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515)
2009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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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59)
2022 (98)
2023 (111)
中国人注重“家”系族谱血缘
蚂蚁不是“家”族企业
中国人都知道蚂蚁的前身是支付宝,也就是阿里旗下的一个小模块,当年完全是为了解决淘宝支付问题而诞生的业务。到了2014年,为了支付宝的合规性,蚂蚁从阿里剥离出来,并单独融资。
蚂蚁具备团队精神,像蚂蚁,一个蚂蚁虽小,但一窝蚂蚁,有组织、有纪律、埋头苦干、齐心协力,团结起来的力量却能把任何强大的动物咬死。
按照当时的政策,支付业务不能有外资股东,而阿里最大的股东是日本的软银,所以一直到2019年,阿里才掌握了蚂蚁33%的股份。为此在市场上还引起巨大的争议,因为从阿里剥离出去的时候,并没有征求软银的同意。
1999年,马云辞去教师公职,带领18人团队在杭州创办阿里巴巴集团。2003年,阿里巴巴推出淘宝网和支付宝,开拓电子商务。2013年5月10日,当马云在淘宝十周年庆典上辞去淘宝CEO职位时,阿里巴巴集团不仅已是中国最大的电商,而且已将业务伸展到金融等领域。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创造了史上最大IPO记录。在当年的胡润百富榜和《福布斯富豪榜》上,马云家族及马云首次问鼎中国首富。2014年12月,彭博亿万富翁指数显示,马云身家达到286亿美元,超越李嘉诚,登顶亚洲首富。
2014年,阿里巴巴集团成立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公司(简称蚂蚁金服)。2015年1月,蚂蚁金服推出芝麻信用。之后数年,蚂蚁金服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收购。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11月26日在港交所上市后,蚂蚁集团2020年7月宣布,将在香港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同步发行上市。
不过,2020年11月3日,蚂蚁集团11月5日在上海和香港同步上市的计划被中国监管机构叫停。2020年十月下旬, 马云在上海一个论坛上炮轰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此前,他刚于9月底卸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但仍为包括蚂蚁集团在内的600多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因担心其对中国舆论的影响力,中国政府已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削减其媒体资产。3月16日,阿里巴巴旗下的UC浏览器从中国的各大应用商店全面下架。阿里巴巴持有微博和多家中国数字和平面新闻媒体的股份,其中包含香港主要英文报纸《南华早报》。
中国人注重“家”系族谱血缘
谢氏起源 ( 谢氏百科 )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论证了中国是个统一的家产官僚制(patrimonial bureaucracy)政体的国家,而西欧则长期处于封建的诸国并立相互竞争状态;家产官僚制将一切事务性关系化约成以血缘为纽带的个人性关系,使社会生活中缺乏非个人性的切事性(causality)。
中国长期稳定而和平的局面,使它缺少西方古代、中世纪和近代为资本的自由流动而寻求海外殖民扩张的发展经验,致使中国为保障资本自由竞争的形式法律和理性的行政迄今尚付阙如。然后,他分析了中国是个以农业和农民为主体、官僚制治理的、家族经济组合的社会,西欧则是以城市和市民为主体的自由竞争的经济体制,而城市和市民比较容易倾向信仰理性伦理的宗教,因为经济理性主义与某种形态的严格的伦理性宗教存在着某种选择的亲和性;然而在中国,由于重视祖先崇拜和族外婚制,城市居民仍与乡村、氏族保持着割舍不掉的联系,从而导致中国社会基层组织缺乏宗教—伦理理性化乃至经济理性化的底层基础,这些都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结构性阻力。他阐明了宗教—文化对社会结构和制度的作用。韦伯把宗教教义区分为伦理预言和楷模预言,伦理预言(Ethische Prophetie)属于禁欲主义宗教性质,而楷模预言(Exemplarische Prophetie)属于神秘主义宗教,不同的宗教都致力于达到某种“与神合一”的状态,差别在于禁欲主义宗教认定人是神的“工具”,而神秘主义则认为人是神的“承载体”或“容器”。
欧美的组织管理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的西方文明,植根于西欧传统家族制度的个人主义和契约关系的成份,从西方人的角度来看,任何不同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都可以用“契约”来加以说明,卢梭强调“社会契约”是人类追求社会平等的产物,通过社会契约限制个人“奢欲的冲动” ,使个人“服从人们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 [1]。西方从个体主义方法论出发,强调个体的权利,强调个体之间的平等,偏重“契约关系”与“市场规范”的管理模式。
中国属农耕文化区,东方农耕社会中商品经济不发达,农耕生产性质造成安土重迁、几代同居诸特点,因此传统一向认定“家”组成社会和国家的基本单位,个人只是组成“家”这一基本单位的一分子,独立的个人是无足轻重的,倡导个体对群体的归属,强调群体内部的“序列”与和谐统一。同时儒教中的等级观念、忠孝思想、宗法观念等等融入现代管理之中,形成了具有东方色彩的管理风格。
什么是“家”? 中国的“家”是以系谱血缘关系为主的,传统中国人的观念是以一个宗族、家族或房的延续为重,而具体地表现在姓氏的传承、祖先的崇拜和孝道等行为。就是说,中国社会的“家”仅仅由血缘关系的家族构成。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宗法社会,宗法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至周代逐渐完备。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复杂的“内生化”过程中,形成了以血缘亲族关系为纽带的深层社会结构,并且绵延几千年不断,深深地积淀在社会人际关系和价值系统的深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影响个人的感性认识和创造活动的道德伦理信仰体系。因此,血缘纽带表现得特别坚固,宗法社会特征得以充分体现,宗族是血缘团体。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农耕社会来说,这种以宗法血缘关系为机制的家庭制度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把千百万的农民牢牢地维系在土地上,每个人的心理模式与思维模式,无不被其所形塑。
在家族以外的社会群体中,尤其在关系极为密切的人际间,往往使用类似亲属关系的称谓。亲密的朋友很可能被称为“兄长” ,老师与学生、师傅与徒弟则充当着类似“父子”的关系,在这些普通的族外关系中,家族纽带仍不断地受到提醒、模拟和强化。
中国人所重视的系谱血缘关系,西方人则视为是次要的。传统中国人强调家庭成员关系的延续性,最担心的一件事是绝后,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 “家”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即是生活的宇宙,家庭就是一切,没有家庭就无法生存,而家户经济体只不过是用来达成延续系谱血缘关系的工具。
中国的家产继承则是诸子均分制,儿子对其父亲的家族财产拥有不可否认的均分权,即使其父亲也不能随意加以剥夺。日本家族的这种“非血缘性”是日本家族组合方式的重要特征, 与中国“纯血缘”性形成对照。西方人“家”的共同体的延续要优先于个体或家属的存续。因此, “家”的共同体继承人选择主要是以能力为取向。产业的继承者, 一般当然是以亲生儿子为优先,如果亲生儿子不成器,那么可能会被婿养子所取代,甚至把挑选好的未来继承者直接收为养子,而不指定他的儿子作继承人是常有的事。
西方人以能力为取向的继承制度,巧妙地规避了中国家族企业的弱点,有益于作为机能单位的扩大的“家”的合理运营与维持。因此, 在欧洲到处是百年老店,甚至有些行业历经一二十代家传,未曾中辍。
在企业的模式上,中国的许多企业在发展的初期采取了家族式的管理,尽管这种管理方式,在企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确在节约监督和强制的成本方面呈现出明显的“效率” ,中国民族资本企业、东南亚华人创办的企业以及现在某些乡镇企业都不乏成功的事例。
在行为取向上,中国人处理问题时最优先考虑的大致是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将家族利益视为最高价值。传统中国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家族取向压倒一切。就典型的情况而论, 主要是根据家族的利益来作决定,在这个意义上家族取向至高无上。当家族利益同个人所参与的其他集团利益相冲突时,家族利益将得到优先照顾。个人始终效忠于家族。
在价值观上,中国人强调人的能动作用,强调人的价值在实现方式上彼此有相当大的区别。在用人选才方面,中国人是以血缘延续为首要,传统的用人的首选标准是看与自己关系的亲疏程度,人际关系亲缘化,往往会把单位内部的人员划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大类别,并按系谱的亲疏远近而有家人、近亲、同宗、同乡、同学等等,而对家族之外往往缺乏团体意识。只要是“自己人” ,不管是否具备条件,均能得到提拔和重用,若是“外人” ,尽管很有才能,也只能坐冷板凳。这种取向产生一种误导,不是引导人们如何尽力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凭自身能力参与公平竞争,而是滋长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任人唯亲、裙带风等大致就是这种传统习惯的影响。从传统家族制度的结构性特征来探讨其对现代管理的影响:中国注重血缘系谱的宗法社会传统,相对于西方的“契约关系”与“市场规范”的经营方式来说,不能免除传统家族观念和人际关系的束缚。
西方强调的是个别人的作用,它的特点是每一个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群体性发挥得最充分,这就使西方国家具有强烈的群体合力,个别与整体的关系,表现为“整体>部分之和”的格局。这也是为什么欧盟能成功,亚盟则没有。
参考
[1]卢梭 : 《社会契约》,商务印书馆 1 98 2 年版,第 3 0 页 。
在这方面,美国观念不能完全代表西方,美国人找不到家谱。
农业文明与商业文明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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