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疯狂的果粉,但却越来越倾向于成为乔布斯的fans。乔布斯生在旧金山,成长在北加州称为湾区的地方。有一段时间,我常常驾车经过那里。我居住的内华达州雷诺,距离他长大和创业的地方咫尺之遥。甚至,他的生父,就是我这个小城的居民。因此,当我一有机会接触到的时候,便毫不犹豫在众多图书中挑出了《史蒂芬 乔布斯传》,这部由他亲自授权,由《时代》杂志的前总编沃尔特艾萨克森执笔撰写的传记著作。
没有人不惊叹于乔布斯的奇异,他似乎是上帝拣选的人——超凡脱俗,与众不同。具体到他的一生,更从头到尾都是奇迹。生父母在他尚未临世之前,就规划好了他的人生,他注定与生身父母无缘。被遗弃的遭遇,是乔布斯心上巨大的黑洞。虽然养父母极尽爱心,对他予取予求,宠爱有加。但当他成长为青少年,一旦具备了探寻的能力,便毫不犹豫雇佣了私人侦探去寻找亲生父母的下落。
这一段经历令人唏嘘感叹。乔布斯坦言,他并不认为生他的人是亲人,他心中真正的父母亲永远是选择他,养育他,把他从医院抱回家,呵护他长大成人的那对质朴善良的工薪夫妻。他只是好奇,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的人,对自己有哪些决定性影响。许多人眼里脾气暴躁,肆意伤害别人的乔布斯,在这件事上,却表现得非常细心,并十分在乎他人的感受。事实上,他从二十五六岁事业初获成功的时候,就开始寻找亲生母亲。但他怕因此伤害到养父母的感情,一直等到1986年,养母因病离世,才放开去行动。当他几经周折,终于和生母相见的时刻,又是一番动人情景。母亲自是悔恨流泪,不停地诉说自己的思念,絮絮叨叨地解释当初的艰难,和无奈的决定。而乔布斯,却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聚会中,总是轻声安慰母亲,说他并不责怪她,“这不是好好的长大了吗?”
读此文字,想象中是一个叛逆的大男孩温柔对待妈妈,那场景让人潸然泪下。天才的乔布斯,也是凡人啊!
他非凡的地方表现在许多方面,不仅是天然的洞察力,超前的直感,执拗的个性,还有他著名的“现场扭曲力场”。这些都是促成他创造伟大产品的推动力。他坚定地站着,坚守自我认知,让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完成的任务,变成了现实。不但真切地改变了世界,而且令世人惊叹。苹果创造出的人文科技产品使人类攀升到一个前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而他平凡的地方,往往在生活的细节中呈现。比如说也好虚荣。比如说也很吝啬,比如说会冷酷,比如说也怕死。
一个人的身上,能同时兼有两极的特点,常常令人不解。若是年轻时候,必定许多读不明白。而今拥有了人生阅历再看,却觉得一切又都顺理成章。上帝是从不会把完美的品格全部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的。乔布斯身上体现的极端,就是天才通常具备的特质。他聪明,他敏感,他能感受到旁人感觉不到的细微差别,他能看到一般人无法看到的前景和未来。他又怪异,偏执,缺乏耐心,喜怒无常。当被问到,做一个独一无二的创新家,这些品质是否必要时,乔布斯本人和传记作者的回答截然不同。苹果公司有个职位,是专门用来管理乔布斯的。每当他发飙咬人,就需要有人站出来制止他管住他,并且安抚受到伤害的同事。实际上,1985年乔布斯被逐出苹果,就是他狂放不羁的结果。其实,当你觉得某人怪异,行为方式不合情理,难以相处时,只要一想他并非凡人,一切便会释然。我想他周围的同事和亲人,大约都是秉承这个原则,才得以与他合作相处,共同创造奇迹。世俗的衣服套不进天才的躯体,用凡人的标准去衡量非凡者的行为,必定冲突。
特立独行,我行我素,反主流,反约束是乔布斯年少轻狂的形象。但我在阅读中,却分明触摸到了他从反叛主流文化,到靠拢,到贴近,直至参与创造出主流文化的路径。也分明看得到他从鲁莽任性,不顾后果,到渐渐成熟,甚至稍微懂得人性事故,懂得圆滑的变化。从车库里两个毛头小子自娱自乐的玩意儿,弄成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超级大公司,除了乔布斯,还有谁呢?
所以,当比尔盖茨从起初根本不屑于苹果产品的理念,到看到ipod 之时的惊讶震撼;从媒体记者一贯的冷嘲热讽,到iphone闪亮登场时的一致赞叹,乔布斯创新教主的地位无人可敌。他跨足的领域,哪里仅是个人电脑?还有电影,音乐,杂志,出版,等等等等。当我读着一个一个章节,看着一个一个事件,旁观着同时又投入地仿佛参与着他的决策他的前行目标时,心里头不断翻起一个个浪涛——是不是只有美国,才能成就如此卓越的人物如乔布斯?
答案是肯定的。至少我这样认为。首先未婚先孕的母亲,在保守的国家就不允许生下孩子,那乔布斯就无以来到人间。其次,收养他的父母遵守诺言,视如己出。尤其是海军陆战队员出身的父亲,对乔布斯的启蒙和影响至关重要。再次,美国自由的空气,松散的教育,没有让乔布斯幼年就崭露出的奇异天分遭到扼杀。要是生在中国呢?以我早年做过教师的体会,这样的孩子,早就惨遭灭绝了。要么打压至平庸,要么漠视至神经,绝不可能允许如此异常的人生存下来。
真是要感谢上帝,正是因了这一连串的偶然,才让世界有了他,也才让他得以改变世界。改变世界,并非移山换水,而是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一枚薄薄的手机在手,通讯上网,读书社交,听歌唱歌,照相视频,无所不能。倒回十年,你想到过吗?二十年前呢?中国大陆普及电视才几年?
评判一个人的品性,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观察他对待别人的态度。要看他怎样对友人对家人,对故人对恋人,从中得出其为人的结论。乔布斯对女人显然不够慷慨温情,有一个细节让人印象尤其深刻。他崇拜鲍勃迪伦,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美国女歌手琼贝茨。她曾经是鲍勃迪伦约会过的女友,乔布斯追求了她。但在交往的过程中,却又表现得一毛不拔,不通人情。甚至在带她购物的时候,给自己买了一大堆名牌衬衫(他可是一向反物质的哦),并强烈向琼贝茨推荐一款优雅漂亮的红裙子,却绝不肯出手帮她买下来。这让琼贝茨十分尴尬,多年以后回想起来仍然不解。而对自己的亲妹妹,——他找到生母以后随即相认的同父同母的妹妹,他就表现得非常大方。他成名之后,对打扮穿着似乎在意起来。有一次他批评妹妹的衣着过于随便简陋,不够品味,同时寄了一整箱三宅一生的套装给她。送给女友的花儿,据说也从不光顾花店,都是公司活动的接待桌上,或者干脆就在谁家门外摘的。后来成为他太太的劳伦鲍威尔能够受得了他,一定是个聪明忍耐又善解人意的女人。
对于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乔布斯其实心中自有一杆秤。他爱过的人,恨过的人,得罪过的人,伤害过的人,他都明白。病入晚期的时候,他哽咽着说,他知道,与他一起生活不是件享受的事。这说明这个非凡的奇人虽然外表凶悍,但内心深处,仍然有块柔软的地方。
这个柔软,体现出他本性中的善的一面,也体现出人性的复杂。哪里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有两处细节令人动容。一个是早年与他一同创业的工程师伯勒尔史密斯患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不时流落街头,处境凄惨,团队伙伴安迪不遗余力奔波救治。乔布斯见状,突然问安迪,要是我变成这样,你会管吗?——这个细节道出他心底的惶恐不安。另一个是,当他有一天刚刚炒掉一位“二流员工”回到家里,正巧看到自己儿子进来,心里的挣扎。他说,一个中年男人如果突然丢掉了工作,如何面对家人?如何向孩子们张口说出这个不幸的事实?——这让我看到他内心脆弱的一面,他残酷的外表下,掩藏的也是一颗软弱的心。他不是没有同情心,而是对创新事业有一种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不能保持团队的一流素质,就无法实现打造长盛不衰的公司的梦想。
他这一辈子,真心爱过的女人有两个,伤害过的人无数。有人把他控制不住地发脾气,毫无节制地乱吼,归咎为他的被遗弃的经历。他的养父母从未隐瞒收养的事实,在他人生初年混沌不懂的年龄,内心想必充满了困惑。但我认为,天生他就是个任性的人,就像他天生就是聪明,绝顶聪明。就算是由亲生父母养大,他仍然暴躁,仍然是一匹野马,不服管教。倒是少了养父的启蒙,不见得在器械工程方面发展兴趣,并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
他与生父的关系才叫神奇。本来以为彼此神秘,天各一方,殊不知命运安排他们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见过一次。不是作为父子,而是作为主顾。那时候,乔布斯的生父在圣何塞开一家地中海风味餐厅,科技公司的人们常常光顾。乔布斯当时已经名声大噪,人人都认得他。他的生父以在自己的餐厅见到苹果公司创始人为荣,却不知那是自己的儿子。当乔布斯的妹妹找到父亲,听父亲无意中透露这个情节时,简直惊呆了!出于对哥哥的承诺,她没对生父捅破这个秘密。当她结束与生父的会面,走出餐厅,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哥哥,倾诉整个过程。乔布斯也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奇特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那一次握手,含有怎样的意义?后来,他们的生父从网上获知了这个事情,心情如何无从得知。但乔布斯一生都未原谅生父,却是不争的事实。他没有明确对自己的被抛弃耿耿于怀,但对其在妹妹五岁时候抛弃妻女人间蒸发而心存愤怒。他始终没有原谅他。生父曾提出过见面,被乔布斯拒绝了。自那以后,再无瓜葛。坊间传说当乔布斯患病之际,生父曾发邮件慰问,乔布斯只是冷淡地回复谢谢,并不动情。但这个情节,在该传记中没有证实,或许只是传言。2011年,乔布斯病逝,有人到他生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献花。我想那是错了。假如乔布斯知道,一定又会大发雷霆。那个,是他不想承认的人,是他不想认识的人,是他不想有任何联络的人。这一点,把血缘看得比天重的华人可能就不明白。其实,生了你又怎样?依然可以是陌生人。这倒恰恰印证我的观点,养的恩大于生的恩。
乔布斯对养父母的感情非常深厚,他的养父被他视为真正的父亲。在享受儿子带来的巨大成就和荣耀面前,老人家十分自豪,备受尊敬。这让我作为读者,深感欣慰。
乔布斯的一生,虽然只有短短56岁,但哪里只是一部书所能囊括的?他的奇异,他的非凡,贯穿一生,震撼世界。我的诸多感受,也绝非一篇小文所能尽诉。还有一个让我感动的是,他竟然也相信上帝。他相信宇宙有为人类所不知的神奇力量。
从整部书的角度讲,这是一部绝对优秀的作品。作者以时间为主线,以事件为主点,徐徐展开,让一个众所周知的人物,以更真实更完全更客观的面目出现在读者面前。在科技词汇充满的章节里,读来却丝毫不觉枯燥。并且章节与章节之间,你可感到有暗暗的铺垫,作者用一只扎实有力的笔,将故事引入下一节,使得后面出现的人和事顺理成章,不显突兀。读完掩卷,不由惊叹,到底是资深报界写手,文笔功力的确不凡。
向乔布斯致敬!向此书作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