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差不多一个月以后,我终于迎来4th of July, 第一个3天的假期。其实好几个礼拜以前我就开始计划这次的出游,终于在上个礼拜6的早上,我和其他3人一起开车向北密进发。一共玩了3天,上个礼拜6早上走的,昨天晚上回来的,去了traverse city, sleeping bear dunes, Leland and manitou。总体感觉蛮好玩的,但我这篇日志不想写具体怎么好玩,我只想写写几件在途中让我感触的事。出去玩的游记会在下篇日志当中发表。
在我们去manitou,一个在Leland西北部的一个小岛的时候,我们决定去那个岛的最高点。为了达到这个最高点,我们要走7个mile左右的路,我和另外一个男生走了整整4个多小时。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觉得走trail也许真的和人生有点相似。我们走的那个trail前90%都是深山老林,景色根本谈不上迷人,也没有什么人。快到山顶的时候又是60多度的斜坡,我和另外一个男生走到最后真的是非常吃力,但到达山顶以后,我又被山上的美景而深深的吸引。为了看那美景我走了整整3个多小时,而3个多小时里看美景的时间也就是20多分钟。我觉得可能在我的人生当中,更多的时候我也是在走深山老林的,经历的是默默无闻的努力,一个人坚强的,固执的往前走,虽然我也不太清楚深山老林的前方是什么,而即使当我们达到顶峰的时候,这样的快乐和我们那些默默无闻的日子比起来也是短暂的,但当我们达到顶峰或者完成了自己心中的那个梦的时候,那种感受也是无价的,也是能够让我们终身难忘的。其实在走这条trail,我也蛮累,但在我的心里,就像在过去的10多年里,我从来没有想过放弃一样,爬山爬到一半因为累而放弃对于我来说根本不是一个option,只要我还活着,我的腿还能走路,那么我就会走下去。
昨天在sleeping bear dunes爬那个sand dunes的时候也是非常的难爬,因为那个trail就跟沙漠差不多。在将近90度的气温下,行走将近5个小时的滋味不是特别好受,虽然走到最后是美景,是一望无际的michigan lake。我刚开始走那个trail我是穿着旅游鞋,后来旅游鞋里面都进了沙子,所以我就开始光脚走。光脚走有些地方的沙子就特别烫人,但我从来没有因为沙子烫我的脚,我就快走或者嚷。我觉得不管沙子是烫还不是烫,我都会把这个trail走完,沙子不会因为我说烫死我了而降低温度,但最后因为我脚被沙子烫的实在是难受,所以我穿上了袜子。我在生活当中极少抱怨说是生活太难了,因为就像沙子不会因为我说烫死我了而降低温度,生活也不会因为我说它太难了而变得容易。与其如此,还不如就想办法,或者坚持着走下去。一路上,我极少休息,我觉得做事应该有骆驼精神,骆驼虽然走的很慢,但它却很坚持,因此它最后行走的距离比马长。而且说到生活不容易,我可以抱怨我一年要交将近2万美元的税,我整天穷事儿一大堆,我来美国过去10多年里怎么怎么的不容易,但我想跟很多人比起来,我还是幸运的,因为和很多没有工作的人比起来,我至少还有份工作,跟很多想来但根本没有机会来美国的人比起来,至少我还能12岁来美国。只是现实生活当中我不这么想,因为我觉得即使我不跟那些大牛们比,我至少应该跟我自己比,至少我的明天就要比今天有进步。我有工作了,我不应该觉得满足我仅仅有工作了,我要想怎么把工作做好,想怎么能够从RF Engineer I晋升到RF Engineer II, III...
最后就想说我发现可能我天生就不是会享福的命。虽然我现在挣钱了,说实话,我要是想的话,我天天可以在外面吃饭,我可以买ipod, ipad, iphone, mac...但我真的觉得没有必要。我希望不管我挣多少钱,我内心还是一样的。我还是希望我能够有一种不管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沼泽还是蓝天白云,我都有一种无所畏惧的精神,一种不达到目的决不放弃的精神。因为我有这种精神,所以来美10多年,很多时候我明明知道我的选择将会让我很晚才睡觉,让我感到非常的焦虑,但我还是一往直前。不管是当初来美国,还是高中上了N门ap课,以及后来从u of i ee毕业,找工作. 但不知道是好还是坏,有些时候如果不是很多时候,我开车的时候也会有这种无所畏惧的精神。我们这次一行4人,我开车,3个人坐的我车,走山路的时候,如果前面的车开的慢,我就想超,虽然我也知道超车尤其是山路,不是最安全的选择,而且也节约不了几分钟,但我心里就是想超。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
最后发几张日志当中提到的景色的照片
manitou那个还没有走到顶高点之前的幽深森林:
到达山顶的美景:
Sand dunes:
走完以后,我的脚成了这副样子:
07/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