八十多岁的太婆。
德丽莎跟我说:「过那样的生活,情愿生癌死了。」
我觉得很残酷,但是想想未尝不是事实,才三十岁……现在三十岁的女人还正美着呢,几时捱到五十岁,人只能活一次,就这么过了,太可惜。
因此我总不肯与志强结婚。
但是志强有他的用处。像德丽莎,她算是半个千金小姐,父亲是位名医,有两个兄弟,因此很骄傲,老怕同事捡她的便宜,轻易不肯与人打交道,但她对我放心,不过是因为我有固定的男朋友。
志强不满德丽莎,他说:「眼睛长额角上,其实是个最平凡的女孩子,又说家中有钱,同事之间吃茶看戏,却永不付账。」
志强本身何尝没有缺点,三十多岁的人,还住家中,父母兄弟一大堆,并不想自己租个公寓,拿了月薪只想吃顿丰富的午餐,到冬天连大衣都没一件,瑟缩的过了一年又一年,一点长远的计划都没有。
跟这种男人注定要吃苦的。
作为一个女人,若靠不到父亲,就得靠丈夫,牡丹再好,总得有绿叶扶持。否则乐得一个人清清爽爽地过活。
志强的家人对我不错,但是渐渐我很明白我不会成为他们的亲戚,做他们的麻将搭子,跟他们在星期日坐广东茶楼,过年时派压岁钱给他们家的孩子。
志强也表示不满,他不只一次表示过要与我停止来往,去追求别的女孩子。
我讽刺过他:「你那么好高骛远的性格,不见得会娶一个千多元入息的女秘书。」
即使与他吵架,也属很幼稚的事,他最大的威胁不过是「我早上不来接你」。
但我与他还是照样见面,基于某种惰性与长久培养出来的感情,志强有他可爱的地方,每个人都有。
德丽沙廿五岁生日那天,我去参加她的生日舞会,她并没有请很多同事,但是又实在想这桩「盛事」被宣扬开来,又见我颇出得大场面,于是叫我去。
我带着志强,好使德丽莎放心。
那天我见到了德丽莎的兄弟与她的父亲。
她父亲五十上下,看上去精神奕奕,神气兼有风度,林医生是鳏夫。
那天虽然匆匆忙忙,我都觉得林家的儿子不外是二世祖,并不是好对象。
志强整夜都发脾气,说交际得很累,其实我拖着他何尝不累,他在一大堆博士、医生、建筑师当中有自卑感,因此不高兴。
归途上在车中他问我:「我们几时结婚。」
我不出声。
「你想拖到几时?」他赌气问。
我答:「今年想去做一件皮大衣,明年到欧洲去一次。」
他骂:「虚荣!!」
「志强,你说话公平点,」我说:「我自己赚的月薪,储蓄起来,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怎么能够说我虚荣?」女朋友不把薪水拿出来与他组织小家庭就是该骂,志强也够自私的。
「我们这样下去有什么意思?」
「明天你不用来了?」我说。
常常这样不欢而散,过几天他又会打电话来求我,所以我也不在意,反正工作已经够我忙的了。
过数天午饭后回到写字楼,看见办公桌上一盒花。是志强?又不像,打开卡片,上面又没有名字。
我罕纳的把花带回家,插在那里欣赏了几日。
过几天又送了束来,同事们哗然,我日夜思索,都不知是谁干的事。
送到第四束的时候,我亲自到花店去查问,也不得要领。
德丽莎看了这花说:「很贵的唷!」一脸的狐疑,人越是有钱,就越势利,她以为我钓到金龟婿了。仿佛这种花,除她以外,谁也不配收。
这个秘密终于揭破了。
那日打电话到写字楼,我接听,一个男人说:「我是送花那个人。」他的声音和善,幽默,含着笑。
我心咚咚的跳;「是谁?请问是谁?」
「我们是认识的。」他和蔼的笑,「我是林德明医生。」
「吓!」我呆住。
「很冒昧吧。」他说:「张小姐,我知道你是德丽莎的朋友,可是如果你不介意,让我们做个朋友。」
我张大了嘴,不知如何回答。
「有空吗?我到你家来接你。」
我不由得说声「好」。
「七点正。」他说。
我挂了电话,瞄德丽莎一眼,她显然什么都不知道,我有种报复的痛快感,不能抑止。
稍后志强找我,我一听他声音,便叫对面的女同事回说我告假。
那天下班到家,我换了件衣服,略略化妆,七点半,司机上来敲门,林医生站在车子外微笑。
我很拘谨,可是不会比跟别人第一次约会更加拘谨,我们在嘉蒂斯吃饭,我很懂得叫法国菜,所以不会失礼,他像是有心考我,有意无意间说了很多话,题目很广泛。
他问我在哪里念大学,我说英国:「把父亲留给我的一点现款都用尽了,也不知道是否值得。」
他点点头,「什么科?」
「英国文学。」
「那日那位,是你男朋友吧?」
「普通朋友罢了。」我说:「谁没有男朋友呢。极孩子气的一个人,动不动生气。」
「你们年轻人……」他叹一口气,「我老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当夜不失为一个愉快的晚上,他在十点锺送我回家。
第二天我很早出门赶车上班,一下楼就看到林家的那个司机。
他必恭必敬的说:「张小姐,林医生让我每天来接送你上下班。」
「啊?」我退后一步。
「请。」他说。
我只好坐上那部簇新的平治车。
「张小姐,我的电话是三四五六七,你随时用车,请通知我。」
「啊。」我轻轻的说。
以后每天早上,车子都在等,我犹疑很久,才跟司机说:每天八点一刻来接也不迟,下班我叫他把车停横街,不叫人看见多话。
但林医生本人一直没有跟我联络,直到两个星期后,楼下是他不是司机。
我向他笑笑,他把我送到办公室,约我晚上吃饭,我答应了。
那夜我们谈了很久,我告诉他要积钱上欧洲与做皮大衣的「计划」。
他微笑地聆听,他是这样好耐心,又够谅解,我马上被感动了,他可没怪我虚荣。
隔三天,司机接我下班时递给我一个大盒子,盒子里是一件浅灰色的貂皮大衣,正是欧洲流行,没有衬里,可以顺意披在身上的那种。
我打电话给他,我说:「这件衣裳我自己也做得起,但是我知道你对我好。」
「说什么孩子话。」地笑。
我叹口气,挂上电话。
除了上下班之外,我并没有用他的车与司机。
渐渐他的礼物多起来,也不过是时髦的衣饰与一点糖果鲜花。
不过公司里的人已经很侧目了。德丽莎自然是个最识货的,她常常会很露骨地批评我,使我觉得有需要找一份新的工作。
刚巧那一日志强在下班时分来找我,我一抬起头看到他,十分吃惊。
他还板着面孔,对我说:「好了好了,别吵啦,下班一起去吃饭。」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
我说:「我没空。」
「什么?」他一震。
「志强,我没有空,我不想与你出去。」我说:「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志强扯下脸,「人家说你有了新的男朋友,现在进出有车子接送,我还不相信,难怪你这上下光鲜得很,何必上班,干脆卖个好价线也罢!」
我叹口气。为什么男人心目中的好女人只是能够吃苦的女人?我并不坏呀,我只是不想一辈子屈居人下而已,年轻的女人接受男人的小礼物,就是下流?
那边德丽莎已经呶着嘴作看好戏的姿态,我连忙收拾杂物,抓起手袋下班。
他追着我出写字间。我说:「你走开吧。」。
「我求求你——」
「不要求我,我不会回到你身边的。」
「他是谁?」他拉着我。
「不关你事。」
我们拉拉扯扯进了电梯,在街上我甩脱他,奔到车子那里急急上车,叫司机赶快开车,转头看见志强站在街上等。
我不用替他担心,他一定会娶到品貌双全的妻子,陪他同甘共苦。
司机把我送到半山,我问:「为什么到这里来?」
「林医生叫我带你看一幢公寓。」他礼貌的说。
那幢公寓布置得美奂美仑,正是我喜欢的家具与色系。但是——
「林医生请你拨一个电话给他,张小姐。」司机说。
我与他说:「我自己也有房子住,不必付房租,我不能这样无缘无故接受重礼,你别生气。」
他沉吟一下,「如果你是我的未婚妻呢?」
我吃一惊,好一会不出声,然后缓缓的说着:「那是要公开通知亲友的。」
「当然。」
「可是我们只认识那么短的一段时间。」
他苦笑,「我希望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追求你。」
我问:「为什么选择我?」
「为什么不?」他反问:「你年轻貌美,品格端庄,很多男人都会对你有好感。」
「你不怕我是拜金女郎?」
「我有智慧,小姐,不要怀疑我的眼光。」
「隔一段日子再说吧。」我老觉得我们之间尚很生疏。
「我很明白,」他幽默地嘲弄自己,「老头子一下子就会爱上少女,少女要瞧得老头子顺眼,起码要十年八年的。」
「不!不!」我说:「没有这种事,唉,怎么可以这么快?我还要找新工作,今天有人侮辱我,叫我摆出去卖个好价钱。」
「以前的男朋友?」
「是。」
「不必理地。」
「我也知道。」
「到我写字楼来,我们见面再谈。」他说。
司机把我送到他那里,我们坐在那里商量很久。
我没有父母,不必得任何人同意婚事,只要我本人认为可以,便是可以,我不需要别人认可。
我随即跟林医生晚饭,谈论我俩之间的问题。
他正式向我求婚,他只要求我辞职,没有其他条件,我说要考虑。
我希望结婚,获得归宿,嫁一个可靠的好丈夫,不需要我吃苦,然后养几个可爱的孩子。
我没想到林医生会提出这要求。
我腼腆地说:「我不知道是否能获得你的欢心,我并不是一般人口中所谓纯情玉女,我已有廿七岁,很有一点过去。」
他说:「廿七岁的少女才懂得了解与体贴,性格也定了型,情绪比较可靠,你考虑一下吧。」
我问:「我还要孩子吗?如果孩子们与你长子的年龄相差太远,是否会令你觉得尴尬?并且我嫁给你,会否引起他们的不快?」
他沉吟良久,「他们不快是他们的事,我不干涉他们的感情生活,也不希望他们管我头管我脚,我一直不与他们同住,这点你可以放心,我不会令你觉得困难,至于孩子……这就看你的需要了……」他叹口气,「我年纪比你长一大截,很有可能看不到孩子成年……」声音有点苍凉。
我马上说:「那么我们便不要孩子。」
他忽然笑:「那么你答应了?」
我红了脸,眼睛看别处,不出声,心中颇有点喜气洋洋。
「你不后悔?」他问。
「我们认识的日子还短,如此而已。」我又问:「你不怕我会后悔?」
「不怕,我有眼光。」
「那你何必问我会不会后悔?」我笑问:「礼貌?」
他开心的笑,仰起头说:「我们到欧洲蜜月旅行。」
我看着他,在任何方面来说,他还是个陌生人,但林医生风度翩翩,值得尊敬与仰慕的地方多着是,爱上他是很容易的事。
这点我很放心。
他会爱护我,对我好,负起做丈夫的责任,我可以信任他倚靠他。
我答应了林医生的求婚,决定搬进那层新公寓去,心情倒也开朗,他一句话,存了一笔小小的现款进我户口,我可以自由地运用。
司机帮我把简单的衣物搬进新居,女秘书陪我到律师楼去签屋契,大笔一挥,律师把房契交到我手中,我便是屋主。
然后我的旧房子便被租出去,租金自动转账进户口,一切简单愉快。
我回公司辞职,同事跟我说志强找我,他不相信我没上班,亲自上来过好几次,都没看见我。
我递信给经理,他很惋惜地表示,我很快便可以升职,这是他们的损失等等。
经理们都喜欢如此说,如果我再做三五年,他未必会升我职加我薪。
我微笑,毫不留恋,痛快地收拾我的东西,把它们放进一只大袋子,打算交给司机,如此结束了我七年上班生涯,德丽莎扬起一条眉,问我:「你有什么新打算?」大家都竖起了耳朵聆听。
每个人都想知道我到底得到了什么更好的机会。
我说:「我的新计划你将会是最快知道的人。」
「是吗?」她哼地一声,「你的计划很特别?」
「很特别。」我点了点头。
德丽莎不屑的走开了。
另一位好心的太太问我:「你不是打算结婚吧?每一个新娘都觉得她丈夫是最特别的一个人,你的收入不低,如非必要,婚后也不要放弃工作,身边多几个钱,活络得多。」
我很感激,小声说道:「他环境不错,他是个成名的西医,不过别说出去。」
我接受她的恭贺后,安然离去。
林医生送的订婚戒指是一粒方钻,不大不小,戴在手上非常得体。
我问:「他们都知道了吧?」
「知道了。」林医生答。
「反应如何?」我好奇的问。
林医生笑笑:「好评如潮。」
「不见得。」我也笑。
「你这孩子。」他说。
我把头伏在他胸上,陶醉地说:「只有你把我当作孩子,只有你对我好。」
他温柔地告诉我:「我会永远待你好。」
为示郑重,他在报上刊出我们俩的订婚消息。
我不相信一切竟会进行得这样顺利,现在我有大把时间做我一向渴望做的事:到青年会做运动,集古斋,学插花,开车带亲戚的孩子们出去玩,为朋友挑各式礼物,学习法文与葡萄牙文,学习开跑车,为丈夫挑选菜单及衣服,沉迷于欧洲电影……
我一下子高兴得昏晕,林医生将我自黑白的世界救出来,把我领进彩色的领域,我简直不知道怎么表示我对他的感激才好,我只会不停的说:「我希望爸爸妈妈还在,那么他们会替我高兴。」
林医生不住拍我的肩膀。
订婚消息披露之后,接到很多电话,我的「亲友」忽然多了起来,他们都有办法查到我的电话号码,真是佩服他们的关心。
对白多数乏味,像「以后安心做少奶奶了」,「你真是有福气」「年纪大的丈夫才懂得爱妻子」,「以后有什么疑难杂症,找林医生就可以,大家是亲戚,到底放心点」,千篇一律。
仍然我感激他们。
又忙着选结婚礼服,我不打算穿西方传统婚纱,选了好几件料子做旗袍。
因为林医生的年纪,我穿件白纱裙子站在他身边会令他尴尬,因此迁就点,反正我也不太爱穿那种白纱。
林医生却觉得我体贴他,我是那样的惊喜,我所做的每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他都那么欣赏与重视。
唯一不愉快的事,便是志强找上门来与我「算账」,我也知道他必然会采取这一项行动,而且保证会指着我的鼻子骂。「你这虚荣的女人。」
果然他不负我所望,女佣人请他进屋,他便立刻说:「你嫁他不外是为他的钱!」
我回答:「我很爱林医生。」
「谁相信你那鬼话!」
我本想向他解释,但觉得他根本不想明白这件事,也许他觉得败在金钱手中比较好过点吧,金钱万恶——有谁敌得过金钱呢,于是他心安理得了,他不想输给另外一个男人。
我说:「再见。」
「我替你可惜。」他说。
「谢谢。」我毫不动容。
他实在闹不下去,于是站起来走了。
志强的性格上有很大的缺憾,林医生自然比他成熟,高贵,与稳定。
然而志强以后与我无关,他会成为别人的丈夫,是别人的烦恼。
我心情愉快,即使是德丽莎也不能使我发怒。
她问我:「你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爸的?」非常不服气。
我老实回答:「就是你廿五岁生日那天,你叫我到你们家的——记得吗?」
「我不该请你!」她说。
我耸了耸肩,已经迟了。
她问:「你真的爱我父亲?」
我照良心说:「是。」
「我们都不相信。」
我温和地说:「那不要紧,他相信就行。」
「骗老头子很容易。」德丽莎一支箭射过来。
我诧异地问:「你认为林医生老了吗?我的看法不一样,我认为他正当盛年,大有作为,如日方中。」
德丽莎无言了。
我不想多作解释,正如林医生所说:「不需要太多人了解。」有他做我的支持,我顿时放心了。
我们在五月结婚,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戴一项有面网的帽子,一套浅蓝灰丝绒旗袍,一副白手套,我简直笑得合不拢嘴来,挽着林医生的手臂,开心得不得了。
林医生推推我,「你这孩子。」
我说:「我不是你的孩子,我是你的妻子。」
德丽莎说:「我一直想要这样一套珍珠耳环及项链。」
我歉意地向她笑。
我们没有请喜酒,签过证书之后本来想蜜月旅行,但因公务,林医生被逼留了下来。
我开始尝到反高潮的寂寞。
我提醒自己,我已是林太太,我的所作所为,都不能叫林医生失望。
即使看不到早出晚归的林医生,我仍是林太太。
平日我为自己安排了许多节目,尽量的忙,尽量迁就林医生的时间,他如有空,我也必需有空,多年来我习惯一个人生活,要学习以丈夫为重,颇需要一段时间。
我主动与德丽莎友善,渐渐她与我也说些知心话。
她也叫她父亲「林医生」。她说:「以前母亲是最寂寞的女人,你要当心,做林医生的太太,真会孤独至死。」
我不响。
她又说:「你们旅行的计划,推了又推,不要失望,也许在十年之后也不会实现。」
我无奈的说:「得到一些,也必然失去一些,我也可以嫁一个小职员,下了班他整晚陪我看电视剧。」我停一停,「但是我不认为会快乐。」
「你说得也对,」德丽莎叹口气,「你的问题已经解决,但是我呢,我还不知道该嫁什么人呢。」
我笑。
什么叫幸福?想那样得到那样,便是幸福,我不介一意一个人孤独,我习惯独来独往,林医生选择我,这也是道理之一。
以后的日子很长。
有时坐在豪华的跑车内,看到小家庭夫妻抱大带小的过马路,觉得他们其乐融融,并不如生癌那么痛苦,我就有点怅惘。
人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战场情场
大哥说:「去飞机场代我接一个人。」
「谁?」我问。
「一个女孩子。」大哥答。
「她是谁?」
「以前的朋友。」他说:「不能叫蓓莉知道。」
「我去接她?把她接到哪里?」我问:「你不觉得你太好笑了吗?」
「我有什么办法?」大哥反问:「她不肯放过我,她偏偏要追了来,我有什么办法?」
我说:「好了,唐璜,卡萨诺瓦,华伦汀诺。」
他笑:「你必需要承认我是有一手的。」
「中国妞?洋妞?」
他把一封电报递给我,我打开,上面用英文译了出来:「十五日抵启德,泛美三八O,祈接,咪咪。」
「她叫什么名字?」我问,「咪咪?」
「是的。」大哥说:「五尺六寸,一二O磅,黑发,棕眼,你不会错过她的,她很漂亮。」
「接了她又怎样?」我问。
「找一间旅店给她,安置她,告诉她我有公事出差去了,陪她三五天,她自然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难而退。」
「你晚上睡得着?」我悻悻的问。
「你知道女人。」大哥说:「她们老想结婚,真叫我受不了,结婚结婚!把男人锁在家中,长期饭票有着落,她们才会高兴。」
「可是人家远道而来,你总得见她一面。」
「没有必要。」他说:「隐瞒不住,你代我把坏消息告诉她,只说我要订婚,长痛不如短痛。」
「我才不做你的走狗。」我说。
「记得,是十五号。」
「喂!喂!」
「别小家子气,帮帮忙。」他拍拍我肩膀。
「去地狱吧。」我说。
我把电报放在案头,注视它。
呵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发出电报的时候是否充满希望与爱情,是否有激动有感受。然而一切都浪费了。
大哥自六月回来后便与蓓莉在一起,蓓莉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当然。这不是蓓莉的错,况且我也不相信大哥会与蓓莉结婚,问题是他没把事情做妥当。
一个走了再找一个嘛。正牌石灰箩。
我知道我会做什么,一接到这个咪咪,我就会把实情告诉她,免得她还存幻想。
对,就这么办。
但是看见她的时候,我忽然自觉得喜欢她。
交通挤塞,赶到机场,泛美三八O已经到达,我很心亏,到处一看,有个女孩子穿白色背心,白色裙子,吉卜赛的姿势坐在一套路易维唐的行李箱上。
她在嚼口香糖,但是她嚼起来很有种孩子气,圆脸,大眼睛,雪白的牙齿、足上一双凉鞋,皮肤晒得几乎红人般颜色。
她是咪咪?我有种直觉她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我走到她面前,她抬头看我,眼睛像豹子似的炯炯有神。
我说:「我是家泰,你是咪咪吧?」
她说:「家泰?」她的声音有点沙哑,「不是家楣?」
「不,家楣是我大哥,他……出差去了。」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没有告诉她,大哥早三个月已移情别恋,或者是她那张圆脸吧。
但是她听了也没有特别不愉快。她站起来,我帮她挽起箱子。
她问:「家楣出差到什么地方?」
「新加坡。」我胡诌。「你知道,紧急公事,这样吧,由我招呼你,我帮你订了旅馆。」
「住旅馆?」她看我一眼,「我以为可以住他家里,旅馆太贵,你说怎么样?」
糟糕。
我说:「你单身女孩子,住在男人家中,不怕嫌疑?」
「不。」咪咪说:「不要紧,人家怎么想,我才不理呢。」
「这倒也好,但是我们还是决定请你住酒店,这是香港,随便不得,哼唔,到底是中国人的社会。」
「随便你好了!」她说。
「你到底有几多岁?」我忍不住问。
「十九,你呢?」她反问。
「廿一。」我说:「你这么小……」我想教训她不该与大哥搞男女关系,但是又吞下肚子。
「你自己也不比我大多少。」她笑。
我们上车。
「你与家人住?」她问。
「是。」我说:「你呢?放暑假?」
「是。」她答。
「夏威夷是好地方。」我说:「我希望可以晒得你那样。」
「才闷呢,我们分开一天晒太阳,另一天游泳,免得一次做完无聊,没事可干。」
我忍不住笑出来,她也笑。她看上去很快乐健康,而且爽朗,呵大哥有本事找得到全世界最可爱的女孩子。
把她的行李整理好,她问:「家泰,你不是想把我摔在酒店就算数吧?」
「当然不,你想去哪里?吃海鲜?避风塘?」我问。
「才不呢,」她说:「我想去看几个朋友,如果你有空,送我一程,我很感激。听说此地有个黄大仙,我也想去瞧瞧,怎么样?」
「很好,还有吃三顿饭的时候,我会随叫随到,别担心。」我说:「家泰为你服务。」
她皱起鼻子笑。这么年轻这么愉快。而且一直不提起家楣。
某方面来说,她是非常勇敢的,在我心深处,多么希望也有一个女孩子为我自远方来,我坐在一旁看着她,心响往之。
大哥问:「她怎么样?有没有伤心痛哭?有没有要追踪我到新加坡?」
「才怪,她一点也不在乎。」我说:「人家很看得开。」
大哥一怔:「说不定她从此住下来不走了。我的天,酒店那条单子非同小可。」
「她那么年轻,大哥,我希望你觉得惭愧,这跟引诱未成年女童有什么分别?」
「你民我与老太婆出外?」他瞪起眼。
「什么是老太婆?你倒说说看。」我说:「廿五岁?廿六岁?你真是厚颜无耻。」
「你再对我作人身攻击,我与你不客气了,你那条快艇的馀款找谁付?」
我连忙陪笑,「咱们大哥别说二哥,好不好?」
「哼!」
我的大哥。他与他该死的影响力。
我与咪咪去滑水,她真是个冠军,想想她从什么地方来?她不肯穿救生衣,在水面滑翔,花样百出,矫若游龙,只有长住夏威夷的女子才能如此。
而且她做得一手好沙律,因为我请她到我们家中来,大哥因为有他私人王老五之家,所以他不会出现。
我越来越喜欢咪咪。
妈妈也喜欢她。
她穿一件白衬衫,裙裤,到厨房做了一大盘明虾沙律,爸爸说:「好吃!好吃!」
妈妈低声问:「那是你的女朋友吗?家泰,努力追呵努力。」
我微笑地摇摇头。
味咪似乎是很随遇而安的,大口大口地吃西瓜,听到笑话爽朗地笑,尽量地享受人生。
我陪她去探望朋友,她买的水果蛋糕鲜花,而结果那朋友却是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
我们在那位老太太家中坐了一会儿。
咪咪说:「她是我们外婆的朋友,现在一个人住在这里。」
老太太精神很好,但是对人名混不清楚。
她说:「是咪咪还是毛毛?我都弄不清楚了!哦,送我花?谢谢,好多日子没收到花啦!吃点心再走好吗?」
老太太住在一间老屋子里,好像每间房间都有座壁炉,非常的舒服凉快。
我们居然在那里消磨一整个下午。有些老人是很可爱的,你不会觉得他们是一种负累?咪咪与她外婆的朋友相处得很好。她帮她写信,陪她看照片簿,两人一起做好一只蛋糕,送给另外一位老先生。
然后我们告辞,到浅水湾吃饭。
在舞池里我们跳舞。
她说:「我喜欢这舞池,这地方一定有五十年老了,有没有?看,看这吊扇,像卡萨布兰卡,上帝,多美。」
我真喜欢她。
在星光下,她的眼睛一点也不逊色,黑白分明,我想拉她的手,但是你知道,她毕竟是哥哥的女朋友,虽然是Ex,但总是尴尬,非常惆怅。
我说:「除了威基基,浅水湾最美。」
她说:「夏威夷是塑胶花。」
我说:「我不觉得,我是城市人,你让我到乡下去,再山明水秀,早上要去担水擦牙,我不干。」
咪咪笑着凝视我:「天,我还以为你不像你大哥,其实也非常像的,他也痛恨乡下。」
我低头不语,她终于想到家楣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咪咪问:「我有话跟他说。」
「嗯。快了。」
看到大哥,我告诉他:「咪咪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哭了没有?」
「才没有!」我说:「没见过像你这么下流的人,好歹要人哭。」
「没有哭?」他像是失望了,又好奇:「你们到什么地方玩?」
「玩的地方可多呢!我们今天去跳舞。」我据实说:「要不去CAGE,或是VAMP。」
大哥上下打量我:「你好像很会尽地主之谊。」
「我有点喜欢她。」我坦白的说:「你不介意吧?」
「我十分介意,我希望你不要过份。」大哥说。
「是你叫我去接飞机的。」我说:「是你叫我招呼她的。」
「明天你可以告诉她,我已经另外找到爱人了。」
「我不打算这么快说,有种你自己告诉她。」
「没义气。」他埋怨。
「你答对了。」我说。
我与咪咪去跳舞。
她跳得极好,我们探戈哈骚了整夜,她非常耐心地教我新舞步,我们一身大汗,但是刺激得很。
之后去吃红豆冰。我陪她回旅馆时依依不舍。
「家泰,谢谢你。」她笑着拉起我的手:「我真没想到我会这么愉快,我还不想来香港呢。」
「见不到家楣,有没有失望?」
「没有。」她说:「他迟早要见我的,是不是?我知道他并没有去新加坡。」
我目瞪口呆:「你知道?」
「当然知道,家泰,我可不是笨人呵!」她眨眨眼。
她把一切看得这么乐观,倒也很好。
我嚅嚅的说:「你知道家楣,他……」
「我太清楚他。」咪咪哼一声:「我倒要瞧瞧,他什么时候才肯出来见我,我不相信他一辈子躲我。」
「不要恨他。」我想说:不要伤心,但没出口。
「我?恨他?我才不恨他,恨他的人自然有的,不是我。」咪咪说:「明天你有没有空?我想去庙宇走走,我提过的黄大仙。」
「我放暑假呢!当然有空。」我说:「不怕。」
「谢谢。」
她闪亮的神情是这么吸引人。多么不幸,这个女孩子不久便会离我而去。她很适合我的要求,是哥哥的女朋友呢,哥哥会怎么想?
「她怎么说?」哥哥紧张的说:「你有没有说到我与蓓莉的事?」
「这已没有什么重要性,她知道你故意躲着她。」我说。
「她哭了吗?」大哥又问。
「没有,她没有哭,她是不哭的,你满意没有?」我说:「而且她一点也不恨你,她说的。」
「我不相信!」他说:「除非她没有爱过我,否则一定会恨我!」
我冷笑,「多么自私的人,自己不能爱人,又想人家爱你,真不是个人。」
「不行,我要见她!」
「OK,我替你打电话给她,也许这次她会感动到哭也说不定。」
在我的讽刺之下,大哥的信心摇动,他大情人的形象仿佛有点没落崩溃。
他喃喃的说:「什么?她难道不伤心?不能置信。」
「你下错了蛊,她没中降头,所以谈笑自若。」我再火上添油。
「你少跟我装神弄鬼的。」他咆哮起来。
我耸肩。
蓓莉却来找我。我开头还以为是咪咪主动来看我,心几乎从胸膛中跳出来,谁知却是蓓莉。
「嗨,大嫂。」我笑嘻嘻地吃她豆腐。
「算了,家泰,我与你大哥都快闹翻了。」
「为了什么?我问:「告诉我。J
「家楣有个旧情人在香港,是不是?」蓓莉问。
「你听谁说的?」我问。
「家楣与我吵架的时候,暗示我不要太嚣张,他说有女人肯为了他,千里遥遥来找他,他说我应该心足。」
「放屁!」我骂。
蓓莉大喜过望。「什么?你说没这事?」
「谁从老远来看他?他想!」我既替蓓莉不值,又替咪咪不值,「别去睬他,他故意吓唬你的,你装成没事人似的,他才害怕呢。」
「那么住在怡东酒店八O九号房的是什么人?」蓓莉仍然不放心。
我把她拉到一边,低声说:「你答应别告诉任何人,连家楣也不说。」
「好,是谁?」
「是我的女朋友。」
蓓莉惊喜过望:「你这小鬼,偷偷不声不响的居然找到爱人啦?干吗神秘?家楣也不让知道?」
「家楣听说过,」我一直吹牛,「所以他藉此跟你耍花枪,他臭美,人家是来看我的。」
「你爸爸妈妈知道吗?」蓓莉问。
「也不知道,怕他们逼我结婚。」我鬼鬼祟祟的说。
蓓莉的阴霾,一扫而空,笑道:「我明白,你们两兄弟一般的坏。」
我也笑,「对了。」
「她叫什么名字?」蓓莉问:「美不美?」
「很美,来,看照片。」我把宝丽莱照片给她看。
她取过我们两人合摄的照片看。
「呵,真的很美,一双眼睛那么大。她说:「很配你,她有几岁?」
「十九岁。」我说。
「嗳,家泰,祝你们开花结果。」
「谢谢。」我说。
「有好消息要告诉我,我替你们筹备,」蓓莉热心的说:「毕业就可以结婚的。」
我推塘,「她在火奴鲁鲁岛还有学业,我们还没有说到这个问题。」
「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蓓莉真好奇,「去夏威夷旅行一次?」
「是!就是那次。」我连忙乘机说。
「手脚真快。」
把蓓莉打发走之后,去找咪咪。
咪咪说:「你到夏威夷的时候,住哪里?」
「在火奴鲁鲁住亚拉莫横娜。」我说:「我一直喜欢草裙舞,太美妙。」
「会不会再来?」她看我一眼。
「为你,我会来。」我说。
「你太好了,家泰。」她笑道。
「希望你对我们家里人改观。」我说:「弟弟不一定要像哥哥,你知道。」
「家楣也是很好的,除了对女人不专,他没有缺点。」咪咪说:「我很清楚他。」
我们到黄大仙求签,咪咪把筒子摇了半晌,全世界的签都「哗啦」一声倒在地下。庙里有人出来说她没有诚意。她作罢。
我求的时候同样事情又发生,几乎被和尚赶走。
咪咪谐趣的说:「菩萨罢工。」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逗留很久。看他们为亡魂超渡念经,撒钱撒花。味咪举起照相机很用心地按快门。而我的宝丽叶记录了她猎取镜头的神情。
她很诧异,「为什么用这种相机?又没有底片。」
「宝丽莱有种原始的凄艳,决绝性的,就因为没有底片,所以这些照片特别名贵,由我保管。」
她凝视我更久,说:「家泰,你真可爱。」
「谢谢你。」
大哥不这么想。他几乎跳破了屋顶。
他指着我的鼻子暴跳如雷。
「你不要脸,家泰!你胆敢说那是你的女友!她是我的人,你听见没有?我的人!」
「我可没有约会蓓莉。」我笑嘻嘻地。
「我不是指蓓莉,你知道太清楚,他妈的我不是指蓓莉!」他气势凶凶。
我说:「吃隔夜醋,你早就把她摔掉了。」
「谁说的?」他问:「我结婚没有?我随时随地有改变主意的权利。」
「你又打算丢掉蓓莉?三心两意的贼,不要脸。」
「谁不要脸的心里有数,天下那么多女人,抢哥哥的女朋友。」他拍着桌子。
我不示弱,「抢?问问自己良心去。」
「我决定明天见咪咪!」他声明,「我会跟她说清楚,你走着瞧。」
「我有什么好瞧的?你当心蓓莉用乱棍把你打死!」
他沉默下来。
倒拔兰地喝。
他怕蓓莉。因为蓓莉实在对他太好,所以他怕。
我坐在他对面瞪着他。
隔了很久很久,他开口了。
「你知道,家泰,我不是不喜欢咪咪,但是我没想到她会追了来,早知道她会这么做,也许我不会有蓓莉。但是你知道男人最怕没面子,我满以为她不肯跟我回香港,是有心把我抛弃的意思,唉。」
我还是火眼金睛地瞪着他。
「她真的一点也不伤心?一点没有感触?唉,看样子她是存心捣乱来的,故意给我没脸,家泰,我怎么办好?」
我说:「专心对待蓓莉,过去的事,就把它当过去。」
「是是是。」
「不过你总得出场一次,向咪咪解释清楚,是不是?要说到幕前去说!」
「是是是。」
「你什么时候见咪咪?」
「明天……,后天。」
「到底明天还是后天?」
「后天,后天晚上八点,嘉蒂斯。」大哥说。
「不准爽约。」我说。
「当然。」
这意思是说,我与咪咪之间,只剩一天了。
当家楣向她说明之后,她总会回夏威夷吧,可怜的女孩子,不幸的女孩子。
而我呢,不幸的我,不幸的家泰。
我跟咪咪说:「家楣要见你。」
「呵,家楣,老天,我几乎忘记有这个人。」她敲敲额角。
「你忘记他了?」我大喜过望,随即又收敛下来,「你会不会忘记我?」
「你?呵家泰,当然不,我怎么会忘记你?」她吃惊的说:「不可能,我们是老朋友。」
「你是真心?!」我疑惑,「咪咪你不要骗我。」
「我不骗你,我干吗要骗你?但是有一件事,你看,味咪这名字——」
「不重要,」我打断她,「一会儿家楣来,你告诉他,谁比谁更重要。」
「当然,」咪咪慨然答:「我才不怕他。」
我似乎有一半放心。
但是你知道,女人说的话是不能置信的,大多数平日冷静的女人到危急的时候马上崩溃。
所以到了嘉蒂斯那晚,我还是心惊肉跳。那一夜间我起码死掉一倍以上的细胞,太可怕了。
我们先叫好香槟在那里喝,叫家楣结账。
远远我看到家楣走过来,一身黑西装,最好的白条衬衫,风度翩翩,大哥毕竟宝刀未老。
「他来了。」我静静地说。
味咪说:「呵。」她并没有回头望,很具仪态?
我在注意她神情转变,但她没事人一般,好奇怪,女孩子要变心也很快的。
大哥提心吊胆的走近来,我站起,r大哥。」
「家楣。」咪咪叫他。
他看到咪咪的脸,呆住了。「你——」
我说:「请坐。」
大哥震惊,「你——你这小鬼!」他指着咪咪。
「你怎么了?」我责问大哥,「别失态好不好?」
「这不是咪咪!」他顿足,「搞什么鬼?这是毛毛。毛毛,你开什么玩笑?」
我问:「什么?谁?谁?谁是咪咪?什么毛毛?」
味咪说:「我从来没说过我是咪咪,是家泰杷我当咪咪。」
我保问:「你是谁?」
家楣说:「这是咪咪的小妹妹,叫毛毛。」
「哦。」我骇然,「我的天!」
家楣问:「味咪呢?」
「她在夏威夷。」毛毛说。
「她为什么没有来?」家楣问。
「味咪与男朋友分不开,她把飞机票送给我了。毛毛说。
「什么?她有男朋友?」家楣几乎没昏过去,「她发电报给我的时候可没有男朋友呀。」
「那是多日之前的事了,」毛毛说:「啥子稀奇?你不也有新女朋友吗?」
我明白了,我是最高兴的,真的,现在社会不会怪我们两兄弟泡同一个女孩子了,哈哈哈。
「哈哈哈!」我笑,「大哥,你才发觉呀,世界没有你,一样继续下去呢。」
大哥至为沮丧。
幸亏蓓莉随后仪态万千的来了。
我大大方方,名正言顺的说:「蓓莉,这是我的女朋友,毛毛。」
「哦,」蓓莉奇问:「我以为她叫咪咪。」
「弄错了,」毛毛抢先答:「发音很近。」
没多久,蓓莉便押着心情欠佳的大哥回去了。
我与毛毛还在喝香槟。
我说:「嗳,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叫妈妈。」
「妈——?」我错愕。
「乖,乖儿子。」她轰然大笑。
「真刁钻。」我骂她。
她住了笑,看着我。
「嗯,」我又担心起来,「你不会像你的姊姊吧?变得这么快,叫人害怕。」
「你呢?你会不会像你哥哥?」她也反问。
「怎么会!」我笑说:「我是我,哥哥是哥哥。」
「是呀,我是我,姊姊是姊姊。」
我用力推她的头,我们把香槟干杯。
呵是了,在送她回酒店的时候,路上,我吻了她的脸。她的眼睛比什么时候都圆。
雪儿
星期日。
昨日滑了一天的水,晒得肩膀开花,今天,一早就被门铃吵醒。住在香港,永无宁日。
我翻一个身,想置之不理,但是门铃震天般响个不停。
终于我起床,穿着内裤去开门,门一开就看到雪儿站在门外,眼睛瞪得老大,翘着嘴唇,不耐烦的看着我。
「天呵,」我叫:「有什么事呀?」
「我暑假自伦敦回来看你,你要跟我说的,就是这么一句话?」她一手推开我进屋子。
我说:「我只穿着内裤,正当人家的女孩子,不应该趁男人只穿内裤的时候闯进他的家。」
「时间到了,你可以起床了,昨夜又在什么地方泡?」
「雪儿,今天是星期日,你行行好,先回家去,我晚上再打电话给你。」我说:「你当救救我吧。」
雪儿坐下来,用她的大眼睛看着我,她静默抗议。
我心软了一半。
她静静的说:「但是我飞了八千哩来看你,汤。」
「谢谢你。你圣诞不是刚回来过吗?来来去去,有什么味道?你应该乘机会到欧洲去走走。」
「汤,唐璜也有老的一天。」她说:「你游戏人间,要到几时为止呢?」
我啼笑皆非,我说:「谢谢你!我必须承认你是关心我的,但是雪儿,我三十六,你十八,你大概不会明白我的心意,所以别干涉我的生活方式好不好?」
雪儿说:「等你老了的时候,疲倦得只想休息,你会想起我的,汤,你会想起我。」
「雪儿,你不要再恐吓我好不好?」
我进浴间,用冷水漱口洗脸,刮胡须,淋浴洗头。雪儿坐在客厅放唱片听。「周末狂热」之声大作。
我用毛巾裹着出去,我说:「这就是代沟,请把唱片声音收小一点。」
「我懂。」她说:「我替你做了咖啡。」
「谢谢你。」我坐在早餐桌子上。「才九点半,雪儿,我一共才睡了五个小时。」
她用手撑着头说:「够了。」
我放下报纸。「雪儿,你是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子,我相信城里有很多年龄与你相仿的小男孩子,你为什么不跟他们来往?我相信他们会把你捧为公主。」
「你相信你相信!」她扬手,「但我爱的是你!」
「雪儿,你懂得什么叫爱呢?」我说:「看,雪儿,我不过是一只馋嘴的老猫,腰围已经长出大啤呔,」我让她看,「我不行了,雪儿,我配你不起,你为什么不去找更好的对象?」
她用漆黑的眼睛看住我,过一会儿她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你不爱我,所以你今天莉莉,明天美美,后天露露。」
「对,今天轮到茜茜。」我说。
雪儿叹口气,「你会后悔的。」
「给我电话,我要趁早约她,把她在床上拉起来。」
「不要在我面前做这种事。」她恳求。
「雪儿,你是一个小毛头,婴儿在狼窟里冒什么险呢?乖,乖,回家去。」
她并不睬我。我只好打电话给茜茜。茜茜似乎刚回到家,还没开始睡。我说:「茜茜,让你睡八小时,晚上六时我到你处接你。」我挂上电话。
雪儿说:「晚上我也要去。「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见了我,丝毫没有高兴。」
「你不能去。」我说:「带你出去,我有坐赤柱的危险,你看你那样,额角还全是汗毛,嘿,浑身庄生婴儿天身粉味道。」
「你只是不爱我。」她绝望的说。
「对不起,雪儿。」我耸耸肩。
门铃大声响起来。「谁?」雪儿问。
我跳去防盗镜张望一下,吓一跳,「天!」我说:「是莎莎。雪儿,你来开门,告诉她我出差到天不吐去了,三十五年后才回来。」
雪儿疑惑的问:「谁是莎莎?」
「她们其中的一个。」我说:「快!快!」
我躲在一边,雪儿去开门。
门打开,雪儿说:「汤不在,他出差去了。」
那莎莎不让须眉,把门一脚踢开,「叫他滚出来见老娘!他到了天不吐老娘也把他揪出来!」
雪儿陪笑,「他正是去了天不吐。」
「你少帮你哥哥。」莎莎冷笑,她扬声叫:「汤,汤,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只好走出来,连忙笑:「有什么事?」
「你噱我跟丈夫分居,我做到了,你人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她一步步的逼近,「你放心,老娘不愁没人要,老娘这一生如肝油,还喝了你这个小鬼的洗脚水,你站定,不许动!」
「你要怎么样?莎莎,别动粗——」
她迈前一步,姿势美妙,左右左右左右,给了我六记耳光,声音清脆,啪啪啪啪啪啪六下。
「哼!」她一仰头,转身就走。
「喂喂喂,你怎么打他?」雪儿追上去。
「小妹妹,教教你大哥,不然他还迟早叫人砍为几截呢!」莎莎施施然而去。
雪儿关上门,她白我一眼,「真丢脸。」
我脸颊上激辣辣的痛。「丢脸?她要与丈夫离婚,来叫我办手续——看,难道我不是律师吗?结果她缠住我,要我娶她,你说我怕不怕?」
雪儿说:「我却不知道别的律师也有这般烦恼。」
我嚷:「我为甚么要向你解释?没有这种必要!」
雪儿说:「也许你偷偷的爱上了我,而不自觉。」
「我很怀疑这种可能性!」我气道:「雪儿,如果你再骚扰我,我把你赶出去!」
她鼓起腮帮子。
我叹口气:「冰箱里有牙买加霖冰淇淋。」
雪儿欢呼一声,马上钻进厨房。
我换了张唱片,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又再洗一把脸,躺在沙发上,稍觉松弛。
我问:「伦敦如同?」
「老样子。你有很多年没回剑桥了吧?我常跟同学说我的男朋友是剑桥的。」
「雪儿,我不是你的男朋友。」
她改变话题,「那个莎莎,她长得很美,伟大的胸脯。」
「当然,你不知道我是个TITMAN吗?」我说:「我喜欢大胸脯女人。」
「那是因为你还未找到真正的爱情,所以把注意力放在肉体上。」雪儿说。
「谢谢你,心理医生。」
电话铃响,我连忙抢住接。
「汤!」是茜茜。「汤!今夜不行,今夜我未婚夫从德国回来,他刚打电话来。」
我气,「茜茜,但是我约你在先。」
「不过他毕竟是我的未婚夫是不是?意义不一样,」茜茜甜笑,「你当然是明白的,汤,如果他知道我们的关系,他会揍你,他是德国人,汤,你不会是对手。」
我冷笑,「这么说,你太风流了,你不该瞒着他与我来往。」
「但是汤,他也不见得为我盖贞节牌坊,你知道飞机师,哪个埠没有情人?」她媚笑。
「算了,你以后再也不要约我了!」我说:「我省得烦。」
「哟,生气?」她不在乎,「再见。」挂了电话。
气得我!我倒在沙发上,原来我是填补她空档的人选。我不服输,我不相信今天我会没地方可去。
我拨电话给珍珍。
「是,」她好像刚起床,「哪一位?」
「汤,」我说:「看,你今天有空吗?」
「汤?哪个汤?」
「汤律师。」我已经英雄志短了。
一边雪儿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更使我尴尬。
「汤律师,」珍珍问:「有什么事没有?」
「今天晚上有没有空?一起出去吃饭好吗?」我已经没了兴趣。
「你问问我男朋友吧。」电话中一个男人声音接上来:「喂!找谁?」
我赶紧挂上电话。
雪儿看着我,一边吃冰淇淋一边问:「那又是一个三十八寸胸脯的性感巨星吗?」
我索性把电话放在膝头上,再拨。
「喂?玲玲,今天有没有空?随你说,去郊外,兜风、跳舞、滑水、游泳、吃饭、看戏,随便你。」
玲玲懒洋洋地说:「我早已约掉了,汤,你这个人,上午约下午,没有点诚意,别人是早在星期一便约我的。」
「得了!」我讽刺她,「玲玲,要不要现在约明年圣诞?」
「汤,」玲玲叹息,「你这个人……」
我又收线。
雪儿说:「今天唐璜的运气不大好。」她摇着头,闪亮笔直的头发两边晃。
「谁说的?还有兰兰,」我说:「还有佩佩,还有丽丽,还有蓓蓓,还有蒂蒂——这种女人香港有六十万个。」
「但是一鸟在手,胜过两鸟在林。」雪儿说:「这些女人,没有一个是属于你的,在你需要她们的时候,她们不会在你的身边。」
我忽然觉得寂寞,是的。我不属于她们,她们也不属于我。在我疲倦的时候,她们不会知道,在我失望的时候,她们不会伸出温暖的手。我与她们不断约会,跳舞的时候无论多么疯狂,喝香槟时多愉快,回来公寓,我还是一个人,即使一夕风流,第二天太阳升起来,大家还是要说再见的。
长久过这种生活,丝毫没有感情的付出,我觉得空虚,但是投入地恋爱,结婚,组织家庭,又非得要偌大的勇气不可,我是懦夫。
我点起一枝烟,缓缓吸一口。
「汤,你为什么不约我今夜陪你?」雪儿问。
「雪儿。」我说:「你是一个小女孩、跟我出去,你的名誉会受影响,我不是一个好男人。」
「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什么!」雪儿说:「而且你有什么不好?汤,至少你没有满口仁义道德,背后男盗女娼。」
我看着雪儿,没想到她倒是我的红颜知己。
她问我:「汤,我又有什么不好?我打十二岁开始就追求你,都快七年了,你连吻都不肯吻我。」
我打量她:白色松身T恤,白色松身裤子,一双KICKERS孩子鞋。她还是小孩,没有性别的那种。我一生中从来没见她穿过高跟鞋。有很多女人不穿高跟鞋也相当具韵味,但是雪儿真的是一个小孩。
她不停在厨房进出,吃我的冰淇淋。
我说:「那罐里有两加仑的冰淇淋,你如果吃光它,准会成为大胖子。」
「我担心什么?我又没男朋友。」她很懊恼。
「雪儿,你不必难过,你迟早会找到你的爱人,时辰还没到呢。我们谈其他的事吧,要不要出去走走?」我问。
「你不是疲倦吗?不是要再睡一觉吗?」她抬起头。
「既然有人从这么远路来看我,也顾不得睡眠了,你要知道,现代世界竞争剧烈,唐璜也不是每天可以碰到纯情小女孩的。」
「真的?汤?真的?」她雀跃的问我。
「当然。」
她忽然冲上来大力吻我的脸。我觉得一阵晕眩。她的身体柔软,嘴唇芬芳。
我停下神来,「去哪里?」
「我们去滑水。」她说:「我知道你有快艇停在西贡。」
「我昨天才去过,很累。」我说:「去别的地方吧,况且你又没带泳衣。」
她用手撑住头,「怎么珍珍佩佩叫你去,你不拒绝?」
「好好好!」我头痛。女人不管大小,都是一个印子印出来的,得寸进尺。
「OK,快点准备,阳光这么好!」
我苦笑。我一定是老了,越活越回去,星期日下午都约不到一个女人,而要与孩子出去。
我送雪儿回去取泳衣,然后开车到海员会所。
雪儿换好泳衣出来,我呆住了。我从来没见过她穿泳衣,可是她真是长大了,身裁发育得很均匀,小圆胸、细腰、腿长得极之好看。
我由衷的吹一下口哨。
她低头看看自己,笑道:「吹什么?我十分知道我不是三十八寸。」
我也笑。
我们出海。她像人鱼般跃进海水里,头发散开来,一脸水珠,我一动心,这便是青春的诱惑?雪儿的皮肤是绷紧的,身裁没有一寸多馀,但多年来我喜欢她是因为我们相处得极好,她待我有一种对大哥哥们的诚恳,我们是无话不谈的。
我的酒肉朋友小姜与小郦驾着快艇过来。
「喂!汤,今天约了谁?」他们笑问。
刚好雪儿自水中冒出来向我招手,又潜下去。
姜与邝两人已经看见她,眼尖得很。
姜说:「美丽的女孩子!非当年轻。」他看我一眼,像是很羡慕。
「是的,我们两家是世交。」我努力证明我并没有坏念头,我与雪儿之间是纯洁的,「小孩子回来放暑假,带她出来滑水。」
邝说:「不是小孩子了,汤。」他笑。
我极力维护雪儿:「人家家教是极严的,真是个小孩。」
雪儿游过来,我把她拉上艇,雪儿用毛巾擦擦头,向姜、邝两人笑。小姜与小邝被她笑得仿佛有点意乱情迷。
「汤,」雪儿说:「拉我滑水。」
我说:「你学得如何了?」
「你试一试我,单脚,做得非常好。」雪儿乖巧地说。
我还想推,小姜已经说:「让我来拉你,汤,你也不介绍一下,我来拉她好了。」
小邝也自告奋勇,「对,我们两个轮流来,汤是老爷兵,他不想动便让他躺在船上。」
雪儿笑,并不拒绝,跟着他们两个人去了。
我心里有一点点不舒服,明明是我带她来的!但是随即一想,算啦,大哥哥带小妹妹来玩,小妹妹受欢迎,我也有光荣感。
我冷眼看雪儿滑水,心中不是不惊异的,她竟滑得这样好,出水芙蓉一般,难怪小邝与小姜连珠便叫好,我很服雪儿的毅力。
去年回来教她滑水,学好多次没学会,但是现在她滑得竟这么好,后来是谁做她的师傅?像她这么好看的小女孩,不愁没人喜欢教她。
像姜他们,都不是没见过世面没有过女人的,现在竟也被雪儿吸引住,奇怪。
邝问我:「那真不是你的女朋友?」
我勉强笑道:「你看像吗?我们是什么年纪的人?还泡小妞?好意思吗?」
「话倒不是这么说。我很喜欢雪儿这样年纪的女孩子,青春活泼,又很懂事,简单纯洁。见惯身经百战的女人,提心吊胆,像打仗似的应付她们,日子久了,也得累,雪儿像阵明媚的风,我喜欢她。我打算向她要电话约会她。」
我默然,小邝说得很对。
邝说:「像我们这种超级王老五,外表看来很风光,实际是很寂寞。舞厅酒吧是益发不敢去了,怕惹事,在女秘书女同事眼中,是很标准饭票,多乏味。外面的女朋友全是野性难驯。娶妻娶德,汤,女朋友实在非常难找。」
我低下头。
邝问:「你与莎莎怎么了?」
「捱过六记耳光,总算摆脱掉她。」我摸摸脸颊。
「总算值得。」邝笑,「这女人惹不得。」
我的眼睛始终盯住雪儿。她的笑声与浪花激起,溅在她漂亮的身体上。她的确已经长大矣。
邝问:「她在什么地方回来渡假?英国?美国?」
我站起来,向雪儿招手。「我们要回去了。」我跟邝说。
「你妒忌?」他问。
「谁说的?」我反问:「你疯了?我汤某人未曾为女人妒忌过?我再也没听过更好的笑话。」
邝不响,只是笑。
我把手卷成筒状,「雪儿!雪儿!」
她听见我叫她,放掉绳子,滑入水中,我把快艇开近她那里,把她接上来。
「干吗?」雪儿问。
「我们回去吧,」我说:「这太阳太凶,晒得多人会昏,上岸吃茶去。
姜向我眨眨眼,我闷声不响的把雪儿带走。
雪儿问:「好好的为什么要走?」
「到处都会碰到人,香港就是这点讨厌,没有一块安静的地方,我没想到开船出海还会碰到这种人!」我不是没有气的。
雪儿笑道:「你的两个朋友不是很可爱吗?」
「可爱?哼!」
「我约好他们明天去跳舞,我觉得他们人不坏。」
「什么?这么快?」我呻吟,「雪儿,香港的人心险恶,你会上当的,你是个女孩子啊,怎么可以这么随便?」
雪儿看我一眼,「汤,你少神经好不好?现在都一九七八年啦,还要人家上门来拜见父母然后才约会呀?」
我吼一声:「雪儿!」
她闭上薄薄的嘴唇。
我说:「明天不准你去。」
我与她去吃饭,她要回家换衣服。我只好依她,虽然明知她换来换去也不过是牛仔裤T恤。
我汤某人又错一次。
雪儿下楼的时候穿袭白裙子,金色高跟凉鞋,湿头发束在头顶,夹一只贝壳梳子,细细的手臂是太阳棕色的,她纤美得像一个时装模特儿。
我叹口气,我搔头皮,怎么我一直没发觉呢?没发觉雪儿实在是个动人的女孩子,为什么我要小姜与小邝来提醒我?
我这个人!
我选了一个很好的地方吃晚饭——嘉蒂斯。
才坐下没多久,有人搭住我肩膀与我打招呼。我一转头,看到大陈二陈两兄弟。
我发觉我未婚的王老五朋友实在太多太危险。
大陈手放在我肩膀上,眼睛却看着雪儿笑。
而雪儿是一个礼貌的孩子,见是我的朋友,连忙也展开一个笑容。未见世面的小孩子怎么知道这些是大色狠!我的态度很冷。
二陈说:「汤,我们两个人可否与你坐一桌?」
我抬头,「你没有见我想与朋友好好吃一顿饭吗?」
大陈笑,「汤,什么朋友?恐怕是世侄女吧?」
我板起脸,「我警告你们,如果你们不让开,我真要不客气了。」
大陈二陈见我这么认真,有点诧异。
大陈说:「汤,我们不过是照例来打个招呼,你何必动那么大的气。」
二陈说:「是呀,走开就走开。」
我瞪着他们走开,气得不得了。
雪儿说:「汤!今天你太失态,为什么?你没有毛病吧?」
「有!我有毛病。我想换个地方吃饭。」我说:「这个地方叫人坐立不安。」
「汤!」雪儿说.!「你作弄我,你根本只想在家睡觉,因为我勉强你出来,所以你这里坐不稳那里又坐不稳,你要让我后悔,你要叫我以后都不敢见你面。」她哭起来。
「雪儿、雪儿,」我慌,「你还是爱我的,是不是?你误会了,我……我……」
二陈忽然又出现在我面前。
他对雪儿说:「他欺侮你?不要紧,别怕,我们送你回去」
我大叫:「滚!滚!」
餐厅里所有的客人都转过头来看我们。
我拖起雪儿就走。
「我们回家去,这些人总追不上来了吧?」
雪儿很快擦乾眼泪,她在车上跟我说:「我要回家。」
「回家?到我那里去,我有话跟你说。」
「我疲倦,而且我明天一早还有约会。」
「你不能去赴那种约会!」
「我已经答应了人家。」雪儿有点烦。
「去哪里?」
「游泳呀。」她说:「完了我们去跳舞。」
「明天他们不用上班?」我问。
雪儿说:「这我不知道,反正他们答应陪我。」
可恶,像苍蝇见了蜜糖一般,不可饶恕!
结果跳舞的时候我也跟去,小姜与雪儿在舞池里大演探戈哈骚,我只好眼巴巴的看。
邝跟我说:「要追小妞,就得投其所好,汤,你那套烛光下跳贴面舞,早十五年也许无往不利,现在可不流行啦!」
我几乎就跟他打起来。
那夜当然是玩得不愉快。
唯一可提的是雪儿穿得真漂亮:蜜桃色薄料子裙子,露肩膀,配晒得纷红的肩膀,可是整个舞池的男人都看见了,何止是我,整个舞池的女人也看见了,都投以妒艳的神色。
我第一次发现,当一个女人年轻的时候,眼睛是这么闪亮,笑容是这么甜蜜。
那天我坚持送雪儿回家。
我生气的说:「如果你爱我的话,就不该如此刁蛮放荡。」
雪儿注视我更久。「汤,我一直以为我了解你,可是现在我不认为如此,这个暑假你变了。」
「我变?你问你自己,」我说:「是你变了,你自以为不再是小女孩子,可以为所欲为……」
「但是汤,我不能一辈子不长大,一辈子做小女孩子呀,今年我还可以过得了关,明年如果那个莎莎再找上门来,她就是连我也打在内。」
我一夜睡不着。失眠是为雪儿吗?我实在不想承认,但事实却又如此。
茜茜打电话来——「汤,他走啦,你今夜有空吗?」
我说:「有空,但是我情愿看电视也不看你。」我摔下电话。
莎莎也来这里,「汤,」声音嗲得不得了,「那天对不起,你别怪我嘛,我是真吃醋,你想,如果不喜欢你,我会失态吗?」
我问:「说完没有?说完就好收线了。」
还有珍珍:「那天对不起,汤,刚好我那个最吃醋的表哥在我家——喂?喂?」
我没等她说完。
对我来说,现在她们不再有任河意义。
我买了花生糖——好,好!我知道是过时,但有时候这么做还是可以感动人的。
「雪儿,」我说:「如果你会再爱我,那就好像太阳照进我的生命了。」
我的心扑扑跳,紧张莫名。
雪儿说:「但是你会等我吗?我还有三年才大学毕业。」她眨眨眼。
当然等。
我们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当暑假过去,雪儿回伦敦的时候,我答应在九月份趁假期去看她。
蓓蓓见到我,她问:「汤,今夜做什么?」一个媚眼。
我老老实实的答:「写信给我女朋友,我已堕入爱河了。」
蓓蓓嘴巴张得老大,她的下巴都几乎要掉下来。
是呀,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朋友们晓得之后,拼命摇头,你知道我那些酒肉朋友,小姜小邝大陈二陈之类,他们都说:「天啊天!汤恋爱了,汤居然在考虑结婚呢!」
为了雪儿,我与他们闹得不愉快,所以男女朋友都没有了,周末都乖乖坐在公寓里。很多神秘的事情都是在暑假发生的,一切为了雪儿。
五月与十二月
妈妈说:「周伯伯请吃饭,换条裙子,跟着一块儿去。」
我说我不要去。
「为什么?」妈很烦恼。「你老不听我的话。」
「我不喜欢拜客。」
「我说什么你不听什么。」妈妈说:「我们就像敌人似的。」
「妈妈——」我很难过。
妈妈一声不响的走进房间。
我想一想,自动进房去换上裙子,脱掉牛仔裤。还在脖子上加一条珍珠项链。你别说,看上去还真是笨里笨气的,我朝镜子扮个鬼脸。
「妈妈。」我出现在妈妈面前。
她一抬头,看到我的样子,马上心花怒放。
「呵小宝!你看你多漂亮,完全跟小天使一样。」
我才不要做小天使。
「来,妈跟你梳梳头。」
「妈妈,我已经十八岁了,当然你知道在你十八岁的时候,你已经怀了我。」我告诉妈妈,「我是个大人,我自己懂得梳头。」
「何必扫妈妈的兴呢?」她说:「给妈妈享受多些权利。」
我坐下来,把梳子交给她。
「周伯伯将会做你的监护人。」她替我梳头。
「我的监护人?」我说:「我不需要监护人。」
「要的,到底伦敦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妈妈说:「这次去,你已是大学生,」她对牢镜子顾盼一下,「我老了。」
「女人一开口就是:我老了。不外是想别人说:不不,你还没有老。」我说:「老,当然,人人都会老,谁跟嫦娥都没交情,谁又服了长春不老药?」
「好了好了,车就来接啦。」
「谁都知道我穿牛仔裤最好看。」我说:「你们偏都要我穿裙子。」
「准备妥当没有?!」爹问:「等坏周仲年了。」
「干吗挑一个糟老头子给我做监护人?那种典型唐人街里走出来的弓腰哈背的老头儿,太乏味。」
我们一家三口出门。
但是周仲年并不是一个唐人街的老头子。
他当然已经老了,年纪比爹爹大一截,我想他有五十岁,头发斑白,身裁高而瘦,笑容动人。我可以写保单你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母亲说:「仲年,这是我们家小宝。下星期动身去伦敦,地址与学校都已经交给你了。」
「自然自然,」他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我明天就回伦敦,你放心,我会看顾小宝,有什么人敢动她脑筋,我打断他的腿。」他向我眨眨眼。
每个人都当我是小孩子,我如果每次抗议我不是小孩,更显得我幼稚。我不出声。
当然我不是孩子,身体不是,思想也不是。
菜式很好,气氛也比我想像中为高。一整个晚上我留意着周仲年。他年轻的时候是怎样子的?早年的留学生,风度翩翩,二十年代的上海,十里洋场,他是张爱玲笔下的浪子。早期浅水湾的月光下,沙滩印下他浪漫的脚步。
他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年代。近年极端的商业化社会,日子平凡而踏实,枯燥无味,对他来说,可能是太厌倦大闷烦。
我代他想得很多。
而他怎么说?他说:「小孩子们必然不喜欢吃上海菜,所以不说话,是不是?还是我们大人之间的对白太单调?」
他不止以为我是个孩子,简直把我当低能儿童。
十八岁与五十岁,等于人家口中说的五月与十二月。
十二月有什么?有圣诞节——无限的礼物。他们说,所以你可以常常看到十二月拖着五月走。
当然我这个五月不是那样的女孩子。
没多久我抵达英国,周仲年派女秘书来接我,替我安排在他家中住,陪我入学,替我买日用品。史密斯太太是个中年妇人,胸围非常伟大,人非常和蔼。据她说,周仲年在伦敦的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他本人多数留在苏黎世,我直到深秋才看到他。
他的房子很大,装修古典而美丽。
我说:「周先生一定是抢劫过一间银行,不然怎会负担得起这么好的生活。」
史密斯太太说:「不,他抢了两间。」
我们大笑。
周仲年回来那天,我在打网球。对手是一个男同学,金发蓝眼,叫克里斯多弗。
他在下午回来,穿着芝麻呢的上装,掠皮背心。司机替他把行本拿进屋子,我远远看见,马上迎过去。
「小宝。」他拥抱我一下。
我们通过很多电话,故此已经颇为熟络。
我的男同学很快识趣地告辞,我与周便闲话家常。
「你胖了。」周打量我:「伦敦的水土适合你。」
「是的,」我笑:「胖五磅。」
「厨子说你顶赞赏他的菜式。」周说。
「是的,在这里住得很高兴,恐怕对你来说,是相当的不方便吧?」我很礼貌。
「不会的,我一年更多只有四个月在伦敦。」他说。
「这么大的屋子。」我笑笑,「才几个人住。」
「改天与你打网球。」他说:「现在只有我陪你,史密斯太太要渡假去。」
我们一起吃晚餐。
他依然很强壮很潇洒很漂亮,而且他不再把我当小孩子了。我们说很多话,他很关心我。像周仲年这种有资格有能力的男人,很直接给我安全感,他自然知道体贴女孩子,令女孩子安全舒适。
这次他回伦敦,要逗留三个月。
我们成为极好的朋友,无所不谈。因为避免叫他周「伯伯」,所以我一向只是「喂」他,他从不介意,异常明白我的心理。我不想用「伯伯」两个字把他与我隔开。
有空的时候我们常在园子散步,打网球,或到海德公园骑马。不知不觉,感情激增,压抑在心中。他不错已经五十岁,但是心境与样子都年轻。我一点也不介意与他出外吃饭看剧。作为他的女伴。
他只要人在伦敦,总是用很多时间陪我。
三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我问:「这次你上哪儿去?」
「杜苏道夫。」他笑道。
「杜苏道夫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给我?」我问。
「机器、铲泥机要不要?」他笑问。
「把你的玫瑰园铲掉!」我孩子气地恐吓他。
周仲年走了以后我深深觉得寂寞。他温柔的语气,他的万般呵护……很奇怪,我没有再约会男同学,忽然之间,我的心有所归属,再也没有空档给其他的人。
我独自在园子徘徊,问自己:这是可能的吗?他比我的父亲还大。
男同学克里斯多弗非常妒忌,因为我不肯与他约会。
他说:「你不是爱上了那老头子吧?他实在太老,简直是活着的历史,太过份了,卅多岁的中年人是合适的,但是他!他的肌肉一定像棉絮,他的口气腐臭——」
我没待克里斯多弗说完,给了他一记耳光。我不容许别人侮辱周仲年。
下雪了。
周自杜苏道夫寄来明信片。这么忙的人,还给我寄明信片,我把它们秘密地藏在抽屉里。
日与夜,我心中的影子永远是他。
寂寞地我日日去上学放学。
有一日下大雪,放学,我穿大衣戴帽子,围上围巾出门,看到一辆「摩根」在校门口,我的心一跳。
车门打开,一个人走出来,我定睛一看,果然是周。我奔过去,不由自主地拥抱他,头埋在他怀内,快乐地叫嚷:「你回来了你回来了!」
他抱住我。「我想念你,小宝。」他低声说。
我的眼睛润湿起来,呵,我的感情并不是单方面的。
但是我们这可怜的环境,我们之间的年龄差别,都叫我为难,也叫他难以应付,社会不会原谅他,他年纪比我大上那么许多,人们会怎么想?他做着那么大的生意,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的名誉呢,他的地位呢?
但是感情要发生就发生,压抑不住,我们很自然的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他老,他也不觉得我小。周说:「你并不是那种碰一碰就咭咭笑的小女孩子,你很成熟。」他怜爱地拍拍我的头,感激地:「然而我真是老了。」
我说过,我并不觉得他老,而且我很为他吃醋,有时到他办公室去,他与女秘书谈笑,我很不高兴,甚至是史密斯太太,我也不乐意。
我会说:「乖一点,别对女人轻佻。」很生气地。
他会笑得很厉害。我觉得很刺激。我这么看重他,老认为他会勾引到全世界的女人,而他却不紧张我。
他常常问:「克里斯多弗呢?怎么不上我们家来打网球?请他来玩,还有其他的同学,反正你一个人没事儿。」
他可不怕别人会把我抢走。
我心中很不服气,可是我知道他对我好。
周有空的时候会凝视我,我时常被他看得心花怒放,如果他不喜欢我,又怎么会看我?
我问:「为什么老看着我?」
「因为你的青春,现在我才知道年轻有多么好,看你的皮肤光洁滑腻,像一个婴儿似的,你的眼睛如此明澄,我实在伯看到它们,仿佛随时要审判我,你的嘴唇鲜红透明,小宝,我从你的青春得到很多喜悦,非常大的启示。」
「当我老去的时候,你还会爱我吗?」我问。
「当你老去的时候,我看不到你了。」他答。
「别这样说好不好?」我既懊恼又伤心。
「这是事实。」周长长的叹一口气。
我故意不要去理会他的话。
我心中暗暗难过吃惊,他是在说实话。
我们还是快乐的,整个冬天躲在屋子里,炉火融融,享受着罕有的温暖。一起看电视,一齐吃玉米与棉花糖。周说我将来会变小肥婆,老爱零食。
放寒假的时候,他逼我每天温习,我认为功课比起他,实在太不重要,但如果考个不及格,恐怕家里要大大生气,这个责任我又不想负,于是心不在焉的念了念,只希望分数超过五十分,可以交待便算数。
女孩子不争气这句话又一次地被证实了。
圣诞与新年过后,我照常上学,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日在上会计,一大堆数目字,头昏脑胀之馀,巴不得回家去午睡,周来了!
他敲敲课室的玻璃门,我看到他的脸,几乎没跳起来,连忙向他打手势,他进来,教授问:「请问什么事?」
他找我。克里斯多弗板着脸,斜眼看我。
我马上跟他出去走廊。
「你干吗来找我?」我问。
「小宝——」他脸色不大好。
「什么事?」我狐疑。
「你父母来了。」
「不是!」我心沉下去。
「真的,现在在我那里。」他说。
「为什么?」
「为什么?自然是为了你与我的事。」他说。
「他们是怎么知道的?」我惊恐的问。
「我不知道。」周有点疲倦,「他们要与你说话。」
「我不去!
「小宝,这就是孩子气了。来,我们去看看他们想说什么。」周很平静。
「我的书本——」
「明天再回来收拾。」他说。
我只好跟他回家。一路上我的心忐忑不安。我在车窗中看天空,真是彤云密布,一副风雪要来临的样子。着肴周的脸,他一声不响,也瞧不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到家,爹妈两人连大衣都没脱,爹对着墙角,妈妈对着窗口。
「爹妈。」我叫他们。
爹转过身来。
「爹。」我说:「我——」
「小宝,」他的声音倒是不凶,「收拾东西,我们马上回香港。」
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我怎么肯离开周仲年?
我摇摇头,「不。爹!我要留在这里。」
妈妈也转过身子,看着周,她很悲伤。「仲年,你怎么对得起我们?仲年,你看看这孩子!」
「妈妈,这与……与他无关,我在这里很快乐,我不愿意离开伦敦。」
「小宝,你必需跟我们回去。」爹说。
「不、爹,」我微笑,「我们坐下来说话好不好?」
爹忽然提高声说,咆吼道:「马上去收拾东西!听见没有?」喉咙大得足以震聋双耳。
我不怕,倔强地说:「不,爹,你先听我说。」
妈妈说:「小宝!」
爹爹已经跳起来,一巴掌掴在我脸上,我往后退了好几步,嘴角一阵腥咸,伸手一摸,是血,接着左边面孔激辣辣的痛起来。爹打我,他打了我!
我一怔,伤心得落下泪来,自小到大,爹爹未曾碰过我一下,这是为了什么?
我委曲地看着周,希望他会为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一声不响,眼光甚至不与我接触,我这一下打击受得比什么都重,周,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妈妈软弱的说:「小宝……小宝……跟我们回去……」
我走到周面前,「你要我回去吗?」我看着他问。
他不答。
我一阵晕眩,「你要我回去?你舍得与我分离?」我问。
他仍然不响。
妈妈哭了,她说:「仲年,你如何独得起我们!小宝只有十八岁……」
我看着他们三个,都是我至亲的人,但是却没有一个肯为我说句公道的话。
然后周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是冰冷的。「小宝……」他说:「我对不起你。」
「没有关系。我们可以结婚,」我说:「人们怎么说,我不在乎。我爱你。」
爹咬牙切齿的说:「你好,周仲年,你这个人面兽心的东西,我跟你拼命!」他扑上去。
妈妈一把将他拉住,把他按在椅子里。天呵,这是我的爹爹吗?这简直是一个狂人。
周仲年对我说:「小宝,我不能与你结婚。」他在颤抖。
「为什么?」我温和的问。在三个大人当中,我竟是最镇静的一个。
「因为我有妻子儿女,他们住在苏黎世,我最小的女儿比你还大六岁。」周用手掩住脸。
我退后一步,只觉得像做梦一样,糊里糊涂的犹似走进了一间尘封的大屋,碰得一头一脑是蛛丝灰网,猛用手撩,却拨不干净。
「你……骗我!」我问周仲年。
「我没有骗你……」他微弱地分辩。
「禽兽!」爹大声吼叫。
妈妈还是那句话:「小宝,跟我们回香港,爹爹妈妈、永远不会抛弃你。」
但是他们都骗我。
我转身上楼,我记得是慢慢一步步跨上去的,像是人家戏子跨的台步。眼泪淌下来,很慢,只觉得泪水是冰冷的,面颊滚熨。
我锁上房门,躺在床上,用枕头蒙住面孔。
房门外他们敲得很大声。我在呜咽。我不要回去,我要与周仲年在一起,不管他是五十岁还是一百岁,我要与他在一起。
但是他不爱我。些少的压力,他马上把我放弃,来不及的把我以双手奉送给我父母。
周在门口叫我:「小宝,小宝。」
我没有应。他有门匙,终于杷门打开。他说:「他们走了,小宝,别担心,我在这里。」他走过来拥抱住我。
我放声嚎啕大哭起来,紧紧抱住他。
「别担心,小宝,我们会结婚的,我什么都答应你,但是你想想,我的年纪——」
我的哭声盖过他的言语。
父母回香港去了,他们跟我断绝关系,我不再回学校,整天在家陪着周,有空看书,学做茱。周正式向他的妻子提出离婚。
周的妻子年纪与他差不多,我看过照片,她很高贵很漂亮。她顺利地答允周,他们两个将会离异,这使我兴奋莫名。
周问:「你愿意见见我的女儿?」
「当然。」我说:「我不怕,我什么也不怕,只怕失去你。」
他的女儿自苏黎世飞来伦敦,作为她母亲的代表。她叫依芙莲,一个美丽的少妇,廿四五年纪。
她很客气。「你就是小宝?」她伸手与我握,一点恨意敌意也没有,真是大方。洋派的人都该如此。
她住在酒店里。
依芙莲很平静的跟周说:「小毛会叫爷爷了,一天到晚走来走去,要找爷爷。」
我不明白,「谁?」我忍不住问:「谁是小毛?」
依芙莲似笑非笑:「我的孩子,你说他是叫谁爷爷?」
我指着周:「你?」不知怎么,我笑了起来,我从没想过,周居然是个祖父。
依芙莲说:「有什么稀奇?他的大孙子都十一岁了,明年念中学。」
我止住笑,有点凄凉,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比我大三十多岁。为什么我没早出生廿年,为什么周没有晚出生廿年?可以免掉这些纷争。
依芙莲隔三日搬来与我们同住,谈话的机会渐渐更多,我相当的喜欢她,因为她也欣赏我。
像:「我以为你很幼稚,但你并不是。」
「你很美,十年后你会更美。但十年后……再美还有什么意思呢?哈哈哈,废话,说什么风度修养学问仪态品味,青春永远是青春。」
我们成为很好的伴,周觉得很奇怪,但是他没有反对我们接近。依芙莲说了一些她母亲的事,周的妻子实在是很罕有的贤妻。
我说:「我很抱歉,但是我们是相爱的,我们无法做到不伤害人,请你原谅。」
依芙莲点点头,「我明白,人为了维护自己不受伤害,轻而易举伤害了别人。」
我很感动,她真是个明白人。
我说:「谢谢你,依芙莲,你瞧,我父母就是不明白这一点。」
依芙莲笑一笑,过一会儿她问:「你有没有想到,十年后会怎么样?」
「十年后?」我瞪着眼,「十年后怎么样?我不明白。」
「他已经五十二岁了。」依芙莲低声说。
「那么十年后他六十二。」我说。
「你多少岁?」她问:「十年之后你什么年纪?」
「廿八。」我皱上眉头。
「再过十年呢?」她问。
我明白了。
「他会死的,你知道。」依芙莲冷静地。
「你黑心!」我喝道。
「这是事实,不管你接受与否,他已是一个老翁。」
我明白了,依芙莲与他们一模一样,也是来做说客的。
一个两个、三个,每个人都这么说,他们恐怕是有道理的,社会……言论,我已经很疲倦很疲倦,真想倒下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支持着我倔强下去。
一个下午,克里斯多弗来看我。
我有点欢欣,虽然我们之间不愉快,但多日不见,早已丢在脑后,闷在屋子里,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欢迎他的来临。
「嗨,克里斯,你好。」我说:「快进来吃杯茶。」
「好。他说:「你怎么停学了?」
「前一阵子……患病。」我说。
「患病也不用退学,请假不就可以?」他说:「多可惜,一年同学——你打算如何?我恐怕你会回家去,所以赶紧抽空与你联络。」
「回家?回什么地方?」我黯然问。
「回香港。」他说:「怎么?你爱上伦敦了?不想回家?」
家,香港。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孩子。如今父母把我扔下不顾,一切都要我自己应付。这个世界又冷又硬,实在让我吃不消,我连躲起来痛哭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其他的。
「克里斯多弗,」我唏嘘地说:「生活不是我们能想像的。」
「怎么了?」克里斯多弗问:「小宝,你怎么变得这么老气横秋?发生了什么事?」他莫名其妙,「你一向都是高高兴兴的。」
我变了,是的,忽然之间我长大这么多,生活真是最好的教育场所。我是不是有点悔意呢?
依芙莲还是很友善,她带了许多照相部子来,不断的给我看——
「父母亲早婚,」她笑,「你看,廿五年结婚纪念的照片,这是三十周年的,想想看,三十年!」
三十年。
我注视着照片中的周仲年,他十分年轻,风度翩翩。那个时候他生活中没有我,我也没有他。
「你与我爹爹是怎么开始的?」她问。
我眨眨眼。「我不知道。」我说:「我想我们两个都寂寞。」
「不不,父亲并不寂寞,」依芙莲说:「你的意思是,你寂寞了,是不是?」
「但是他很少回苏黎世,他有半年的时间留在伦敦,不是吗?」我说:「你想想,如果他与家人快乐,他为什么要独个儿住伦敦?」
「他在这里做生意。依芙莲说:「你是知道的。」她继而耸耸肩,「我不怪你,你想想,任何人见到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都会动心。」
我转过身子,过很久,我问:「我真的漂亮?」
「是。青春。」
「可是青春的女孩子多的是,他为什么单单选中我?」
「因为你与他同住。」
「我们有感情。」我握紧拳头。
「但这是什么样的感情?」依芙莲低嚷:「我们对养在家中的宠物也有感情,问题是有多深?再深比得上三十年的婚姻吗?我母亲说你是疯了,以十八岁的青春来陪葬。」
我站起来,「我是不是应该让他们两个人一道死?」我非常刻薄。
「当然是。」依芙莲脸不改容。
我哀伤起来,「对不起,依芙莲,我没有恶意。」
「我明白,你是一个好女孩子,我不怪你。」
这次谈话之后,当夜克里斯多弗打电话来约我去跳舞,我出去了。他说:「这才像样,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是不是?」
是。我心里说。但我与周仲年呢?
快,我一定要快作决定。我真的爱周仲年?是,现在是。但是三年之后呢?五年?十年?他又会不会忍受成熟的我?他抛弃了妻子、儿女、孙儿来迁就我,受到伤害的人太多。我不应该这么放肆。
而我。我将来一定还可以找到很多男朋友,如今的牺牲,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日子过去,一切成为淡忘的历史,有什么关系?但是周家一家会因此感激我。
快,快决定。
马上要春天了。我告诉自己,春天代表新的开始。
「……我不想离开你,原谅我。」我说。
「没有你,小宝,没有颜色。」周握住我的手,非常黯然。
「但是阳光明天还是很灿烂的。」我说。
「阳光照不到老人的身上。」他别转头。
我垂下眼睛。
我是哭着上飞机的,一直用手背抹眼泪,我想我的眼睛一定已经红肿。
隔壁座位是一个高大的男孩子,他说:「伤心什么?回到香港,你会忘记一切。」他真是好心。
我索性掩脸大大的哀恸起来,男孩子把他的手帕递给我,我的故事,没有善终。
我与琉璃
六点半,我在看电视新闻的时候,琉璃回来了。
听她关门的声音,就知道她心情不好。
我自沙发中抬起头来。
她手中捧着公文,她把文件摔到地上,还得狠狠加上一脚。
我看惯了,不去理睬她,眼睛看着电视中的新闻报告员。
隔一会儿她就好了,她会把文件一张张拾起来叠好,她不拣也没有人会帮她拣,文件又不会自己生脚走回桌子上。
她开冰箱取一罐啤酒喝。
我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不开心。」
「你总没有开心的日子。」我说:「在电视台做,不开心,在酒店做,又不开心,现在政府机关,仍然是眼睛鼻子全挂下来。你说看看。」
她坐在我对面。
我说:「你一辈子装个曲高和寡的样子出来,并没有好处。」
她白我一眼,「谁说有好处?」喝一口啤酒。
「现在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好?」我问:「受不了洋人的气?」
「受不了土佬的气。」她叹口气放下啤酒。
「土佬,」我摊摊手,「每个人都是土佬,难怪你不高兴。」
琉璃被我逗得笑起来,用手撑着头。
「我明白,」我说:「可是你别出去嚷嚷,这年头,谁也不同情谁,你看着我不错,我瞧你也不坏,大家别诉苦,免得被人当笑话说。」
琉璃站起来,去把那堆散乱的文件拾起来。
琉璃是落难王孙。
她父亲本是个财阀,把他几个孩子捧得花朵似的矜贵,最好的物质,最佳的教育……
琉璃在日内瓦念法文与德文,本来打算嫁个公子哥儿,出入社交场所,说说法文德文,着实不俗。
可惜在她廿一岁那年,父亲生意失败,兵败如山倒,一蹶不振,於是他们几兄弟姐妹不得不出来找工作做,看老板与同事们的颜色,重新学习做一个普通人,那种痛苦,我是可以了解的。
她对於生活一窍不通,并不是脾气坏,可是四周围自然有很多令她生气的人:衣冠不整的、色狼型的、没念过大学的、英文说不准的、没到过欧洲、穿猎装的男人……一切一切,不胜枚举。
每次早上起来,她都跟我说:「我不是介意工作,我只是不喜欢那班同事。」
但是现在琉璃的父亲不再能够负担她的生活,她必需要出外工作赚生活。
我说:「王谢堂前的燕子,如果要在寻常百姓家寻生活,必需习惯百姓的陋习。」
「胡说,」她会答我,「我不是王谢堂的燕子。」
至少她是玫瑰花园中长大的。
很平常的事,她都当新闻说,不能明白。
像:「我上司叫我写的英文新闻稿,没有一篇是顺利通过的——像舞女去做旗袍:非改不可。他算老几呢?最远才到过澳门,我在日内瓦念拉丁文的时候,他不知道在哪儿混,现在他在殖民地做官,因渗着点白人血统,抖得那个样子,真土,井底之蛙。」
我只好陪笑。琉璃不晓得,几乎全世界的上司都是那样的,他若不把下属踩下去,下属一旦比他爬得高,他就成了别人的下属了。
我说:「你是个女孩子,机会比他好,你看开点,让让他。」
琉璃叹口气,「我多想不做,可是谁替我付房租呢。」
我伸伸腿。
「有。」我说:「很多赚三五千块的王老五,或从未娶妻,或离了婚打算再娶——你想不想嫁他们?」
「别讲笑话了。」她摆摆手。
「忍一忍吧,琉璃。」我说。
她只希望她爸爸未曾破产。
「你呢?又如何?」她问。
「老样子。」我说:「上次我花了一两金子去算算命,说我的运道可以转好,三年左右能够结婚,还说丈夫待我不错。你知道我的要求,丈夫待我不错的意思,便是能够把我养在家中吃口现成饭,我再也不想做工了。」
「那么这个男人不会是刘志强。」琉璃说。
我笑笑,自然不是。
刘志强是泥菩萨,自身难保。
琉璃说:「志强最不好便是骗你,说能够照顾你。」
「算了,他不撒那个谎,我能跟他在一起?现在谎言拆穿了,可是大家混得烂熟,反而不计较。老实说,女人对着女人诉苦,多累,可是男人颇乐意听女人诉苦,你懂得那个分别?可是将来能否结婚,又是另外一件事。」我的声音越来越低。
结婚是完全另外一件事。
我认识志强与我同事梅认识她的男友在同一个时间。
梅的男友是副总经理,志强只是管事。这件事提起来就气,现在公司里的人把梅捧得公主似,而我还得靠自己两只手披荆斩棘。
我并不是那种不懂事的小女孩子,仗男友的势力作威作福。可是梅的运气来了,推也推不掉,顺理成章的被众人撮拥着,这并不是她的错,人们除了自己的女儿、爱人,以及上司的女人、爱人之外,别的女人都当草芥。
有没有到渡轮与公路站去一看?不少白领阶级把旁的女人推开,保护他们的女友上船上车,小人物也有他们卑微地表现爱心的方式。
我常常说:如果有男人愿意照顾我,别在工作岗位上照顾我,索性养活我,别让我抛头露脸的。
琉璃说:「爹爹很怕听见我为了省钱去搭公路车,我告诉他,我与你同住是因为找伴。」
「他怎么会穷得一败涂地,半个子儿都没有了?」我问。
「什么半个子儿都没有?,」琉璃瞪了瞪眼,「他还欠下银行几百万,单是利息都得好几万一个月,你太天真。他们生意人的玩意儿牵一发而动全身,非同小可。」
我耸耸肩,「我自然不知道,我老子只是个小职员。」
「小职员反而好,下了班回来看电视,洗澡上床,第二天又是一条好汉。」她说。
「说得也是。」我笑,「你为什么不嫁小职员呢?」
琉璃说:「因为我们家现在大大的不妥,张家的人不敢来跟我亲近,我现在正失恋,什么小职员不小职员的。」
我呆住一会儿。
我老听琉璃说:她本来有个门当户对的男朋友。像古时的绣像小说情节:小姐的家道中落,书生家就悔了婚约,而张家那位少爷,本身感情不坚,比父母还早打退堂鼓。
琉璃遭遇到接二连三的不如意,心中种种悔恨,夜半涌上心头……我同情她。
她也同情我,我们在一条船上。
女人都应当同情女人,女人的生活不好过。
「太太们的生活总是好的。」琉璃说。
我笑。于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太太们有太太们的苦恼。
我问:「你父亲还会不会东山再起?这是我关心的。
「我想很难了。」墙璃说:「你不知道我多想爹爹渡过这个难关,好让我瞧瞧这班人的面色是否跟霓虹转得一样快。」她恨恨地,「那时我不会像以前那么谦和,我要给他们看颜色。」
「到时你可别忘了我这个患难之交。」我笑说。
「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她慨然说。
生意人真是奇怪,话还未完,忽然有位隐名的财阀决定投资琉璃家的生意,她家一下子又抖起来了。
琉璃的父亲不但还清了债,又置了房产,屋子布置得比以前更美更豪华,游泳池是标准奥林匹克运动会尺码,又买了五十二尺长的游艇。
琉璃说得出做得到,她成了一个非常刻薄的人。
她辞职之前不发一声。当那个杂种照例挑剔她英文说:「我对这篇新闻稿一点也不感兴趣。」
她冷冷的说:「自然,你只对你自己的XYZ&@有兴趣。请告诉我,你一天到晚批评这个,批评那个,你的XYZ&@到底累不累?你他妈的土佬,你为什么不走出这个办公室看看外边的世界?这个地球,你要知道,比你想像的大得多!」
那个半洋人顿时呆在那里。
她还得拍拍他肩膀:「去找你理想中的助手吧,祝你好运。」
我听了这件事很慷慨激昂,很不以为然,又很高兴。琉璃不错是显得幼稚点,为什么不呢?
她家现在又有钱了,她不再需要那份工作。
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已经找了人来替我装修公寓,硬是逼我搬到酒店去住一阵子。
她说:「我知道公寓里欠缺什么,我在那里住足两年。」
我问:「两年了吗?」
「是呀,」琉璃说:「如做场梦一般,可是我看了很多,领会了很多,比以前成熟得多。」她深深的悲哀,「可是不知为什么,事情跟以前永远不会一样了,现在我一见张家的人,忍不住要损他们,以前我脾气很大方可爱的。」
「姓张的又来找你了?」
「他脸皮没那么厚——」
琉璃说:那日他们一家去试游艇,在西贡的海面上遇上张家,张家早已风闻对方已经恢复元气,於是寒暄一番,有说有笑,第二天张公子便打电话给琉璃,约她吃饭。
琉璃去了,脖子上挂着一条新买的钻石项链,数百卡拉的钻石骄傲地闪闪生光,耀得张公子头昏眼花。
琉璃是个美女,毫无疑问,可是单做美女,那出路未必有什么前途,娘家有钱才在上流社会中站得住脚,琉璃又成了香饽饽。
但是她说她不再快乐,再也不能像以前一般,似一头小鸟,畅怀地扑来扑去。
现在她穿着最好的衣裳,戴着最名贵的手饰,脸上却带一股悲怆的味道。
到底是翻过跟斗来的。
她时常到我的公寓来,她说:「我看穿了这个世界。」
我不好说什么。
她跟着又做了好几件无聊的事。
她在一次晚餐宴会上碰见了旧上司的顶头上司,持着她目前矜贵的身份,连消带打,把那个可怜的杂种诋毁得影子都没有,并且要那个洋人保证要惩戒他的下手。
我问:「这又是何必呢?那洋人答应你那么做?
「他敢不答应,他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他等着要入狮子会,还在求我爹爹呢。」琉璃自鼻子里哼出来。
「别做得太绝了,人家是千年不坏的饭碗,现在忽然长条裂痕,晚上睡不着,你大人大量,得饶人处且饶人,何苦跟这种人一般见识,说他两声杂种,不是完了吗?还与他斗气呢,那多划不来。」
琉璃说:「是,以前,我与你一般想法,但现在不同了,」她非常苦涩,「现在我身受过其害,我非得报复,把他整死不可。」
「你何必呢?」我叹口气。
琉璃说得出做得到,她果然把她旧上司整到元朗乡下去办公。
她并且跟我说:「他一辈子别想升职。」
我看她一眼,「你很快乐吗?」
「并不,可是我要出气,这口气我是非出不可的,他若知道有今天,当时就不该放肆,那是把我呼来喝去,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我要给他一个终身教训。」
我相信琉璃的法力无边,她现在变了复仇女神。
我跟志强说:「以前的琉璃才可爱呢!」
志强说:「的确是,以前她像个小迷糊,刚从九宵云头摔下来,什么都不懂,现在太精明,一双眼睛炯炯地注视着人,洞悉世情——其实世情根本就那个样子,悉不悉都一样,这是一个混的世界,谁有本事便混得高些。」
我瞪他一眼:「你别趁机发牢骚。」
琉璃却兴高彩烈地诉说着谁谁谁来恳求她放他们一马……
我说:「你疯了,这些琐事仿佛成了你终身最伟大的事业似的。」
她不出声。
「你与张公子的好事近了?」
「我会嫁他?一张脸简直是蜡造的假面具!」
「太认真是不行的,」我说:「什么叫真?什么叫假?现在你们家又好了,他也不敢拿你怎么样,你尽管放心嫁他。」
「我为什么要委曲求存?没这个道理。」
张公子向她求婚被她一口拒绝。
志强向我求婚,我说要考虑。我不会嫁志强,做朋友可以只眼开只眼闭,做夫妻!我总不能嫁一个伤害过我的人。当初他瞒着我,自认是——算了,过去的事提它作甚。
张公子再向琉璃求婚,琉璃照旧拒绝,张公子知道,琉璃的一颗心再也不能挽回,於是他含羞带怒放弃这个主意。
不久他另娶淑女,对方的家势也不算差,可是跟琉璃,那是不能比,比较根本是最最残酷的。
琉璃接了喜帖去喝喜酒,穿一套黑色的晚礼服,全身以红宝石作装饰,美艳不可方物,我必须承认「人要衣妆」这句话。
那时琉璃与我同住,也不过只是个略具姿色的少女,这种少女埋没在公路车站中,中环写字楼里是极多的,犹如沙子里的小珠子,看上去也就差不多,极难分辨真假。
若果那个时候琉璃的爹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为了适应环境,琉璃迟早会成为我们间的一份子,可是现在她又恢复了千金小姐的身份,傲视群雌,存心耀武扬威。
第二天报上发出张公子婚礼盛况图片,琉璃抢尽镜头,风头比新娘子劲。
最近的琉璃漂亮得不能以笔墨形容。
她跟我说:「有很多衣服,我只穿一次,如果你不嫌弃,我送你如何?」
我跟她说:「琉璃,我不是嫌,可是你那些衣服我用不上,全是走在时代尖端的式样:耸肩外套,长在小腿肚;要不就是珠子亮片钉在纱上,披挂挂,露前裸后,你叫我穿着上班?」
「去你的!」她笑骂。
我说:「我挑几件也就是了。」
「说不定你与志强晚上出去可以穿。」
「是吗,两个人挤在公路车上?他穿什么来配我?」
「你看你!」琉璃忽然落寞起来,「现在对我说话诸多讽刺。」
我说:「我对你说话的态度,一向如此,一贯作风,我丝毫没有变,但你,琉璃,你变得多心多疑了。」
她不出声。
「为什么呢?」我问:「以前你不是这样的,以前你听到不爱听的话,不过当耳边风,作风豪爽,一点不计较。」
她忽然就哭了。
「那时候我有什么力量计较?那时候我是砧板上的一块肉,为了那一点点薪水,任人宰割,当然皮要厚,心要黑。」
「琉璃,你别嫌我老太太作风,一句话重复又重复,你现在条件那么好,又何必与他们斤斤计较呢!」
「我看着小张那副表情,我心中痛快。」
「你这样的脾气不改,将来会很痛苦的。」我说。
「不必等将来,我现在就很痛苦。」琉璃说。
「我希望很快你的心情会平复下来。」我说。
「我也希望。」
我替她抹眼泪。
「你永远是我的好友。」她说。
我微笑。患难之交。
天之骄子的患难时期便是我们这种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全部。
我在琉璃面前并没有妒忌,也没有自卑,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不能提到公平与不公平。朋友比我好,我也为他们庆幸,何必不服气。
可是毫无疑问,我与琉璃的关系多多少少也疏远了。
以前我们出去吃饭,一人出一半,其乐融融,现在老是她请我,次数多了,我成了她的跟班。
她又喜欢问:「有什么新闻没有?说些好笑的来听。」
我快变成公主陛下御用的笑匠。
况且我日常生活那么枯燥,有什么好说的?有什么新闻?
她又说:「我介绍个男朋友给你。现在有钱的男孩子,要求也不那么高了……」
我听了很反感,现在她要提拔我了,真受不了。
就在这闹纷纷的时节,我因工作关系,认识了另外一个男朋友。他姓陆,家中没有什么钱,可是一家都是读书人,气质十分好。
我主动与志强疏远,志强很了解,倒也没有什么怨言。大概很久之前,他便知道他不过是一个填空档的人物,没有什么作为,他也没有太多的诚意来负起这个担子。
我并没有把「我的过去」告诉陆,我觉得男女双方根本没有必要过份坦白,过去的事已属过去,并不重要。最重要是将来,将来一切事情开心见诚,才是必要的。
女人向男人坦白过去,不外是博取对方的一句「我原谅你」,现在我又没什么要原谅的,我根本就很心安理得。
琉璃听到我有新男朋友,十分诧异,她说:「本来那个纱厂小开是不错的……」
她坚持要见一见陆,要请我们吃饭。
那日她打扮得时髦之至,自己开着发拉利跑车来赴约。
我们吃一顿饭花了三小时,听着琉璃演说。她那串闪烁的钻石耳环晃个不停,令我们眼花缭乱。
饭吃完大家在饭店门口分手。
陆一直沉默着。
他一向不大喜欢说话。
后来他说:「你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一个朋友?」
我说:「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陆后来就没提过琉璃。
琉璃却特地约我出来,说及她的观后感。
「他长得很不错,我很为你高兴。比志强胜过几倍,你这样一个好人,应该嫁个好丈夫。老实说我很羡慕。我看穿了,钱多也没用,够花便算了。」
我觉得惭愧。
琉璃还是可爱的人,我与陆在背后并没有说她什么好话,她却真心一致的颂祝我们。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她问。
「先订婚。」我说。
「打算同居吗?」她问。
「你知道的,我最反对同居。」我答。
「以后你可好了,」她拉着我的手,「我们更无见面的机会了。」
「琉璃,你知道你是永远受欢迎的。」我说。
「陆先生对我并无好感。」她苦笑,「我这个人,以前并没有必要鉴貌辨色,看别人的眼睛鼻子,故此一直糊里糊涂的活得极度开心,后来人穷志短,渐渐变得很敏感,人家一不高兴,我马上知道。」
「现在有谁敢嫌你?」我强笑地安慰她。
琉璃叹口气,「人家又不问我借,也不向我赊,为什么不能对我不满?」
「快结婚吧,」我说:「你要找对象是很容易的。」
「不容易。」她说。
我不想再谈论下去,免得剌伤她的心。
「陆先生有没有送什么礼物?」
「没有。」我说。
「你想要什么我送你。」她说。
我知道这次势不能拒绝她,况且也送得有名有目,我刚巧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串小小的钻石链子,於是说:「你送这条链子给我吧,反正这种玩意你一整个抽屉都是,而我却一件也没有。」
「这个?」琉璃失望,「我想送你一套睡房家私。」
「不用,」我说:「你别跟我客气,你别看我,我也顶会使小性子,那些重头正经东西,让他去买,我情愿要可爱的小装饰品。」
「那么我送串好点的。」她抢着说。
「不用,就这条便好,」我笑,「天天可以戴。」
「耳环与戒指都是一套的,你拿去吧。」她把手上的东西都除下来给我。
我笑说:「你看看,这跟洗劫有什么不同呢?」
她也笑了。
琉璃后来告诉我,她打算到外国去生活。
我很赞成。只有如此,她才会忘记过去不愉快的生活。
她耸耸肩,「我现在是个暴发户,在香港根本无法生存!上等人看不起我,我又看不起下等人,还是到外国去,重头开始的好,也许再读个硕士。」
我点头,「这次去什么地方?」
「纽约。」
这次与琉璃谈话,仿佛又恢复了以前的气氛。
我并没有把她送的手饰戴出来,怕惹人注目,不大方便,琉璃在我们结婚之前动身到纽约去。
我去送她飞机,她哭诉:「我就是不舍得你一个人。」
我也哭了。
她又说:「祝你们快快乐乐的白头偕老。」
我与陆看着她上飞机。
陆诧异的说:「她是个虚伪自大的人,但对你,却是真感情。」
我说:「我们是患难之交。」
我始终没有把结识琉璃过程说出来,陆也不问,因他很尊重我的私生活。
我没有说出来,那时我在报上刊登招租广告:「欢迎单人高职女士……」,她来看房间,我们一见如故,知道她经济拮据,故此减价租房间给她。
她与我调换着衣服穿,两个人一起留在公寓看电视、找男朋友、诉苦、储钱到菲律宾旅行……
……翻报纸看聘请广告,去应徵工作,受老板的气,伤心痛哭等等。
我们共渡的日子太多,一共七百多个,挤在一层六百多尺的公寓中,卿需怜我我怜卿的岁月。
我们看清了多少人情冷暖,遭过多少的白眼。我们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心苦嘴不苦。
这一切一切,我想我与她都不会忘记。
琉璃在这两年中长大、成熟。
后来她父亲又在商场上站起来,她的心理不平衡很久,现在又缓和下来。
而我,我也上了岸,陆某不是超人,可是他可以照顾我有馀。
我也舍不得她。
琉璃自纽约寄来明信片,很短,但每个月有一封,几行字内看得出她最近的生活相当愉快。
过年的时候有一张是:「我遇见了他。」
我为她雀跃。
以前我们的年过得寂寞非凡,今年两个人都热热闹闹,人的命运根本是最难预测的。
我俩的将来,远比想像中的美满,感谢上天。
没到半年,她也结婚了。
寄来一大叠婚照。
陆看了,奇怪的说:「你这个朋友怎么越看越顺眼,我第一次见她,只觉得她嚣张讨厌。」
我说:「相由心生,她现在很快乐。」
「是,她看上去既美丽又快乐,而且身上的珠宝也都除下了。」
我细细一看,照片上的琉璃果然什么也没戴,当然只除了一只婚戒。
「如果她回来,」陆说:「我们请她吃饭。」
「是,陆,我们一定要见她。」
琉璃并没有回来。
春天时她的明信片上写:「我怀孕了。」
我与陆都为她高兴。
陆说:「不如我们也搬到美国去,那里地广人稀,可以多多生养孩子。」
我白他一眼说:「你当我是只母猪。」
我想琉璃与我的故事是到此为止了。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是值得记述的,不过那些已经是我们生活的第二部分,不包括在这个故事内。
之后,我们将为人妻人母,生活健康而愉快。
我与她的少女时代都已属过去。
似水流年。
我就是我
这些日子我在预支更年期。心情陷入低潮。
我在一间酒店内任经理职,薪水约比一个女秘书高三倍,我可以戴得起金蚝劳力士——你看过他们的广告吗?时代的女性,开着保时捷,戴着金劳,手夹文件……但是我的薪水买不起保时捷,可恨的是,当我有一日买得起的时候,我又想买劳斯白色跑车。这个悲惨的物质世界。
也许因为有这些物质的推动,所以我一天一天地去上班,上午八点锺挤在渡轮里——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问过自己多次。但是其馀数百万市民都那么做:每个人都有职业,我们习惯庆幸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除非都去做嬉皮士——也好得很,人各有志,兴趣不一样。
但这是香港,领不到社会福利署的救济金,嬉皮士们大可能捱饿至死——所以我并不对这种志向表示乐观,我每天仍然把八至十小时花在工作上,月尾领薪水时,表示愉快。
然后努力把薪水花光——这并不困难。如果你出去打听一下物价高涨到什么地方。凯斯咪丝的毛衣六百元,靴子一千元,绒大衣三千元。
所以我仍然挤在公路车上。去年年底买了件银狐,但劳斯白色跑车?叹息。很——难了。
今天我打开杂志,星座预测天秤座:「本月对你很有帮助,你将会认识一名新男友,与以前那些男人完全不同。」
啊哈!希望如是。
以前我认得太多的垃圾男人。是,每周末接到五六个约会,结果情愿躲在家中独个儿看电视,出去与他们玩会累得变一滩泥浆……说着他们可以了解的话,笑着他们认为是可笑的事……结果表演的成绩太好,他们认为我与他们有太多相同之处,下星期还是来约会。
真后悔当初没去参加演员训练班。我会是个很好的演员,一流演技。
呜。真闷死人。
房东不肯替我粉刷屋子。他说:「你们这种漂亮的小姐,花一万数千黏黏墙纸,小意思。」说得挤眉弄眼的。
我当然没有伸手捏死他,不值得。他提醒我一件事,如果真的混不下去,我可以利用这间公寓公开「徵友」。
目前只好在周末自己动手一间间的漆。我做这行很拿手,以前在英国,练习过多次。
我不错是一个人住,但我是有亲戚的。姊姊在香港,同父异母,嫁个律师,光在屋契与离婚书上签字,已经发财,姊姊穿金戴银,常常来表演阔气,我不是不喜欢她——我们很谈得来,但是数月不见,也无所谓。
她有一个洋名,叫乔哀斯。星期日上午十一点,她来接铃。
我穿着睡炮去开门,打呵欠。
我说:「你这么早来干吗?」
「下午去跑马,顺便来看看你。」
我想,至少我排名在马匹前面,不坏。
「茶?」我问她。
「谢谢。」她抬抬头。
我说:「你知道吗?乔哀斯在英国是一个廉价英文名字。相反地,夏绿蒂、伊莉莎白、玛丽是高贵的……」
「去你妈的……」她骂。
啐!就是因为我们不同母亲,所以她才敢说这种话。
「这么久才来开门,我还以为有男人在你屋子里。」她说。
「我没有男人已经很久了。」我答。
「如何解决性的问题?」她看我一眼,「是不是洗个冷水浴不去想它?」
「刚相反。想想市面上那些男人,不寒而栗,啥子欲念都逃得影踪全无。」
她笑,「还是让做姊姊的介绍一个男人给你吧。」
「原应如此。做姊姊不介绍,谁做这种中人、保人、媒人?妹妹嫁不出去,你也没面子。」
「真是的——这些一桶桶的是什么?」她好奇。
「油漆、漆墙壁。」我说:「散散心。」
「别开玩笑。」她不置信。
「姊姊,你可以去看赛马了。」我赶她。
「好,我会带男人上来给你看。」她说。
「看中我分你佣金。」我说。
她鼻子里哼哼嘿嘿的,终于挽起手袋走掉了。
星座上说的与众不同之男人,大概就是应在姊姊身上。可能吗?姊夫是好男人,好在有事业有气派,私生活不敢恭维,连小舞厅的舞女也泡,他们夫妇俩大吵的时候把我拉去做和事佬,我只会笑。
他怕姊姊。乔哀斯打得他眉青鼻肿,一星期上不了律师楼,他服贴得很,结果两夫妻过得极美满,妹夫改泡电视明星、落选的香港小姐、歌女。
夫妻之道是很怪,比考文凭与打工难得多——想想看,两个人廿四小时撕缠在一起,要命,互相防贼似,支票户口都得夫妻同时签名,你说多狠。
除非很小就结了婚,来不及想那些恐怖的事,否则只好一辈子独身。独身也有好处,往乐观处想:不必多洗一个人的衣服,少受男人那腌攒气,真正的自由……当然……寂寞。
我一边调油漆一边想,寂寞。星期日早上最寂寞,一张床上只一个人。没有情人。
有情人也是好的,星期日早上眷恋一番。
把修改长裤的时间,漆壁的时间,阅杂志的时间,全部奉献出来,给一个男人。结果情人是有啦,家也变成狗窝。
下午我开始攀上梯子扫新颜色,一种极浅的紫罗兰——别笑,很美的,配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
或者我可以到那男人家去。不行。我的瓶瓶罐罐太多,临睡之前还要擦三种油膏,醒来之后又是两种面霜,穿过衣服必定要换,如果到别人家去过夜,岂不是要带一个箱子?
清晨衣冠不整地从男人的屋子走出来——咱们的社会不至于开放到这种地步。
墙壁上的灰漆剥落,掉进我眼睛。天!我的隐形眼镜,一揉就落在地下,我还听见轻微的「啪」一声。
我连忙自梯子下来,慢慢跪在地下摸索。悲剧,我与隐形眼镜可以写成一本史诗,精采处绝对不下于「哀狄悲斯皇上」,这么薄薄的硬塑胶掉在什么地方?
我呻吟,满地乱摸。
偏偏在这个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理睬,继续摸地板。
门铃又长又尖又响。
我大嚷:「F——KOFF!」拔直喉咙。大概是收报费,要不就是收垃圾费。
找到啦!我轻轻拿起那块镜片,当它是性命,今日我是交了老运了,省回一百元。
门外那个人不耐烦,大声嚷:「开门!开门!」
是姊姊的声音!
我「霍」地站起来,叫:「等一会儿!」
我奔到浴间去洗干净镜片,放回眼睛,叹口气,奔去开门,一脚踢翻油漆罐子,糊住了脚,也弄脏地下。
我诅咒:「SHIT!」拉开门。
姊姊面色铁青地,「你疯啦?你在开粗口示范班呀?」
她看到我的尊容,瞪大了眼。
我摊摊手,无可奈河。
「你的油漆!」她尖叫。
「你又来干什么?PISSOFF!」我以同样的高声回答她。
「我来给你介绍男朋友!」她说着把身子让开两步。
原来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真是好时光!哪一天我不是打扮得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上门来,今天狼狈到这种地步,白色武士他本人出现也完结了,我的亲姊姊真懂得选辰光。
我喃喃地说:「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说一句与说十句没分别。
「让我们进来呀。」姊姊瞪着眼。
「我今天不见客。」我要关门。
「你会后悔的!」姊姊威吓我。
我「碰」地关上门。
后悔个屁。
我怒气冲天地抹地板、洗脚,把油漆扫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电话与装修师傅联络好,把墙壁全部交给他们办理,然后松口气,开罐冰啤酒坐在沙发上,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然后我还真后悔了。
该死的姊姊。选这种倒霉的辰光来介绍男朋友。我又开一罐啤酒。我连那个年轻男人的面长面短也还没看清楚。又失去一个机会。
恐怕我一辈子都得独个儿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门钟忽然「叮当」一响。
我放下啤酒杯。是谁?什么人?真是收报费的?
我懒洋洋地去开门。
「谁?」我问。
「小姓宋。」那个年轻人笑得有点俏皮。
「宋什么先生?」我靠在门边。他是陌生人我也决定好好的聊一阵,以解闷气。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来的,刚才您在气头上,咱们不幸吃闭门羹,所以憩一会儿,我现在又来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岁,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厢记倒是看得很熟的,样子也开朗,耐力无懈可击。为什么不?他很不错。
「你——有兴趣进来坐吗?」我不是不带点难为情的,「欢迎。」
「我们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着你的脾气该过啦,着我上来再敲门。」他很大方的进门来。
我打量着他。他很一高,很细长,相貌端正,笑起来具童心状,而且大方。一条「加巴甸」长裤,一双极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质顶高,这种为真正的舒适而穿着名牌货色的人是「知道分别的人」。
我马上喜欢了他,给他一杯啤酒。
他说:「很多时候,我还是比较爱喝姜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说:「呜呼,现在极难买到沙士。」
「你在英国学会喝沙士?」他问。
「不,」我老实答:「我在英国学会说粗话。至于沙士,其实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画中的史诺比,他就专门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干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可喜我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时间。自从「旗袍之辱」之后,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写字间卖力。很有效,没时间来痛苦。
职业女性也有好处,一天才廿四个小时,工作去掉十个,睡眠七个,所馀无几,一天一下子就过去无综。
只除出星期日上午……蒙胧的星期日上午。最思念最脆弱的时刻……浅灰色的秋日早晨。
冰冻的牛奶在上午,冷冻的啤酒在下午,寂寞的我还是我。我欣赏的男人如果不欣赏我,于事何补呢。
挤在公路车上我静默地打量着身边的人。女孩子们手中都是冒牌货,利源东西街的假「芬蒂」,假「狄奥、假「卡甸」,连她们的脸都像假的——一个个都是粗制滥造,大量出产的面具,随意刷上去的劣质胭脂与眼影膏。真可悲。如此也是一辈子。
到家我把新制的银狐大衣穿在身上,坐在沙发中抗议。抗议受压逼的女性。下班后还要把饭菜带回家煮,疯掉了,真疯了,然后生一大堆子女,找些生命陪着一起吃苦,算是报了仇。我就是错到底,也不作类似妥协。
妹姊又来看我。门铃照理按得震天价响。
她说:「八成是疯了,独自穿件皮大衣坐在客厅里发呆!精神崩溃的前夕。」她冷笑。
「我总不能穿着它与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挤公路车吧?」我反问。
「你的毛病是自己把场面做得太大。」姊姊说。
我问:「你知道吗?外边的捞女都有她们的逻辑:先把皮裘珠宝穿在身上,那么客人的出手不好意思太低。」
「你喜欢小宋,是不是?」姊姊说:「坦白不要紧。」
我点点头。「他很豪爽,有什么说什么,我很喜欢这样的男人,又有才学又有底子。不过别想了。」
「最近闲来干吗?」姊姊问。
「观察人生——你知道,有些男女的爱情在公路车与渡海轮上也可以开花结果,还作其护花状呢——把别的女人挤开,保护他的女友,两人在臭气冲天,水泄不通的电车内默默含情地相视而笑。我长叹一声。
「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到附近的咖啡店去吗?」姊姊问。
「干吗?叫外卖?」我瞪她一眼。
「叫宋某上来坐坐,他耽在那里喝咖啡已一小时以上了。」妹姊说。
我的心跳加速。「你们又计谋好的。」我软弱地抗议。
「他想见你,你屡次给他难堪。」姊姊拨通电话,「求求你,把皮大衣脱掉好不好!」
「我就是我。」但我还是把大衣脱掉。
「我要走了。」姊姊说:「再下去我快变成潘金莲一剧中的王婆了。对不起。可是亲妹子,这次你当心点,再把事情弄糟,我不负责任。」
她前脚走,小宋后脚到。
我看着他很久,他应该感到「英雄气短」,这倒霉蛋,碰见我这样的女人。但是他居然三番的寻上门来。
「嗨!」他说:「我道歉。」
我马上溶化掉。「姜啤?」我问。
「谢谢。」
我穿着短裤,波恤,一副预备短跑的样子,他上上下下观察我一番,然后说:「我喜欢你,不管你一时像老粗,一时像苏丝黄,我还是接受你,我是个老土,我只是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有这么多变化,所以才吃惊。」
我很感动。
小宋擦擦鼻子——他惯性动作。「我们两人可以约会吗?希望可以和平共处。」
「你愿做我的男友?」我问。
「是。」他微笑。
「一言为定。」我不加思索。
女人到这种事很有第六感觉:什么男人可以效朋友。但是——
「你为什么一直肯回来找我?」我问他。
「因为你肯讲老实话。」他说:「这种女人一向不多。」
「你知道我的工作?我的能力?」我问。
「一切一切,你姊姊全部告诉过我。」他笑笑,「她早就出卖了你。」他挤挤眼。
「她还说些什么?」我紧张地。
「她说你这些老姑婆型的小毛病不算一回事,如果有个要好男友,得到精神寄托立刻会痊愈。」
我缓缓站起来,「我是老姑婆?」
小宋眼睛看着天花板,「天。我又说错话。又来了。」
我坐下来,鼓着气。是的,我「又来」了。
「放松一点,放松一点,」他说:「我没见过脾气这座急躁的女孩子,我的天。」
我尽量放松自己。这个男人专门逗我生气。
小宋问:「我们打算整夜都坐在这里呀?」
「去哪里?」我摊摊手,「香港能去哪里?」
「笑一笑。」他轻说,「笑一下。」
我笑一笑。不忍心拒绝这么小的要求。
「你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你自己可知道?你只是令男人产生自卑感,幸亏我生下来皮够厚,我不怕。」
我微笑。这次是从心内发出来的笑,与上次的不同。
「我母亲交给我一粒六卡拉的方钻,」他笑,「即使订婚,你也难不倒我,我很够体面。」
他提到将来。无论将来如何,他现在能够提到将来,那就表示够诚意。我喜欢有诚意的男人。
我怎么还能够与他吵架呢?我并不打算一直渡寂寞的星期日直到五十岁。
「听我的计划:」他颇具武士作风,「从明天开始,我负责接送你上班下班,你还是得上班,有职业的人才知道外界在发生些什么事,我不要一个盲塞无知的女友。晚上我们喝冰啤酒,我在七点前一定告辞,让你有自己的时间轻松一下。然后是周末……好日子!周末我们出去吃烛光晚餐,跳舞至深夜。星期日我们在公寓里聊天。」他握住我的手。「我不再会寂寞,多年来,我在等到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子,有勇气说:「我就是我!」我不介意女权高升,真的。」
「谢谢你。」我缩回手。「我必须要说,我也一直在找位懂得尊重女性的男士。」我拍拍他肩膀。我们会成为老友。
「看,你姊姊一点都没错,如果事情顺利,我们会在报上刊出‘我俩情投意合……’」他忽然看我一眼,「我不是开玩笑——希望不是一相情愿。」
「先生,」我说,「你是个乐观者。」
「将来永远是未知及美好的。」他说,「呵,对,我要让你有个心理准备,我并没有劳斯莱斯,我只开一部六三年的旧福士,老得快要散开来,一点不配你的银狐。」
我笑,捧着头,忽然快乐得不可抑止,眼泪缓缓淌下,忍都忍不住。我哭了。
「现在又怎么?」小宋轻声问:「又哭又笑?我还没见过这两种表情同时运用的人。」
「我就是我。」我说:「看不惯不要看。」
「看,看。」我说:「迟早会习惯的。」他笑。
你瞧,一个人要交起运来,推都推不掉。
小宋很早便告辞,因为「女人如果获不得适当的休息,老得快。」这点我完全同意。
我上床。痛痛快快的哭一场。明天上班,女秘书们会诧异我的眼睛如此肿,但它们是快乐的眼睛,相信我。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
我没有白白寂寞,我没有白白等待,那个适当的人终于出现。我属于他,他也属于我。我会享用到某些利益,但也得牺牲很多自由。天下没有乌托邦。得到一些,必然也失去一些。
多年来我说:「爱我并不够,要先了解,再欣赏我。」
姊姊一直怪这要求太苛,而我一直坚持着这样的要求,在这方面我是乐观的——要不他出现,要不就算数,我的星座说得很对:我真的在本月遇见一个与众不同的男朋友,并且将会有极美好的发展。
千金小姐
我认识黛茜很久了。
因为她家里有钱,我家里穷,因此我们只维持朋友关系而不是其他。
我陪她去看「大亨小传」。
看到戏中的黛茜对盖士比说:「……因为,因为富家千金是不嫁穷小子的!」
我顿时悲从中来,转头跟她说:「你们有钱人都是没心肝的!」
她被我骂得莫名其妙,因此非常生气。
实际上黛茜很有情感,她父母为人也好,他们有钱,不是他们的错,我家中清贫,可是从来没愁过衣食,我与黛茜同是大学同学。
所不同的是她念英国文学,我念理科。
我常常到她家去,她也常到我家来。我的家很幸福,她的家也幸福。
只是朋友管朋友,适可而止,我心中很明白,要进一步的话,是绝不可能的。中国人有句四字真言,叫做“齐大非偶”,就因为我数年来未越雷池半步,所以黛茜家人很喜欢我。
他们心中一定想:「这小子虽然穷一点,人格倒是不坏的。」
很可能他们不会这么想,也许只是我心中自卑的缘故。
我也想过要与黛茜疏远,但是她这个人明媚可爱,爽朗活泼,同学之中没有一个不喜爱她的,要跟她疏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她没有架子,诚恳、勤奋、乐于助人,为了帮忙同学的功课,时常下了课还留在校园中。黛茜有种高贵的气质,最难得的不是她长得好,而是真正的谦和,归功于她的家教。
第一年我根本不知道她富有得可耻,我把她请到家中来坐。
父亲是穷儒,以穷为荣,因为文必穷然后工,当宜兴旧茶壶,图章印石大拍卖的时候,他也很埋怨,穷,可是一刹那就忘了。
黛茜在我们家吃完饭,仰头看到墙壁上一张石涛的山水复制品,她「咦」地一声。我问:「怎么?!」
她不好意思的说:「真巧,我家也有一张这样的画,不过大好多。」
我们面面相觑。
随后我就在她家看到那幅真迹了,很随和的挂在墙上。他们家住在石澳,非常大的花园洋房,那种尺寸很小的公众花园还不如他们家的。
黛茜的父亲开造船厂。
不过她并没有被宠坏。
那日以后我心中就警惕起来,牢记着人家的家势非同小可,虽然我不是那种斤斤计较别人说些什么的人,可是必要的嫌疑是要避的。
我们这一群人对黛茜的环境是很羡慕的,但却有意无意间对她歧视起来。
常常说:「你懂得什么,你知道什么叫苦处?」
黛茜反驳:「我是不懂,可是你们呢?你们又懂得多少?你们又经过什么苦难?真是鸡蛋里挑骨头!」
我们被她说得笑起来,自觉对她真是有欠公允。
是呀,我们也没逃过难,凭什么说她呢?黛茜家中有钱,根本不是她的错,与他人无尤。
我有时邀她跳舞,说道:「黛茜,如果你只是小家碧玉的话,我们之间就不只这样,我会疯狂追求你。」
「胡说!」她说:「你根本不想追求我,那不过是你的籍口。」
「嘿!我的籍口!」我讪讪的说。
黛茜取笑我:「你跟那些有苦衷的女孩子一样,籍口多,其实是太过自爱,你不肯牺牲自尊心。」
我说:「金钱是太重要因素。」
「那自然是要紧的,」黛茜白我一眼,「我们总得吃饭,吃用之后有馀,便不应多计较,我承认我家比你家富有,但是你家也不赖,并不是一家八口一张床,家中全是大学生,令尊对赚钱不感兴趣,他清高飘逸。」黛茜如是说。
母亲说:「你跟犀家那位小姐来往得很密?」
「不是,」我否认,「同学而已。」
「犀家是香港望族,家中发财有好几代了。」母亲说。
「是呀,因此黛茜没有暴发户味道。」我说.
母亲用手撑着下巴:「我很喜欢黛茜,可惜她家中太有钱。」
「可不是!」说到我心坎里去。
真没想到有钱反而成了障碍。
「谁在乎他们的钱呢?」我说:「我们也有饭吃,可是将来人家悠悠的嘴巴,很难堵得住,会替我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快,我这个人顶自私,顶会为自己设想,所以不想追求她。」
「可是犀家可以帮你做事业。」妈妈说。
「妈妈,创业发财完全靠一个人的性格与毅力,老子有钱都未必有用,别说是岳父。我要是有那个兴趣,自然可以白手兴家,否则我乐得自由自在做小职员。一个人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每样事都要付出代价,各人的志向是不一样的,妈妈,我一辈子也发不了财。」
「既然发不了财,就不必与犀家发生关系。」妈妈说。
我笑,「妈妈真势利,如果我爱上了黛茜,又怎么说法?」
「你爱上她没有?」
「很难说,现代青年的感情是可以控制的,」我笑,「一切符合科学。」
「你当心日久生情,失去控制。」母亲作结论。
我哈哈的笑,心中有点苦涩。
这样的感情,一直继续到第三年级,才有一个很大的转变。
黛茜的表哥从苏黎世回来了。
他是脑科医生,长得像电影明星,脸上带一种贵族的、冷峻的、书卷气的味道,他整个人无瑕可击。
黛茜对我说:「他们都说我与表哥是一对。」太坦白了。
我反对,「才不是!」
「为什么不是?」黛茜诧异问。
「他是冷型的,你是暖性的。」我分辩。
「是吗?」黛茜像是存心跟我斗嘴,「难道他到冬季要多穿几件衣服不成?」
「别叉开去,」我说:「你明明知道我指什么?」
「你不赞成我们在一起?」她傻呼呼的问。
「他那么精明能干,你怎么是他对手,」我很焦急,「你看你,什么事都不懂!」
「他不会欺侮我。」黛茜很有信心。
我像是被人从喉咙里硬塞了一块铅下肚子似的,说不出地难过,唇焦舌烂的感觉。
心中又气苦,我站起来,「我走了!」
「我们在上课,你走到哪里去?」她问。
「走到前一排去坐。」我气愤的说。
她笑。
女孩子永远是残酷的。
我一辈子不要跟她们恋爱。
我已经决定了。
我足足一个星期没有睬黛茜。
可是我老着见她,她表哥天天来接她放学,她殷殷的拉着我介绍,我又不好不理他们。
只得勉强的打招呼,说「你好吗?」握手。
心中气得要死。
她那表哥又挑不出有半点错,我回了家没处泄愤,便对着母亲嚷:「万恶的金钱!万恶的金钱!」
「疯子!」母亲笑骂。
「你如果真爱她,便去追求她。」老嫣子说:「在家跳踏,算是哪一门子的好汉。」
「我不追千金小姐。」我说:「我不是趋炎附势的人。」
「你这个人倒是怪怪的,一点不肯吃亏。」妈妈说。
「她肯住我们这里吗?她肯穿我们穿的衣服吗?她肯吗?她老子有的是钱,可以供应她舒适的生活,我岂不是变成招郎入舍?」
母亲冷笑,「听你的话,你肯入舍,人家未必招你,你这么快就害怕干什么?臭美。」
我狂叫一声,「我不要听,我不要听!」
我失眠了。
但是我仍然不肯向权势低头。
结果,黛茜表哥回苏黎世去了。
过了三天,我忍不住问黛茜——「就那样?」
黛茜说:「我都不知道这几天发生了什么事!你那青春期呢,已经过了,更年期呢,又没到,行动为什么这么古怪?」
「就那样?」我问:「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寻遍了报纸,都不见你们订婚的消息。」
「谁说要订婚?!」黛茜愕然。
「他们不是说你们看上去正是一对吗?」我怪声怪气的说。
黛茜把书重重的在我桌上一摔,「我那么多同学,如果人人像你这么滑稽,我可受不了。」她捧起书转头就走。
之后她看见我实行冷淡起来。
甚至有一次,她听见远足队中有我,马上拒绝参加,因为「那个人阴阳怪气的」。那个人自然指我。
我几乎被气得昏过去。
我仿佛与她疏远了,事实上也没有怎么与她接近过。
学校里的规矩是分系不分派,我与黛茜如此「势不两立」,引起很大的话柄。
这些日子以来,我生活一直不愉快,脑子里似少了一根筋似的。
妈妈说:「你何苦跟自己作对,你明明是喜欢她的。」
跟自己作对。
我问我心:到底怎么想法?
我承认我喜欢她,可是我不敢追求她,怕碰钉子,为了怕受伤害,我彻底地保护自己。
我不愿把她的影子种入心房。爱人是很痛苦的,万一她不爱我,我就惨遇落十八层地狱。我们相爱的机会甚微,她是千金小姐,我是穷小子。
我希望我从来未曾认识过她。
两个不相配的人在一起,能够有什么好结局?
只是为了她有钱。
同学有为我们讲和的,我嘴强,「我无所谓。」我说。
她说:「我也无所谓,男人那么小器,真是奇怪。」她又加了几句,「人家说学生时期应最愉快,可是学校里也有黑羊,我为什么要跟这种人生气别瞄头?我根本就不稀罕,我才不跟这个圈子的人争!」
我觉得她这几句话说得太势利。
黛茜明显的指出,她读书是为读书,不如我们,是为了得到一张文凭以及将来更好的工作。
我们之间的隙痕更深。无从解释,黛茜若是一贯刻薄成性的人,我反而不生气,但是她一直客客气气,和蔼可亲,忽然对我这样,更觉得她对我有成见。
这种种不和并没有影响我的功课,只不过比从前沉默得多,先一阵子说得太多,现在凡事看淡了,只管努力做份内的事,像机械人一般,喜怒不形于色,小心翼翼。
圣诞节的时候开舞会,我并没有报名,也不知道该带谁出席。
如果黛茜可以,我愿意邀请黛茜。她是我唯一想邀请的女伴。
不过廿四号一大群同学把我拉到舞会之中,人们是善忘的,他们已忘了我与黛茜不和的事。除了当事人之外,谁也不记得。
黛茜穿了一件黑丝绒的露胸晚服,她的男伴并不是学校里的人,我们都不认得,想必又是什么地方的鬼博士,律师,医生之类。
黛茜仍然那么美貌可亲。
我忽然开始喝毡汤力,喝了很多,因为是空肚子,是以很快头晕晕的,浑身脱力。
难怪人家要喝酒,的确有一定的效果,我心中的不快顿时减了一半。
但见舞池中人影婆娑,衣香鬓影,我深深叹口气。
同学上前来与我攀谈。
我们谈到前途问题。
「眼看就毕业了,」一个说:「其实,我们的前途不一定乐观,目前人浮于事,多少美国回来的学士硕士都只拿三千元一个月。」
另一个说:「大不了去教书。」
「教书才二千多,还是私校,官立学校没位子。」
「做一辈子也不出头。」
「去考政府工作吧。」
「即使愿意做,政府机构中的人没有气质,还不是你争我夺的,而且缺乏上进,组织毫无条理,进了那个彀,出来就迟了。」
「全社会的机构都是这个模子,除非你一辈子不踏进社会,除非个个是犀黛茜,否则失望是迟早的事。」
「情况真如此坏吗?」我问:「可是我有工作能力呢。」
「可是人家懂得拍马屁,你懂不懂?你肯不肯降格?」同学笑,「你睇你这种脾气,口直心快,藏不住半点心事,什么事都火爆火爆,将来做死了也不过是底层的一条牛。」
我不服:「我不信邪!」
同学又笑,「当然,光拍马不做事,也行不通的,这种人多数与你同一阶层,升不了级,那些既能拍又要能做的人,才步步高升——他们都如此说。」
我又喝一杯酒——「我为什么要与这种人共处一室?」
「为生活!」他们都笑。
「亏你们笑得出。」我骂。
「人长大了要是还能哭,我马上就大哭。」一个同学说。
我摇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原来如此。」
「这小子喝醉了!」有人笑。
我说:「我不想做事,我不想搞人事关系。」
黛茜走过来说:「你们说些什么?好热闹。」
「黛茜,你最好了,」马上有人七嘴八舌,「不明担心出路问题,你毕业后打算做什么?」
「我想自己独立过活。」她说:「免得人家因我的家庭而看我不起,疏远我。」
我有点难堪,这明明是说我嘛。
「这种人你理他做什么呢?」有人说:「黛茜,你帮帮同学的忙才是正经事。」
黛茜刚想说什座,大家起哄说:既舞吧,船到桥头自然直,别说这种心烦的事儿。
我被挤到黛茜身边,乘着酒意问:「跳舞?」
她没有拒绝。我与她舞起来。
「今天你很漂亮。」我由衷说。
「谢谢。」她说。
「还有短短几个月,一班同窗便要各散东西。」我说。
她说:「我们有同学会,别怕。」
「将来出去勾心斗角的,连恨一个人都不能彻底的恨。」
她笑起来,「哪儿有如此严重呢,人与人之间,偶而相逢,一刹间分手,何必恨他们?」
「你是恨我的!」我有点醉。
「我当然恨你,我们是同学,交情不一样。」
我傻气的笑。
「你不如回家吧,看样子你身子不大舒服。」她劝我。
「我先送你回家。」我说。
「我有朋友送我,你自己回去吧。」她说。
「不,我今天一定要送你。」我坚持着。
「你别这样好不好?」她笑,「听话自己回家。」
我很生气,我说:「你从来不曾喜欢过我。」
我掉头走出去,黛茜跟在我后面,「风很大,你回去吧。」
我挥着手,「你一直对我有偏见,不肯给我一点机会。」
「别在泳池边晃,喂,当心——你——」
我在泳池一侧身,脚底一滑,马上摔进水中。
他们七手八脚的把我打捞起来。
「冻死他!」
「幸亏明天冬泳比赛,池中有水,否则摔死多过冻死。」
我牙关打战,裹着急救室的毛毡回家,当夜便发烧。
家里怕我有什么不测,为安全计,把我送进医院。
我的酒醒了,心中十分懊悔,圣诞节在医院中渡过,非始料所及。
黛茜来探我,言语中很多埋怨。
我很沉默,早知我们之间可以籍这次意外而和好如初,早该摔进池子里浸它一浸。
我发觉我深爱黛茜,一旦停止与自己的意志力打仗,整个人崩溃下来,握着黛茜的手不放。
病愈后我与黛茜恢复邦交。我时常到她家去打网球。
过去的不快,我们两个人都下定决心忘得一乾二净。
我胸中充满希望,如果可以从头开始,我愿意跟黛茜过「新生活」。
母亲很讽刺的问:「怎么?你现在对于金钱改观了?」
「是。」我简单的答。
一句话堵住了她的嘴,我很痛快。
我请黛茜到家来教她功课,父亲说:「啊,那位漂亮的小姐又出现了。」
黛茜的拉丁文很差劲,有一两首诗硬是不明白,父亲缓缓的解释给她听。
母亲在厨房中问我:「你们进行得怎么样?」
「现在不流行早婚,」我说:「我还没有能力组织小家庭,物价飞涨,新水不涨。房租运杂费去掉三千,除出其他的食物开支、零用、买一辆小车子,请一个锺点女工,没有一万元是不行的,我毕了业,起薪点不过是三千大元,想想令人灰心。」
「依你说,只有月入过万的人才可以结婚生子?」母亲说:「天下的人都要绝种了。」
「不会的,」我说:「有些人娶的不是犀家千金。」
「她肯等你十年八年的?」
「也许三五年后,我际遇好的话,她又肯打个七折,那还差不多。」
「这不大乐观。」妈妈说。
「别泼冷水。」
「除非她父亲肯提拔你,那么一切好办。」妈妈说。
「我能做什么?」我问:「他们家开船厂。」
「你有大学文凭,真才实学,他为什么不能提拔你?」
「太没志气。」我搔头皮。
「那么拖到四十岁才结婚好了。」妈妈诅咒我。
我但笑不语。
临大考那几天自然是疲倦的,说来说去,读书还不是为了应付考试。
黛茜并不见得是很用功的学生,开夜车开得脸上瘦下一圈来。
我对她说:「考完后我们要好好的玩一场,我们到麦理浩径远足。」
黛茜说:「父亲要我陪他到巴哈马群岛去逛一逛。」
我默然无语,我的「玩」是到新界走一圈,晚上吃顿饭,回家睡觉,人家的玩是上飞机去到没有人迹的地方。要追上犀家的生活程度,人家拔根汗毛就吓煞我。
我硬着头皮说:「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到什么地方去都好玩。」
「那自然。」黛茜赞成,「可是爱情是很深奥的一件事。」
「为什么?」我问:「我不明白。」
「爱情不是结婚生子。很多子孙满堂的两夫妻不过互相需要了若干年而已。爱情是另外一件事,爱情是奢侈品,并不是每个人一生之中可以获得一次的。」
我瞠目问:「那么我的父母呢?难道他们不是相爱的?」
「他们有深厚的感情,因为他们数十年来共处一室,他们对伴侣有一定的了解……但爱情是不同的。」
「你真幼稚;你以为爱情是雅黛儿H的故事与大盖士比?不是有人发了痴或是心碎而死,就不是爱情!多么可笑。」
黛茜说:「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笑,有些人追求理想,有些人安于现实,各适其适,我们只能活一次,有权选择我们认为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r你不觉得这种人很傻气很痛苦。」我泄气。
「我一点也不觉得。」黛茜说:「他们至少有一种痛苦的快感,不是你们可以想像的。」
我怪叫起来「我们?我们是什么?凡夫俗子?
黛茜笑,「别再追究下去了。」
我觉得我与黛茜有了新的距离,我与她的理想完全不一样。我只想赚够了钱,组织一个小家庭,一家人过得丰衣足食,于愿已足,但是黛茜已经有很多的钱,她进一步地要求境界上的突出。
我足足比她落后一个世纪。
这时候我退缩已经太迟,我痛苦绝望地趴在她的身边,知道日子不会太长。
可是人们的通病是死心不息,只要黛茜身边一日没有固定的男朋友,我一日就可以追求她。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考到第一级荣誉。
黛茜马上申请到瑞士去居住,一边也学点外文什么的。
我们分手在即。
见面时难免有点黯然。
我说:「黛茜,千金小姐是不会嫁穷小子的。」
黛茜默然。
过了一阵子她说:「我知道你喜欢我。」
「你不喜欢我吗?」我问。
「喜欢当然喜欢,可是我们不能因为喜欢一个人就跟他结婚。」
「你在寻找轰轰烈烈的爱情。」
「是的。」她说:「真正的爱情。」
我默然。
「或许我会花三年四年,甚至十年八年去寻找,找不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但我不会放弃。」
我苦笑:「我不会是那人吧?」
「不,你不是。」她温和地说:「我一早就知道你不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无话不说。」
即使这话伤透了我的自尊,她还是要说的。
我深深叹息。
「你并不会为我疯狂。」黛茜说:「过不久你会忘记我,你会找到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共同组织一个家庭……」
我不悦:「你也太看小我了。」我说。
「这怎么算是看小你?我就没有勇气组织一个家庭——多大责任。」
「你事事讲究完美,」我说:「你太骄傲。」
她笑。
她去日内瓦那日,我也有送飞机,原本不想做这样的俗事,但不舍得不见她最后一面。
她跑过来跟我握手,想说什么,又没说下去,终于走了。
那夜回家,我躺在床哭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眼睛有点肿,没精打采地吃早餐。母亲跟我说:「儿子,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握着母亲的手,又忍不住伤心起来。
我是深爱黛茜的,天时地利都有,欠缺人和。
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娶个什么样的女孩子,人家说那是缘份,我也希望那是个相配的人。
千万不要是陌路人,只不过因为意外,我的脚偶而叉到她的路上去,相遇一阵子又分开。
男人也很需要安全感,以后我决定远离千金小姐。
两个男人
我认识世杰,是在一条游艇上,当时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骄傲,很富有。
我记得我由世杰的朋友带上船,因为不见熟人,所以独自坐在一角发呆,看他们游泳滑水。
世杰的女友皮肤深棕色,身裁无懈可击,穿狄奥一件头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劳力士女装表。这个女孩子就是所谓「金色女郎」。
我很羡慕他们这班年轻人,无忧无虑。你知道,含着银匙出世的人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过日子。
那日阳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训一顿,她冷笑说:「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懒,不肯出来交际,心头又高,告诉你,出来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许什么人对你有眼缘,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说得很有理。
换上泳衣,自问身裁是不错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个医生男朋友,或是律师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献殷惩,我的身份自然顿时升高。
女人没有男人陪衬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强,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气,不肯努力钓金龟,我觉得婚姻是缘份。你知道,命中有时终须有。
所以世杰说:「我觉得你连坐在那里,都处处透着一份心高气傲。」
他就是喜欢我这一点?
世杰是个年轻的建筑师,长袖善舞,出身不错,但他自己善于经营,所以不必靠家中馀荫,比起其他那种第二代,的确争气很多,并且也能了解我的环境。
世杰没多久就打电话约我出去。我自然很乐意赴约——当我有空的时候。我不习惯迁就别人,即使他是未来的饭票,他还得迁就我。
当时我想:像世杰这种高级王老五,平常约会的女孩子不知凡几,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何必巴结他把热面孔去贴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来得自然,谁会把白色武士往门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还是自己捱完算数。
所以我有空便说有空,没空便说没空。与世杰出去不过是与一大班人吃饭喝茶,也没怎么说话。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诉朋友,「这妞的脾气不好,倔强,但是她很可爱,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难侍候,小家碧玉又带不出来,她刚刚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渐渐失去很多平时的朋友,单独与他来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挣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风大浪,他担当得起。
世杰带着我到处走,没多久我便成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这样想,我也很满足。
我们并没有计划结婚。结婚是很遥远的事,在今日,廿五岁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岁了,家人常想他结婚。
他家里人对我相当满意,因为我念过大学,有正当职业,而且真的很不计较,也没有不清不白的「历史」。
我也取笑过世杰,「你不是很喜欢与一些女明星来住吗?想做「公子」?」
世杰真的约过她们上街。
我们来往约半年,除办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动都放弃来迁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总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较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终没有爱上世杰。
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婿,但绝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艺术,衣着品味认真普通,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对面马路与一个女孩子同行。那个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见世杰,在游艇中见过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头戴白色小帽,浅紫色凉鞋。她是那么美丽,令人瞠目结舌,我忽然心酸起来,我怎么与世杰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们相处半年,始终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这种感情进化下去,谁也不知道会到达什么地步,现在才有一点点影子,就被人破坏了,心中甚是愤愤不安。
我一声不响的照常上班,但是世杰不打电话来约会,我便没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数,表面上依然装得闲闲的,并不在乎,但是下班没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对面是一个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张,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个月赚三千多元,还得养家,母亲严得不得了,非处女不能进他家门的那种老太太,难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边坐的女秘书他又从来不惹的,倒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也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
我对他没有恶感,他个性诚恳,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难看,另有一股憨态,老像个赌气的孩子,笑起来很开朗,并且言语风趣。
是星期六,他问我:「怎么?没有节目?」
我耸耸肩,伸个懒腰,「打算回家睡懒觉。」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问。
他笑笑,「我见过,是个建筑师,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设计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齿。
「很普通的朋友。」我说。
「很年轻有为,」阿良说:「常常来接你的。」
「来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见我五次,还有两天可以见其他的女人。」我微笑,「这年头又不比从前,约会女孩子还得负责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总觉得对人家没诚意,不可乱约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东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请你去喝杯啤酒吗?」他问。
「阿良,」我笑,「你才说,没有诚意,不要约人。」
「我有诚意,绝对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吗?」
星期六,无聊。
「OK。」我说。
奇怪,阿良给我一种舒适感,说话可以无边无涯,爱讲什么便讲什么,我的态度也轻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边里塞进去,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我发觉与世杰相处非常不快,简直「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走错一步路」。
我挽着啤酒杯问自己:你真想嫁世杰这种人?只为了生活安定?真为结婚而结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当个人主义,我可不可以一辈子迁就世杰?况且他也不见得立刻要娶我,放弃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问:「在想谁?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认识我也有一两年,我是不是那种人?我是个心肠如铁的职业妇女。」
阿良凝视我,「是吗?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惊,「你走到哪里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说个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个诚恳的笑容,「我一家不过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为什么?」我问:「有什么好处?」
「也不是说好处不好处,香港太挤逼,太紧张,不要想像十年后如何,目前已经吃不消。」
我不以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这么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愿寄人篱下,华侨是最最可怜的。」
「可是香港也不过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国人的土地。」我辩说。
他摇摇头。「不,华侨并不可怜,事在人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着他,含笑说:「年纪轻轻,充满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对现实,好好竞争,到那种北大荒去一日谋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认,「香港充满机会,但我个性不喜竞争,我喜欢隐逸安乐的生活,闲时公园散散步,看看电视,抹抹车子,做一份收入够用,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杰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诉我就好了。认识世杰半年,我没有收过他半件礼物,也没有得到过任何应允,我其实连做他朋友的资格也没有,我不过是一个永远等他电话的女伴。
我很为自己不值。但是谁叫我有弱点叫:虚荣。
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对吧?」阿良问:「我知道你会觉得我没出息。」
我摇摇头,「阿良,各人的兴趣不一样,我有什么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轻有为,在社会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么如此说?阿良,况且世杰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无限诧异,「有你还不够?我觉得你是最最好的。」他冲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涨红了脸。
世杰永远不会对我说这种话,他的精打细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对他无益的事,世杰太生意眼,太清醒,当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过日子,同样地牺牲,就不值得了。
我决定与世杰停止来往。因循对他不好,对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现,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罢罢罢,我把自己的虚荣估计太高,我情愿做个穷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欢穿平底靴子,牛仔裤,坐在公园当中吸烟,看天上白云飘过,看秋叶落下。我真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根本没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阔家少奶奶。
阿良说:「你倦了,有点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么时候离开?」我看着他。
「我会想念你的。」他说:「我们同事好多年了。」
「谢谢,能够被想念总是好的。」我说着也不禁有点茫然。
「如果你路经加拿大,会不会来探访我?」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很难会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欢欧洲。」
「如果我寄飞机票给你呢?」他问。
我吓一跳,「我们不会有这种交情,机票说贵不贵,也是一笔钱,心领了。」
阿良又说:「我会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头,「我们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觉极佳,随即有点担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对面的阿良心中会有这么复杂的念头,很明显地他对我有意思。
他是一个好人。
一个好听众。
很迁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点菜、喝咖啡、买东西。阿良对我实在很好,甚至买一个饭盒,也照顾到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同事,现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说明白,选择在我。
我把选择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基于两个人的现实需要,结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获得做建筑师太太的荣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镇去过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来不可卜,他不会令我饿肚子。
我叹口气,两个选择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办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没音讯。世杰大概与黄金女郎重修旧好。我不觉得奇怪。她比较配他。」
我独自在房中练习。一个星期没见世杰,他并无交待一句。由此可见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电话来找我。
「问候你,」他说:「没出去?」
「呵,没有。」我说:「你好吗?」
「能来看你吗?可以到你香闺来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还在笑,「星期一见。」
「星期一是公众假期,我们不能在写字楼见,你会出来见我?」
我实在有点感动,我必需要报他「知遇之恩」,现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对一个普通的女子如此恳切?
我说:「星期一,请早上十时到我家来。」
「好,我星期一来接你。」他愉快地挂上电话。
电话随即又响起来,我想,这小子忘了问我的地址。
打来的却是世杰。
「呵,世杰,好吗?」我很冷淡,他不见我,我一样好好活了一整个星期,连眼睛也没红过。
「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强。」
他强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听说过。」我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得陪她,对不起。好久没找你。」
「呵,没关系,谁比谁重要,你最清楚。」从前我并不敢顶撞他,但现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来好吗?」
「明天,约了人。」我说:「世杰,我们改天再约吧,再会。」我不耐烦地挂上电话。
他是亿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爱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乐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饭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世杰喜欢我穿旗袍着高跟鞋,喜欢我熨头发,喜欢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状,我觉得很累,这不是我本来面目。男人都喜欢女人为他们改变作风,显得他们有影响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个好人,懂得尊敬别人。
我们并没有杨帆出海,到鹰巢夜总会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国某,我们——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园里谈话,一说好几个钟头。
小公园内一点风也没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东南西北无所不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往往变得很动人,很值得留恋。
我说:「印度女人与印度小孩最美,看他们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细没有?」
他点点头,「女人与孩子永远是美的。」
我说:「阿良,你会做一个好丈夫,你知道吗?爱孩子与爱女人……太重要了,将来谁嫁你是有福气的,这些年来,你在香港竟没有一个女朋友?」
他摇摇头。
我叹口气,「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点。」
他问我,「要吃冰棒吗?」
「要!那种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过去买两条,递一条给我。
阿良不住的注视我,我的眼睛与他接触,他又转过头去,我忍不住笑问:「看什么?研究我脸上哪一部份整过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他说:「你到加拿大来,好吗?那里有很大的公园,我们可以坐着一边聊天一边吃三文治,你愿意来吗?」
我马上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很逼切,决不是普通的邀请。我没有回答。事情来得太快,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对我有意思,我沉吟着。
他又说,「我总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说不出话来,太阳终于在城市的西边落下,在这个人口稠密,沙尘滚滚的大都会里,一个男人爱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谈恋爱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这环境默默地眷恋一个人而不让她知道,迹近高贵,这到底是一个什么都讲速度的商业社会。
我握紧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杰在中午约我吃饭。我去了?
一坐下来他便说:「那个人不过是坐你对面的小职员,你用他来气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将法的。」
我看世杰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说。
「还有什么话吗?」我问:「我可以点菜吗?」
「点吧。」
「我要鹅肝酱,烧牛肉,糖酱布甸,加许多鸡蛋露。」
「你会发胖的。」世杰警告说:「穿不下衣服。」
我说:「那是我的选择,过去半年内,次次吃饭陪你吃净杂菜沙律,连芝士酱都只准放两匙,嘴巴淡出鸟来!」
「你说什么?」世杰惊问。
「淡出鸟来!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啧啧啧,世杰,你以后都不会把这种女伴带去大场面,真可惜。」
世杰凝视我,「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摇摇头,「这是我本来面目。」
「我相当不喜欢你本来面目。」
「你没有必要喜欢,世杰。」我举菜大嚼,「我们的「黄金女郎」好吗?」
「好。她自纽约回来了。」
「恭喜你。」
「她离了婚。」世杰说。
「喜讯,或者你们可以再重头开始,」我说:「她适合你。富有、美丽、聪明——同样羽毛的鸟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别再骚扰你?」世杰问。
我问:「你不会忽然转变主意爱上我吧?」世杰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欢问这个问题,」我耸耸肩,「其实世杰,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计划妥当了,我并没有占什么重要的地位。」他凝视我。
「我本身是个小职员,」我说:「我只好安份守己,跟小职员来往。你别说,有时候小两口子过平凡的日子,看电视吃三文治,也很快乐的。世杰,你或者已经拥有一切,但是你快乐吗?你不属于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是属于你的,你不觉得寂寞?」
我说得很诚恳。世杰没有反感,他只是沉下了脸。
「世杰,别算得太绝,别老只顾往上爬,你已失去了气质,你很俗。」
他变色。
我叹口气,叫杯奶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来。
「谢谢你,世杰,谢谢你。」
「我送你回去。」世杰说。
司机在门口等他,开着平治六OO。
才三条街,走路比车子兜驶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车子,我觉得如坐针毡。
我转去跟世杰说:「我对于年轻富翁一点反感也没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周日女郎——每到周末,你约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当你忙的时候,优先的又是别的人,因为我永远是搁在那里的,是不是?」
他没有说什么?司机把车子停下来,我落车。
我急于想知道阿良吃什么饭盒。
「叉烧饭。」阿良说。
「很好吃吧?」
「味道还不错。」他说。
「吃多点,加拿大肯定难吃得到。」我笑。
「你与男朋友重修旧好了吗?」阿良问:「他们说他开平治六0O来接你出去。」
「他从来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说:「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义是什么?」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说话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诉说。共同计划将来、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了解,他一点都不合条件。」我耸耸肩。
阿良抬起一条眉毛,「你才发觉?」
「是呀。」我说:「我才发觉,还不太迟。」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恋。」他说。
「从来没有过的东西如何失去呢?」我反问。
「你否认跟他恋爱过?」
「从没有。」我说。
「你为何跟他约会?」阿良很诧异。
我迟疑地说:「因为我虚荣,贪图他是个建筑师,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会取笑我。
「很坏是不是?我一定是疯了。」我也笑。
「我们下个月就走了。」他宣布。
「乘船?」我问。
「是。我通知公司,我将做到离开前一日。」阿良说。
「我们都会想念你,真的。」我说:「准我来送行?」
「我可以写信给你吗?」他问。
「当然!阿良,我会先写给你。」我说。
他连忙把地址交给我,我看一看,小心纳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点红。
我把下巴搁在写字台上,台面的玻璃是凉凉的。我小心翼翼地说:「阿良,年底我会有两个星期的假,我很喜欢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会很动人?」
阿良马上抬起闪光眼睛,他很激动,但压抑地说:「我想雪起码会有六寸厚,」他的语气同样不必要地谨慎,「我们早已买好房子,有四间房间,如果你来,千万住在我们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愿意。」我们又握紧手。
星期六。
世杰来电话。「英美同学会在希尔顿有舞会。」
「哦。」我说。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请你。」
「证明我也有机会做周末女郎?」我讽刺的问。
「去吗?我来接你。」
「好。」我说。
世杰开车来接我,我很恍惚。
也许阿良有事会找我。电话响了又响,没人接听,他会失望。我对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对约会的态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对我实在太好,他的时间表完全为了迁就我而设……
世杰说:「你这件旗袍很好看。」
「谢谢。」我说。
阿良还没见过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给他看看。
到了「鹰巢」,所有留学生与非留学生都到齐了,满堂红,争着把舞伴拿出来献宝,也有单身来的男孩子,眼光四处溜,挑拣他们喜欢的女郎。场面繁华热闹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构思一幅图画:异乡的小镇。爱我的人。诚恳踏实的生活。
我转头向世杰说:「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杰脸上变得煞白。
「真抱歉,世杰,」我真的内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会得叫车走,世杰,你留在这里。谢谢你。」
世杰苦笑,「谢什么?」
「一切。」我转身就走,不敢再看世杰的表情。
我在电梯里看表。八点钟,回家还来得及听阿良的电话,内心安乐一点。
我们或许可以去散散步,看场电影,天气凉了,走在路上蛮写意的。我微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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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仪的写字楼庄严肃穆,益发给我自卑感。
我把手放在裙子袋里,看她工作。
她在打电话说英文,仿佛是在讨论一件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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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放下电话,「喂!做不做翻译?赚点外快。」
「做,什么都做。」我说:「多少钱?」
「做一天,他们问应该付多少,他们也不知道。」
「什么人?」我问:「他们是谁?」
「英国电视电台广播公司。」她答。
「BBC?」我问。
「是的。」敏仪说:「与我们机构一向有联络。」
「好。」我说:「你说找到人了。」
敏仪拿起电话打过去,又说了几分钟,随手把要紧的字句记下来。
「喏,把这张字条拿去,晚上十一点之前打电话给他们联络。」
「我明白。」我说:「受人钱财,替人消灾。」
然后我与敏仪与朋友出去看戏吃饭。十一点回到家坐在那里打电话做正经事。
电话拨通了,有一个英国口音的女子说:「哈罗?」
我说:「我是你们要找的翻译。」
「太好了,我听敏仪说你要一千元一天?」
「这是公价。」是吗?我也不知道,当然是这么开价。
「但是我们的价钱没有这么高,我们的预算有限。」
「你们的预算是多少?」现在来「着地还钱」了。
「只能给五百。」好家伙,杀一半。
「做什么工作?」我问。
「我们带了摄影师与录音师,来拍一点香港的花絮,需要一个翻译。」
「我明白,徒置区、木屋区、石板街等等。」
她笑:「对不起。」
「我懂得面对现实,这一切的确是存在的现象。」
「请你尽快考虑好吧?我们明天要出发。」
「好。」我考虑了五秒钟,「杀!」
「太美了,我马上去通知导演。」她说。
「喂喂喂,我怎么收费用?」我追问。
你知道,不要以为洋人很守信用。
「我们付现款,明天做完工就付。」她说:「你是陈小姐吧?」
「是,谢谢。」我说:「你尽快通知我。」
我去洗脸洗澡准备上床。
电话铃又响了,我接过,不小心整个听筒滑在浴缸里,又拾起来。
「喂喂!」那边问。
「是,小姐。」我用毛巾擦乾听筒。
「我叫芝儿,我们导演请你明晨八点半到怡东酒店集合。你尺码是大是小?我们或者可以找一个空位子出来让你坐。」
英国人就是这样:或者,可能,也许。
「五尺四寸半,一O四磅,吃饱时一O六。」我答:「是小还是大?」
「那很小,可以可以。」她笑。
我不是不讽刺的说:「谢谢你。」
「你会准时,是不是?」她又问。
「我认为如此。」我用标准英国语气。
我答应去是因为我无事可做,公司又不开会,本子又没有开始写,整个人游魂似的,时间不是用来赚钱便是用来花钱,为什么不去一趟?反正咱们这些人,有事没事也在街上逛个痛快。
那夜我没睡好,白天闹钟响才醒。连忙换上长裤衬衫,化点妆出门。
我真是准时到的,挤在公路车里差点被窒息而死,计程车又叫不到。
我习惯在早上起床,但不是香港。八个月来并没有这么早到达过车站。心中什么感觉也没有,太累,脑子又不清醒,没有思想。
到怡东大堂恰好九时正。不见有英国妞。
到询问处问,他们说BBC的人就下来。
所以我坐在沙发上等,脸色铁青地。
隔壁一个老太太在织毛衣。
我痛恨迟到的人。
再隔壁是一个年轻的外国男人,长得很端正,他搭讪地走过来,想开口。
我厉声说:「不,我没有洋火,我不知道哪间吧最好,请你勿骚扰我!」
「是陈吗?」一个女孩子问。
我转头,「是」。我说:「芝儿?」
「是。」芝儿是个红发棕眼的女孩子,一脸笑容:「这是我们的导演嘉汶。」她指向刚想搭讪的男生。
「哦。」我傻了眼。
嘉汶耸耸肩:「我本来想告诉她的,但是她不相信。」
芝儿莫名其妙:「告诉什么?」
我叹一口气:「他本来想告诉我,他是我要找的人,但是我没给他机会。我以为他是吊膀子的。」
「看。」他笑,「谁说这是一个友善的地方?」
芝儿笑:「有人要喝咖啡吗?」
「车子在等呢。」嘉汶说:「走吧。」
我问:「到什么地方?」
「呵,徒置区、木屋区、石板街、红灯区。」他轻描淡写地答,朝我眨眨眼。
芝儿在一边会心的笑。
我早该知道,英国鬼没有一个是好缠的。
我忽然觉得胃痛。我说,「我要一杯奶茶。」
我们在咖啡座坐下来。大清早,好情调。
我见了红茶,简直牛饮。每天早上不是喝一大杯红茶,我是不会清醒的。
嘉汶看着我。我问:「嘉汶,是你的名字还是姓?」
「嘉汶米勒。J他笑。太阳棕的皮肤,近眼角的小皱纹,每一条都在微笑,他很精神很年轻。
我点点头。洋人唯一的好处是大方和气。
「你的英文在什么地方学的?」他好奇的问。
老土。
我马上笑:「呵,你听过湾仔没有?我在那些有酒吧的地方做带街,学会说英文,在那里,还有人教DH劳伦斯与TS艾略脱呢。」
嘉汶米勒为之气结,他说:「芝儿,我们从哪里找来这个翻译的?」
r大减价五折货色。」我抢先答。
芝儿说:「我想我们可以出发了。」她扮个鬼脸。
他们给我看摄影程序表,事实上倒并不是很离谱,他们来拍香港动植物公园。并没有几个地方,主要的是——对,维多利亚公园。
天气很坏,几乎跟伦敦一模一样,下0密密的雾水,我们一行五人没有雨衣没有伞,一行走过去工作。芝儿提着摄影机之脚架与拍板,她穿着一条长裙,都沾上泥斑。
她问我:「你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学的英文?」
「在贵国呀。」我说。
「哦?」她似乎还怀疑。
「我是皇家美术学院的学士。」
「上帝!什么科目?」
「纯美术。」
「上帝!」
我们进度不快,但没有受妨碍。他们租了一辆平治二二OD三排座位,到什么地方都很方便。
可是我发觉我的心情没有晨早好,替外国人做事,心头有种压力,譬如说他们把司机任意的呼来喝去,譬如说他们很温和地告诉我:「想起来真可怕,是不是?我们拥有香港。」忽然之间,我竟觉得自己像条走狗。
因此我的话越来越少,沉默如金,没有早上的谈笑风生。
工作得很辛苦,我们几乎没有机会坐下来,老站着或是走着,这一组人工作特别卖力,连喝杯茶的功夫都没有,在植物公园里我买了只冰淇淋吃,嘉汶米勒马上说:「你很爱吃零食?」他声音很友善,但是我知道他的意思。
这一天下来,我的体力与太阳一起下山。芝儿的精神好得不能再好。她跳上蹦下,一身数用,这点我不能不佩服她。
我说:「她很勤力。」
嘉汶淡淡看芝儿一眼,「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BBC数以打计,她如不愿意做,不知多少人在等这个职位。」
我只好扬扬眉毛,外国也有男女不平等的时候。
芝儿问我:「我知道我们工作超时,你没有约会吧,你不介意吧?」虚伪。
「不不。」我说。心里诅咒着,但是我必须把事情做好!不是吗。不能给外国人看小。人往往在敌人面前特别争气,特别自爱。
我为他们翻译每一个路牌,每个路人作出来的评论,他们访问市民的时候我在一边盯着留神,疲倦得舌头打结,他们说我做得极好极尽责。
终于在七点正他们放工。我摊开手心,他们把港币付给我,叫我签收条。
嘉汶米勒忽然说:「与我们晚餐好不好陈?」
我摇摇头。我快要崩溃了。恕不能再为他们点咕噜肉与叉烧包。我不是中国娃娃。
我坐计程车回家。
在车子中睡着,司机说:「小姐,到了,到了。」
我多付五块钱小费。
真不值得,我打个呵欠,我得好好的睡一觉补回来才行。这个意思是不接电话,我把插苏拔掉。
所以我名正言顺的上床去睡。
我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五点半才起来。没有事做,坐在电视对面喝西柚汁,阳光斜斜的照在茶几上。
我告诉自己,呵,已近尾声了。像我一样,周末还孵在家中。我接好电话线。
电话铃响起来,我精神一振,无论是谁,如果他约我,我一定会出去,真的。
但是我老板的女秘书说:「陈小姐,明天上午九时开会,请你准时到会议室。」
「是!」我说着摔了电话。
这些电话,即使不听,也永远没有损失,我再把插苏拉出。
明天九点,我真应该马上再回床睡,否则还起不来。
结果看了一夜的武侠小说。喏,神雕侠侣,并且万试万验地为杨过落泪。不过明天,明天要把赚到的钞票,全数花光。
开会时我一直嚼香口糖。同事忽然面目可爱起来,至少都是黄皮肤,混球也还是同种类的混球。
女秘书说:「有电话找你,陈小姐。」
「找谁?」我抬起头。
「陈小姐,我们只有你姓陈。」女秘书几乎不耐烦起来。
我去接电话。「喂,什么事?我在开会,请稍后打来。」
「陈?」说的是英文,「你家的电话永远不通!我找得你好惨。多方面打听,才知道你在这里。」
我问:「你是谁?」我真不知道,现在爱说英文的假洋鬼子极多。
对方吸进一口气,隔了好一会儿才说:「嘉汶米勒。」
「哦,米勒先生,有何贵干?」我很不耐烦。
「我想……请你吃晚饭。」神经。
「别客气了。」我拒绝:「我很忙,开会要过钟,心领啦,谢谢。」我挂了电话。
我坐回原位,把头枕在手臂上,听别人发话,这真是最舒服的位置呢,睡着了也没人知道,我吐出口香糖,把一粒陈皮梅放进口中。
有人敲会议室的门,女秘书去开门,门外有人气急败坏的说:「我找陈小姐,他们说她在这里开会。」
声音好熟。我转头一看,是嘉汶米勒。老天!他到我们办公室来做什么?我霍地站起来。
他也看到了我,「陈!」
我连忙把他拉出会议室,但是同事们已投来暧昧含笑的眼光。这令我很生气。
我关上了门,问他:「你找我干吗?怎么到这里来?」
大堂中来来往往的同事更多,盯着我们的人不知有多少。呵这一回正是:跳到黄河洗不清,未吃羊肉一身骚,不由我又惊又怒。
「我……」他看着我,「我想见见你。」
这句话包含的意思太多,我再笨也知道事态有点不寻常,不自觉呆了三分。
我看着他孩子气的脸,焦急的神情,渴望的眼光。
我说:「你不是早该回伦敦了吗?」
「明天,所以我今天一定要找到你。」
女秘书开门出来,「陈小姐,请你回来开会。」
「知道。」我说。
他似乎听懂了,「为我,陈,为我做一天逃兵。」
「可是他们会炒我鱿鱼呢。」我说。
「他们不会的。」他笑一个充满忧郁的笑。「他们需要你,我看得出来。」
我并不是浪漫的傻子,他走了我还得活下去,在香港。
我说:「我五时正下班,你在大门口等我,我只能做到那样。」
他并没有抗议,他只是默默的看着我,驯服地点头。
我进会议室,把门关好。
但是时间爬得像蜗牛似,每个人说的都是废话。
午餐我们把饭盒子叫上来吃,我拨了两口,实在吃不下去,把饭盒推开一旁。
我要溜下去兜一个圈子。我的运气要待八时才会好转呢,开会的时候永远是阳光普照,好不容易轮到坐游艇的时候,又阴雨霏霏。
老板问:「你想溜开?」
我答:「我上女厕,要不要派女秘书钉住我?」
我从楼梯走到大堂,玻璃门照出毫无欢容的脸。
我的心一震,因为嘉汶米勒并没有离开,他坐在石阶上。
我急忙叫他,「喂!你坐在这里多久了?想坐到几时?」
他转头,看见我,他温和地笑,「我知道你会下来的。」
我坐在他身边,我说:「人都是向私的,你这样做莫非是为了满足自己。」
「我想我爱上你了呢。」他悄声说。
我微笑,「你弄错了。你在异乡寂寞,没事可做,故意要强逼自己恋爱来消磨时间,以前人们恋爱一次当是呕心沥血,现在不过是看场电影般,不过由自己主演而已,我不想客串你的配角。」
「你非常的愤世疾俗。」他说。
「并不是,你可以说我洞悉世倩。」
「为什么?」
「我勇于面对现实,事实既然如此,为甚么要逃避?我不是孩子,世界对我来说,即使是童年,也不是玫瑰园。」
他看我一眼,「你可以自己建造一个园子。」
「自己建造的世界,不可能是玫瑰园,太多血与汗——喂!我们别坐在门口谈哲理好不好?」
「对,说得对,我们应该到别的地方去,去哪里?」他问。
我笑笑,「我不与洋人上街。」
「为什么?」
「如果我带你去浅水湾,告诉你,我喜欢那里的茶座,是因为白流苏与范柳原在那里坐过,你会明白吗?」
「我不明白,但是大多数的中国人会明白吗?」他是个聪明的家伙。
我叹口气,「问题出在这里,他们也不明白。」
他笑着指一指我,「这就是你的不是了。」
「谁是谁非不重要,要我陪你上街不可能。」我说:「回去吧,听我话。」
「如果我是中国人,你会怎么对我?」他问:「你老实说。」
我笑笑,「看他一眼,叫车回家,看!我还要开会。你回酒店多多休息好不好?」
「你不约会男人?你是同性恋?」他吃惊的问。
「不,我没有女朋友。」我笑,「我要上去工作了。」
「我希望你可以带我到浅水湾那个吃茶的地方去。」他缠绵着不放。
我想想,叹口气,「好吧。」我说:「走。」看阳光份上。
「真的?我有车有司机。」他跳起来。
「BBC知道了要吐血的。」我说:「你在花费公款。」
「我明天就走了。」他说:「只一天。」他看我一眼,「还有一夜或许?」他笑。
「人类是这么贪心。」我摇摇头,「无可救药。」
车子驶过来,我跟司机说:「放你假,我们会把车子交还车行,如何?」我把身份证与驾驶执照递给他看。
他认得我,他笑,说他有责任看牢这部车。
「OK!」我耸耸肩。「你开吧,累死你。」
他想一想,「你们到什么地方去?」
「浅水湾,停在那里,到吃夜饭才出来。」
「这样吧,晚上八时,我到这里来取车子。」司机眨眨眼。
「好。」我说:「一言为定。」
这也是我放一天假的时候了。
我叫嘉汶米勒,「上车吧。」
他笑:「你真有一手。」
我看倒后镜,进排档,关冷气,开车窗,然后开动车子,一个急转弯。
「不要害怕。」我笑,「很安全。」
我把车子飞快驶过隧道,向浅水湾去。
我并不大认得路,所以小心翼翼,全神贯注。心中有种痛苦的快感,他们找不到我,会议总会照常举行吧,我死了也不打紧,他们气的不过是我拿了薪水而不听话,即使支票不是他们开的,还是生气。
嘉汶米勒说:「你家的电话一夜一日不通,我们找到你的推荐人,才知道你在这里上班,我不认为我应该放过你。」
我开了无线电。
一个女声在车子进入浅水湾这时唱:「……因为我得容易,是,因为我容易。」
我问:「容易作何解?」
「容易上床,容易恋爱。」
我笑。
燠热的天气,风啪啪地吹上来,不能说不寂寞。无目的地恋爱与上床,不但寂寞,更加自卑。
我不需要这样的慰藉。
「你一个人睡觉吗?」他问我。
「米勒先生,我们并不熟稔呢。」我说:「你不觉得问这种问题太过份?」
「我不想盲目追求人家的爱人。」他看着我。
我笑,「如果你爱我爱得够深,你不会介意。」
「是的,的确是。上帝,你并不容易呢,你很难。」
「我也做过容易人,对某些我重视的人。」我叹息。
浅水湾很美。永远。影树又开花了,红了一顶,美得凄凉。蝉不停的叫,我一直想蝉的英文叫什么,一直想了很久,却毫无印象。
我叫牛奶红茶,他喝云尼拉冰淇淋苏打。
偶而有一阵风,传来沙滩上男女嬉笑的声音,太阳白而温暖,额角沁出汗珠。
「你看上去很伤心。」嘉汶说:「以前与男朋友来过这里?」
「香港那么小,如果惯于触景伤情,那就不活了」我说:「不,不是因为男人。」
他逗我说话:「把你的故事告诉我。」
我不理睬他而自顾自喝着茶,非常放纵地叫了甜点,随便发胖到什么地步。
他自顾自说着他的故事。
苏格兰出世。自幼在伦敦长大,念大众传播。考进BBC。被派到东方。恋爱过,订婚,又解除婚约。
我只看到海浪一下一下的拍上来,像催眠似的。
我对他笑笑。我们很像在谈恋爱。
付了账我们到沙滩上坐着,忽然变得是他陪我,不是我陪他,又有什么分别?我们很愉快。
天气热,身上黏得很,但是我不后悔出来这一次。
他说:「叫我为你留下来,我会的,说,快说。」
「我不会。」我说:「免得将来你赖我,要留你自己留。只是你在这里如何生活?」
「我会设法的。」他说:「我——」
「回去吧。唐人街也有中国女子。」
「不是国籍的问题,我与你有流通。」他说。
「哈哈哈!」我笑,「我们才认识三天。」
「不是时间,是投机。」他改正我。
「我否认与你投机。」
「你怕恋爱?」他问。
「我并没有在恋爱。上帝!你的话真多,看这沙滩多么美丽,为什么不看风景?」
我把脸向着人群。女孩子穿着比坚尼,男孩子们向她们讨好。被追求永远是愉快的。
「我可否握你的手?」嘉汶问。
我摇摇头,「不。」我说:「我们开车兜上山顶,来。」
他耸耸肩,拍拍手上的沙,站起来。还是拉住我的手。
我们顺弯路上山。
他说:「我可以学,我明天便可以告诉你白流苏是什么人。」
我笑笑。有这种必要吗?
「你会后悔的,心肠这么硬,你会后悔的。」他笑着诅咒我。
我们到了山顶,沿着那条小路走,走不到一芈,斜阳西下了。我们没走经那条路。嘉汶米勒仿佛很高兴,走到花店买一大束花送我。
「会谢掉的。」我接过说。
他忽然扯过我的手,大力咬一口,我痛得怪叫起来。「疯子!」
「恨你老扫兴。」他说。
我们把车开回去的时候开了冷气,我已累得说不出话来。我需要一个冷水浴。
「不要离开我。」他把头枕在我肩上,像个孩子。
我斜斜看他,「我想洗把脸,换衣服。」
「到我酒店去。」他说:「放心,我不会非礼你,回了家你就不见了,再也不出来的。」
他倒是知道我心意。我摇头,「我不会到别人的酒店去。」
「要不我上你家等你。」他说。
我看看臂上的牙印。
「好吧。」我说:「明天你一定要走的。」我看住他。
他躺在我家地板上看国家地理杂志。他睡着了。他的胡须开始长出来。下巴是青色的。
我坐着正凉快,老板的女秘书打电话来骂。
我说:「嘘!我的情人在睡觉,别太大声。」
他醒了,转头看着我。
我问:「有没有做梦?」
「别离开我。」他说:「跟我回英国,你既然可以在伦敦念四年书,就可以嫁英国人。」
「为什么选我。」我问,「为什么?」
「太难解释了。」他说:「你坐在怡东大堂那里赌气的时候我就说:「这是我找了一生的女子。」
「夸张。」我笑:「要喝杯什么?」
「我们出去吃饭。」他拉住我:「夜未央。」
「你要不要洗脸?」我问。
他掏起水胡乱洗一把,用毛巾擦一擦。
我送给他冰淇淋苏打,他坐下来喝。
「我的家有三间房间,图画室很大,有天窗顶光,你会喜欢的。在伊令。我开一部开蓬的红色福士。」他停了一停,「你穿着的裙子很美——我能吻你吗?」
我说:「饭店要关门了。」
我们去嘉蒂斯吃了顿晚饭,很丰富。我不肯陪他吃中菜。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俩人都很有歉意。他不会为我留下,我不会为他去英国,不必欺骗对方,没有可能。以后我们一辈子也见不了面。所以他把好听的话在一夜间都说尽了。
时代进步,人们的要求不一样,谁也不肯花三两年来恋爱,缩成一日是可以的,插曲中的插曲。将黎明时我们在尖沙咀闲游,公共汽车已开始发动。
他离去的时候近了。在早上七点半的时候,我几乎爱上了他。
我送他回怡东,与他喝咖啡。有点露滴牡丹开的惆怅。
我们沉默很久,他吻我的唇。
「你会写信给我?」他问。
我摇摇头。
「我明白。」他点头:「我还是感激你的。」
「再见,我要回去睡觉。」我拍拍他的手背。
「谢谢你。」他说:「我送你上车。」
「再见吾爱。」我笑说:「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从来没有吵过架,是不是?」
他点头。我们吻别。他会记得我,会,直到八十岁,他会记得有这么一次,在东方,他恋爱过一天。
离婚之后
美莉跟丈夫吵架,卷了铺盖,到我家来住。
她说要离婚,问我有没有律师。
我叫她去查电话簿黄页,省得将来两夫妻和好之后,怪我的不是。
我说,「我不是离婚专家,别忘了我还是独身女子。
美莉离婚原因是丈夫时常夜归。
她问我:「他天天在外头干什么?」
我答:「喝酒、聊天、看电影、开会、轧姘头……可能性很多。」
美莉苍白着脸:「那么我怎么做才好?」
我说:「你不是要离婚吗?」
「我总盼望他回心转意。」
我冷笑一声,「我一向不盼望这种奇迹,很容易头发白的。」
「你赞成我离婚?」她问。
「我不知道,美莉,我不能替你回答这种问题。」我坦白的说:「你自己想清楚吧。」
美莉生气的说:「这年头要朋友来做什么呢?」
我笑:「根本就是。你现在才晓得呀?亲戚朋友只是吃喝的时候用的。」
美莉哭了。
「回去吧。」我说。
「我不回去受气!」她哭诉。
「他叫你受什么气呢?」我问。
「天天晚上迟回来.又不解释,平时在家并不说话,不知谁得罪了他似的,几时到老死?」
我笑,「你开始不了解他了。」
「我在呕气,你还说这种风凉话!」
我说:「我想他不再爱你了,除了爱情外,你还有什么皇牌可以留住他的人?」
「我们的女儿小莉。」
「嗯,他喜欢女儿吗?」我问。
「很喜欢。」
「有希望。」我说:「女儿在什么地方?」
「在祖母家。」她答。「
「好好的抓紧女儿,不要放松。」我说:「你娘家也有一点钱,他在乎不在乎?」
「不在乎。」美莉泄气,「他一向不喜欢我兄弟,说他们是暴发户。」
我耸耸肩:「太坏,你嫁了个有志气的男人,否则你让令尊送你们到欧洲去一趟,或是替他换一辆新车,马上又如胶如漆,大可白头偕老。」
美莉说:「如果他是那样的人,我当初也不会嫁给他。」
我说:「如果他是那样的人,你反而幸福。」
美莉嚎啕大哭。
我不是不同情她,不过旁观者很难发表意见。
她在我家住了五天,日日与我一起去上班,周末快来临的时候,我忍无可忍,打个电话给她丈夫何文惠。
我说:「把你老婆接回去吧。」
「怎么,大家老同学,不欢迎她?」
「放你的屁,说的好风凉话,」我骂,「你想把她放在我家一辈子?做人要有始有终。」
「我要求离婚。」何文惠说。
「不要对我说,你接她回家,亲自对她说。」
「我说不出口。」
「为什么?」我问。
「她不会接受这个事实,你不明白她,她自十七岁之后,没有长大过。」
我不出声。
「她肚子里除了会考时读熟的功课之外,没有增添过别的知识。」
「原来你喜欢女学者。」我讽刺他。
「我知道你不原谅我,」何文惠说:「可是你不是三姑六婆,你应当明白我的心境。为什么我一定要对牢她一辈子?」
「因为你当初选择她。」我说。
「我只能活一次,没有可能跟她再厮守下去。」他说。
「当初呢?」我勃然大怒。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你这话说得容易,可是她现在有什么机会?她一生人还有什么乐趣?你们结婚八年,叫她拖着一个六岁大的女儿怎么过下半辈子?」我用老套的「大义」责备他。
「女儿不必她理。」何文惠说:「归我,她回娘家去好了,有的是钱多的是势,不愁寂寞,天天挂八圈麻将,不就过了下半辈子?」
「话不能这么说。」
「你要我怎么样?」他问我:「守住没有爱情的婚姻?我承认我变了心,我对她不起,可是我必需离去,因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没有挽回的余地?」
「没有。」他说。
「你找到新人了?」
「是?」
「那么你亲自跟她说好了。」
「你能为我说吗?」
「不可以。」
「OK。」他挂了电话。
晚上我回到家,美莉呆呆地坐在电视机前。
我温言问她:「没事做?」
她摇头,「没有,不想出去。」
「我陪你吃顿饭吧,我想吃咖喱。」我说:「我们一起去。」
「他不要我了,」美莉拉着我的手,「他连一个电话都不打来。」
「又怎么样呢?」我反问:「也没有人打电话给我呀。」
「他是我丈夫!」美莉说。
「他也是人呢。」我说:「凡是人都有缺点,凡是人都说谎,都不可靠,多年来你习惯两个人生活,相依为命,现在剩下你一个人,你自然是会不自在,过一阵子就好了。」
美莉急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正慌,不知如何开口,电话铃响了。
我接过电话,是何文惠。我马上说:「你自己跟美莉说吧。」
美莉呆呆的接过话筒,听着听着,忽然尖叫一声,扔掉电话,她号啕大哭起来,她冲到房间里去。
我把电话放好,到厨房做一件三文治吃。
一会儿看见美莉急步走出来,我拉住她,「你往哪儿去?」
「我去与他理论!」她嘶声地。
」坐下来。」我命令她。
「我要去与他说个分明——」
我大喝一声,「你给我坐下。」
她坐在我面前。
我问她,「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我只不过要问他,为什么不要我了……」
「不能问!」我拍着桌子,「没有他你一样要活下去,你要活得更好,你要争气。」
「我……」美莉说:「我要见见那个女人。」
「你少跟我来这一套!」我说:「这一套早就不流行了。」
我倒了一杯白开水,逼她吞下两粒镇静剂,「去睡吧。」我说。
她昏昏沉沉倒在床上,呜咽着。
「……也许只是恶梦。」她说。
「不会的,不会是恶梦,这是事实,你必需要接受这个事实。美莉,相信我,你不会死的。」
她的头埋在枕头里,只是哭。
电话铃响了,我去接听。
是何文惠,我说:「你老婆情况不妙,你来看看她好不好?」
何说:「我不会改变心意的,再见反而不好,我已经通知她娘家的人去接她回去,你放心,人家的车子开出来,好几辆平治与劳斯莱斯。」
「话不是这么说。」我说:「一人做事一人当。」
「我知道你们都对我不满。」他说:「我——」
「你不来算了!」我挂了电话。
不一阵,美莉的家人来了,她的母亲拉着女儿心肝肉的呼叫,她嫂子说:「当初我一眼看就不喜欢他,奸相。」
我一个人呆呆的坐着喝啤酒。
美莉总算抹干眼泪,镇静下来。
做娘的说:「不要紧,回来住吧,妈妈随便你住到几时。」
美莉说:「不必,我在这里住很好。」
「你怎么可以打扰朋友呢?」嫂子说。
我说:「我不介意。」
美莉说:「找到房子我会搬出去。」
「告几天假吧。」她妈妈说:「休息数天。」
美莉说:「不用,我会活得很好,比从前更好,现在我可以全心全意的工作。」
我听了这话很高兴,美莉的确要学习坚强。
她的家人离去以后,我与她坐下来细细商量,决定两个人分担一切开销,合住一层公寓,彼此有个照应,我们并且打算用一个佣人,收拾地方与洗熨,做一顿晚餐。
美莉在开头的几个月吃得很多,眼睛看着电视,嘴巴不断的吃薯条、虾片、牛肉干,一顿饭吃三碗。
有时把女儿接了来还一起吃冰淇淋、蛋糕与糖果。
我也陪着她长肉,我们买来健身器减肥,她买了全套新的冬季衣裳。
我从来没有见过更漂亮的衣裳:恩加路与右莱之的呢裙子,狄奥的大衣、圣罗兰斗篷、卡珊拉的靴子,一整套一整套的咖啡、米色、灰,加今年流行的深紫、蓝色。
我惊叹地:「美莉,你花了一整个宝藏在这些衣服上。」
「难道我不应该穿吗,多少年来我喜欢穿而不敢穿,因为我怕文惠怪我浪费,现在至少我有这个自由。」
她又买了灵格风唱片回来听,学法文。
每周日一三五她在法国文化协会上课,星期二学插花,星期四柔道。
她有的是钱,但凡金钱可以买得到的,她都不愁。
渐渐美莉的谈吐幽默起来,很懂得挖苦她自己、风趣、活泼,以前她总嫌瘦,最近胖了很多,丰满之后,益发漂亮。
牢骚还是有的:「……做人家做梦似的,这几年的婚姻生活,真把我害惨了,坐在家中为丈夫为儿女,耗心耗力不说,把一切时间都奉献出来,完了大夫嫌我老土。一个人有几双手呢?现在好了,我学我自己爱学的。」
我说:「你变了,你现在很美丽。人们离了婚之后都会变得很美。」
「以前呢?」美莉问。
「以前像怨妇,老长不大,一天到晚盯住老公,防他去见别的女人,不可爱。」
「真的?」美莉问。
「紧张兮兮的走到那里都打电话给何文惠,仿佛没他你就不会呼吸似的,现在进步多了。」我说。
「但是,我仍然爱他,想他。」
「放在心中吧,成年人的感情不应太过流露,你要学习保护自己。」
「我要学习的很多,痛苦是我已经中年了。」美莉说。
我叹口气,「你的生命长着呢,有得捱了。」
「我的将来怎么样?会不会有所改变?」
「我不知道,」我说:「美莉,我不是赛神仙算命。」
「算命!我知道了,陪我去算命!」她说。
我既好气又好笑,「富烧香,穷算命,我还没算,你算个屁。」
「我请你算。」她说。
「我才不稀罕!」我说:「我不想做这种无知识的事!」
「为什么?」她问。
「并没有科学根据。」
「我们的科学太幼稚,」她说:「很多事情不能解释。」
我说:「你会有一个很好的归宿,因为你现在是个很可爱的女人,不必去算命,我都可以告诉你。」
「我觉得很寂寞。」美莉说。
「谁不呢?你抬起头看看这年头的男女老幼,谁比你快乐,又有谁比你更不快乐?我们都是行尸走内。你觉得没离婚的时候更高兴吗?天天坐在沙发上垂泪,等候夜归的丈夫,非人生活。」
美莉不响。
渐渐她也有约会。
这年头的男人很势利精明,尽管美莉本人不是出类拔萃的时代女性,可是她娘家的生意近年来相当兴隆,虽然只是柴米油盐的小生意,比不得开银行造船,可是也很富裕,万一男人想有进一步的发展,也不致吃亏。
这年头的男人最怕吃亏。
他们不肯降低生活水准,赚六千元的最好娶个六千元薪的妻子,那么他照样可以开日本小房车,穿毕挺西装,他可不肯娶女秘书,拿他的月薪做家用,分薄了他的收入。
美莉说:「真没想到外头现在变成这样现实。」
「所以我从来不肯陪人上舞会。那种男人,一年不来一次电话,忽然想在圣诞节约一个出色的舞伴,穿得好、谈吐不俗、有点派头的,就想到我了,原因不外是因为我不会失礼于他,于是他就打电话来,我干吗要趁这种热闹,去照亮他的生命?」
「以前我觉得你好孤僻,」美莉说:「现在我明白了。」
「做女人不小心是不行的,一下子就被男人利用,市面上好的男人少,吊儿郎当,赚三五千块钱便想追求明星歌星的大不乏人,讨厌。」我说:「美莉,这下子你可有机会大开眼界。」
「承你贵言。」美莉苦笑。
美莉的男朋友之中,我仔细看过,也没有那个是有「可能性」的,嫁人不是简单的事。
偶然一日在街上遇到何文惠,他硬把我拉去喝咖啡。
「干什么?」我问他:「要追求我?你省省吧,我对离婚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拖儿带女的,一份月薪要作三份用,赡养费已占掉一半,免谈。」
他说:「大家老朋友,何必损人。」
「我讲的可是老实话。」我面孔像铁板一样。
「我想问问美莉近况?」他说。
「更无稽了,若果不好,是否你会与她覆水重修?」我责问:「不见得你会这么伟大,问来作甚?」
「她最近如何?」
「还不赖,谢谢。」我说。
「听说漂亮了。」何文惠说。
我看看他,他也整齐起来,粉白色的维也纳衬衫,灰色西装。人们离婚之后落了单,失去那份安全感,便小心行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再度复出江湖,不容轻率。
「你怎么了,你的春天可还快乐吧?」我问。
「过得去,没有想像中的好。」他老老实实的答。
「你的女朋友吧?」我问。
「我们仍然在约会。」他答:「我的时间不够用,要抽空陪女儿,每天上班,还得照顾自己。」
「活该,」我说:「钱也不够用,是不是?」
「实不相瞒,每个女人都喜欢打电话追查丈夫的下落。」他苦笑。
「你打算再结婚吗?」我问。
他摇摇头,「我的收入不够两个家庭开销,需要详加考虑。」
「说来说去,钱作怪耳。」
他不作声。
「美莉开始习惯独身生活,也不是很开心,但可以适应,她是女人,愿意再结婚,只是她的要求比一般未婚女郎还高。」
「独身有独身的好处。」他说:「回到公寓可以舒舒服服的睡觉,不必听任何人噜嗦。」
「说得很是。」我说:「这一份自由使我情愿牺牲劳力去博取应得的酬劳,人到无求品自高,这是一般家庭妇女所不明白的,我既不向人借钱买褛买车,又不想人家替我做媒找到象,我无求于人,不想在任何人身上捞什么好处,是以不必怕任何人,我是一个自由的人。」
「我与美莉一向都很佩服你。」他说。
「不敢当。」我叹口气,「美莉现在也明白了,你们的分居手续办好没有?」
「全办好了,就等着离婚。」他低下头。
「你对美莉有没有怀念?」
「不是没有,但是不可能重修旧好,两个人的生活宗旨已不能同一步骤。」
这时候一个少女向我们走来,何文惠为我们介绍。这个女孩子高大漂亮,而且很有书卷气,显然是他目前的新欢,我不认为何文惠不快乐,我觉得他很应该高兴。一个人若果快乐的时光多于痛苦,他还是快乐的人,一个人有什么可能时时开心呢?
我心中也承认这个女孩子会比较适合何文惠,何文惠这个人一向对文学与艺术很有兴趣,而美莉却爱逛商店,以有面子打九折为荣,两人格格不入已有一段日子了。
如今至少他可以在吵完架之后与这个女孩子讨论张爱玲与史葛费兹斯罗的小说,不失生活情趣。
我陪着他们多吃一块蛋糕。
那个女孩子气质很好,笑起来皱着鼻子,一副调皮相,然而非常娇纵,何文惠一副沉迷在爱河里的样子。
大概美莉看到这种情形是要呕血的。
我觉得人的感情益发难以捉摸,像何文惠,他居然又恋爱了,不可思议地,像一个少年人,他不顾一切,抛妻离子,为一个少女的笑脸。
一个人怎么可以恋爱两次?什么地方来的精力?为什么何文惠没有内疚?
我也开始了解为什么妻子被遗弃后要大跳大嚷:实在气不过,也顾不得风度了。
我没有替美莉不值,事实上我为她高兴,人生苦短,转变可以丰富生命经验,一辈子守在单调的小家庭中,多么不幸,美莉籍这个磨炼机会可以求进步,突破她过去十五年的模式——不但每个人有这种机会,很多女人并不往乐观的方面想。
很多女人觉得在三十出头的时候离婚,生命就完了,一个「剧终」。事实不是这样的,生命才刚刚开始,痛苦的过渡时期过去后,新生活就在眼前。
我认为新的美莉一定会比旧的美莉可爱。
这是真的。
她跟我说:「我要开始「学」芭蕾舞了。反正女儿在学,我左右是接送她,不如跟着她学初级班,当健身运动也好,老师答应收我这个老学生。」
真亏她想得出来,这表示她现在有思考能力,不再倚靠何文惠。
其实何文惠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女人们惯性地依赖丈夫,有很多女人在离婚之后才发觉她们的丈夫其实不值一哂。
美莉买了一大堆芭蕾舞「道具」回来,试穿得津津有味。
忽然她说:「我觉得我已恢复过来了。」
「恭喜。」我说。
「真奇怪,我没想到我会恢复元气,我以为我会死的。」她用手拍着胸。
「你看国语爱情片看得太多了。」我说。
「我想我的例子比较特殊,我不愁开销,没有职业的妇女恐怕要痛苦得多。」
「所以我一向赞成妇女要就业,不可依赖家中的饭票。」
「我还是很想念文惠,每次看见他,照样有冲上去掴他两巴掌的冲动。」美莉懊恼的说。
我笑,「再过一段日子,他送上脸来给你掴,你也不再理会他了。」
「真会这样?」她吃惊的问。
「会的,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我说。
「就像陌生人?」美莉倒抽一口气。
美莉的好处是她仍很天真可爱。
「就像陌生人,无爱无憎。」我加强语气。
「天呀。」她惨澹的说:「难怪你坚决不肯结婚。」
我们两人相视而笑。
渐渐美莉工作加倍努力,因为她不用牵记家庭杂务,半年来加两次薪水,有升职的希望。
她说这是她十年内第一次升职。
以前她从来没想过升职这种事。她有想过为「何家生一个儿子」,她承认,现在她也为自己的前途努力!不止是例冢的。
我说:「如果你可以升职的话,要请喝香槟。」
「啊,香槟是天天可以喝的。」她说。
我说:「我最讨厌这种暴发户口气。」
她笑。她现在是个簇新的人。
她的小女儿有时不认得她,尤其是当她穿了牛仔裤的时候。
我见到她娘家的人,她母亲说:「以前是何家的人,牢骚非常的多,一坐在娘家就开始诉说夫家的不是,弄得我们怪心烦的,现在离开之后,她也不大来,一来倒是高高兴兴,大吃大喝,我们反而很开心。」
美莉装个鬼脸:「说出来有个屁用,没人同情我,说了也是白说。」
她母亲打量她,「我看你呀,是真正的长大了。」
美莉脸上闪过一丝阴影,她黯然跟我说:「破裂婚姻的烙痕,一辈子使人难忘。」
我拍打着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过后多久,她前夫何文惠与我商量有关他再婚的事。
这么严重的事来问我,我倒不忍挖苦他。
「你头脑清醒点。」他说。
「老姑婆清心寡欲,自然是比你们醒觉。」我笑。
「我打算再婚的原因是怕女友走掉。」他说。
「哈哈!」
「女权抬头之后,男人只好小心做人。」
「恭喜,什么时候结婚?」
「明年。」他说。
「孩子呢?」
「我就是想把孩子领回来自己带。」他说。
「你跟美莉商量过没有?」
「有,她不答应。」
「我看你也不必勉强,你们小俩口子生活不是挺愉快吗?多个小孩子干什么?美莉现在独身,少个孩子,她会很寂寞。」我想起来,「对了,我希望你不要逼着孩子叫你那位新太太为「妈妈」。」
「我不会的。」
「那叫什么?」我问。
「叫名字。」
「这还差不多。」我说。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何文惠说。
「你不必觉得歉意,孩子跟谁都一样。」我说:「现在的孩子们想法不一样,进步得很,他的心灵受得起这种打击。」
何文惠用手撑着头,大惑不解的问:「怎么一切进行得这么平静?怎么没有女人为我展开争夺战?」
我冷笑一声,「你想!」
「我原以为会有的。」他沮丧的说:「我以为会轮到我风光一番。」
我既好气又好笑。
「你不祝我婚姻愉快?」
「我又不是上帝,我祝福你有什么用?况且你也知道,婚姻生活有什么可能会愉快。」
「你这个该死的婚姻悲观论者!」他诅咒我。
我哈哈大笑。
我一向觉得两个人一起生活是违反自然的,人们结婚最主要原因不外是怕寂寞,其次是住在一起省一点。
像美莉与我这种女人,既不愁经济,又能够自得其乐,很难动到结婚的念头。
牡丹虽好,也还要绿叶扶持,这话是对的,可是也得看看绿叶是个什么样子,乱七八糟的叶子,不如不要,这是我的宗旨。
美莉的人生观丰富了,这次转变对她有很大的影响,我发觉女人离婚之后,也可以活得很好,连她自己都觉得惊异。
何文惠结婚那一天,我去观礼。
他显得很高兴,笑得很多,并没有犯罪感。
我也很替他高兴,我希望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得开开心心。
新娘子有点紧张,我想说:这是第一次的缘故,第二次就不怕了。
现在跟以前不一样,我想第二次婚姻一定会比第一次好。至少人们的思想比较成熟,懂得共同生存之道。
追求记
蓝碧莉是我的同事,坐在我对面桌子。
一年前她到我们公司来上班,我只觉眼睛一亮。她长得相当高,虽然不是眉目如画,却有一股潇洒的味道,说话有劲道,一句是一句,像那种现代香水广告中的女性:一个爽朗的笑容,长发飞扬,大步踏走。
她正是我心目中的女郎,不过那时候,她有男朋友。
我相信公平竞争,只要我未婚,就有资格追求,不只一次,我约她去看戏、吃茶、提出护送她回家。
她礼貌地一一婉拒。
一个忠心的女郎。
我并不生气,仍然与她维持朋友的关系。
我们都喜欢她,她健谈,不造作,办事有能力。
今年年初,假期一过,篮碧莉回来上班时心情就不好,用手撑着头,半日不说一句话。
我问她:「怎么啦?」
「很累。」她笑笑说。
「才渡完假,不是说上夏威夷去了?还说累?别宠坏自己。」我笑。
「今天在什么地方吃饭?」她问我。
「今天?薪水花得一清二白的,吃饭盒了。」我一怔,「怎么?今天你没地方吃饭?」
「没有。」
「男朋友呢?」我冲口而出。
「分开了。」
「分开?」我反问:「怎么会?过年前还好好的。」
「凡事不要太勉强。」她苦涩的笑一笑,「我已尽了力,人家不喜欢,我也没法子。」
「就这样?」
「是啊,就这样,没认识他之前,活了廿多年,跟他分手之后,还得活廿多年,没奈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目前你心情不好,自然这么想,」我说:「事情总会过去的。」
蓝碧莉说:「可是为什么轻易放过一段情呢?我们都变得老皮老肉,不再重视感情,恋爱到底不比看电影,我为自己悲伤,我们都变得太坚强太潇洒,错过了许多美丽的事物。」
「吃什么饭?」我笑问:「牢骚发完没有?」
「牛肉饭。」她用手撑住下巴。
我说:「不是我乘虚而入,我记得你喜欢读亚嘉泰姬斯蒂的小说——我们去看一套侦探片吧。」
「不,」她更正我,「我只是喜欢在乘火车时候看亚嘉泰姬斯蒂的小说,你认错了,这其中分别很大。」
「看电影?」我问。
「也好。」
乘虚而入也不是容易的事,通常来说,女人们仍然非常痴情,明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可是她们执着地迷恋过去的情人,即使他有千百样不好,仍然比新的朋友健全。
时间培养感情,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有了历史,千丝万缕的琐事串连在一起,摔不掉。
我小心的侍候心不在焉的碧莉,觉得很委曲。
不,我不知道她的茶里要放几颗糖,我不晓得她爱吃路边的糖炒栗子,因为她没有给我时间,她对我不公平,希望我一上台就接替她上一任男友,填补她的空虚,我做不到,她就觉得厌闷。
我叹口气,忍耐兼无限的爱心,如果我不是特别喜欢她,我就会等她自动疗伤,痊愈后才找她。
但是到那时候,我可能有好几个劲敌,失掉这样的机会也许我会后悔一辈子。
送她回家的时候,我问:「我有否做错什么?你看上去不大愉快。」
「没有,你很好,谢谢你。」她伸手跟我握一下。
我忽然觉得一切还是值得的,我决定再约她第二次。
可喜的是,碧莉在失恋之后,仍然打扮得整整齐齐,发式时髦,衣着入时。
她并没有放弃。
女人最大的缺点是不自爱,随时为芝麻绿豆的事放弃——失恋、怀了孩子、离婚,甚至是婚姻太幸福,都是她们变得蓬头垢面的藉口,可怕!
不过碧莉显然还注重仪容。
星期三,我买了票子,约碧莉听音乐,她说:「星期三是我做头发的日子。」
我原本想叫她迟一日洗头,但想一想,随即说:「那么改天吧。」
「但你买了票子,」她抱怨,「买票子之前也不通知我一声,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自说自话。」
我只是笑,心里满不是滋味,她不但不迁就我,反而抢白我一场。
我把票子撕掉。
到周末,我明明无处可去,却憋着不提出要求。
星期五下午,碧莉自动问我,「我补了票子,听那场音乐会,你去不去?」
「我要洗头。」我说。
她哈哈笑,「真小器」她递给我一张纸。
我一看之下,是那两张撕破的入场券,被她用透明胶纸黏在一起,整整齐齐的贴在纸上。
我笑。
「去吧,好不好?」她又问。
我能说不好吗?
我爱慕的人低声下气,笑脸盈盈的恳求我,我能说不好吗,赴汤蹈火也得说是,何况是去看戏?
我觉得谈恋爱苦多於乐,又一次被证实了。
我简直是一具木偶嘛,蓝碧莉叫我笑,我就笑,她叫我苦恼,我就提不起劲来。
可叹的是明知如此,我仍然把脖子送到她面前任她宰割,视作一种荣幸,这能怪谁?
啊,碧莉。
碧莉与我走得更近了。
美中不足的是,她待我太好,像兄弟姐妹似的,无话不说。
我们常常抢着付帐,为此我不大高兴,她却说:「大家同事,同工同酬,两人都是单身,你的收入多少难道我不知道?我们的开销是一样的,我不想占你便宜。」
我觉得她很体贴,我说:「可是女孩子下的本钱往往多一点,那像我们,两套西装,两件衬衫就妥妥当当,你们光是做头发要花多少钱?」
她笑。
有时候她也跟我说起以前男朋友的事,他怎么追求她,他如何在她家楼下开着车子兜圈子,从七点到十二点,每隔半小时下车打电话到她家,终於在午夜十二点找到她,与她喝咖啡。
后来他们却一直吵架,可是分手后,她又想起他种种好处,忘不了。
我说:「NOTHINGGIVENFROMTHEHEARTISWASTED.ITISKEPTINTHEHEARTSOFTHEOTHERS.你听过这两句外国谚语没有?」
她说:「只有你是了解我的,」随后她又问:「那又是否你对我好的原因?」她笑。
「你觉得我对你好?」
「是。」
「那就可以了。」我说。
光对女孩子好是不够的,她们往往喜欢傲慢的男人,她们大半有被虐狂。
我太好了。
往往坐在那里听碧莉倾诉以前的罗曼史,一听便是整个上午。
她一点不怕我吃醋,一点不怕会失去我,因为她不在乎我,我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
她只要说一声「啊,我星期六约了表妹」,我便乖乖开车把她送到表妹家,自己回家看电视,她的电话来了:「我五点半出门。」我便开车去接她。
她那些表姐妹又笑又说:「真是标准丈夫。」
我心中嘀咕:不过是标准司机而已。
但是嘴巴没敢说出来。
事情摆得很明白,这样子下去,我一辈子也别想升级可以摸碧莉的手,她简直把我当一名长工。
碧莉并没有告诉我,她是怎么与男朋友闹翻的。
我见过那个男孩子,高大英俊,而且很有气质,像香烟广告里的男主角。
我问起碧莉。
她光说:「都过去了,提来作什么?」
后来忍不住,她又说:「他不专一,老约些小电视明星去参加舞会,把我搁在家中。」
我点点头,「此刻有很多男人月入三千以上便想做公子,他们又以为约到小明星吃饭便能够攀上公子头衔,多么无聊。」
「我不能够降格把自己与这种女人的名字扯在一起,别人怎么说我不在乎,我自己不原谅自己。」
我笑出来。
「笑什么?」她瞪眼。
「你瞪眼时候蛮有趣。」我说。
男人的幼稚虚荣心,与小明星坐一起,人家指指点点,他与有荣焉。
如此类推,这种男人很难与她共处一辈子,断开就断开了,没什么留恋之处,可是碧莉偏偏又想起他的好处。
难怪有些男人喜欢黄花闺女,事事没有比较,省却不少麻烦。
以此类推,如果女友结过婚,生过孩子,更加复杂,简直不可能有二人世界,无端端加插许多不必要的「情趣」,做后父的还得爱屋及乌,需要多少忍耐力!
想到这里,我几乎想到女校的大门外去等中五女生。
不过追求小女孩子也是很划不来的事。女孩子十八九岁结了婚,根本没生活经验,不长大,且没有办事能力,做丈夫的,除非打算养活她一辈子。
我叹口气,谁说挑老婆不难呢?
我还是专心一致追求蓝碧莉吧。
星期日碧莉又要到表妹家去,我要送她,她说:「不必了,大伙往姨丈处学搓麻将,有车。」
我记得我说,「学搓麻将都不陪我?」
她笑,「亲戚间总得见面。」
我只好独自坐家中。
下午开车去兜风,顺便买杂志着,车子在红绿灯处停住,就有这么巧,我看到身边一辆白色的平治跑车,里面坐着一个女孩子,我一停神,发觉居然是碧莉。
蓝碧莉!
她坐在那辆平治里,谈笑风生,根本没看到我。
我心狂跳,忍不住跟住那辆平治驶出去。
他们是往郊外去的,看到浅水湾的影树的时候,我气得已经咽不下唾沫,赶紧回头到家。
倒了一杯冰水喝,我拨电话到她表妹家去。
我很技巧的说:「下午没事,我与碧莉想到你那里来。」
「也该来了!好久没看见你们。」表妹说。
「不会吧,一两个礼拜而已。」亏我还打得出哈哈。
「哈!你们快乐不知时日过,都一两个月了。」
「我联络到碧莉再与你通电话,不要等我们。」我挂了电话。
欺骗。
碧莉欺骗我。
毫无必要的欺骗,即使她告诉我与别人出去,我也不会生气,我自问是个君子人,结婚之前有双方交友的自由,公平竞争。
但是她显然意图隐瞒我。
我一口气在胸间,不知如何是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蓝碧莉!
那夜我睁着眼,十一点半,她的电话来了。
她说:「你与我的表妹通过电话吗?」
「是。」她既然知道,省得我开口。
「你凭什么查问她?」碧莉责问我:「有什么事我们两个人说个明白,何必麻烦到别人。」
她先骂我。
我说:「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与亲戚出去了。」她说。
「为什么骗我?」
「不要说这个字那么严重。」她说:「我有什么责任要把一举一动全告诉你?」
我气白了睑,「我们是朋友。」
「你给我一种感觉,你要的是我的灵魂。」
「你,你这个恶人,」我说:「我认为我们不必再说下去了,大家做人原则的标准不一样。」
她说:「喂!」
我摔了电话。
电话隔三分钟又响了起来,我拿起听筒。
她说:「我最恨别人摔我电话。」她摔了我电话。
碧莉,我从头到尾贯彻的纵坏了她,她视我为草芥,这样强词夺理来伤害我。
男人,她说:买一杯咖啡给女人,便想要她们的灵魂。
我觉得这个评语对我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从来没这么想过,我一直守在碧莉身边,随便她怎么对我,我都以她朋友身份出现,我没想过要占有她,从来没有。
我只希望她对我坦白。
第二天我在写字楼看见她,强颜与她打招呼。
我心中诅咒着: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不喜欢追求同事的原因,女朋友容易换,新工作却难找,闹翻了还得朝夕对着,说不定眼睁睁看着她跟别人出去。
我整天早上都不知道干些什么,心中不是滋味,抬头看看碧莉,她维持缄默,涵养功夫好得很呢。
中午,她托人买了饭盒子吃,递一盒给我,她说:「咖喱鸡,很好吃的,别小家子气,赶快吃。」我看她一眼,见她那么若无其事,更加难过。
她说:「我找到新工作了。」
我猛地一抬头,「什么?」
「星期六去见妥的工。人家忽然打电话来,我赶着去,后来我亲叔父,那间公司的总理,请我到浅水湾喝茶,被你看见。」
我忽然沉默了。
「没事先告诉你,是怕万一不成功,你也会失望,明白吗?」碧莉说。
我打开饭盒子,开始吃。
「新工作薪水并不见得好,但是前途不错,现在女人跟男人一样,不得不在事业上多多努力。」
我很惭愧。
「我们还是朋友,是不是?」她问。
我知道在她心目中,我的地位已经被拉低了。
碧莉说:「我知道你关心我,对我很好,我很感激,可是将来……」
我说:「你还想挑一挑,是不是?像我这种人才,你自问到三十五岁也还找得到,找不到也就算了,是不是?」
她笑。
我叹一口气,「我何苦不给自己留一点馀地?」
「你是个很好的人,」碧莉说:「跟你诉苦可以不留馀地,但结婚,坦白的说:你有没有考虑过结婚。」
我不出声。
「我自己住层小小的公寓,你是见过的,数百尺地方,」她说:「香港寸金尺土,结婚的话,搬到更差的地方去,谁也不想,找处更好的地方,又谈何容易,婚后养儿育女,都是最实际的问题,除非极端不负责任,否则的话,都不简单,我想我们两人目前都没这种心理准备,是不是?」
我沉默一会儿说:「你考虑太周详了。」
碧莉说:「我承认这一点,我认为自己是个知识份子,我是想得较多的。」
「这不是你的错,」我苦笑,「你还没提到结婚的费用,蜜月旅行,订婚戎子……」
她笑,「你把我说成一个拜金主义者,听上去也很像。」
我不再说下去。
蓝碧莉以最温和的语气告诉我:不错,她与我很投机,但是她不想生活程度在婚后降低,换句话说,我的经济能力不够,追求一个秘书小姐是绰绰有馀了,但她不在我阶级之内。
我们仍是朋友。
我诅咒她:「我希望你忽然跛了一条腿,到时再追求你容易得多。」
她大笑。
我们算是言归於好。
碧莉在一个月后往新职上任,我们见面就没那么方便。
我发觉女孩子们、永远在找比她们高数级的男人做对象,那意思是,男人们将来可能的妻,都是比他们低数级的人了。在优生学来说,并不见得前途光明,不过社会普遍地接受这种现象,我无话可说。
老实讲,被碧莉如此温婉地拒绝之后,我也打算做咱们部门那位打字小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如果我向她提出约会,她怕开心得三日三夜睡不着。
但我还是坚守岗位,做着篮碧莉的「朋友」,因为我喜欢她欣赏她。
当她正式的男朋友尚未出现之前,我还会继续这么做,这是周瑜打黄盖的故事,我宁愿冒着随时失去碧莉的险,也不想完全得到一位质素较差的小姐。
这种生活自然不会愉快,我时时使小性子,发脾气,约不到碧莉的时候乾生气。
然后公司派我往伦敦见习三个月,回来可能升职。这是一支兴奋剂,我不知道是哪一级上司提我的名,不过枯燥的生活忽然有了转机,我滔滔不绝的向碧莉倾诉着这件事的始末,她非常替我高兴。
我忽然问:「碧莉,撇开其他的不谈,你心中是喜欢我的是不是?」
她一怔,笑说:「我从来没否认过这一点。」
我默默头,「多谢你。」
她凝望我很久,说:「将来谁嫁了你,我都会妒忌。」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这句话,舒服得要死,这是碧莉第一次对我有任何表示。
到伦敦正是春天,毕业后第一次回去,居然有归属感,受训之馀颇为空闲,在公园散步,大雪纷飞之馀,写信给碧莉。
碧莉回信说,「想不到你写到一手好信。」
我知道这是我的一次机会,我不会放松,很多男人在约不到女郎午膳之馀,就作放弃论,欠缺诚意,我不会。
星期日夜里,我会打长途电话给她。
开头她并不在家,我留话后再耐心拨过去,三数次之后,她自动留下来等我。
我不介意「追求」这个繁复的仪式,碧莉是值得的,香港的办公厅充塞了各式颜料堆成的仿牡丹,她是罕见的一幅山水真迹。
追求的艺术早已烟没,男女一见面,看电影吃茶跟着跳上床,为寂寞结婚,再寂寞便生孩子,漠视感情与生命……我是老派人,我不轻易放弃,最重要的是,碧莉也懂得这一门艺术,她不会当我是表错情的傻瓜。
她的生日会,在一月,我到国际花店去订花,二十六枝玫瑰花。
女店员羡慕的说:r幸运的女郎,这年头,男人不肯送花了呢。」她眨眨蓝眼珠。
我苦笑。
如果我要风流一番,易如反掌,可是弱水三千,只看中一个篮碧莉。
我心中长记她爽朗的笑容……
外国的生活非常适合我简单的要求。如果能够与碧莉结婚,留在伦敦,凭她的风趣与才干,我会是最幸福的丈夫……我滔滔不绝地把这一切记录在信中,寄出去,寄出去。
碧莉问:「你知否你到伦敦六十天,我已收到七十封信?」
我很害怕,我不知道我竟那么能写。
幸亏碧莉又说:「我很喜欢读你的信。」
三个月受训期满,我接到通知,再延期三个月。
我急忙拨电话通知碧莉,她不在家,我打电报回去。
她的电话接到我宿舍,她说:「我很失望。」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与我接头,说带有情意的话。
另外三个月。
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分别三个月尚可以说是恰到好处,分别六个月就不是那回事,我会失去她。
失去她自然尚有别的女孩子,但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不一样。
复活节放假七天,我不管三七廿一的买了来回机票返香港。临出门轻描淡写的与碧莉通电话说:「我顺便回来一次。」我不想小家子地说那种「特地回来看你」之类的话,造成彼此的心理负担。她也很大方,只是:「欢迎之至,我们可以一起欢渡节日了。」
在飞机场我看着她只懂得笑,她用力与我握手。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另人,我已经尽了力来追求她了。不过这句话我暂时不会说出口,要等八十岁的时候才会告诉她。
碧约会不会感动,我不知道,我并没有要求什么,她甚至可以不陪我,不理我,她不是我的奴隶。
或者我是傻气的人,或者碧莉是对的,有些男人买一杯咖啡,便想要女友的灵魂,不管身份地位,他们只懂得汲取汲取,但我不是那样的人。
碧莉整个假期陪伴我,我很感激的说:「看,如果你没有空……」
她打断我:「别噜嗦。」
我的假期过得很愉快,而我知道,碧莉已经被我留住了。
临走那天我发脾气:「简直不想走。」
她笑,「你不走,我飞机上岂非没有伴?」
「什么?」我跳起来。
「我请了假往欧洲逛呢,到巴黎刚好是初春,风景如画,本想与你同一班飞机出发,票子都订好了。」
我大喜,觉得晕眩,「那么,那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说:「你又来了,事事都要我告诉你,向你报告,有这必要吗?」
「碧莉——」
她转过头来,低声说:「我不能忍受旁的女人嫁你,我想唯一公平的方法,便是我本人嫁你。」
碧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