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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这么久,早感觉自己的生存能力急剧退化。有句感叹一直挂在嘴边:离开德国才觉得德国好。(当然这话放在中国身上也对,只是味道不一样罢了。)——这不,刚刚离开德国就出事儿了。
其实早就知道阿姆斯特丹小偷的厉害,还一直提醒同伴把贵重物品保管好,护照随身带,没想到倒是成全了自己。
在阿姆斯特丹一路无事,临离开的时候,上了回德国的车,心想这下子可以好好休息了,身心一松,似乎有种终于“找到组织了”的感觉,就和同伴说:我去看看地图。结果一分钟以后回来,放包的椅子上已经空空如也,仿佛那里从来就没有过什么。
看到我犯迷瞪的样子,斜对面一位黑老兄晃晃脑袋,说:“在德国很安全,在荷兰很危险,只要一秒钟。。。”说着,用手做了个动作,还“嗖”的模拟了一声。我苦笑,这位后来被同伴称为“黑的象木炭,酷的象乔丹,帅的象安南”的老兄,一路上不停的安慰我,并把他随身携带的袋子护在腿底下象保护孩子,让我一直要尽力挤出微笑,才能掩饰我的嫉妒。
我抱着最后的希望,在整列火车上逡巡了一遍。所谓“道路以目”,就是指我当时的状况了:只见一个瘦小枯干的猥琐中年汉子,两条似帚非帚掉梢眉,一双似怒非怒含悲目,万种疯情,一样心痛,含急带恨三角眼里闪露凶光,抽搐抖动煞白脸上浮动邪气。若不是形容尚小,身量未足,别人一定以为秘密警察在巡视。可惜了我这两万五千米晃悠没有任何效果,狡猾的敌人早已经“转进”到不知所踪,只好灰溜溜的回归本座。
同伴笑话我:“谁叫你一早叫唤着把护照带身上别丢了,这下好了叫唤着了”,我气急败坏却无可奈何。
盘点损失,财物倒没多少,除了数码相机和电动刮胡刀,也就是些杂物,并不值什么钱。但一个本子却令我吐血,那上面有我平时的一些心得,都是随想随记,慢慢积累下来的,二百页的本子已经记了一大半儿,换成文章,怎么也有两百篇以上了,大部分都是没有来得及整理成文的——“天丧予,天丧予”啊。文章虽非锦绣,却是自己的心血,野人献曝,敝帚自珍,别人无所谓,自己却是珍惜的,如今却如之奈何!
找到车上的服务员,说了事情,他们却表示无能为力,说我只能自己下车找警察,可我哪来的时间呢,只好作罢。
现在随手写来,还是心疼那些随手的点滴,里面有很多计划里要写的东西,其实早已经写了大半儿,或者把主要的构思都写好了,现在再去想出来,根本不可能了。
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