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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请教白兔或者pjiang I-539 OPT 工作经历

(2007-08-16 19:50:29) 下一个
(老是麻烦白兔,我都快不好意思了,但是问题又不明白,只好硬着头皮)

TA 和RA我是不准备写了,可是,我毕业后,用opt继续帮老板做了差不多3个月的项目,按小时发钱了的,但是,搞得不清不楚的,随便搞了一个letter of intent,结果开始日期还写错成在opt生效之前,我当时提出来要改的,可是系里有点不了了之,因为title是assistant scientist 1, 但连我老板自己都说,那是为了create 付钱的渠道的,按他自己的话说,当作research associate吧,比学生的ra听着好一点,可是这也没有正式的document的
i-9form当时记得填了的,
结束的时候也是稀里糊涂的,和老板说我要走了,我就走了。

这种情况,我能写上去吗,要写吗?不写风险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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