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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保龄球。
6磅重,深紫罗兰色,夹杂着一丝丝的金银线。伸进手指的小洞们完全是按照我的手型来钻的,球上刻着一个属于它的名字:Snowyee。
这只球是Desmond给我做的,才收了我一个成本费,还送我一双保龄球鞋。
每个周日晚上餐馆收工早,我回家洗澡换衣服,然后Desmond就在11点来我家楼下接我,一起去保龄300打球。说到保龄300,看过《芭蕉不展丁香结》的朋友一定知道,也多少能猜出来吧,Desmond就是檐滴的一部分原型。我保留了他性格中美好的部分,撇去了不那么美好的部分。
那时候就是年轻,我full-time在多伦多大学上学,还full-time在餐馆打工(做满6个班就是full-time,我周五到周日三个整天刚好是6个班),干完活儿还有精力去赶夜场,喝啤酒吃宵夜打保龄球。
Desmond是我在餐馆里比较合得来的几个朋友之一。他是个香港移民来的小伙子,二代移民但是并非出生在加拿大,所以英语和广东话都说得很流利但是又都不那么地道。我跟他用100%的广东话交流,就当是口语练习。
Desmond属于社会人,不是读书人。
他对飙车,抽烟,喝酒,打球,泡妞,嗑药,打架都在行,人也比较讲义气。他很勤劳肯干,我们在工作上合作非常愉快,属于很铁杆的拍档。
咱们餐馆大体分两种类型:一种,是老员工,年龄大学历低,死活都不会辞职,大部分是香港那边过来的;另一种,是大陆新移民,年龄小学历高,在念书期间打工挣钱,流动性也大。通常大家井水不犯河水,每天排班是老板随机弄的,不管跟谁搭档之后都各回各家,没啥多余的交流。我和Desmond属于可塑性强的,间谍型跟两边关系都不错,上班就跟去wonderland游乐场玩那么开心。
每天休息放风的时段,是我们联络感情的时段。
Desmond他们都去后面抽烟,我也喜欢去凑热闹聊天,同时也在大雪柜里顺几个奶油巧克力杯或者新鲜大虾,偷偷摸摸地带出去吃。
阿Do也抽烟,好几次看到我说:“你又偷吃巧克力!”
“我没有!”我说:“我是清白的!”
Desmond拼命冲我使眼色:“巧克力蹭在脸上了。”
好吧,每天偷吃是我们的习惯,不偷总感觉有件事情没有做完,一天都过得不完整。
阿Do经常突然袭击我和Desmond,因为我们两个非常猖狂,令人发指。最狠的一次,阿Do来拿热毛巾,结果我们用烤箱温着我们偷回来的新鲜羊扒,他抓了一手的油。我在外面拿饮料根本不知道,一踏进门阿Do就捏我的脸,把油全TM抹我脸上,然后哈哈大笑着蹿出去。
所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跟Desmond从来没有饿过,天天都处于吃饱了撑着的状态,所以某一天他就提议我跟他一起去打保龄球,释放多余的精力。
Desmond是专业水平,常常打出300分。
他教我跟艾迪打弧线球,怎么走步,抬手,挥臂,然后把球送出去。艾迪学得很快,但是我就是不行。最后,他还是劝我用直线打,说我不是打弧线球的材料。
这个事情是需要天分的,Desmond随便出手就是全中,我的大部分都进沟渠里。我们一共六个人玩,我是最差的一个,心情很低落。
Desmond说:“你的手太小了,场子里的球不趁手,我帮你做一个吧。”
另一个朋友说:“我有一个球包,也可以送给你用。”
于是,我就跟着他去了他的店里挑球。
Desmond跟艾迪有猫腻,两个人眉来眼去地传情,我看出来了没揭穿他们而已。我偶尔也会提醒他,他在香港有个女朋友,应该是未婚妻了,我看戒指都戴上了。Desmond不高兴我说他,顶嘴:“你管我呢?!”
他给我挑的球,就不如他给艾迪挑的球好,还非要说:“你这个150的水平,就不要用250的球了。”
然后他拿着我的手仔细看,量尺寸,画图,非常非常认真。
Desmond是个圆脸的男生,快三十了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眼睛也是又大又圆的那种,看着很可爱。他平时都是一脸嬉皮笑脸的不正经,偶尔露出这样专注的神情,看着还是挺帅气的。画图的时候,他会下意识地微微嘟嘴,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别晃来晃去的,让一让,你挡着我的光线了!”
“你打算给你的球取什么名字?”他一边干活一边问我。
“四哥。”
“难听死了。”
“六哥。”
“难听死了。”
“八哥。”
“难听死了。”
“那你说叫什么?”
“Snowyee,”他说:“中文名字叫雪宜。”
“还挺有文化啊!”
Desmond还真就给我把Snowyee刻在了球上,然后用明黄色的蜡笔一点点把刻出来的地方填满。他一边填一边用小刮刀修整齐,又拿软布一点点擦拭,简直就是温柔到了极致。
三个指洞的间距、位置和深度都是完全参照我的右手手型,做完后拿在手里真是说不出来的舒适。他一次次地让我伸手指进去试,要把深度调整到最恰当的程度才满意。
“先这样吧,”Desmond说:“6磅轻了一点,出球不稳所以你不会打出高分。以后等你手上有点力气,又有经验了之后,再换一个八磅左右的球。”
我当时也以为,某一天我能进步,从六磅涨到八磅。只可惜,到最后辞职我也没有把重量涨上去。
每一个周日晚上的聚会,都是我非常期待的。
我学会了打球,196分是我的最高分。
Desmond总是开着他心爱的二手改装帕萨特来接我跟小艾迪,然后一路唱着歌去保龄300;他总是给我买Tims的咖啡,一半咖啡一半香草卡布奇诺,那是他最喜欢的组合;他心情好的时候,会带着我去夹毛绒玩具,他知道怎么耍赖,不花钱;他总是记得带上软布,给我的Snowyee洗澡擦身后再帮我装进包里去。
小艾迪跟他有一度似乎已经牵手,我分明看到他摘下了他手上的铂金戒指。他们两个看起来非常亲密无间的样子,小艾迪啃过的排骨他都能当着大家的面接过去啃干净。可是最后不知道怎么的,艾迪突然辞职离开,我问他他死活不肯说。
只是低声说了一句:“我没有动她。”
Desmond算得上是个撩妹高手,遇上他小艾迪只能自认倒霉。
在青春的道路上,在从过去到未来的时光里,我们送走一个又一个的拍档,迎来一个又一个的陌生人。
从餐馆到校园再到社会上,我遇见的人越来越不一样,自己也在不经意之间越变越不同。
我想,只要有心,有些朋友有些感情,足以经久不忘。
虽然再也不会联系,但是并不会就此忘记,也许是世间比较善始善终的情感。
比如,我和我的Snowyee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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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也有这个疑问,后来又看了一遍,明白了,试着帮瓶子解释一下:
因该是指“我偶尔也会提醒他 (Desmond),他(Desmond)在香港有个女朋友,应该是未婚妻了,我看戒指(Desmond) 都戴上了。
后面也又提到了“小艾迪跟他(Desmond)有一度似乎已经牵手,我分明看到他(Desmond)摘下了他手上的铂金戒指。
回瓶子的问题: 我们秘鲁之行玩儿得特别开心!正在写游记,写得比较细,又遇到不少事情,所以第十一集了才从太阳门下山,下一集游马丘比丘。我引用了你游记中的几句话,非常感谢!!
另外我们也去了提提喀喀湖,住在当地人家里,没电、没自来水、没电话网络,还没肉…… 另外一种体验,非常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