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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 红十字会 王骊其人以及故事始末

(2008-05-20 12:36:47) 下一个
今天看了关于王秘书长的视频,异常气愤,搞得老子今天可能睡不好觉,所以决定公布王秘书长的个人信息出来,说在前面,信息是他们红十字会网站上的:

三亚分会
王骊
副会长兼秘书长
88361337
88361337
13016282673
三亚市解放3路市卫生局五楼

但是要声明的是,该视频不是此次四川地震后的募捐经过,是今年3月志愿者在三亚为一个患癌症的大学生募捐的时候,发生的一幕,不过即便如此,这样的慈善活动家也该让她人间蒸发了!原文经过如下:

『天涯杂谈』 [汶川地震]我是三亚红十字会视频事件的当事人,事情始末如下:


作者:美丽风情屋 提交日期:2008-5-21 0:48:00

??我是天涯社区三亚版的版主,也是这个视频当中那个被念到的手机号码的主人。首先我要在这里说明的是,虽然大家看到的这个视频是真实的,但是并不是在这一次的震灾中拍摄的。是在三月份我们为三亚的一位叫做婷婷的女大学生志愿者发动爱心募捐然后到三亚红十字会清点善款的时候所拍摄。只不过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加上了不符合事实的文字,断章取义的发表。
  
  在今年的三月份,三亚的志愿者们发动了为突然患上双肾衰竭和肺部糜烂生命垂危的婷婷的爱心募捐。当时考虑到募捐的合法性,我们找到三亚红会寻求帮助。当时三亚红会的秘书长王骊说她们可以提供募捐箱和授权我们进行募捐的文件,但是要从募集所得的款项中抽取5%的管理费用。鉴于当时婷婷急需救助,再加上王骊说这个提成有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同意了这个要求。在进行了两天的募捐之后,我们按王骊的要求到三亚红十字会清点在募捐箱中的所得善款。为了对捐助婷婷的网友们有个交代,我们从捐助开始的全程都进行了录像,包括在三亚红十字会的清点。在清点过程中,很多志愿者对三亚红十字会抽取5%的管理费用表示不解和不满,因为我们所看到的捐赠条例里的规定是从2%—5%。就三亚红十字会作为一个人道主义救援机构,在这种救命款子里是否应该抽取费用,或者是为什么不能按低标准收而要按最高标准收取,志愿者们和王骊之间产生了争执。这,就是视频内容的发生过程。在从29618元的捐助款中收取了1480.9元的管理费用之后,王骊给我们出具了他们打印出来的收款单据。
  
  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为婷婷的募捐结束之后,深感不平于王骊的做法和态度的志愿者们把事情反映到海南省红十字会。省红会的回复是这个费用的抽取是要建立在尊重募捐者意愿的前提下。后来经过省红会的协调,这笔被抽水的5%款子被重新打回婷婷的医疗帐户上。在此要特别感谢省红十字会!此时告一段落,但是王骊对三亚志愿者群体的不满从此结下。
  
  5.12地震之后,我们想要为灾区的同胞进行募捐,作些华夏子孙应该此时应该为同胞和国家尽力的事情。由于之前和王骊的合作令我们深感爱心大受伤害,更不愿意把灾区同胞的募捐款再给她按5%的提成抽取,所以我们直接联系海南省红十字会,强烈要求直接通过省红会的授权和监督为灾区同胞进行募捐。在取得海南省红会的授权之后,5月十四至十八日,我们想三亚的明珠广场申请了免费的公益场地,设点开始了为期五天的募捐。巧的是,在我们申请场地之后的一天,三亚红十字会也在明珠广场申请场地,和我们同一天进行募捐。就从这一天开始,三亚志愿者们的募捐遭受到了很多的盘查和阻挠,具体情况,我引用当时参与募捐的志愿者们的遭遇说明:
  
  
   作者:听天使在哼哼 回复日期:2008-5-19 12:01:00
  
    5天的募捐活动,累却很值得,那些网络、电视、报纸上的感人事迹一次次发生在我们身边,无不催人泪下,某些组织对我们志愿者募捐活动的百般阻挠也关实让人心寒……
    5月14日(募捐第一天)三亚红十字会副会长王骊派三亚红会志愿者清查我们的授权证明,匿名人士报案110,民警跟踪我们志愿者一路,最终证实身份
    5月15日(募捐第二天)三亚红十字会副会长王骊致电省红十字会赵会长,举报我们志愿者衣冠不整,影响红十字会形象
    5月16日(募捐第三天)匿名人士举报三亚民政局,说志愿者募捐活动非法,需要取缔,经民政局局长到明珠现场了解情况,证实募捐活动合法,协调解决,募捐活动得以继续
    5月17日(募捐第四天)110接到报案,志愿者在步行街募捐小队再次被110扣留调查,志愿者组织者急忙赶到步行街,证实志愿者身份,募捐活动得以继续;晚11点,志愿者代表被叫往派出所,经省红会赵会长核实身份,期间三亚红会某位领导竟然公然表示“不认识赵国卫(省红会会长)这个人”,并拒不承认认识我们这些曾经多次帮她做过红十字会活动的三亚热心志愿者
    5月18日(募捐第五天)一早便有“志愿者第一天私留1万元募捐款作为活动经费”的流言传出,并最终于19日凌晨发布在天涯社区三亚版上
  
  
  作者:wayne-wh 回复日期:2008-5-19 11:35:00
  
    5天了,今天睡到11点才起来,感觉好累~
    如果说昨天晚上结束的时候的欣慰足以冲淡5天来的疲惫,而现在看到的这个消息,足以凉全体三亚志愿者的心。
    派出所现场处理的时候我在,警察在核实完志愿者身份后,都已经说了,没什么问题了,而且非常支持志愿者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了,当晚11点多,志愿者代表还是被叫到派出所,一直核实,核实,核实到1点。
    从今天开始,永永远远,生生世世,子子孙孙,不再参与任何红十字会的活动,我发誓~~~
  
  作者:一身灰尘 回复日期:2008-5-19 11:47:00
  
    这让我也联想到16号晚上8点50来分的时候,我们一组人在步行桥上受人威胁的举动。我们两组人,一条、张玲、小不点、沙滩元素、我、还有港中的几位同学,我们在步行桥上,在往来穿梭的人流中不停要呼唤着爱心。可是有几人从桥上走来对我们说:“你们不要在这里搞募捐,给你们10分钟,自动消失。”这话听在我耳里,痛在我心里。
    呵呵,谢谢您的提醒,9点钟,我们还得到时空隧道去,那里却是他们老总邀请我们去做募捐的地方,一路之隔,却似人心冷暖之隔。
  
  作者:椰鸟 回复日期:2008-5-19 23:04:00
  
    我是海南省红十字救援大队三亚支队的队员。
    17号晚上11时左右开始,副队长天长和我一起被新风派出所干警从步行街门口带到所里留置。派出所的干警都很通情达理,明白我们的难处,没有为难我们,只是让我们尽早通过有效的途径证明这次由红十字救援分队和三亚志愿者联盟组织的捐款活动并非如“投诉人”所称的“作假骗钱”。之后很快,海浪、巴豆、撒哈拉等救援分队成员一起赶到派出所,一起自愿留置。
    经过和省红十字会常务赵副会长电话联系,告知事件前后情况,于是赵副会长分别给三亚110、三亚市卫生局某领导打了电话,再由卫生局这位好心的领导致电派出所,最后证明了我们授权的真实性、活动的合法性,派出所才按照程序解除了对我们的留置。
    这里我有几个问题需要交代清楚:
    1、王骊认识我们吗?王骊到“第一现场”也就是步行街门口,跟派出所干警说:不认识我和天长!只有天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们彼此不但认识,而且很熟,我们曾经是她的学生,2005年初跟随她学习过救护知识。后来,我们在省红十字会继续学习获得“培训师资证书”后,还多次义务帮王骊到各个培训点代为授课。可以说,彼此的交情不是一般地深呀!一句“不认识”!作何解释呢?且看第二问。
    2、王骊为什么会违心地说“不认识”我们?
    此问,要追溯到之前为麦婷婷捐款的事上去。相信聪明的你应该知道,为麦婷婷捐款,是我们志愿者自主发起的,而不是三亚红十字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做,三亚就不会发生为身患重病的麦婷婷募捐这一事实了。但,我们自己想做还做不了,不合法!于是,只好被迫地同意三亚红十字会提出要收取5%费用的要求,以便尽早筹钱给麦婷婷救命。但我们每一个参与募捐和捐款的人,是心有不甘的!我们有脑子而且还不笨、我们也有主张自己观点的自由!我向麦婷婷捐了100元(有证书),按照这个比例,三亚红十字抽取了我5元的费用,我不愿意!!!象我一样愤愤不平的人,最终汇聚成了一道冲击波,形成了对“王骊利益集体”的冲击,于是,王骊将我们逐出“师门”,不认识我们了。
    也许有人说了,那5%是合法的。是,对于募捐所必须产生的费用,是需要有人来承担的,为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是有这么规定的,但只是说了5%以下,而非一定要扣5%呀!说不定2%或3%就绰绰有余了呢!而且那5%绝不是给任何人凭空抽取的!试问:给麦婷婷募捐,三亚红十字会是出人了?还是出力了?产生费用了吗?哦,“借”了“筹款箱”给志愿者,就该收5%手续费吗???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这里面有猫腻!5%的费用,够报销不少车票、餐费、培训费了吧?谁报销谁知道,鸟哥我就当个糊涂人好了。
    3、我们为什么会被投诉报警?
    弄清楚了上面两个问题,第三个问题就好交代了。
    “我们究竟动了谁的奶酪?”这次汶川地震,四川首当其冲,严重受灾。全国上下、老老少少,无不纷纷解囊相助,希望受灾同胞能早日走出伤害、重建家园。可是,有的人就不是这么想啦!她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那5%,这次的基数一定不会小!抽头大大的可观呀!……谁知,美梦尚酣,省红十字会三亚救援队和三亚快乐志愿者联盟联袂抢先行动。由于组织得当、志愿者热情高涨,因此实际上募捐了绝大部分的个人捐款,使得三亚红十字的募捐款额大大受到影响!“好不容易”来了个地震,眼看着没戏了,某些人能不着急眼红上火骂人找茬投诉吗??????
    4、我们怕投诉吗?
    不怕!!!
    很负责任地说,我所了解到的省红十字救援大队三亚支队和三亚快乐志愿者联盟一起组织募捐的操作程序,可谓是滴水不漏!大家都很自律、很谨慎、很严密地一起来做这件事。我们有外请的监督员若干名,我们的一切行动都是有监督的。
    至于我们募捐期间费用,我们没有跟省红十字会伸手要一分钱!除了部分好心人的部分盒饭、饮用水赞助外,其他的费用都是由组织者自愿捐款筹集的。这部分款项我也有份认捐,所以我能证明!
  
  在募捐当中,所受的这些留难和委屈,我们都忍受下来了。直到五月十九日,我们听到了在三亚市民中流传的关于我们省红十字会志愿者截流募捐款的传言。更有人在我们发表的募捐活动图片贴发出质疑:
  
  作者:我只是一个过路人 回复日期:2008-5-19 02:25:00       
  请问你们第一天募捐到的钱是全部都捐给了海南红十字会吗?我听说可是另一个版本哟!你们把第一天募捐到的善款留下了一万元做为这次活动的经费了,而且这次活动并没有通过三亚红十字会的许可,为此还被三亚红十会给告了,请问这是事实吗?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想知道我们的善心是否没有被人中饱私囊而已~~~~~~~
  
  看到这段话,志愿者们悲愤之极。想不到自己的满腔热诚,最后要遭到这样的诬蔑。 5月19日中午,我在天涯社区三亚版内发表了名为《反击谣言,为爱心正名!》的帖子答复。内容如下:
  
  本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但是,看到楼上这位过路人的回复。不得不站出来说明一些不得不说的问题:
    
  第一:本次活动的费用,全部是从我们志愿者当中自行募集捐献。很多志愿者为参与活动的人们掏钱买水,从家里搬来矿泉水机给大家供水。我们吃饭,全部是自己付费。中港城美食广场,为三亚学院和海航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免费提供盒饭。康师傅公司,为我们的志愿者捐水。明珠广场,为我们提供宣传的用电……我们,没有动灾区人民的一份钱,没有一丝愧对我们的捐赠者。第一天的募捐费用,全部是在工商银行,在志愿者和市民代表及明珠广场财务的监督下开箱清理清点,当场就汇往省红会的帐户,清清楚楚。何来截留费用之说?接下来的每天的募款,都是在各方市民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及明珠财务人员的监督下清点并通过银行汇出,相关单据,随后会一一上传!
    
  第二:我们的这次捐助活动,的确是没有经过三亚红十字会的同意。但是我们经过省红会的批准和授权,使用的是省红会专门发下来的授权书和募捐箱,合情合理合法!
  
  至于,我们为什么舍近求远,绕过三亚红会而找海南省红会,理由很简单也很重要:在我们上次为女大学生麦婷婷发动爱心募捐的时候,是和三亚红会合作的。三亚红会的王秘书长以我们使用的是他们的品牌和募捐箱为由,说必须抽取5%的管理费用。当志愿者们质疑红会作为人道主义救援机构,为什么要从大家捐助的婷婷的救命款中抽取5%的费用,有悖情理的时候。这位秘书长居然对我们大发官威横加指责,说他们有法律条文规定可以抽取费用,说我们使用的是红会的品牌就必须付钱,说早知道我们这样就不会帮我们募捐,说她要把这个事情曝光给媒体,搞臭我们志愿者!如此嘴脸,让人们的爱心情何以堪。当时我们拍摄了这位秘书长同志的现场表现,随后,我们将把这段录像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某些红会的工作人员,是怎么样用他们低劣的素质和言行,给红十字会这个神圣的人道主义救援机构抹黑的(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后来我们把三亚红会抽取这个费用的问题反映到省红会,省红会的回复是这个费用的抽取是要建立在尊重募捐者意愿的前提下。后来经过省红会的协调,这笔被抽水的5%款子被重新打回婷婷的医疗帐户上。在此要特别感谢省红十字会!)
    
  第三:在募捐当中,我们的确是接二连三的被某些神秘人物有针对性的报警说我们是假冒的。派出所的同志接警后也对我们身边的合法性进行了核实。最后,是省红会的赵会长亲自打电话下来,并请三亚卫生局的陈局长为我们做的身份的确认和说明。所以,我们的募捐活动得以继续。
    
  其中之蹊跷,值得明眼人推敲。感谢这位路人同志,让我知道是谁告的我们。其实,告我们的不是三亚红会,是三亚红会的某领导吧?也许,某领导觉得我们在她的地盘上做募捐活动没有经过她的批准心存不满吧?那请某领导扪心自问,我们为什么不想通过你!因为省红十字会不会强收费用!因为,那5%让我们很受伤!
    
  国难当头,万众一心!志愿者们不眠不休,竭尽全力,图得是一个倾尽同胞之爱,救助灾区人民。士可杀,不可辱!爱心,不容伤害!
   
  在此,本人严正声明:以上我所说的都是事 实。如有不实言论,我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随后,有版友在帖子里发了相关的视频地址。大量的网友跟贴对此发表了各自的评论。
    
  5月20日上午,因为从大局考量,不想因此而影响中国同胞同心协力抗震救灾。同时也考虑到这个帖子有可能被被某些居心不良的人或者是国外的不良传媒断章取义,发布对我们国家和赈灾不利的不实言论。毕竟在这个特殊时期,国家尊严和形象远远超乎个人感受。我对改贴进行限制回复和隐藏的操作。不过,事情的发展超乎我们的意料。这段视频在网上飞速传播,并在国外网站上被篡改为为地震灾区捐款而红会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标题发表,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到大家对红十字会这个人道主义救援机构的质疑,导致对灾区的捐助受到影响,我们对灾区同胞的救援将为此而受到很大的打击。为了避免大家对红十会以及红十字会在这次赈灾中的努力工作产生误解,我已经把在三亚版发表原帖放了出来。并且,来到这里发表这个帖子,说明整个视频事件的真相。
  
  在此我再次声明:红十字会,它代表博爱、平等、人道、救助。我们质疑其中某些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不代表我们质疑这个组织的宗旨和品德。抛开某些人不说,它仍然是一个值得我们信任和尊敬的组织机构。这次地震灾害后,我们就是通过省红十字会的授权进行的募捐。在这几天的时间里,我们所募集到的社会各界爱心款总数为436583.5元。这个数字说明,红十字会,是一个被民众所信任的闪光的字眼。即使是有些灰尘粘附在上面,它依旧是闪闪生辉的。
    
  发表这个帖子的原意,是为了对所有信任我们省红十字及三亚志愿者们的捐助者们有所交代,也是为了对那些质疑募捐款项是否被截留的热心人一个交代,更多的,是为了对我们的良心有所交代。因为情况特殊,不得不说出一些我们已经埋藏很久,本来打算让它在心里烂掉的不愉快的事件和因由。发出这些,是为了说明原因,澄清事实,反击不实留言,还省红十字会及三亚志愿者一个清白。而不是为了在这个时候去干扰救灾大局。我们支持理性的讨论,不赞成谩骂及过度的人身攻击,即使那是出于义愤。但是在目前这种举国同哀的情况下,请大家为灾区同胞做一念之想,以大局为重。不要让某些人的言行影响到我们对人道救助机构的信心和支持。毕竟,公道自在人心,因果循环,屡试不爽,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和付出代价。当前,有什么比尽力挽救灾区同胞生命更重要?
  
  最后,附上我发在三亚版的原贴地址,供大家查证复核:http://1home.hainan.net/new/TianyaCity/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Item=73&idArticle=560579&page_n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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