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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節: |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創十八章十四節) |
| 這是神今天給你我的一個責問。也許我們心中曾經有過一個最深、最高、最大的願望-或者是關於我們自己的,或者是關於我們所愛的人的-經過了好久還沒有成就;我們就以為以前還有成功的可能,現在是決不能成功的了,於是就把今生能成為事實的希望完全放棄了。 那一個願望,如果是合乎神旨的,神必替我們成就;雖然照我們看來,也許是完全不可能的一回事了-也許我們一聽見人說起,還會笑為荒謬。那一個願望,神必替我們成就,如果我們肯讓祂成就。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沒有;如果我們相信祂,按照祂的旨意前行,讓祂獨自去替我作那不可能的,耶和華就沒有難成的事了。不然的話,連亞伯拉罕和撒拉也有攔阻神旨的可能。 那惟一能攔阻神的,就是:繼續不信祂的慈愛與能力;和一直拒絕神在我們身上的計畫。對於那些信靠祂的人,耶和華是沒有一件難成的事的。-譯自晨更信息(Messages for the Morning Wat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