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3)
2006 (163)
2007 (94)
2014 (1)
2015 (1)
看了一个演唱会的片段,谭咏麟乐在香港三十年。
在台上,他和钟镇涛很开心的唱着一些新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老鼠爱大米,superstar等等,他们唱的很热闹,我却不由得一阵抑郁。
不知道台下的歌迷怎么想的,喜欢还是不喜欢,我却是不喜欢的。
都是孩子们的歌啊,你们两个五十岁的老人了,还凑什么热闹呢。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很愿意唱那些歌,还是身在江湖不由己,为了跟上时代潮流,不得不做出些妥协。只是于我,是接受不了那个唱着那些歌的阿伦了。
就象我也接受不了自己,还象年轻时那么沉迷的听那些歌一样。
如果是心甘情愿的,也就罢了,唱唱新歌,应应景,过过日子,也不错。只是,那眼角的皱纹,可不是一个“永远二十五岁”能挡的过去的啊,何必。
如果不是,那时候他们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呢。一个是人财两失后的无奈复出,一个是多年没有好歌后的执着硬撑。
不知道在他们的笑脸后面,有没有感叹着:这江湖,已经不再是我们那时侯的江湖。
有次,和朋友一起去理发。
为我打理头发的小伙子,很会察言观色,说话的本事也是久经历练,妥帖的令人感觉自己是流水线上的产品。
后来他推荐我:把这里打薄一点,那里打些摩丝,再吹一吹,就会精神些。然后告诉我,我的发根比较乱,如果处理一下,就会好看的多。
我微笑着拒绝,他却不屈不挠的用他的专业知识想说服我。
后来我忍不住笑:你不用说服我了,我知道那样比较好看,只是那样显得太年轻太精神,就不象我了。
其实,本来我是无可无不可的人,处理一下也无妨。
只是,实在不想再给自己错觉,让自己以为,还是那般可以随便犯错的年纪了。
十几年以后,又见到了当初的她。
还是那样的纤瘦身材,还是那样的轻盈脚步,还是那样的如水长发。
我站在街对面,在间杂的人流中,看站在那里等我的她。
专门让她在街边等我,就是为了看看自己,还能不能在人群里一眼就认出她。
就象当年,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她一样。
那一刻,脚步不由得有些踌躇,竟然有些不敢前行。
该不该转身离开?
曾经多次告诫别人:初恋不可续。为什么到了自己身上,却还是忍不住,还是想看看她,过的好不好?
在我犹疑的时候,她已经看到了我,绽放出她招牌似的灿烂的笑。
当年就是她这样的笑容,使我坠入深渊万劫不复。
过了这么多年,我居然并没有变的坚强。
那一刻,仿佛回到了从前。
我微笑着迎上前去。
仿佛没有注意到她原本清脆的笑声里些许的沙哑。
仿佛没有看到她原来鲜活灵动的眼神里些许的干涩。
还好,演唱会的后半部,他终于唱了那些曾经脍炙人口的老歌,让我再回归了一把青春时代。
镜头转过,台下原来有很多中年老年的女子,随着他的歌声打着拍子,摇着手。
我终于忍不住微笑:是啊,这才是道理。他的歌迷,也应该和他一起走过了三十年,那时侯的青春少女,现在已经是中年,那时侯的中年,现在已经到老年了。
不知道,她们看着当初的偶像,那个也许当年午夜梦回还曾经为之流泪的人,有没有想起自己的青葱岁月,那些已经消逝了数十年并且永远不会再来的少年春梦。
谢谢你的鼓励和祝福! 我可以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一步一寻思的摸着石头往前走了。嘿嘿!
前两天看了一本好书想和大家分享,叫The Pact-“Three young men make a promise and fulfill a dream-written by Drs. Sampson Davis, George Jenkins, and Rameck Hunt with Lisa Frazier Page. It is a great book talking about how friendship bound them together to overcome difficulties and beat the odds in order to fulfill their dreams. ” 这本书正是在我需要的时间和场合下走入了我的视野。我倍受感动和激励!
不用说,希望您们也能推荐给我你们读到的好书(武侠和电脑书除外,哈哈!)提前谢谢大家啦!
蔚虹啊,把恋爱延伸成友谊,是很好很好的事情啊:)祝福你!
罢了,又读到了你经典的评论!谢谢!
我呢?欲把初恋延伸到绵长的友谊!别说我疯了。让我试试。祝福我吧!哈哈!
风兄的一篇有关初恋的文章不由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虽然初恋已经过去很久了,虽然它是否能被定义为”恋爱”颇值得怀疑,但我总觉得它一直在我心灵某一个角落里默默地矗立着,像一座城堡,不让我越过去。我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毛病,突然那一捧水便从我的指缝里流走。如博尔赫斯的小说《沙之书》所写,在博尔赫斯看来,书即沙,智慧即沙。其实,情感何尝不是沙、初恋何尝不是沙?再勇猛的拳师,对着流沙都会束手无策的,打它一拳,它跑开了,但你还来不及品尝胜利的欣悦,它又卷土重来。
初恋的逝去,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生命的有限性。有许许多多东西不是个人能左右的,少年时的我只知道登高长啸,好像看得很远,什么也不太在乎,而初恋的却是一个大盲点。当时的我像一颗蚌,想把那颗沙子紧紧地裹起来。恋爱和伤害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多谈一次恋爱就多受一次伤害。那是一种双向的伤害,我一直在想,谁伤害谁呢?谁的伤口更深呢?这对我永远是一个谜。
俱往矣,如今剩余的激情远不足再去燃烧一次爱情。对一个已入不惑之年的人来说,友情要比爱情重要的多。友情如星,爱情似火。星光虽淡却永恒,火焰虽短暂却热烈。友情照亮对方,爱情燃烧自我。友情是有条件的,爱情是无条件的。友情是遥远的牵挂,爱情是激越的占有。友情是可以解释的,爱情却完全是疯狂的。所以,平淡的友情永远可以令人幸福,激越的爱情结果大多造成不幸。
不管怎么样,该疯狂,该激烈的年纪疯狂过了,也激烈过了;如今从激越走向平淡,十分幸运地找到了一辈子的朋友。走过,路过,还真没错过多少,应该感恩呐!
别紧张别紧张,偶尔断臂一下也无妨,我们都很开通的:)
你回去了,我会想你的。我好想罢了啊,她到哪儿去了?
有些“哀”还是不错的:)
有种奇妙的东西,叫做缘分,那些事,那些人:)
笑姑娘说的对,我现在出去玩儿的时候,还常常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越唱越开心:)
在准备回国呢,也许去趟别的地方,顺便玩儿了:)
我听到了,现在我很——开——心——啊,也希望你愉快:)
“幽思难忘,哀而不伤”好境界,不过换个角度看看,“哀”字便可去掉。为什么要说“仿佛没有注意到,仿佛没有看到”,而不说成:“她的笑声依然清脆,她的眼神依旧鲜活灵动”呢?虽然与从前有些许不同,但那又何妨!如果是这样,哪还要哀呢?既然有些东西不能不接受,那就愉快地接受好了。
P4、小女人和曼红的建议都挺好,晒晒太阳,喝喝酒,看看美女,唱唱歌,总之别那么down 就好。
没想到到你不光回来了,还甩出来了一颗“重磅炸弹”哈哈!我喜欢!
读着你的这段描述,才发现耐克的广告词是那么的对“Just do it!”
我倒是还想读出一些你的感受,没想到你嘎然止住。忍不住想问,还有续集吗?嘻嘻!
有的人,总能在茫茫人群里你一眼就认出来,或被那个特殊的人一眼就认出来(不论过了多少年)。能说明什么呢? 有的人带给你最片刻的浓烈和震撼和无言的快乐,也令你陷入漫漫的思念或无助或遗憾或莫名的忧伤。有时候觉得过去的就让她过去还有未知的惊喜在前面;可是你不得不承认那份深刻和亲切只属于你和她的空间!
初恋时我们不懂得选择,那么懂得了选择以后千辛万苦再见到她又意味着什么?你是不是在寻找自己?你找到了吗?你有无数的感想,不过,“那轮明月”是不是一直在伴随着你?是不是也在伴随着她的归途?
p4503,读着你的留言,我居然歪歪头看看我的电脑屏幕后面是不是有一只手?是不是还有一瓶杜康?我是一个相信任何奇迹都可能发生的女孩!哈哈!
"“喝一杯老酒,点一根香烟,且让我痴,且让我狂”多么美好的境界!好像又回到了国内...
小女人, 别担心微风,微微的忧伤只会令微风长大!让我们一同成长!
多谢小女人,回来了,太阳我也喜欢,只是写的少:)
动画倒是看的少了,惭愧惭愧。
甜点不敢吃啊,怕胖:)
多和你聊天是好事啊,只是很难遇上:)
.......................................往者已矣、来者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