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G”完全具有了邪教的所有基本特征。李洪志搞教主崇拜,神化自己,自称是无所不能的“宇宙主佛”,编造“消业论”、“度人论”、“除魔论”等歪理邪说欺骗信徒,通过采取引诱、洗脑、恐吓等手段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骗取他们的钱财,引导他们走上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就是说“fl=G”的表现吻合邪教的本质特征,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判断,也是世界了解“fl=G”真实面目的国家与团体的论断。
2007年,韩国基督教所属月刊《教会与异端》刊文揭批“fl=G”,文章称:“fl=G是邪教。把一个人进行神化,还宣传说他的追随者也能够成为神,这种超越式的信仰引起了社会争议。……fl=G由于鼓吹修炼fl=G可以成仙,拥有不去医院、不吃药就可治愈疾病的能力等邪说;神化、异化李洪志;大肆传播其歪理邪说等,给社会造成上述恶劣影响,是比任何社会罪恶都要邪恶的非信仰性邪教。”
总之,任凭李洪志如何涂脂抹粉,任凭“fl=G”是如何竭力往宗教上扯,但其邪教的真面目还是被世人揭穿。邪教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因此对邪教组织谈信仰自由就如同对牛弹琴,根本就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