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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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
經 節: | 他們也不說:「那領我們從埃及地上來,引導我們經過曠野,沙漠有深坑之地,和乾旱死蔭、無人經過、無人居住之地的耶和華在哪裏呢?」(耶利米書二章6節) |
| 基督信仰是一種與耶穌基督愈來愈親密的關係。它不是一堆信仰教條,也不是傳統儀式,更不是消除罪的途徑。神所頒發的每個命令,都是為了加深祂與祂的百姓之間愛的關係。 神為我們設計崇拜,好讓我們能在祂的榮耀光中朝見祂,並且適當地回應祂。然而,對許多人而言,崇拜已經變質,成了「宗教」,只是一個習慣性的聚會罷了。神創立獻祭制度,好讓我們這些神的百姓能向祂表達愛意。但我們往往獻給神一點點的禮物,徒然想安撫神,平靜自己的罪惡感。神賜予我們禱告的權柄,讓我們能與祂交談,但我們常常有口無心地「唸主禱文」,扭曲了禱告的真義。不但如此,我們往往沒有靜心聆聽神的心意,就匆匆結束禱告。神設立誡命來保護祂所愛的百姓。誡命卻輕易地變成律法主義的小徑,而非與神建立關係的林蔭大道。祂用這些誡命來保護我們免受傷害。 沒有與神相交的宗教活動只是空洞的儀式。耶利米時代的百姓滿足於那種沒有神同在的儀式。他們對自己的「宗教」好自在,甚至不曾察覺到神並沒有同在的事實。我們是否可能在禱告、參加主日崇拜或奉獻金錢的同時,卻沒有經歷神的同在?當然,這是可能的!這是許多基督徒可悲的誤解。不要停留在那種與耶穌基督毫不相干的宗教生活。神同在的敬拜是迥然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