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田
2008年7月6日
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蒋军作战都基本上是“以短击长”,这可以称为“蒋氏作战法”。在与日本侵略军作战的时候,蒋军多采取僵化的阵地防御战术,把大量有生力量暴露在敌人的优势 火力之下,每每造成重大伤亡,有关资料显示抗战期间国军伤亡数量高达350万之巨。如果真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除了张自忠等个别将领之外,其他蒋军将领按照他们在抗战期间的作为, 都应该被送上军事法庭。蒋军在与共产党作战的时候,也是常常分兵把守交通线或者困守孤城,坐看解放军“围城打援”,搞农村包围城市,最后连城市也守不住;解放战争中间,蒋军也基 本上是按照解放军的优势和自己的劣势来参与战争的,所以解决战争的时间比毛泽东原来预料的要短得多。
不能说蒋军一贯喜欢打败仗,或者对抗战毫无兴趣,问题在于战争容不得半点虚伪和骄傲,最终是需要用战绩来回答问题的,不是个人动机所能够说明的。蒋军在日军优势火力下的损失巨大,丢城失地;然后又败于劣势装备下的解放军,自己去台湾了事;这都不是蒋介石的个人动机能够解释的,更不能因此说蒋氏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相比较而言,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 取得的胜利,就是既没有抗战期间蒋军本土作战的民众支持优势,而且志愿军和美军的武器差距大于蒋军对日军火力的差距,这个胜利也不是个人动机能够解释得了的。
总体而言,这是中国精英阶层受其阶级本能的局限,长期无法有效动员并运用民众力量的结果。从动机和单纯的力量对比去为近代史上精英们失败找借口,也不是今天才发生的,而且还肯定会继续下去,这是精英们拒绝就其阶级本能带来的恶劣后果进行忏悔的坚定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他们为自己阶级本能――精英主义――所进行的一种变相的合法性辩护。精英们总算搞清楚 了,指责慈禧太后和蒋介石无能,其实就是在指责整个精英阶层的无能,跟说他们自己无能、不配霸占优势地位是一回事,所以精英们今天从李鸿章到蒋介石,都想要为他们翻案,为这些人翻案其实就是为精英主义辩护,关键的逻辑在于:要在取消“民众力量真实存在”的前提下,去肯定精英们没有什么措置失当。
在单个战场上集中优势兵力去对付敌人,在局部看仅仅是一个敌方军事信息掌握和己方兵力调度的指挥和决策问题;从战争的全局看,则是军事组织的严密性和战斗人员的个人战斗意志力量的对比的结果。在有限的兵力能否集中使用的问题上,军队与民众的关系是敌对还是互相支持具有决定性意义,蒋军一进入解放区,就不能不处处分兵把守,战线越长兵力就越分散;而解放军有限的兵力却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就必然要出现局部战场解放军兵力优势的大量机会,指挥员只要不是白痴就总能抓到几个机会。这在蒋军进攻山东战场的时候,表现得极为明显,所以军事战术运用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按照毛泽东自己的总结就是“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这个前提恰恰不是纯粹军事性的,或者是技术性的,而是政治性的,鉴于战略 战术的运用基础主要不是指挥员所能控制的,解放战争胜利也绝对不是某几个高人的功劳,而是要归功于人民的支持,要归功于解放战争目标代表多数人利益的战争正义性,因此毛泽东命名
了“人民战争”,他还在解放后长期批评一些居功自傲的人是“贪天之功为己有”。
总结人民战争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达成人民战争的政治前提,意味着要肯定人民作为历史创造者的地位,同时否定精英阶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发诉求――-精英主义,意味着否定个人英 雄的历史地位,不利于新老精英们为自己的优势地位辩护,这种事情一提起来新老精英们就感到窝心。在建国后毛泽东对忽视总结中国革命战争的军事经验和教训的现象,持强烈抨击态度,特别是对于军事教学中间单纯重视“十大打击”(指苏联在二战反攻阶段的十次反攻战役)的问题,提出过多次批评,后来发展到严厉批评罗瑞卿只注意“大比武”而“忽视政治”。这些在 根本上都质疑到一个问题:就是作为战争中间武器弱势一方,应该如何参与竞争的问题。因为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单纯重视武器优良和作为武器效能延伸的个人作战技术提高,实际上是把目光局限在要与优势一方去比较“硬实力”上,拒绝在提升“软实力”上下功夫,按照这个路子去规划军队建设和做战争准备,对于军事家毛泽东来说,后果当然是不言而喻的失败。
毛泽东向来主张“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有什么武器打什么样的仗”,这些说法在根本上是要弱势一方运用与强势一方不同的竞争规则,关键在于坚强的战争意志和军事组织。这是弱者参与竞争并克敌制胜的关键,因为有形力量不足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现实,因此战争胜利的法宝只能是在无形力量的提升方面着眼。为了国家安全和战争胜利,中国作为武器劣势难以更改的第三世界国家,必须始终要在武器优势之外的政治方面去找出路,任何把目光局限在或者引导人们把眼光局限在武器优势方面的治军思路,都是错误的。如果在国家安全形势迅速恶化的时期,还要继续坚持这个治军思路,就等于是自取灭亡,因此最无法容忍;罗瑞卿在美国制造“东京湾事件”之后,于1965年底受到严厉批判并被免职,不能说与他自己的见识局限无关。
从蒋军在抗战期间的表现看,说他们不抗日、或者说他们假抗日,这样的说法多少有些失之偏颇,这基本上是毛泽东所指称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搞“话语权腐败”的结果――用最简单粗暴的 方式把共产党的对手妖魔化,知识精英为在新中国为确立自己的话语权,选择了一条投入最少的路径。但是从抗日战争正面战场的绩效去看,蒋军的抗战成绩之小和牺牲之大,就十分骇人听闻,民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更是难以估量,至今留在中国人民记忆中间的一系列大屠杀,就是蒋军抗战绩效极差的证据和后果。
正面战场抗战的结果,在根本上说明了蒋军在战略战术上的全盘失败,是在与强者竞争中间,还去简单地援用强者的战争规则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蒋军和蒋政权的性质,都决定了蒋介石集团无法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有效的抗战,无法有效地动员民众的力量,无法有效地运用已经集结起来的军事力量。一个国家在遭遇外敌残酷入侵的情况下,在本土进行正义的反侵略战争,蒋政权竟然还要依靠“抓壮丁”去补充战斗人员,就说明了这个政权与民众关系的疏远,严重缺乏动员民众的足够意愿和能力,这与八路军、新四军在敌后与民众间的良性互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在蒋军内部各个部队之间、部队的官兵之间,整合程度之差是有目共睹的,这与优势装备日军的组织条件和政治条件相比,都有不小的落差,作为没有武器优势的一方,在军事组织和政治动员方面又比对手更差,这样的抗战只能是某种意义上的“送死”。
要捍卫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免于被侵略,或者要夺取抗战的胜利,一个基本要求是中国的政权必须在军事组织程度和政治动员方面优于侵略军,换言之,抗战胜利的唯一门道是要在无形力量上
去弥补有形力量的不足,靠提升“软实力”去弥补“硬实力”的不足,以部分抵消日军的武器优势。如果无法达到这一要求,或者努力方向与此相反,就是不合格的政权和军事领导者,即便
是不送上军事法庭,也没有继续存在的合法依据。由于蒋政权的政治性质,使他无法完成政治动员和军事整合,无法掌握并保持一个提升“无形力量”的人民战争模式,因此蒋政权每一次对 民众力量的动员和无效使用,当然就意味着抗战力量的削减,质而言之,蒋政权不可能不是抗战事业的“另类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