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警官信箱又开通了,上周的文章在本网及51周报见报后,读者的反应空前热烈,大量涌入的电子邮件说明华裔移民对于许多涉及法律治安的事还不甚了解,有些甚至是颇为基础的问题,这也说明我们与警队合作开通此信箱是迎合了广大华裔移民的需求。
由于邮件太多,杨警官不可能每一封都作公开回复,只能挑选有代表性的问题公开撰文答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帮助,不过以工作勤奋著称的杨警官还是尽可能的对读者的邮件进行答复,本网会在适当时候精选一些普遍性的问题答复刊登,敬请垂注。
本期的话题是关于房东房客租务纠纷,这是个老话题,也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来看看杨警官的答复。
尊敬的杨警官:
我是一名房东,把剩余的房间租给一名房客已经一年多了,一直以来大家相安无事。但是今年房客越来越过分,经常在房间里煮食,搞得房间里面充满食物的味道,连其它房间的租客都开始不满,并向我投诉。他还经常在三更半夜看电视乐,声音很大,整栋房屋的客人都难以入睡,跟他说了好多次都没有效果。另外这名房客从来不搞卫生,房间很脏。
鉴于以上原因,我跟他说了好几次希望他搬走,他却无动于衷,根本不打算搬家。
我实在忍无可忍,提前40天通知他一定要搬走,并且给了他5天的搬家时间,搬家时间不收房租。
5天之后房客仍然没有动静,我只好动手把他的东西搬到后院,并且切断电炉和厨房电源,命令他马上搬走。结果房客威胁会打911报警,还说我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进入他的房间属于违法。
请问杨警官:
1.碰到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把房客的行李搬出去?
2.听说安省有个房东房客委员会,还有个安省租赁仲裁处,房东一定要通过这些委员会和仲裁处才能把房客赶走?
3.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他如果不交房租又不理我,我可以报警吗?
4.警察上门处理房东房客纠纷收费吗?
5.听说加拿大特别保护房客的利益,那房东的利益谁来保护呢?
Patrick(化名)
以下是杨警官的答复
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而且在华人社区还普遍存在。 我再此利用这个机会简单的介绍一下。
安省的住宅租赁法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 是监管法律。此法规定房东和租客的所有权利及义务。
房东和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是解决所有租客和业主之间纠纷的仲裁机构。这个机构的作用就像法庭一样。如果房东和租客私下解决不了他们之间的纠纷,那就要通过房东和租客委员会来解决,要么庭外和解,要么通过聍讯来判决。房东和租客委员会聍讯审理之后会颁布法令,这个法令会有Sheriff’s Office 来执行。
回答此案例的第一个问题,业主没有权利把房客的行李搬出去。
首先,业主在没有紧急情况下是不可以进入租客的房间的,更不可以把租客的行李搬出去。业主只有在紧急情况或者在给租客提前通知并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进入租客的房间。
其次,业主不可以切断电源。
安省的住宅租赁法规定电源,冷热水,自然气/电油和暖气是重要服务。 业主不可以截断或干扰这些服务的供应。
租客在此案例中经常煮食致使整个房间充满食物味道,三更半夜大声看电视导致其他租客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租客的这些行为可以成为业主终止租约的理由。业主终止租约的其他理由:
- 租客没有全数交租金
- 租客持续不断迟交租金
- 损毁租赁物业
- 从事非法活动
- 危及他人的安全
- 容许太多人居住租赁单位
- 还有一些和租客行为没有关系的理由,比如业主要收回单位自住等等。
- 租客也可以提前终止租约,如果业主没有做以下的义务:
- 没有维修物业
- 非法进入物业单位
- 换锁而没有给租客钥匙
- 截断或干扰重要服务的供应
- 干扰租客的正常生活
- 骚扰租客
业主和租客之间发生纠纷,如双方私下解决不了,只有通过委员会解决。业主和租客之间发生纠纷是民事纠纷,警察往往是不处理民事纠纷的。如果业主或是租客中的一方打电话给警察,我们多伦多警队会出警到现场,但是我们出警的主要目的是保持和平。
通过委员会解决纠纷的一般程序是:向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聆讯,颁发终止租约令和执行委员会的命令。 具体的程序请参考委员会的网址:
www.ltb.gov.on.ca 或打电话:416-645-8080, 1-888-332-3234。
你的下一个问题: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他如果不交房租又不理我,我可以报警吗?
如果房客不交房租,你可以首先和他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你可以马上书面通知终止租约并令租客限期搬出。如果租客不搬出,你可以用上面介绍的程序向委员会申请终止租约令并由Sheriff’s Office来执行。你可以打电话报警,但是就像上面解释的,业主和租客之间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我们警察到了现场的目的是保持和平(Keep the peace)。
回答下一个问题:警察上门处理房东房客纠纷收费吗?
警察出警上门处理任何事情都是不收费的。
你在来信中提到的最后一个问题:听说加拿大特别保护房客的利益,那房东的利益谁来保护呢?
安省的住宅租赁法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 是监管法律, 它来规定并保护所有租客和房东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租客和房东合用洗手间和或厨房的话,那么安省的住宅租赁法就不适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