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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節: |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詩三十七篇五節) |
| 壓迫你的無論是甚麼,你只要把它們完完全全交在父神手裏;這樣,你就不會有甚麼掛慮了。甚麼時候,你預備作一件事,你就先去告訴祂、把重擔加在祂身上;然後你就安安靜靜、快快樂樂、勸勸勉勉地去盡你前面的本分,專心仰賴神替你成就。信徒阿,把你一切掛慮,和你自己,捆成一捆,輥到神身上去罷!--雷登(R.Lrighton) 我們如果沒有信心,『把我們的事交託主』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無論主的引導多麼異常,無論主帶領你走上多麼陡峭的絕壁,只要你沒有放鬆你手裏的韁繩,是絕對沒有危險的。我們到底願不願意把我們一切的事交託神,讓祂去宣判呢?這是一個基督徒自己決定的。為甚麼許多基督徒這樣不安、這樣膽怯呢?很明顯的是因為他們沒有把他們的事交託主。他們把他們的事帶到主那裏去,又把它們帶了回來。--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