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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限放与政府部门的认知障碍

(2008-02-07 02:59:32) 下一个
丝毫没有任何夸张———巨响,的确是巨响,连窗框都发出嗡嗡的共鸣声,楼下的汽车也都一辆接一辆地相继启动了报警。110、119、120……,各种声响此起彼伏,齐活了。用手堵住双耳的时候还在想:干嘛连这报警声都要统一?为何不设置成各种音乐声,比如“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这种巨响,很像夏季时的炸雷,有种由远至近滚动而来的感觉,随着门窗的震颤便陡然响起,接着便是各种车辆的防盗报警声的紧密配合。如果是连续的巨响,则像轰隆隆的阵雷,仿佛暴风骤雨就会随之即来,而车辆的报警声更是洪亮许多。

三十儿晚上在MSN上遇到在郑休假的老外朋友,不断兴奋地向我汇报着他那里的爆竹声早已连成一片,爆炸时的火花就像机关枪连射一样。还诙谐地说,也许就在咱们聊天的时候,第三次世界大战已经打响了。最后还调侃到:这可能是向全世界宣告是你们中国人
发明了火药吧?

今儿是初六了,但此起彼伏的巨响似乎一点儿都没有减少的迹象,昨天“破五”的鞭炮更加集中在中午和晚上时段。


如果不回老家,春节对我而言,照样是二十四小时按照自己的节奏来过,没有任何特殊的意义。今年的春节,虽然历史性地突破猫家赖床的习惯,煞有介事地到公园大秀女红,沿河堤漫步,然而时不时的叮当巨响声,却极大地破坏了我这个本应更祥和的春节。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这是我们从小就留下的对过年的印象:放鞭炮、贴对联。热闹声中,一幅红红的对联贴在门上。到了十五,家家户户门外悬挂着大小不一的红红灯笼,让人看着都喜庆。

以前的人少,城市也小,更少有高楼,少有这么高密集的人群,过年放放鞭炮还能驱赶闻肉香而来的各种野兽。但现在的楼房,如果没有最低楼间距的限制,相邻的两栋楼似乎递个酱油瓶子都不耽误那边炖红烧肉。那边楼群放的二踢脚,能叫响这边的几部车。这个影响可是有点儿忒大了吧?


我们总被有关部门灌输“移风易俗”的观念,但当我们在禁鸣禁放的新风俗享受安宁的时候,为何要我们返璞归真地重吃二遍苦,重遭二茬罪呢?

把政府部门的立场同对烟花爆竹的限放联系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但是且慢,让我们仔细解读一下政府的相关规定:

1.除夕到初一、初二到十六每天七点到24点。


这就是限放时间的规定,简直就是脑子进水的人制定的强盗法规。按照这个规定,人们只能在24点以后才能放心睡觉。而且即便夜里十二点前在你的窗前丢几个连环炮,你也无处投诉而只能无可奈何。半夜鸡叫尚能扰人清梦,更何谈那发神经似的突然巨响?!莫非我们的生物钟得在过年的时候弄个备用的?难道那些老弱病残,有心脏病怕声音的老头儿老太太们,也都得按照这个时间段作息?

2. 居民不得在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如果指望这条文字就能达到目的,我倒要对制定这个规定的人顶礼膜拜一番了。靠个人的自律前提是个人
极高水平
素养和严格的惩戒制度做保障——“响鼓也要重槌”、“乱世用重典”,这可都是前人总结的经典啊!

欢乐一定要有声响,
是许多国人爱热闹的心理。很多人做事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让人看,缺少了关注就失去了动力。前几年政府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禁放后,商家开业不再燃放鞭炮,而是请来腰鼓队助兴。虽然铿锵的锣鼓也是一种噪音,但总比爆竹安全性大些。以往政府禁放的时候,年的味道也的确在静谧中少了些许热闹,这对大多数国民爱热闹的本性是个严峻的考验。因此,今年一旦开禁,很多人只想图个痛快,可就顾不得自己的素养了。既然霹雳作响的鞭炮,在楼道里、空场处或者郊外、广阔的农村天地,声音效果迥然不同,将鞭炮悬挂窗外,既不用下楼跑腿儿还可以躺在自己沙发上便可制造更高分贝的声响就成了许多住在楼上用户的燃放鞭炮方式。


3.政府对“以人为本” 存在认知障碍。

公平地说,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已经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深得民心的举措,如高考期间在校门口设立交通标识禁止除公交车以外的机动车通行。据说政府的此次对烟花爆竹的解禁,也是因为站在燃放者的立场而将禁放否定的,但客观上却暴露了政府部门对“以人为本”存在的认知障碍。

因为我们禁不住要这样发问:
这样的法律到底是站在哪些人的立场,它维护了谁的利益?

烟花爆竹与空气污染,空气污染与国计民生,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相关的政府制定的政策反映出政府对待国民的态度。且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每逢春节即自行丧失效力,单单解禁这项举措,实际上就是一方面大造舆论宣扬保护生态资源环境,另一方面又纵容人们为单纯追求有害无益的享乐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虽然气象部门信誓旦旦地澄清
燃放鞭炮不可能与大雾形成有关,但并没有否认燃放的鞭炮会对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初春本该晴朗的天气里,却似阴非阴的,空气中到处弥漫着硫磺的味道。

如果说政府是以富人为本修改了限放规定似乎有些过分,但仔细想想,穷人买个百十元钱的鞭炮意思一下也就罢了,有几家下岗(实际上就是失业)的工人家庭每天仅是凭着兴致就舍得把活命钱随着声响看它烟消云散呢?

而且仅这一项政策的制定,还会大大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因为除了调动大批警力全线戒备外,还要动员全体环卫工人来处理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大量的垃圾。

医院的急诊还要额外增加人手,治疗没有正确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意外伤或误伤。至于间接导致120忙碌的,恐怕很难统计了。看着街上呼啸而过的急救车,总要猜测一下:是不是又有心脏病的老人们被鞭炮吓着了?

我虽不到老年,但每每在户外的巨响突然爆发的时候,心脏都要颤上几颤,之后便是股股热流顺着脊背蔓延,随之便会渗出细汗。大白天儿的,也得赶紧将门窗紧闭,甚至拉下双层窗帘以期待将巨响的声音减弱几分。即便走在街上,也是如偷儿般地四处张望,警惕着有人随时制造出几声榴弹般的动静。

这是生理上的自然反应,与我意识上的保守与开放无关。反对烟花爆竹的大鸣大放,从狭义角度来说,是我自身的生存环境受到了骚扰,而且这种骚扰是来自政府层面的法规文件。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则是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劳民伤财的弱智之举。

现在向国外学习已经不叫崇洋媚外而是讲同国际接轨。那为何不接轨个巴西来个春节街头大狂欢,模仿个美国来个民众大游行?

禁放和解禁,不仅显示了政府在制定政策时的随意性,也使得人们在接受新政策时候,有了且等闲待之的随意态度。

200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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