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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不悖论

(2008-12-29 19:01:01) 下一个




“悖论”不悖论

这个帖子我说说“悖论”不悖论。

我写这个帖子要感谢慕容青草的(点击)“公司悖论”帖子。慕容青草在他的“公司悖论”里讨论了公司大了的优劣和公司集资的优劣。

世间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有一利必有一弊。当人们得到了某件事情的好处时同时又要得到这件事情带来的坏处,可是这跟悖论又有什么关系呢?

慕容青草在他的“公司悖论”里首先给了给个悖论的例子:“比如大家所熟悉的理发师悖论说的是一位理发师声称他只给他所在的镇上所有的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所以就有人问他是否给自己理发,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他就不是只给“ 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了,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那么他就又不是给所有的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了。所以不管他怎么说,他所声称的都无法圆满地成立。”

他还说:“中文里的“悖论”一词中的悖字用得非常贴切”。

我顺着他咬文嚼字的思路,由于他只注意到了“悖论”的“悖”字,没有注意到“悖论”的“论”字。我就说说这“悖论”的“论”字是什么意思。

“悖论”里的“悖”字是说这个叫悖论的玩意儿里有矛盾。“悖论”里的“论”字是说这个叫悖论的玩意儿只是个“论”是嘴上的或者说是纸上的也就是说是不存在的。因此,凡是现实存在着的东西都不叫“悖论”,所谓存在既是合理就是这个意思。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悖论”不悖论。

比如说那个理发师的例子吧。由于这个悖论慕容青草是当故事讲的,因此他没有给出一些假设条件和细节,比如说镇上只有一个理发师和这个镇上的人都必须理发。其实就是这个镇子就是全世界啦,别的理发师不能来,镇子里的人也不能去别处理发。这些慕容青草都没提。不知慕容青草同意不同意我说他讲理发师的故事时有疏忽,也就是说他这个故事讲的不完整还需要补充一些假设条件和细节。

我说这些只是想说明悖论是需要巧妙设计的和在现实日常生活当中是不存在的。

大家再看看这慕容青草的句话“他只给他所在的镇上所有的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吧。什么叫“他只给他所在的镇上所有的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呢?

我以为慕容青草的这句话还可以这么理解。他(理发师)只是说他的顾客是来自“他所在的镇上所有的不给自己理发的人”这个群体。也就是说他(理发师)只给来自“他所在的镇上所有的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其实故事里就这么一个镇,因此凡是人都是“镇上所有的”嘛,所以“他所在的镇上所有的”这几个字不提也罢。那么这句话就是“他只给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啦。

这就好比我说“我只喂你所有的猪”,而又只有你有猪,因为只有一个镇子嘛。我说“我只喂你所有的猪”就等于“我只喂猪”了。因为只有你有猪,“猪”和“你所有的猪”就是一回事儿啦。即便你所有的猪是三头,我也可以只喂两头嘛。我只喂两头猪也是只喂你所有的猪嘛。我只喂两头也跟我说的我只喂猪不矛盾嘛。

这就又好比我说“我只喂你所有的猪”。我说我只喂你所有的猪并不等于我要喂你所有的全部的猪,因为“所有的”和“全部的”是不同的。即便你所有的猪是三头,我也可以只喂两头嘛。我只喂你所有的两头猪也是只喂你所有的猪也没有喂别人所有的猪嘛。你所有三头猪,我只喂两头也跟我说的我只喂你所有的猪不矛盾嘛。

我指出慕容青草讲故事时的疏忽还是想说明悖论是需要巧妙设计的和在现实日常生活当中是不存在的,即便是讲一个大家所熟悉的理发师悖论故事都不容易讲园乎喽!大家看看,慕容青草就没有把这个大家所熟悉的理发师悖论故事讲园乎喽!

一个人连个大家所熟悉的理发师悖论故事都没能讲园乎喽,那大家所不熟悉的公司悖论故事他就能讲园乎喽?

反正故事里的理发师说的话或者说他的嘴上的“只给他所在的镇上所有的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的计划也就是说只是个“论”,而他的计划自相矛盾因此无法实施。所以这个理发师的故事是个悖论,因此这样的理发师并不存在,也就是说你找不到这样一个有这个故事里的悖论的理发师。

大家可以查一查,凡是有意思的悖论都是大思想家、哲学家和数学家编的,可见设计一个有趣的悖论是需要技巧的。说到这里大家也应该有个感觉了,现成的悖论故事已经有了,只是讲一下还会疏忽犯错误呢。而有悖论的理发师都不存在,有悖论的大公司就存在啦?可是大公司可是到处都有啊!如果大公司都有慕容青草指出来的悖论的话,那举悖论的例子难道不是太容易发现了吗?因为公司都存在几百年啦,而且慕容青草指出来的悖论还是现实中长期存在着的实际的悖论,也就是说长寿的和不是编的悖论!

人类语言词汇都是有约定俗成定义的。慕容青草还没到那个份上还不能为了制造有悖论的大公司就随心所欲地自己改变悖论的定义吧?如果一个人写的东西别人只能往正确的地方理解那这个人就是个不会写错的完作家啦。

好了,慕容青草说了:“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谈论的悖论主要是象上述的理发师悖论那样的语义逻辑上的悖论,而本文所要分享的是一种社会实践所遵循的内在逻辑上的悖论。这种悖论不象语义逻辑上的悖论那样简单明了,不是一眼就能从语义表达上看出来的,而是隐藏在社会实践所遵循的内在逻辑之中,是通过社会实践的结果表现出来的,反映了人类理性在社会实践中的一种局限和无奈。

我下面所要说的两个悖论是有关自由市场经济中的公司的悖论,它们其实是彼此相关的两个悖论,可以说是一种问题的两种表现。过去几年里我在对自由市场经济里的公司现象的观察中发现存在着这样以下这样两种悖论。”

原来慕容青草说的悖论不是“语义逻辑上的悖论”!这是新的“悖论”吗?啊!不仅是新的,还是“两种”哪?是“两种”!也就是说种类都不相同的“两种悖论”!而且还是实际的存在着的种类都不相同的“两种悖论”!

“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谈论的悖论主要是象上述的理发师悖论那样的语义逻辑上的悖论”?谁在日常生活中谈论象上述的理发师悖论?“悖论”这个词儿在中国的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是个大词儿,反正我认识的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极少谈论悖论。

至于什么是“社会实践所遵循的内在逻辑”,我就不知道啦!也许是慕容青草提到的“自由市场经济规则”吧?那么在不用自由市场经济规则的国家就没有“社会实践所遵循的内在逻辑”了吗?还是市场经济国家和计划经济国家的“社会实践所遵循的内在逻辑”是不同的?

既然是规则就有人为的成分,既然有人为的成分还谈什么“社会实践所遵循的内在逻辑”呢?还希望慕容青草给解释解释或者给个定义和参考书什么的为盼。

 这“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和“有一利必有一弊”难道还可以改变吗?

慕容青草说的公司可是现实中存在着的东西,特别是还存在了几百年了呢!其实呢,叫公司之不过是人的组织的一个时髦名词儿罢了。人是社会动物,人有始以来就有组织有社会啦。人依靠组织和社会生活,组织的大小社会的大小都是各有优劣的。

可是慕容青草在说公司大有大的好处也有大的坏处的时候放着现成的利弊语言不用,还非要用悖论,而且还找出了现实中存在着的悖论。这是什么原因呢?

慕容青草说了:“过去十多年里,我在北美的好几个超级大公司里工作过”。我以为这就是原因。

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大家可以不信我说的。我给大家找个wikipedia的话吧。虽然wikipedia也不是百分之百正确,反正至少比我正确。

大家请看“The word paradox is often used interchangeably with contradiction. Often, mistakenly, it is used to describe situations that are ironic.”

英文在说矛盾这样的现象时只有三个词儿:一个是paradox,也就是悖论;一个是 contradiction,也就是矛盾;再一个是ironic,这个我就不翻译啦,因为是人们用错了。其实说到底也就是一个词儿!

原来北美说英文的人们成天说矛盾说烦了,说“悖论”是用悖论来代替矛盾当同义词使用的。

下面我就说说为什么把“悖论”当“悖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麻烦。前面我已经指出了慕容青草讲的大家所熟悉的理发师悖论的故事都没讲圆乎喽。大家由此可见一斑。

这里请允许我为中国人和中国文明骄傲一下,因为中国人说矛盾现象的词儿绝对不止一个。我自己文科知识非常有限,在这里还要请文科生来娱乐大家一下。

这是我从网上的斯坦福的哲学百科全书上“Paradoxes and Contemporary Logic”抄来的:“2. Paradoxes: early developments (1897━1917) ”

大家看看,悖论的早期发展是1897年开始的,才刚刚111年的历史。所以,慕容青草说的日常生活中人们谈论悖论最多也就这么长的世间。

大家再看看这段儿“A terminological warning is in order. The word “antinomy” is used below as alternative to, and synonymous with, “paradox”. Most paradoxes ─ but not all ─ involve contradictions; for such cases, we often use the word “contradiction” as well.”

大家看看,就连斯坦福的网上哲学百科全书上说“paradox”悖论的时候都混用“paradox”和“contradiction”矛盾!而且是用“contradiction”矛盾代替“paradox”悖论!

为了简单嘛,“contradiction”矛盾就是比“paradox”悖论简单嘛。能简单为什么要复杂呢?能用“contradiction”矛盾为什么非要用“paradox”悖论呢?有那个必要性吗?显得深奥?故弄玄虚?

最后说几句大公司和小公司。

大公司和小公司生存的优劣处跟大个子人和小个子人生存的优劣处是类似的。大个子人一般不如小个子人灵活难道还非要用悖论来研究啦?

集资的优劣处跟人吃补品也类似的。都不要说吃补品啦,就是人吃饭还要导致死亡呢!那么人吃饭也是悖论啦。

公司大还是小,集资还是不集资都是为了竞争和生存,就跟人吃饭一样,这样做有利有弊或者叫双刃剑,但是这些利弊在为了生存这个目的上统一了起来。这是“对立统一”的规律。

当然啦,公司大还是小,集资还是不集资都有一个量的问题。这就是“量变和质变”的规律。再加上对立统一的基础会变化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啦。这三个辩证法的规律不是随便可以看清楚滴。

所以嘛,本来就是个矛盾的事情,根本用不着扯进来悖论来添乱,特别是把个理发师的故事都讲不圆乎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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