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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有个五分钟的小手术,不过部位很重要------眼睛。我请假陪他去诊所,一切都很顺利,趁医生修理他的时间我去Costco 加了点油, 回来已经被喊家属可以领人了,那会儿还不到九点。
先生是那种抗各种止疼药的人,over counter 的镇痛药都不灵, 回家的路上我们在药房停了一下顺路取药,药技师说药方的格式不对,不给出药。我们解释说记录应该已经在系统里了,可是没用, 法律就是法律。 既然已经到家门口了,只好先把他送回家, 同时联系医生请她再出个方子。本来准备他回家之后我回去上班, 现在回诊所取处方我责无旁贷,只能留守。
利用这空档把我搁置的事情处理一下,不想电话一打就是40 分钟 , 另一个电话进来时我以为是医生的, 就匆匆结束的通话,一查是先生打给我的,他当时就坐在我旁边,或许是不想打断我,或许是已经疼得象小孩子开始闹事了。
等不及医生回电,我返回诊所说明来意, 被告知医生还在作手术, 另一位医生接待了我,虽然他不是主治医生, 但态度非常殷勤, 他说已经联系了药房, 我去把信息给了就可以取药。 返回药房药剂师把药给我并报价付钱时 我楞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 重复了一遍确认是 $1.69. 问药剂师要回处方仔细一看 , 是Tylenol-Codeine NO.3。 心里开始生气, 就为了 $1.69 的止疼药,国会山的议员们就要通过法律来管制,太不把纳税人的钱当回事儿了吧? 就算是再300 MG,能算滥用药物吗? 转念一想自己不懂医药,如此矫情没道理。 回到家先生说 Tylenol 3对他根本不起作用。看在我进进出出的份上,他不想我再跑一趟,坚持了一宿,次日一早又带他回诊所。
这次等了很长时间, 后来才知道,诊所并没有那种特殊的处方用纸, 他们不得不联系他们的合作伙伴,跑到人家那里去借, 这解释了为什么前日主治医生没有出面, 且接待我的医生对我12分的 客气,而且没有给我药方,却联系的药房直接出药。 今天是躲不过去了。近两个小时之后,, 终于等来了福音, 回到药房拿药时,发现这种药比 TYLENOL 3 还便宜, 才$1.3。
我家的故事到此本来就结束了。 虽然费了不少周折,忍了不少痛苦,都是治病的过程,也不想对已经胆战心惊的医生啰嗦什么。 这件事让我看到立法机构对人民“无微不至”的关怀。从食品添加到药物的管制,从汽油助燃到从室内温度,到夫妻冲突到未成年孩子意外怀孕,甚至夏日多晒太阳吸收维生素D 也要通过法律,美其名曰 “节约时” 。 法律对民众生活全方位地渗透已经到了不能再承载的程度,如果你再读几页税法,其贪婪跃然纸上。 国家不知浪费了多少资金去通过那些“吃饱来撑的” 法律, 正真被滥用的岂不是法律体系本身。
更糟糕的是,慑于法律以及滥用法律的后果,人人怕认错担责任,诚实一词水分渐多内容愈少,无论看病投资,凡事先签一堆数不清的文件说明即使有意外也不起诉……
如果有人倡导国会议员届时退休,赶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