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来日本之后第一次回国写的随笔。而再过三天,我又要踏上归乡路了。
会有不习惯,会有摩擦,但知道在海的那一边,有一群人欢迎你回来,总是一件幸福的事。
无论去过多好的地方,回家,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辞了工作专心在家里看书,开始还行,后来觉得有点百无聊赖了。寮里的人见我每天拿着大包小裹的英文书跑到图书室来,无不对我肃然起敬,但只有我知道其中的寂寞。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但那指的是让人读起来拍案叫绝的中文书,外文书中只有让人心烦意乱的妖魔鬼怪。
在些许清冷的日子里,有一件事是支持我每天以快乐无比的心境生活,那就是
我要回国了。
朋友都说在物价高昂的日本,来这还不到一年就回国是跟钱过不去。但我在出来之前跟亲友交待过,来日之后的首要目标是好好学日语,学日语是为了在短时间内找到工作,找到工作是为了赚到钱,赚到钱是为了早点回来看他们。如今承蒙上天的眷顾,上述的事情不仅一一实现,我还意外顺利地入了学,意外地拿到了奖学金,我没有理由不信守诺言。
回国的消息一直瞒着BOOK,我实在等不及看她脸上由惊奇转为惊喜的表情。去年走那一天,我们在漫天飞雪中相拥告别,不能比邻而居的确是一种遗憾,好在日本不远,这种遗憾还可以弥补。学习累了的时候,我会坐在门前绿树下的台阶上,在脑海一遍一遍地想象着,在沈阳早秋凉爽的天气里,在夕阳金色的余辉下,在浅吟低唱的晚风里,刚刚下了班的BOOK会忽然看到等在单元楼门口的我,她也许还会领着EMILY,或者是刚刚从南市买了菜回来。
久别重逢,那时我们的心里会有怎样的喜悦和激动啊,这种情节电视中多见了,亲爱的,这次演绎人生精彩时刻的,是我们。
关于沈阳
说起沈阳,我的脑海只有无数旧时生活的回闪,毕竟,我在那里生活了23年。
想起小时候在院子里玩打口袋、跳房子,一直玩到晚星升起,(那时星星贼亮贼亮的);想起初考结束时家门口夕阳下的那棵柳树(那时的天贼蓝贼蓝的),想起高考结束当天去马路对面的游泳池游泳(那时的我贼高兴贼高兴的)。还有小时候老爸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去司令部食堂买早点,我们到家的时候一定是6点30分,这时家里正好会传来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的新闻联播的背景音乐,门口自家种的牵牛花也正开放,花瓣上还有清朗的晨露,那时手里拿着早点的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足的人……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我感伤的眼里有着旧日泪滴,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还是我们改变了我们自己。
沈阳不是个美丽的城市,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但正是这往事种种,让我不论走了多远,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回到这里来。
阳光下的沈阳城
刚上的飞机我就感到已经是回到了国内,在上飞机的时候有一位中国大妈在放行李的时候150斤的大身板结实地坐到了我的身上,之后象没事人一样。在日本习惯了陌生人之间即使是最轻微的碰撞之后也要互相点头致歉,这种行为有点难以接受。没办法,国民的素质的确是差一截。
经过三个小时的平稳飞行,飞机降落在了桃仙机场。下了飞机在办理手续的时候,中国武警的装束忽然让我想起了北朝鲜,我们的制服也是该换一换了。
拿了行李出了关,我站在机场的大门前,天空一碧如洗,早秋的阳光照在身上一种灼热的感觉,正如同我热烈奔放的心情,我眼前是东北平原的沃野千里,远方那滚滚红尘处便是我朝思暮想的沈阳城了,家乡以它最最灿烂的姿态迎接了我这个远方的游子。
机场大巴没多久就进入市区了,我用手支着下巴,久久地打量着这座久别的城市。灰尘在阳光下快乐地舞蹈,路边的树叶已被夕阳染成了金黄色,杨树叶子在秋风中沙沙作响,天空真蓝啊,仿佛能把人溶化其中,快到中秋节了,好利来的广告又是四处可见。正是下班的时候,路上的人很多,骑车的人游刃有余地在公交车旁边拐来拐去,老人领着刚放学的孩子不时地询问着什么,年轻的女孩在夕阳里有说有笑地打手机,拎着菜篮子走在回家路上的下班族步履轻盈……再普通不过的街景,再寻常不过的路人甲乙丙丁,在我眼里显得那样的亲切温情。那一刻,我的心情快乐得象饱满的风帆。
终于又走进了熟悉的大院,夕阳把我拖着行李箱的身影拉得好长。家里灰色的楼外面新刷了粉漆,映衬得天越发地蓝了,花坛里新种了好多花,都是小时候我家种过的,有鸡冠花,胭粉豆,芍药等等,在秋风中一摆一摆的盛开着,给这院子平添了不少生气,最好看的是开在绿树丛中的两束红花,十分鲜艳可爱,但后来得知那花是我妈绑上去的假花。花坛中央的亭子里照旧有老人在聊天打牌,大多带着自己的孙子孙女,一派怡然自乐的样子。老妈在阳台上打开窗子向我热情地挥手,在门口迎接我的居然是为了看我特意从北京赶来的表弟,原来喜欢给人惊喜的不只是我一个人。
这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一个秋日。
与BOOK的会面
回国的第一个星期正是BOOK开始上班的第一周。我算好EMILY也差不多该醒了,就打了车直接去。家里的门没有锁,我看见阿姨正在喂EMILY吃饭,电视开着,正在放走遍美国的录像,声音挺大的。我敲了几下门,她没有听到,我又重重地敲了几下,她终于听到了。阿姨回头看着我,开始是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在停顿了几秒钟之后,她跳了起来。EMILY则以一种淡然的表情看着我这个远来的不速之客。
只要有EMILY在,她永远是我们注目的亮点。EMILY长大了,去年走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小BABY而已,连站立还不会,BOOK总是抱着她。只一年的时间吧,她已然长成会跑会叫会说话的大孩子了,不断地给我们这些大人惊喜。她毫无疑问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精灵古怪的样子很像她的博士老爸。坐在我面前的EMILY比电脑照片里的还要好玩,她不停地在屋子里跑来跑去的,一会把电脑打开了,一会把满满一碗汤倒在地上,一会又尿了,把大人支得团团转。我尤其喜欢她把头一顿一顿表示同意的样子,同时嘴里重重地说“嗯”,那架势像一个大领导。EMILY另外一个过人之外就是模仿能力惊人,她会模仿我家猫闭眼睛及喝酸奶的样子,还会模仿老人走路,好玩之极。
大约七点半,BOOK终于回来了,她当然很惊讶,如此寻常的一个晚上远在万里之外的我出现在她家的客厅里。我们在经过短暂的注视之后给了对方一个长长的拥抱,对于这个拥抱,我们彼此都期待了很久。之后我们饭也没顾上吃,聊起了别后的好多事情,虽然也总发MAIL,但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蜷在自家的沙发上聊天舒服。听她讲单位的事,孩子的事,王文的事,想起以前我上大学回沈阳,每次都要聊到日落西山,多少年过去了,历经就职、出国、结婚、生子,我们还是一如从前分享彼此的生活,只是谈话的内容早已不同了。
EMILY特别喜欢我们家的毛毛,每次去都看个没够。可毛毛似乎很怕她,每次都要躲到立柜上面去,千呼万唤也不下来。我们那天把EMILY和毛毛抱起来比了一比,他俩今年差不多高。最有意思的是,EMILY只要在街上看到把头发染成金黄的人就会毫不犹豫称之为“毛毛”。
临走之前我又去BOOK家住了一晚,那一晚我们抵足而眠。我听见EMILY半夜起来要牛奶喝,听着她一遍一遍地说“牛牛”,待到拿着刚从冰箱里拿出的牛奶,又意味深长地告诉你“凉”,她清脆的童音在寂静的夜里分外地动人。我感动于她给这个家庭带来的勃勃生气。
第二天一早我们一起出的门,阿姨带着打扮得公主一样的EMILY去了绿地。我坐在出租车里,看着她们娘三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清爽的晨光里。
幸福是一种难以量化的东西。
老屋
由于表弟的到来,我破例住在了老屋里。爸妈的家一点变化都没有,布置还是多年前的样子,去年走的时候那盒空的早就应该扔掉的面巾盒居然还是放在老位置上,上面落满了灰。其实我家西塔的房子空着,里面是一个很现代化的家,家具一应俱全,都是新的,比老屋好上许多倍,但父母是不会搬到那里去住的,他们习惯了所有的东西都在原来的位置,他们熟悉屋里的每一样东西就如同熟悉自己手掌上的纹路,他们无比喜欢那些比我的岁数还要大的家伙什。
好久没在老屋住了,真是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用我旧时物,着我旧时装。老屋的角落里撒满了往事,这小北屋我住了多少年啊,从初中一直到大学。原来一直没觉得它的小,可能因为当年自己只是个孩子,还记得在这里挑灯夜读,解题时来回踱步,在这里写日记。而今从木头窗棂望出去,看到的还是那块楼群上方不大的蓝天,秋风从打了补丁的纱窗吹进来,让人油然而生一阵凉意。
清早醒来,东窗已经泛白了,老爸老妈在厨房里忙着什么,我又听见熟悉的锅碗相碰的声音,洗菜的声音,及老妈老爸压低的嗓门在说着今天的天气如何如何。那一瞬间时光仿佛被拉回到了十多年前,我觉得我妈好象又要破门而入,一把拉开窗帘催我赶紧起床不然上学就要晚了。
这回她没有。
新家
老家固然可爱,但只要有可能我还是喜欢去新家住。新家其实早已不新了,算算搬进来已经有十年了吧,但我们还是习惯称之为新家,其实我很希望有一天可以正式称之为“我哥家”,可是他一直还没有给我机会。我之所以喜欢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我和我哥的天下,逃离了我妈她老人家的势力范围。我可以很晚睡觉,可以随意地看碟听音响,可以天天喜欢洗多少次澡就洗多少次澡,也没有人追在我屁股后面让我收拾东西,也没有人责怪我把东西放错了位置。
去年走的时候我原以为再回来时这家一定会有一个女主人了,那时还挺伤感的,想到这里再不属于自己了,没想到回来之后还是一“单身男子宿舍”, 一个看上去很大但里面有点杂乱这么一个地方。老哥的宿舍在有的地方讲究得要命,比如他的豪华真皮沙发,比如价值不菲的高保真音响,但有的地方还不如我那西塔待租的房子呢,屋子里不是很整洁,地比较脏,东西也是东一堆西一堆的,我原来住的屋子里堆了一些杂物,在看了日本对空间的充分利用之后,觉得他这个房间的面积真是浪费得可以。我那屋床已经搬走了,因此老哥给我安排的睡觉的地方是这样的,地上直接放着一个没有床单的薄褥子,一个比水泥板还沉的被,上面有一个没拆塑料包装的枕头。
因为没有女主人,我哥的招待只能是这样的。他也绝不会认为在是招待我,我还是这个家的主人。但所幸后来他经未来女主人的提醒把床让给我睡,我的睡眠质量才得以改善。
我最喜欢的事是躺在老哥的真皮沙发上听音响,那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沙发足够软,让我整个地陷下去,真皮不会让人感到燥热,一杯热茶在手,听那些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歌徘徊在心头耳边,精神和身体在那一刻都会无比地放松,这种境界在国外是不会有的,一来没钱,二来没闲。想想真是,身在异乡的我们还在为未来而打拼的时候,国内的同胞们已经开始享受人生了。
我有时也搞不懂出国到底是值不值。
咱爸咱妈
咱爸咱妈的生活简单而有规律,每天早早起来去锻炼身体,之后做早饭,吃过早饭之后就看看报纸,好象很快就到中午了,吃过午饭之后睡一会,然后打开窗子看看,院子里各家的人都出来了,站在院子里晒太阳或是打扑克。经常有人在我家楼下抻着脖子扯着嗓子给我爸打手机叫他下来打牌,我爸也会打来窗子抻着脖子扯着嗓子打手机回应,那种情景真是有趣。
每次回来对老爸的敬意都增加一层。结婚以前不觉得,总是心安理得地吃着他做的每一顿饭,偶而还和老妈一起没心没肺地批判他的菜高油高盐。而今自己成了家,每天不得不自己操持一日三餐的时候,才了解他的辛苦与不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和我哥就这样在他的精心照顾下渐渐长大。走的时候,老爸又不声不响地去买了牛肉来炖好给我带上,也会把各样东西细心地装好,我是这样习惯地接受他的照顾,他又是这样天经地义地照顾着我们,从不抱怨。
为人父母,真是伟大。
老爸语录:老哥上班的时候忘记了带手机,咱爸咱妈为此很不高兴,开始批判他的粗心,正说着,老妈叹了一口气说,别说了,他这点是遗传我。咱爸有些愤怒地说:凭什么遗传你就不让说了,遗传我就要大批判?我笑倒。
购物记
回来的第一天就去了家乐福。一年的功夫,这家洋超市在沈阳遍地开花。我们是打车去的,我妈破天荒地也跟去了,我已经好久没跟父母一起逛街了。
在我看来家乐福真是购物天堂,里面的东西物美价廉,购物环境也超大。和日本比起来,中国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便宜的,尤其是棉织品。再次看到那些熟悉的品牌,比如娃哈哈了,统一方便面了,什么三枪内衣了,汇源果汁了,感觉真是亲切。播音器里有一个女声用略带伤感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唱着“永远到底有多远”。我忽然想起以前在北京的时候自己去家附近的美廉美超市采购的情景来了。想想过年的时候买新床单,新杯子,热情万丈地装饰自己的那个简陋的新家。东西显然不是上品,价钱在那摆着呢,但不知为什么,小小一样东西都能让我高兴上好半天。我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有钱去买一些奢侈品来用,但那份心气可能不会再有了。
购物是我在国内每天都在做的事,衣服、鞋子、水果、药等等,以前总觉得日本的东西好,现在觉得国内的东西也不错。我压抑已久的购物欲得到了释放,购物时也没有了壮士断臂的悲壮,重又成为一件快乐的事情。我最喜欢的事情是买水果,正是秋天,水果丰收的季节,西瓜、葡萄、南果梨,应有尽有,价格也低得让人难以置信。这些在日本超市包装精美,我只能以高山仰止状观看的商品,如今被不经意地堆放在路边的卡车里。水果在秋阳下闪着诱人的光泽,还是我熟悉的价格,还是我熟悉的味道。
几时能不惑
自己写随笔时最喜欢用“从容淡定”这两个词,可是最近我很灰心地发现自己即不从容也不淡定,对于年过三十的女人来说,这是一件有点尴尬的事情。年轻的时候什么也不懂,正所谓“无知者无畏”,觉得自己什么都行,什么好品质都具备,待长大了才懂得自己的浅薄,但无畏的勇气也便随之而去了,做什么事先怯了,总是思前想后,患得患失。
回国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和不同的人聊天,一起长大的朋友也是人到中年,生活大多已稳定了。聊聊就会发现,各人的生活道路很不相同,有的在外企工作,成为一标准白领,可以隔三差五地去做SPA,(做一次价格不菲,要200-300元,在经济不是很景气的沈阳,这也是一笔小财了);有的在私企工作,年收入有十多万,却是付出极大,和日本的作息制度相仿,十多点回家是常事,还发生过差点被“刨根”的惊险故事;还有的是普通上班族,但却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一天很是苦恼;还有赚了大笔钱的生意人,金钱使他们可以真正过随心所欲的生活,想移民就移民(投资移民),想不上班就不上班,想旅游就旅游;最舒服的可能是在开行这样的国企工作的人了,其实并不需要怎样辛苦地工作,却可以拿着高薪休着长假过着贵族一样的生活;真是百味人生,精彩纷呈。
我一直在想,我追求的生活状态是怎样的呢,短期来看就是顺利地毕业,之后在日本顺利地就职,光是这两条,就够我忙一阵的了,但之后又如何呢,在日本做一个上班族就是我的追求吗?每天早出晚归,然后拿到换成人民币很多实际也不多的日元,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呢?
以前觉得“未富先老“可能是一种悲哀,现在不这样认为了。在我看来,现阶段最大的幸福就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生活,上述种种生活状态实际并没有高下之分,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钱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但我的困惑是:我不知道自己将来特别想做什么事情。
古人说几十不惑我也记不太清了,反正不是三十,我的困惑也还会一直地持续下去。其实想想有困惑也挺好的,有悬念的人生才是有趣的。
挽留的声音还留在耳旁,
匆忙间又赶往暮色他乡;
万里云天之上回头凝望,
滚滚红尘处已不见故乡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