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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首民歌所联想到的......

(2010-03-06 15:20:38) 下一个
幼年时在二姐的语文书上看到一篇专门写关于民歌的散文,里面有一首民歌煞是有趣:“你唱的歌是我的,我在河边捡来的。我在河边打瞌睡,你从我口袋里偷走的”。 又有一次,在另外一篇类似的文章中看到一句话:“有朝一日我死去,不死衣服光死人”。自幼生性不好正儿八经地念书的我,对于正经的书却从来没有象对于这样的东西那么容易记住,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每次看到另一半买来很多衣服时,心里总是会浮想起“有朝一日我死去,不死衣服光死人”这一句,但是这句话却又不能多说,因为对于聪明人来说,太座的事以不干预为上上策,所以这句话就搁在肚里从来也没有说出来过。

然而有一次,当我看到更衣室中居然莫名其妙地多出来好几件我的新衣服,于是这句话就又浮现了,不但如此,当我申明“我的衣服已经不少了,并不需要再买了”而遭到反驳时,这句话于是就再也憋不住了-------“要那么多衣服有什么用?须知‘有朝一日我死去,不死衣服光死人’ !”

遗憾的是,由于观念的不同,这句话从来都没有发挥过它应该发挥的正常作用,即使说了,那也是白说,无人信服。家中一大一小两个更衣室,大的自然是女主人的,小的自然是男仆人的。大的那间里明明已经琳琅满目了,可总也听不见说个“多”字,而总是说没有什么衣服。而一边这么说,一边却又不断打包捐给所谓的福利组织(有一说,这种所谓的福利组织其实是向民众无偿征集后再卖掉罢了)。

不记得我买皮夹克时是在国内时的八几年了,由于皮质很好很柔软,所以至今都仍在穿。而大间更衣室里就完全不同了,皮夹克在来美后就陆续买了两件,实在令人费解,既看不懂,也猜不透,这种以御寒为主的厚重衣服,为什么要买那么多,这恐怕还不是最后一件呢,这皮夹克究竟要买几件才是个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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